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巧慧可做政治孝女 勿當公投殺手」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等人日前提案修正「公投法」,增訂連署人名冊應親自簽名、附身分證影本等規定,更提出增訂「戶政機關刪除人數超過3萬人或連署人數10分之1以上者,主管機關應為公民投票案不成立之公告。」意圖將公投門檻拉得更高,等同於扼殺人民公投權利,儼然走向專制國家道路上,成為公投殺手。
國民黨團今(24)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民進黨面對即將到來的4大公投案,不思好好施政獲取民心,反行其道想盡各種奧步意圖扼殺、閹割公投,將公投關進牢籠不見天日,如此背離民意,謀殺直接民主的政黨,實在可恥、可惡。國民黨團嚴正呼籲提案付委的民進黨立委,盡速撤案,不要再想用各種奧步阻止直接民主的公投權,盡快完成電子連署上線才是正道。
總召費鴻泰表示,一個施政完全得不到民心,施政千瘡百孔的政府,當然害怕人民使用公投權,以直接民主否決政府錯誤的施政,如果民進黨好好執政,推出各項福國利民的好政策,怕什麼公投呢?竟要用修公投法,拉高公投合格率、正確率的奧步,阻止人民行使公投權。
費鴻泰指出,近日發生的松山之亂、北投之亂、蟑螂之亂,赤裸裸地揭開民進黨黑道治國的真面目;駐日代表謝長廷一再說出等同於背叛中華民國的言論,引起國人譁然。如果民進黨不做出這些離經叛道的事情,還會害怕公投嗎?施政很爛,又用爛步阻止人民公投,這個執政黨是可恥的。
費鴻泰呼籲蘇巧慧不要配合父親蘇貞昌的政治操作,當行政院打手,破壞大家認同的公投、直接民主,提另一案的民進黨立委李昆澤更不要當政院魁儡。
書記長鄭麗文表示,國民黨提出的反萊豬、公投綁大選公投案,明天(7)應能得知中選會審查結果,8月28日將投票的公投4大案已架在蘇貞昌脖子上,虎頭鍘打開等著蘇貞昌,所以民進黨一不做二不休,提案沒收、扼殺、閹割公投,領銜提案的蘇巧慧、林昶佐、王美惠各代表蘇貞昌、小綠側翼、英系,各派系也加入連署,提出這種令人瞠目結舌的修正案,一旦通過,未來公投比登天還難,民進黨想這麼多奧步給人民穿小鞋,可恥,應改名民主退步黨,國民黨團強力譴責民進黨的奧步。
鄭麗文進一步揭露指出,修法內容中,除了檢附身分證影本是明顯在恐嚇老百姓、違反個資法,更誇張的是,當中竟包含連署人數1/10不合格直接駁回,或有3萬人被刪除就取消公投,過去台灣曾公投10案,當中8案不合格率超過10%,是不是鼓勵反對勢力亂連署否決公投?
鄭麗文表示,從過去的紀錄來看,只要是反對黨、國民黨提出的公投案,執政的民進黨都會百般刁難公投連署的過程,現在還要用合格率來阻止公投的作法,早已跟不上時代,如果要提高連署的合格率、正確率,其實不用修法來規定,現在已經是數位時代,直接實施電子連署,既可便民,又能提高合格率、正確率,更能省去人工比對的複雜和繁瑣,鄭麗文呼籲民進黨,不要再想用各種奧步阻止直接民主的公投權,盡快完成電子連署上線才是正道。
首席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看到8月28日4大公投案投票日趨逼近,民進黨現在是水快淹到脖子,行政院提不出對案,只能出奧步借綠委之手,阻止人民使用直接民主權利,按照蘇巧慧等人的修法內容,4大公投案中,從提案階段到連署階段,就有2個的不合格率超過10%無法成案。
陳玉珍指出,這就是民進黨慣用的手法,當他們發現無法阻擋民意的時候,就是修改遊戲規則,讓你連成案都難,10%的不合格率,讓對手「做掉」公投提案相當容易,比奧步還可恥。陳玉珍進一步指出,民進黨今天會閹割公投、關掉電視台,還要進行網路監控,明天就會剝奪你投票的權利,陳玉珍呼籲民進黨懸崖勒馬。
反萊豬公投領銜人林為洲委員表示,蘇巧慧等人的公投提案,根本上就是少數封殺多數。他舉例,倘若3萬份錯誤資料,就可以否決有70萬人的藻礁聯署公投案,為有心人及意圖破壞公投成案的政黨,打開大門。
林為洲指出,做為反萊豬公投領銜人,收到來自四面八方成箱、成堆的連署書,根本無法查核每份連署書的真偽,只能檢查是否有錯字、簡體字等錯誤,又非戶政單位能上線核對戶籍地址真偽,如此嚴苛且不合理的提案,民進黨若在立院通過,根本就是沒收公投。林為洲呼籲提案的綠委,請看看社會對此案一面倒的譁然,尤其是PTT上的年輕人反對的聲浪,盡速自動撤案,不要成為公投的殺手!
