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論文案更審開庭 彭文正擅離跑去告法官】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89126254506342&id=394896373929368
先說個笑話:蔡英文學歷/論文造假。
➡「獨派登廣告指蔡英文作弊 謝志偉:「全民調」測的是「格調」 」
➡「抹黑小英博士學歷造假 LSE、大英圖書館官網直接大打臉」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59636220843120&id=584986081641475
【另】
Jhong Ren Jhih Shih:以為是珮琪,其實是明依。
#好像沒差別
Ning Hsiang-Hao:都2021還在論文門,除了彭文正,大概就只剩陳珮琪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36934619749629&id=100002993843848
實在力量: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24173601025703&id=804416056334820
再說個笑話:#民進黨會永續執政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509978432475564&id=584986081641475
【回顧】
一「健保漲定了? 陳時中:在消耗老本、不可能一直撐下去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健保安全準備金110年底將見底 11月討論調漲保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04122886394449&id=584986081641475
「妨害名譽罪嫌」的推薦目錄:
- 關於妨害名譽罪嫌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妨害名譽罪嫌 在 udn.com 聯合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妨害名譽罪嫌 在 麥克風的市場求生手冊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妨害名譽罪嫌 在 [新聞] 男控不當執法桃警公布密錄器畫面- 看板Gossiping 的評價
- 關於妨害名譽罪嫌 在 【瑩真律師】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妨害名譽小學堂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妨害名譽罪嫌 在 On8 Channel - 岸仔頻道-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2 年度 ... 的評價
- 關於妨害名譽罪嫌 在 1985申訴Ptt. 蔡壁如質疑國軍欠缺申訴管道國防部 的評價
妨害名譽罪嫌 在 udn.com 聯合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彭文正告法官...還要她賠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
妨害名譽罪嫌 在 麥克風的市場求生手冊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阿沒有法定事由,是要叫法官怎麼自行迴避?彭文正法盲不意外,委任律師最好是不懂這麼基本的法律常識。這麼北七的訴訟,承審法官要是能主動迴避的話,肯定會拼命迴避啦!
「人要自我知道羞恥」,只能說彭文正和他的律師團臉皮真的堪比核四圍阻體,才能把法院當作開運鑑定團,這樣大張旗鼓的作秀囉!
『彭文正和委任律師認為,承審法官張詠惠在一審已「實質」判決,不應再擔任承審更一審案件的法官,但未在庭前遞出法官迴避聲請狀,反而當庭要求法官自行迴避。
彭文正委任律師指出,一審宣判後,他已自訴法官偽造文書、加重誹謗罪嫌,在案件未終結前,法官都是他的訴訟被告,質問「妳可以公正處理本案嗎」、「法官不是神也非聖人,妳會不遷怒、不二過嗎」,更直指法官「人要自我知道羞恥」。』
民事訴訟法 第 32 條
法官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未婚配偶,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者。
二、法官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八親等內之血親或五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者。
三、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未婚配偶,就該訴訟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共同義務人或償還義務人之關係者。
四、法官現為或曾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家屬者。
五、法官於該訴訟事件,現為或曾為當事人之訴訟代理人或輔佐人者。
六、法官於該訴訟事件,曾為證人或鑑定人者。
七、法官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前審裁判或仲裁者。
妨害名譽罪嫌 在 【瑩真律師】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妨害名譽小學堂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網路亂留言喊「警察打人」他被依誹謗 罪嫌 起訴 · 網路亂留言喊「警察打人」他被依誹謗 罪嫌 起訴 · 網路亂留言喊「警察打人」他被依誹謗 罪嫌 起訴 · 刑法第309條. ... <看更多>
妨害名譽罪嫌 在 On8 Channel - 岸仔頻道-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2 年度 ... 的推薦與評價
本案被告黃毓民被訴妨害名譽案件,依檢察官起訴書記載之所犯法條,認被告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該條項之法定刑度為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屬最重本刑為拘役或 ... ... <看更多>
妨害名譽罪嫌 在 [新聞] 男控不當執法桃警公布密錄器畫面-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