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為什麼重要?
圖片為2018上半年度新北警職法講義前幾頁,我當時因為怕大家太累上課睡著,所以講義內容穿插大量影片、圖片、實際案例,一開始也透過空難的紀錄片片段,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人都會犯錯,所以我們才會設計出標準作業流程,
最基本、最重要的……就是遵照流程行動。」
不只是開飛機,公務機關、特別是勤務具有危險性、攸關人民人身安全的機關,標準作業流程當然重要。
更遑論 #涉及重大生命身體自由法益的案件類型,如果不登錄,這個犯罪在犯罪學與犯罪統計上就會變成「#犯罪黑數」,且無法讓主管機關注意與重視—— #這個責任不是一個一線三能扛的。
這不只是理論問題,更是實務問題。
當然,那些煽情的話術可以騙騙沒有刑事偵查經驗的人、自甘墮落想要混吃等死的不肖公務員,
但我在我這篇文章(〈長榮大學案外案:報案紀錄消失?問題在注重表面的「數字文化」〉: https://bit.ly/3l8VoG0 )中,已經盡可能「委婉」的把事情的背後原因講得很清楚了,也盡力呼籲大家不要急著去檢討「個人」,而要思考體制問題。
#但在體制中沉淪的個人真的沒有問題嗎?
具有第一線實務經驗的人,應該很清楚可以看出與判斷哪些純屬濫訴、但那些不是開玩笑。
你們真的要我再講得更白、繼續講下去嗎?真心建議不要給臉不要臉,找一堆歪理來「互挺」、「警察就要挺警察」,這種莫名其妙的「鴿鴿相挺」不叫挺,那叫自我作賤、集體沉淪。
至於假裝搞不清楚治安主管機關與偵查輔助機關角色,大吃「偵主丹」的歪理,也是長期以來推卸責任的招數。
不過開記者會(宣稱)破案時、有功勞時,「偵主丹」就會很神奇的消失了。
喔對了,還有警政署高喊要當偵查主體時,也不會想到「偵主丹」。
要權力不要義務、出包時趕快丟給別人,好像也是台灣警界的習慣?
生氣?我沒有生氣。我又不是被吃「偵主丹」豆腐的檢察官,我 #辭職治百病,每天過著風和日麗、鳥語花香的日子,我幹嘛生氣?我只是很遺憾。
離職後就「站著說話不腰疼」?你們確定?要不要把我在職時的主張以及上課講義再看一遍?
我在職時的講義,和離職後的主張,並沒有變過。
更不要說在今年初的中和踹頭案後,新北警法制室已經與我聯繫,徵得我的同意,#新北警於今年約莫4或5月間發送這份我在2018年編的講義到所轄各分局單位,#多數分局也重新布告提醒大家閱讀了。
相信全新北警只要有在看公告的員警,都知道我當年嚴格要求依照SOP處理案件的主張。足以證明我不是離職後「站著說話不腰疼」才主張「依照規定務實做事」,我過去就是這樣主張,我甚至還有 #編寫過第一線如何面對濫訴報案的講義。(不過長榮大學這件顯然不是濫訴,這是顯而易見的)
我為什麼把這幾段話放在講義前幾頁?
只要把我當年在職時於實務講座裡的講義看清楚,就可以知道我離職前後,主張沒有變過,這點過去和我合作過的許多警官、員警都很清楚——否則他們不會到現在辦案遇到法律問題或偵查技巧上的瓶頸時還與我討論。
我在職時說我「學院派」,離職後又說「不在其位」,但事實上,是誰忘記初衷?
我沒有變。
反而是在職的人,在醬缸中待久了不覺其臭,自己忘了初衷卻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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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不是和平鴿」的粉專在3天前所張貼〈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內容錯在哪?--錯在連最基本的警察法、刑事訴訟法與犯罪學理論都不懂,不讀書,連偵查學(偵查方法)都不懂,胡言亂語,誤導其他基層員警。
▌追伸:
【我國警校教育改革迫切需要】至少要把基本刑事訴訟法規定和犯罪學理論讀好吧? https://bit.ly/3mVMJaC
〈長榮大學案外案:報案紀錄消失?問題在注重表面的「數字文化」〉: https://bit.ly/3l8Vo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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