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徵才-櫃檯人員 /美編』
🎉歡迎大家來加入SV這個大家庭~
【關於SV科學歌唱】
從2015年開始,SV科學歌唱因為研究發聲科學而開始,剛開始幾乎年年營收2倍成長,如今在YouTube頻道有28萬訂閱,並且於西門有一家76坪店面,內涵展演廳、錄音室、個人教室、辦公室。目前有兩個主要的事業體,分別是「音樂教育」以及「電子商務」。
※音樂教育:主力為歌唱教學,為目前台灣規模前二名的唱歌教學機構,超過 6000位學員在SV學習過,平均滿意度高達91.4分。訓練過眾多藝人以及經紀公司練習生包含五月天的必應創造以及周杰倫的杰威爾音樂。另外還附有吉他、錄混音、鍵盤、編曲、beatbox、阿卡貝拉等教學。
※電子商務:主力為販賣錄音相關設備。
【Slogan】
※追求音樂夢想很辛苦,我們不會為了讓學員來消費而欺騙他很容易。我們唯一信念就是「SV讓你的夢想更清晰」,讓學員更清楚的知道怎麼走。
以下是我們的企業核心價值:
→誠實:給予客人最適合的方案 ,如果他不需要買就誠實的告訴他吧!
→專業:持續學習以追求提供最專業的服務。
→效率:不斷的優化工作流程,用最短的時間完成任務。
我們是一家有發展空間的新創公司,公司小所以必須什麼都學並且身兼多職。期盼你能加入我們,只要你願意學,就有機會獲得更大的舞台。
由於處在疫情期間,雖然實體課程受到重創,但是危機就是轉機──我們只花了2週讓電子商務的營業額成長三倍。所以我們需要招募對於銷售有興趣的門市客服專員,並且具備基礎的美編能力能夠上架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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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1. 商品介紹以及客服。
2. 商品訂單處理。
3. 上架商品(使用軟體:Adobe Illustrator、Photoshop)。
4. 協助音教部客服。
5. 主管交派事項。
6. 公司每週日公休,其餘休假日需與同事協調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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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福利】
1. 所有音樂課程享7折優惠,線上課程免費看。
2. 商品享接近成本的員工價。
3. 三節獎金。
4. 績效獎金。
5. 員工旅遊補助。
6. 勞健保及退休金依照勞基法規定。
7. 休假天數按照週休二日以及國定假日。
【月薪】 28,000元 ~ 35,000元
上班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桃源街1號3樓
如有興趣應徵,請寄履歷至
sciencevocalstudio@gmail.com
合適者將於3天數內主動聯繫,不合適者將不另行通知
PS.照片為今年的春酒,大家一起煮火鍋唱歌~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
勞基法三節獎金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中秋連假開始🥮🥮🥮
雖然今年中秋節因為疫情的關係,沒有辦法像以前那樣跟親朋好友辦烤肉趴,不過還是在家跟自己同住的家人一起開心享受中秋節~
除了放假跟相關的活動之外,目前處於上班狀態的大家有沒有領到公司發放的 #中秋獎金 或是禮盒呢?
很多公司在應徵員工時,除了原本的薪資之外,還會附帶不少的員工福利來吸引人才加入,例如 #員工旅遊、#三節獎金、辦公室免費茶點都是蠻常看見到的項目,其中又以三節獎金最為普遍,而所謂的三節獎金,通常指的是春節、端午及中秋三個大節日,雖然獎金的數目通常不會太多,不過對於員工來說絕對是額外的小確幸,不過有些人可能會想說,我進公司這麼久了,卻沒有領到過任何的三節獎金,這樣公司是不是有違反 #勞基法 的疑慮呢?
對於三節獎金這個部分,其實在勞基法中並沒有特別去進行規範,雖然常會聽到很多公司發放三節獎金,但它的性質仍然是獎金,而勞基法主要保障及規範的是勞工的 #工資,兩者之間最主要的區別就在於是否有 #經常性的給予,像是每月會固定發放的薪資就是屬於經常性給予的工資。
但如果是業績獎金,因為得按照每季業績是否成長來進行發放,就不會屬於是經常性的給予,因此,若雇主沒有每季都給予業績獎金,是不一定會違反勞基法的,因為那屬於是獎金的範圍而非工資的一部分。
但是!在某一種情況下,雇主如果沒有發放三節獎金,可能就會有違反勞基法的疑慮喔!
而這種情況就是雇主當初在與你談薪資及工作內容時,有將三節獎金或是年終等獎金列入固定的薪資範圍內,雙方按照這樣內容簽訂了 #勞動契約,雇主就必須按照契約內容去執行,不能以那些獎金不屬於經常性的給予就不發放給員工,因為只要在勞動契約中有協定三節獎金或年終獎金屬於薪資的一部份時,這些獎金就會是屬於雇主經常性的給予,等同於是雇主應該發放給員工的工資。
假如故意不發或是隨意苛扣,就會違反 #勞基法喔 !除了公司及雇主的名字可能會被公布並限期改善外,最高還可能會面臨新台幣 #一百萬元 的罰鍰!
因此大家在過節的同時,也要記得關注一下工資的發放是否正常,雇主是不是有惡意去苛扣甚至直接拒絕應該要發放的工資,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可惡的 #慣老闆 欺負!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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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三節獎金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中秋佳節即將來臨,沒拿到三節獎金是否違法呢?】
由於今年仍受疫情影響,不少雇主對人事成本的支出轉趨保守,甚至一向被視為「年終獎金的領先指標」之一的中秋禮金,今年發放的金額可能也會大幅減少。
不過,若因今年公司獲利不佳,雇主就取消發放三節獎金,是否違法呢?《勞基法》有規定一定要發三節獎金嗎?
#中秋節 #三節獎金 #勞基法 #雇主 #年終獎金 518熊班
勞基法三節獎金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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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勞動三法在勞動節正式上路,其中在團體協約法的部分新增訂了勞資雙方有誠信協商的義務,如果拒絕協商最高可罰30萬元。勞委會的目的就是希望雇主不要拒絕協商,因為目前在台灣已經簽訂團體協約的只有43件,只佔全體勞工2%還不到,跟其他先進國家完全不能比較。
一樣被核定為勞基法84條之一責任制,但是華航的空勤組員就是比其他國內航空公司的員工更多了一份保障,因為華航工會跟公司在2002年就簽訂了團體協約。
這份團體協約內容包括工時上限、獎金發放等等都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這兩年兩岸直航,航空業大發利市,年終獎金怎麼發,就照著團體協約走,甚至前幾年金融海嘯,航空業大受影響,團體協約也發揮保障員工的作用。
不過根據官方的統計,國內八百萬勞工當中,有團體協約保障的不到2%,跟歐美先進國家高達80%比起來少得可憐,而截至2010年全國也只有43件團體協約,其中以銀行業簽的比例最高,全是拜金融合併之賜,讓勞工有了危機意識。
其實有很多工會都想跟雇主簽團體協約但被拒絕,不過新修訂上路的團體協約法新規定,勞資雙方有誠信協商的義務,拒絕團體協商一方,經勞委會裁決後又不限期改善,可處6-30萬元罰款,還可連續罰,勞委會期待罰則能達到強制協商效果,不要讓勞資雙方連坐上談判桌的機會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