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民營八德瑞泰托嬰中心開幕📌
詳一、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二、辦理單位:新北市土城幼兒教保協會
三、收托名額:日間托育45名
四、服務內容與時間
(一)日間托育:週一至週五:7時至18時。
(二)延長托育:週一至週五:18時至19時30分。(以日間托育兒童為主)
(三)臨時托育:8時至12時。(以日間托育幼兒為主,另得視實際狀況調整臨托
對象及時間)。
五、收托班級人數
(一)兔寶班:收托 0-6 個月嬰幼兒,計15名。
(二)企鵝班:收托 7-14 個月嬰幼兒,計15名。
(三)小熊班:收托15-24個月嬰幼兒,計15名。
六、報名登記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說明:
1.開放登記時間:10月21日至10月31日9時至17時止 (星期六、日不開放),敬請家長留意時間。家長於繳交應附資格證明文件後,始完成登記程序並具備候補資格。
2.招生說明會時間
第一場:10月21日(星期一) 19時。
第二場:10月26日(星期六) 9時。
3.抽籤時間:108年11月04日(星期一)10時30分。
4.結果公布:108年11月04日(星期一)14 時於中心公布。
(二)登記與抽籤地點:公設民營八德瑞泰托嬰中心(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583巷14號2樓)
(三)抽籤規定: 招生名額依本中心核定收托人數計算,倘申請收托嬰幼兒超過收托名額時,採抽籤方式辦理。
七、登記資格及應備文件
(一) 兒童及其法定代理人之ㄧ方設籍桃園市,且其申請收托時,以兒童出生未滿二歲,並應符合下列登記資格條件之ㄧ者為對象:
1.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所稱就業係指受僱於政府、學校或公民營事業單位、或勞動基準法所稱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者,或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及第八條參加勞工保險者。
2.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另一方或單親因求職,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3.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另一方因身心障礙、或受一年以上之有期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有送托需求者。
前項就托情形,同時符合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資格者,送托托嬰中心或領取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請擇一辦理。
(二)依前款第二目資格進入本中心就托者,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未就業一方應於3個月內檢具在職證明或求職證明提供中心備查,若查無送托需求者,中心得予退托。
(三)送托後若有請假次數頻繁,經查無送托需求者,即非符合第一款登記資格,本中心應予退托。
(四)已收托之兒童達兩歲時,請依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
(五)應備資料:
1.申請書。
2.新式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查驗後返還)。
3.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印章及相關證明文件,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或委託他人(需檢附委託書),至登記地點申請。
(六)優先收托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優先收托資格如下所示)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1份。
2.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或領有弱勢兒童少年生活補助證明或中低收入兒童少年健保費補助身分認定證明文件1份。
3.兒童父母一方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服義務役證明影本、或在監執行證明書。
4.可證明生育子女數之戶籍資料。
5.原住民優先收托需檢附登記為原住民種族之戶口名簿。
八、#優先收托資格: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公設民營八德瑞泰托嬰中心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50%(23名),優先收托下列兒童:
(一)弱勢優先收托名額佔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20(9名),其資格包括:
1本府列冊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兒童。
(2)具有特殊境遇家庭或領有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身分資格之兒童。
(3)經本府核定領有弱勢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之兒童。
(4)父母之一方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等級為中度(含)以上者、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保安處分一年以上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
(5)未成年父母之子女。
(6)經評估為經濟弱勢單親家庭之子女。
2.原住民優先收托名額佔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20%(9名),其資格包括具有原住民身份之兒童或父母其中一方為原住民身份。
3.一般優先收托名額佔日間托育收托名額10%(5名),其資格為:
(1)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有雙胞胎或三位以上子女之家庭,其未滿2歲兒童需送托照顧者(3名)。
(2)中心現職員工之子女(2名,若未達人數,則併入一般優先收托名額)。
九、#抽籤方式:
(一)第一階段:進行優先收托名額抽籤(含弱勢優先9名、原住民優先9名及一般優先收托5名,共計23名)。
1.優先收托名額抽籤,各抽出弱勢優先9名、原住民優先9名及一般優先5名,依中籤者年齡分別入班。
2.如弱勢、原住民及一般優先報名人數大於額定收托名額,則抽出弱勢
優先名額後,未抽中之弱勢優先、原住民優先及一般優先者,得併入第二階段分班抽籤。
3.如弱勢、原住民及一般優先人數未達額定收托數,則剩餘名額併入第二階段分班抽籤。
(二)第二階段:一般資格抽籤,按各收托班級餘額分別抽籤至各班額滿,續抽後補序號。
(三)第三階段:抽出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正式名額後,因超過收托名額而未能入托者,續抽後補順序,遇缺額時,視出缺年齡及身分別於備取名單內依序通知入托。公告期間結束後申請收托者,依申請時間先後排序於前述備取順序之後。
十、其他未盡事宜,依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規定辦理。
十一、#招生諮詢專線︰03-368-9929
委託書號順序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8/10/18~108/10/28
資格條件:
