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的深夜來講一個勵志的儲蓄故事。)
前兩個星期,我帶著裂成兩半的金融卡去聯邦銀行。
「哇,你這張卡看起來很久了,都過期了。」行員看到我用膠帶修補的提款卡嘖嘖稱奇,「我看看,喔,你是2009年開的戶。」
我小時候,家裡有訂報紙。每次爸爸拿報紙進來,我都會搶看報紙的藝文版或家庭版,有一些有趣的文章,也有小朋友的投稿。媽媽跟我說,我可以寫文章或畫畫寄去報社,如果編輯覺得好,就會刊登出來,而且會有稿費。
當時我常常在畫畫比賽得名,所以興起了想來投稿的興致,而且我不打算投稿到小孩子專屬的國語日報,要投當然就投大人的報紙。於是我著手繪製要投稿的畫作,媒材是粉蠟筆。
我使用八開的圖畫紙,描繪了小女孩帶著浴帽在浴缸裡泡澡的畫面,淺紫色的浴簾從天花板垂下來,遮住了一半的浴缸,露出來的另一半可以看到小女孩的側臉,她閉著眼睛露出笑容,還有很挺的鼻子。旁邊加了幾顆泡泡,象徵她正在洗泡泡浴。我花了非常多心力描繪浴簾皺褶的光影變化,說是光影變化可能太艱深,就是有的地方深,有的地方淺,以一個小孩的表現力努力營造出立體感。
原本畫完有點戰戰兢兢,因為我媽對畫作是很嚴格的,時常在我畫畫時指責「紙那麼大張,重點不要畫那麼小」「先上淺色再上深色」之類的,不過那幅畫應該是得到了讚賞,因為她馬上就幫我投稿到自由時報。
我不記得那個年代是如何投稿,應該就是把原稿郵寄到報社,過了一陣子,畫作刊出了!我媽把那份報紙剪下來收藏在資料夾裡(現在應該保存在舊家),告訴我可以領到稿費。對於畫圖可以賺到錢這件美好的事,我真的喜出望外。
雖然我的記憶很薄弱,但當時我媽告訴要把這筆稿費存進戶頭裡。或許其他小孩會吵著那應該是零用錢,但我大概覺得大人就是這樣子,用銀行帳戶交易,覺得再合理不過了,便一起去了銀行。帳戶是好不容易才開成的,因為當時我還沒有身分證,所以是使用戶口名簿、由我媽作保,我就這樣擁有了印著我自己名字的第一本存摺,存進稿費300元。這是19年前,我9歲的事。
這個帳戶成為我固定使用的帳戶,我存進了打工的薪水、每年的紅包,大學我開始接家教、畫插圖、在補習班教國文,薪水也全數存進這個帳戶。後來上班後因為公司指定薪轉戶,我就把這個帳戶當作儲蓄專用,把存摺和提款卡提款卡和存摺都深埋在抽屜裡好幾年,只每個月轉帳儲蓄的金額進去,力求只進不出。
直到我準備要自己開工作室,需要資金,才把這個卡和存摺翻出來,經過這麼多年,提款卡已經裂開,卡號都斑駁了,我還必須用膠帶把卡固定起來,才能匯出我們的第一筆資金到公司成立的籌備帳號。又過了一陣子,我打算拿一筆錢出來做理財規劃,發現卡片已經徹底崩解,便拿去當初開戶的公館分行,在這等待期間回憶起這整個過程。
很可惜當時的第一本存摺,因多次搬家時遺失了,但我記得很清楚第一筆存入金額是300元,摘要寫著自由時報。既然我人生第一筆收入,是做最喜歡的事情——創作而得到的,那希望未來的每一筆收入,也能延續這樣的能量,用才華與熱忱持續累積。
然後我就可以告訴所有的孩子,創作是非常有前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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