【有身子的人1】
小花媽因為工作的關係,常常需要去拜訪客戶。雖然只來三個月左右,但拜訪的客戶比在越南吃過的水餃還多(因為很少吃啊!)。
拜訪的客戶類型很多,有台商、日商、中商等,各種類型的商人以及其經營型態都不同,這點未來有機會再說。但大多有一個共通點,就是「有孕婦」。
一開始小花媽到公司面試時,就有一位快臨盆的主管。正式上工後,主管休了育嬰假,公司緊接著又有兩位員工懷孕了。後來搬到主管的家中借住,主管家中也有一位快臨盆(現已生產)的親人。
拜訪客戶時,通常都是與小花媽公司的接洽人以及一位會計或是關務。通常,那位會計或是關務,都是挺著個大肚子來開會的。走訪了10間裡面大概有8間都是這種狀態。更甚者,上次小花媽去吃素食路邊攤,不小心推了桌子,撞到了對面的孕婦,還閒聊了一下,差點一屍兩命。就這樣,小花媽在這裡三個月,看到的孕婦已經超過看過的公安了。
因為寄住家庭的姐姐在菲律賓工作,她跟小花媽說,菲律賓跟越南的孕婦可以放六個月的無薪產假,而且一知道懷孕,就會被調到比較輕鬆的班,雇主也不敢任意解雇,因為賠償更多。而工作場所的同事每天也確實減少一小時的工時,以便照顧小孩。
越南的生育率雖高,但城鄉差距很嚴重。全國生育率在2016年平均是2.1,但胡志明市約1.45,偏鄉卻高達3.11。而且,雖然小花媽在越南很常看到孕婦,但實際上越南的生育率是逐年下滑,且已經開始進入高齡化社會,是全世界最快高齡化的國家之一,只花了不到20年。
會有這樣的結果,其中一個原因是越南自1970年代實施的非強制性二胎政策。戰時,越南損失了大量的青壯人口,因此政府鼓勵生育。然後,當人口快速攀升時,經濟發展卻趕不上人口增長。所以,政府開始實施生育管制。對於公職家庭,生育二胎以上予以非正式的不予升遷懲罰;對於一般家庭,以將近一年收入的罰緩以及子宮割除獎勵金為手段,成功的降低全國生育率。加上重男輕女的社會觀念,使得越南如今的人口紅利不僅瀕臨消失,甚至產生超越中國的懸殊男女比例(男、女嬰比例 112:100 )。
因此,越南政府十分擔心,除了增加公共福利政策支出外,越南勞動部在上個月擬定修正法條文中,擬增加基本薪資與縮短工時,提升越南的勞動條件。
生育率對於一個國家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若國家的生育率逐年降低,且人口平均壽命逐年升高,那麼,首當其衝的一定是財政困境。
許多國家面臨這個問題,除了鼓勵生育外,會開放外國勞動力進入補充。但套句社會學的老生常談「很多國家以為來的是勞動力,結果是人」,看出引進外國勞動力所帶來的社會衝擊與排斥,造成現在許多國家的保守政權再度興起,影響本來立意良善的引進外國勞動力的政策。
近年來,台灣政府積極推動相關鼓勵生育的計畫。
小花媽明天帶大家來看看,到底應該怎麼改,才能讓台灣人真的想生。
【補充:越南勞動法規for女性】
引用自經濟部台商網對於越南女性勞工的權利如下:
第155條:雇主招募、僱用、加薪及決定工資時,須秉持男女平等原則。企業如有男女均適合擔任之職務空缺時,必須優先錄用符合條件之女性勞工。另雇主不得因女性勞工結婚、懷孕、產假或養育12個月以下之嬰兒,將其解僱或單方面中止勞動合約,惟企業結束事業活動時除外。
資方不得安排懷孕已7個月或養育末滿周歲嬰兒之女性勞工加班、值夜班或外地出差。女性勞工已懷孕7個月時,應擔任較輕鬆之工作,或每日減少1小時工作,薪資照算。女性勞工在生理期,每日可休息30分鐘;在養育未滿周歲嬰兒時,每日可休息60分鐘,且可支薪(第155條)。本條所謂已懷孕7個月,係指懷孕滿6個月後之第1天起,而非懷孕滿7個月之後。
第156條:女性勞工懷孕時,經醫生證明從事勞動將對胎兒產生不良影響時,有權停止勞動合同,且不須賠償。
第157條:根據勞動條件,從事繁重工作或具毒害性工作,以及在偏遠地區工作之女性勞工,可在產前產後休假合計6個月。女性勞工休產假期滿並與資方協商後,可不支工資繼續休假一定期間。女性勞工休2個月產假後,經醫生證明可提早從事勞動且無害健康者,可在產假期滿前上班,但須事先通知資方;在此狀況下,女性勞工除領取資方給予之薪資外,亦可向政府單位繼續領取產假補助津貼。
第159條:女性勞工為生育或因小產而進行檢查之休假期間,以及為看護7歲以 下子女及認養初生兒之休假期間,皆可領取社會保險金;至於休假期和補助措施,則由政府規定。
【補充:越南勞動法修正案第二版】
引用至越南商工總會、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草擬勞動法修訂案第2版:
一、加班時數:
每年勞工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400小時(較勞動法修訂草案第1版減少200小時);每天勞工工作及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12小時,同時廢除每次勞工連續加班之天數最多為5天之規定。
對於特殊情況,例如須進行處理鮮活產品、按照科技生產流程規定產品處理不得中繼、依照訂單要求應迅速出口產品、及處理製程產生故障等,雇主得安排勞工加班超出上述上限,惟應取得勞工同意。
二、退休年齡:
擬定下列2方案:
(一)仍繼續維持現行勞動法規範勞工得退休年齡規定,即男性為60歲及女性生為55歲。
(二)自2021年起每年將逐漸調高勞工可退休年齡期限多6個月(即勞工退休年齡每2年將調高1歲),俾男性勞工達到62歲及女性勞工達到60歲才准退休。
以上草案尚未定案,尚在蒐集各界意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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