(一) 基本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滿二十歲以上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 個別條件: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以具有特教、幼教、社工、護理及志工等相關專業經驗並能提出證明文件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協助特教教師教學、評量、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家長聯繫及照顧學生等工作。(實際工作內容以契約書為主)。
(二)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7:30至16:30(依學校行事曆課程時間彈性調整),鐘點制,自應聘日起(到職日至109.06.30止),以實際上班日計算,每週5天,1天8小時,時薪150元,另享勞健保。
(三)僱用期間:到職日至109年6 月30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或僱用經費不足時,應立即無條件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屏東市建國路25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於本校網站下載簡章並填妥相關報名表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二) 繳交下列文件:
1. 報名表,並黏妥本人最近三個月正面2吋脫帽半身照片。
2. 相關證件:國民身分證、高中職以上學歷證件、相關經歷文件、證照(無則免附)。上述文件備妥正本及影印本各1份(影本請以A4紙張事先印妥,並依序裝訂),正本於驗訖後當場發還,影本留校存查。
3. 委託書(親自報名者免附)。
4. 切結書。
(三) 報名地點:本校特教組辦公室,電話(08)7523781轉220,地址:屏東市建國路25號。
(四) 報名時間:108年10月28日(星期一)、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
二、甄選方式:以口試給分,滿分100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口試範圍為特教班學生各種臨時狀況處理方式、相關特教專業知能。口試時間每人10-15分鐘。
三、甄選日期:108年10月30日(星期三)9:00開始。場次分配及時間,現場公布,應試人員請於當日上午8時至8時30分至本校特教組報到。
四、錄取公告:
(一) 甄選完成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造冊,提本次甄選委員審查通過後,依成績總分高低,簽請校長圈選核定後公告。員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二) 甄選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校網站。
五、正取人員放棄報到,得由本次甄試備取人員依名次先後順序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自錄取公告日起至正取人員報到時止。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委託書號順序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
職系: 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8/30~108/09/03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1.高中、職 含 以上學校畢業。
3. 富有 愛心、耐心、 品行優良,且無不良行為紀錄者。
4. 具 特殊教育 、護理醫療或教保等 相關經驗者為優先考量 請隨件附上證明 。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所列情事之一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 1 項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
薪資: 每月新臺幣 27,434 元,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 220 薪點支給。 不足月以當月實際工作天數 計算 。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1. 隨班協助教師教學評量。
2. 指導學生學習、 生活 照顧 、自理能力訓練 、上放學 看顧。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 108 年 9 月 4 日起(若有變動,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日 起聘 至 10 9年 6 月 30 日 止 。
上班時間: 依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臨時教師助理員僱用契約書」內容規定進行 。如因學生照護人力需求,應配合調整上班時間,若遇假日或非上班時間則以加班補休方式辦理。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號國立恆春工商。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寄送資料及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聯絡人: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電話: 08 8892010 轉 263 塗先生
二、 報名手續:
(一)親自報名、 委託報名 或 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 下 列表件:
1. 報名 表及 簡要自述 如附表 乙 份。
2. 最近 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一 張。
3. 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
4. 高中 職 以上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5. 切結書
6. 委託書( 如有委託他人代理報名者才需繳交)。
7.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請至本校網站首業最新消息下載;本校網站(http://www.hcvs.ptc.edu.tw)
三、報名期限:
1. 親自或委託報名者,請於 10 8 年 9 月 3 日 星期 二 中午 12 時前至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和平樓一樓 報名。
2. 通訊報名者,報名資料 請於 108 年 9 月 3 日 星期 二 前寄達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 38 號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輔導室特教組收 請註明應徵職稱 )),並
電洽確認。電話:08 8892010 轉 263 塗先生 。
四、甄選方式:
(一)報到 時間 10 8 年 9 月 4 日 星期 三 上 午 09 時 3 0 分至 10 時 0 0 分 至本校 輔導室報到 ,並繳驗報名時所附相關證 文 件正本 。
(二)甄選時間 10 8 年 9 月 4 日 星期 三 ) 上 午 10 時 0 0 分 於本校 輔導室 進行 。
(三)甄選項目:
1.個人資歷表現積分表 佔 1 0% 。
2.面 試佔 6 0% 。
3.身心障礙學生基本生活自理照護 實作 30% 。
依參加甄選人員支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 名及備取若干名。
五、 錄取公告
一 10 8 年 9 月 4 日 星期 三 下 午 2 時 前 公告於本校網站 。
二 錄取人員應於 10 8 年 9 月 4 日 星期 三 下 午 5 時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應聘, 取消其 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