主管 情 勒 ptt 在 南南自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另個真假仙,真精采,還有真直白勒,這件事假仁假義假鬼假怪最會的兩萬昌會沒事???以下:
徐委員永明:(9 時 43 分)主席、各位同仁。這一條當然有針對性,外界都在談這就叫做「SOGO條款」,整個討論非常清楚,公司法第九條其實就是與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增資取得
SOGO 百貨公司經營權爭議案件密切相關的條文。也正因如此,經濟部從委員會質詢、審查時就對主管機關依職權撤銷的部分非常猶豫及推拖,連這麼簡單的道理,經濟部都還要猶豫,對於
利害關係人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的條文也要百般阻撓,甚至最後還鬧出醜聞,在委員會審查時經濟部居然假借委員提案,自己不敢表態。我常在想,行政部門經濟部是怎麼了,居然假借委
員提案,將經濟部有權考量是否「因為嚴重影響股東與利害關係人,即便違法事實明確,也可以不用撤銷登記」的後門條款偷渡到本條文的修正當中。
各位想想看,如果沒有針對性,如果沒有爭議也不是眾所矚目,會發生這麼多奇奇怪怪的事情嗎?時代力量一直認為公司法的修法對台灣的公司治理、經濟體質的健全來說非常重要,可是,如果我們在第九條不敢面對 SOGO 的問題,不敢透過條文去處理它,我們就會倒退回 100年前,還須想著迎接 21 世紀嗎?
委員會已決議通過審查會版本,又發生院長召集黨團協商時,提案刪除明定犯罪主體。從委員會審查以來,經濟部的種種作為,都讓我們不禁懷疑,經濟部是不是遠東集團和徐旭東開的,不然為何可以如此千方百計想盡辦法去開後門,要讓確定在登記時違法的公司不用撤銷登記。結果現在徐旭東方面還表示,他已經和高層解決了,經濟部說這部法就算通過也沒用,因為不能溯及既往。所以我們時代力量在修正動議中提出了更完整的版本,希望各黨團與院會可以支持,讓大家不必再蒙受「SOGO 條款」的屈辱,謝謝。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9 時 47 分)主席、各位同仁。經濟委員會在審查第九條的時候發生了立法院有史以來最荒謬的事件,稍後我會再向各位報告。大家都說公司法第九條是經濟部對 SOGO 或遠東
集團的特約條款,我們在經濟委員會審查時,以及高志鵬委員和蘇嘉全院長召集協商時也討論了很久。在委員會審查時,朝野立委包括高志鵬委員和廖國棟委員都希望公司法第九條的修正
內容,能將公司登記虛偽不實的涵蓋範圍明確納入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的規定,同時也希望經濟部在收到法院的確定判決時,能夠立即解除公司負責人和法人代表人的職務。然而,第一件荒謬的事情是,經濟部在委員會審查並整理條文版本文字時,就在高志鵬委員
和廖國棟委員的整合條文中,逕自增訂一項但書規定,「若是撤銷或廢止,有重大損害股東權益或公司債權人利益之虞者不在此限」,但卻沒註明這是經濟部的版本,而是以特別增列但書
的方式處理,這是我們在經濟委員會審查到第九條時,最荒謬的事件。
其次,在蘇嘉全院長主持朝野協商的時候,剛好當天的報紙也登出來了,說是政府高層都已經喬好了。但什麼叫「政府高層都已經喬好了」?這簡直是對我們審查這一條時的當頭棒喝,所以在此條文的背後可說是黑影幢幢,到底誰是背後的影武者?經濟委員會在那次的審查時,在場的經濟委員會委員於是通過了項附帶決議,譴責經濟部竟然用這種卑劣的手段!這個但書是非常嚴重的,你不能將這個但書的罪責冠在我們提案委員的身上。
最後,我剛剛看到民進黨提出的再修正動議條文已經和高志鵬委員、廖國棟委員的版本有點接近,就是「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改成「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申請撤銷」,但是本席是要將當時審查過程的真相與各位委員一起分享,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9 時 50 分)主席、各位同仁。公司登記內容的真實性攸關的不僅是公司營運之健全,更關乎所有股東及投資大眾權益之保障;正因如此,當透過犯罪行為取得公司之設立或變
更登記時,這種不法的登記本應由主管機關依職權撤銷,這件事的道理非常清楚!不用多作論述;但是非常遺憾的是我國現行公司法第九條的規定,不知當初立法時,究竟發生何事,竟然導致最高行政法院 102 年度判字第 270 號判決作出完全不同的解釋,按照現行法文字,給予主管機關有裁量權限,對於其涵蓋的犯罪行為,也出現掛一漏萬的情形;也正因如此,從委員會的審查到黨團協商,對於第九條的修正,時代力量秉持的原則非常清楚,在這次修正時,針對三個重要的問題,我們希望不可以再出現法律漏洞,讓不肖商人、不肖財團再有可趁之機。
第一個重要的問題,今天我們提出的修正動議在犯罪主體的部分不僅包括公司的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更重要的還包括公務員,亦即如果今天是以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之罪而言,你必須將所有犯罪主體全部考慮在內,如果今天有公務員在公務上的文書登載不實,這樣的公司設立登記難道可以不撤銷嗎?若是如此,為何不將公務員也納在犯罪主體
之上?
