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有情緒性發洩=慎入
上週日, 巴黎的華人應該都聽到這個不幸的消息:
在巴黎19區, 一名56歲的華人在家裡被警察射殺身亡!
警方說法是, 鄰居報的警, 因為大樓裡 "有位拿刀的男人". 警方前來敲門之後, 聽到門後有爭吵跟哭聲. 破門後, 被一位拿剪刀的男人襲擊, 因此開槍擊斃!
家屬說法是, 父親拿剪刀正在處理魚, 有人敲門. 一名女兒往門上小洞一瞧, 是武裝的人(便衣警察沒穿制服). 父親阻止開門. 警察破門之後就對父親開了槍!
真相只有一個, 就看誰會編故事! 不過, 兩造的吻合點是, 兇器是剪刀! ?
剪刀以後是不是要管制了啊?
而且看到拿槍的人敲你家的門, 誰會想開門? 這些便衣警察未免太天真 ! 開槍不能射大腿? 抓恐怖份子怎麼都打不死?
我從來都不知道警察效率有這麼高~ 鄰居一報警就馬上到?
前陣子幾個警察拿警棍捅一位非洲裔法國人的屁眼, 人家根本沒攜武器, 理由是因為人家高強大漢 "像猛獸" ! 而且"褲子自己掉下來, 剛好警棍就戳進去" 的爛理由也講得出來....
大家都說法國警方很軟, 還真是謝天謝地~ 照這種素質, 若是剛硬有權, 那還得了嗎?
這兩個事件當中, 我覺得最不合理的, 是官方不公布涉案警察的名字! 他們根本無權享受不公開姓名的法律保障!
而且法國媒體也輕描淡寫, 沒有大做文章. 巴黎華人圈還有人在檢討華人自己是否夠融入法國社會, 一切都是因果blabla, 拜託! 老是在檢討受害者是哪一招? 用 [咎由自取] 四個字當牌坊就能世界大同嗎?
不管真相如何, 死者是否有精神疾病? 是否經營非法色情? 都罪不足以致死! 警方執法過當是事實. 而整個事件最令人齒冷的地方, 就是一票人試圖合法化警方的過當行動!
我完全無意激起對警方的敵意, 但, 將[執法過當]視為正常+無可奈何的看法, 才是我覺得無可奈何之處!
http://actu.orange.fr/…/chinois-tue-a-paris-pourquoi-le-t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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