第二個重要的問題,為避免現行條文再出現解釋上的疑慮,我們在法條上非常清楚加上「中央主管機關依照職權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應撤銷或廢止登記」沒有任何裁量的空間。
第三個重要的問題,除判決有罪確定以外,目前偽造文書罪章之罪都有可能獲得緩起訴處分,即使獲得緩起訴處分,也不改其刑事不法行為之內涵,正因如此,我們希望這次修法應該對於第九條條文規範的完整性進行全體變革,謝謝。
主席: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柯委員建銘:(9 時 54 分)主席、各位同仁。公司法的修正絕對不是為了個別公司,基於公司治理如何改善,為台灣的產業環境、資本市場,公司法應該如何規範等等, 14 年來,公司法第一
次修正,行政院版本都規定得很清楚。現在我們在談第九條,但是大家都胡亂說,其實真相只有一個。
我告訴各位一個簡單的觀念,法院如何判,經濟部當然要如何做,今天大家都忘記一個事實,不知在說什麼,SOGO 的案子已經在前年由法院判定,難道我們的修法可以改變它的一切嗎?這是不可能的事嘛!現在大家是打著打擊財團的口號在掩護對造,這很清楚嘛!判決的輸贏已經確定,大家還在吵什麼?大家在吵這可不可以回溯?廖國棟委員剛才在這裡講,應該回溯。國民黨不敢挺嘛!廖國棟委員在委員會審查時提出回溯條款,為個案而訂定條文,去挺對造,這樣可以嗎?有無這樣的立法例?黃國昌委員,這樣可以嗎?你在吵什麼?
昨天時代力量又操作 PTT 抹黑我挺財團、抹黑王美花次長,可是我要說行政院版本就是如此,行政院版本也沒有回溯條款,因為這個案子已經判定,所以在委員會審查時,王美花次長有表示,基於比例原則,以後面對這件事是不是要以一個但書處理?那件事和現在這件事是兩碼事。時代力量,請你們不要再操作 PTT,昨天他們一直抹黑我。網路公報也刊載委員會贊成回溯,我竟然反對。請問誰敢舉手贊成回溯?請告訴我。只有廖國棟委員一人最勇敢!
既然如此,這個問題如何解套?大家說到口沫橫飛,請看看第十一條之一,關鍵在這一條,大家都沒有注意第十一條之一的規定,這一條是規定公司特定股東受到損害時,法院得依請求為判決,如果他們沒有事實,就胡亂提告,你要用這一條啊!如果他們胡亂提告,你可以要他們賠償損失啊!方法藏在這一條啦!不要再「裝肖維」啦!請各位看清楚。
主管 情 勒 ptt 在 小花媽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週一憂鬱前夕的放鬆】
嗨囉,各位粉蝨們,大家晚安啊!
今天過得好嗎?
週一要上班的社畜們,撐著點啊,快要拿到年終了啊!!!
今天,要來跟大家分享,做功德人。
之前批踢踢上的慣老闆想要上來討拍拍,結果沒有得到溫暖,反而臉腫得回去。
沒錯,下班就是下班,沒有道理要貢獻所有的時間。
更何況,下班後被佔用的時間,只是增加人際交流的阻礙而已。
粉蝨想想,如果今天跟伴侶吃飯,戒指拿好準備要求婚了,
「寶貝,我...」
「怎麼了?」伴侶臉紅紅的看著你
突然旁邊一閃一閃
「阿,我看一下Line」
下場可能就是結束一段愛情。
或者是跟朋友出去,大家在聊天
「誒,你有沒有在聽啊?」
「不好意思,我處理一下工作」
「每次都這樣,你好慘喔。」
然後,暮然回首,會發現,你已經沒有朋友了。
又或者,不管幾個或者,總之,通訊軟體的出現,已經不是增加友情的方式,而是毀滅人與人之間相處的開始。唯一從中得到好處的,就是老闆跟客戶而已。
人客啊,放下手機,關掉通知,才會有璀璨的未來啊!
全民做功德...有能者過勞,慣老闆過橋。懂?
哈囉,大家好,我是 小花媽的新南向週記(慧慈)
前陣子,Ptt上有一名自稱是中小企業老闆的鄉民PO文,抱怨他們家的年輕員工,只要時間一到就下班,假日不只已讀不回,連看Line都懶,所以公司的業務就delay拉!「現在好像怪怪的,現在拼死拼活的好像都是老闆,主管耶!」
阿不然勒?賺錢的是老闆,(相對)高薪的是主管,不給錢還要加班,你當我做功德人?
我在越南的時候,因為從事的工作的關係,比工廠員工好一點,一個禮拜(明面上)只要上班5.5天就好。但是,實際上,我是全年無休。
24小時都要保持Line、微信以及skype的暢通,以服務客戶的要求。
人跟人的相處,就是不熟的時候,凹你會比較有禮貌。熟的時候,這些都不叫凹,叫做互相幫忙。因此,我在越南的期間,上班要服務客戶,下班要娛樂客戶。
有一次,客戶在晚上十點問我一個問題。我查給他後,客戶跟我說:「我跟別人吃飯聊天,他問我,我不知道,就問你拉!你也長了知識了耶!」
好棒喔,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我也上了一課呢!
其他像是半夜跟你say hello(跟你下單),或者是白天叫你起床尿尿,這些都是一塊蛋糕,不足掛齒拉。
有一次,我的朋友到越南找我玩。那天是我的生日,也是一個假日,但我整天都盯著手機。後來,朋友生氣了,問我說:「你到底是下班了沒?」
「報告長官,什麼是下班?」
那天晚上,我跟朋友走在一郡,電話突然響起。
接起電話,主管批哩啪拉一陣痛罵。
主管問我:「你做事情是這樣的嗎?客戶的要求你都沒有看嗎?你闖大禍了知道嗎?」
我跟主管說:「不好意思,他什麼時候寄信的?」
主管說:「什麼時候寄信不重要,重點是你沒有看到,沒有幫他下訂單,就是你的錯。」
是喔,那你賺到錢要不要分我?
後來,發現是客戶自己的疏漏,主管也沒有一句道歉,只提醒我下次要記得收信跟看Line。
可是,就算every moment都看著通訊軟體,但我要跟誰下訂單呢?
因為越南人,準時上下班,下班後,就消失了,不管是五年級、六年級、七年級還是八年級生,沒有任何一個人,會為了老闆付出他工作時間以外的人生。
我定期要跟主管去跟合作的中國顧問公司介紹的新客戶開會。
新客戶總是會問:「我這個進度有點急,假日給你們可以嗎?」
顧問公司的老闆就會非常緊張的說:「越南的員工,下班後跟假日絕對不會回答你任何問題。」然後,轉頭看向我說:「但她會,她台灣來的,你可以先交待她。」
台灣製造,耐操好擋,全世界都知道,讚拉!
越南人有沒有競爭力?
當然有啊,很多台商老闆都說越南人超划算捏!價錢便宜又好用,認真負責不像台灣的員工,又貴又懶又不好用。
但是,好奇怪喔,為什麼都是台灣人在加班啊?
好孩子,不要問,乖乖做,以後你什麼都會有。
但是,我好像有點過勞耶...
那是因為你本來就有病啊!
所以,現在已知:
越南人不加班=有競爭力
台灣人加班過勞=本來就有病
故得證,好好做,以後什麼都會有,因為你一定會有病,賺到了耶,好棒棒喔!
所以我說,那個假呢?那個加班費呢?
做人不要那麼計較好不好!
做人的員工要明白道理拉,晚晚睏要早早起。
不然要讓老闆跟主管自己來處理嗎?那請你幹嘛!
有能者過勞,慣老闆過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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