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不同就不是一家人嗎?
先前當台灣在經歷 #鮭魚之亂 時,其實日本也同樣因為 #夫妻別姓 的問題吵了好久幾年。原因是日本老掉牙的戶政法規限定夫妻必須同姓,男女登記結婚時,一方的姓氏一定要改成和另一方一樣,否則就不能登記(外國人則不可改為日本姓氏)。
想單然爾,為了避免入贅的嫌疑和維護男性尊嚴(?),結婚時改姓的以女性居多。不過即使在女性地位低下的日本,隨著職業婦女成為常態,依舊會為女性帶來很多不便。不只工作上的名片要重印,客戶、同事通通要通知,名下的財產、所有水電費、有的沒有的東西都要去改名,非常耗時費力。更重要的是,女性不是丈夫的附屬品,也有人覺得失去了從小到大的姓氏後,彷彿就失去了一部分的自我。
雖然日本的戶籍上可以登記通稱名作為緩衝,不過那在法律效力和意義上是不太一樣的,再說被迫改名這件事怎麼想都讓人不爽啊。台媽不爽歸不爽,根深蒂固的文化背景,似乎並沒有讓多數日本女性覺得這項八股規定不公。(否則早就起義革命了,不會拖到2021)
就連台媽問婆婆的看法時,她面露擔憂地表示:「可是如果夫妻不同姓氏,會不會就不是一家人了呢....?」(可是媽~妳知道妳媳婦也不同姓嗎?)
當然也有思想自由、重視人權的日本夫妻不甘於現狀,積極爭取自己的權利。先前有三對東京夫妻,認為不改名就無法提出結婚登記的事違憲,而告上最高法庭。結果跌破台媽眼鏡,15名大法官只有4位認為確實違憲(竟比2015同類判決案例時還少一位)。
昨天駁回的合憲決議是這麼寫的:「作為家族的稱呼姓氏統一有其合理性。即使損害女性利益的時候較多,通稱名的普及化能緩和。」(翻譯成白話文是:妳們活該當女人就是衰啊,就算有點不方便至少還可以用通稱名,忍一忍就好啦。)
台媽從來沒有想過改姓,即便當初跟Tomo結婚時有通稱名的選項時,也絲毫沒有列入我的考慮範圍。台媽的想法很單純,我和他結婚後,#我依然是我,並不會為了他變成另一個人,再說我真的不需要任何東西來證明自己是他的配偶。(台媽後來才發現日本沒有身分證,能用來當作證明文件的只有類似戶籍謄本的住民票,為了證明寶寶是我兒子得繞一大圈,但我還是堅持不想改姓)
其實不管是鮭魚、鯉魚還是鱸魚,即使有次數限制,台灣改不改姓、名都隨你的規定,多少也反映出重視個體、人權的根本思想,台媽覺得 #身為台灣人還是很幸福的。
#日本女人啊妳們怎麼能夠不憤怒?
戶籍謄本 法律效力 在 黃土條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上週收到中選會寄來的公投辯論會正方報名表,在5月21日特地跑一趟郵局寄出。5月24日中選會綜規處以電子郵件告知,我漏填一張表格,請我用電子郵件補上,我說沒問題。另外關於第五場辯論會,由於規定可由民間辦事處推派代表參加,他說為了避免爭議,還是請我申請一個正方辦事處。
雖然我覺得很奇怪,如果有其它人想成立正方辦事處,並推派代表參加辯論會,還是得由領銜人同意,所以理論上不會有爭議。不過我想說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也有申請正方辦事處,而且領銜人不需要再附1200位聯名,所以我就在5月28日用電子郵件寄出附上親筆簽名的申請書件,對方也回覆收到。
結果另一位法政處承辦人打電話來,說他們只收紙本文件,我反問法源依據,對方答不出來。我說這樣很奇怪啊,你們給我的表格上面自己寫可用電子郵件申請,為什麼一定要我再跑一趟親送或郵寄呢?他說一定要用紙本,我說可以把電子檔印出來,他說要親自簽名,我說檔案已經有親自簽名了,他說印出來就不是親自簽名。
我說拜託,當大家沒簽過商業契約或行政文書喔,你知道中華民國政府有一種東西叫電子公文嗎?請你去問法政處主管,如果真的違反規定再跟我說。下班之前,他寄電子郵件告訴我,仍然要我將紙本登記書正本親送或郵寄中選會。
我半夜開信箱的時候才發現這封信,而且還是沒寫違反哪一條規定就要我再跑一趟,現在是疫情緊張期間,這擺明在刁難我嘛,所以我決定要求中選會給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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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中央選舉委員會:
按公民投票法第20條,「公民投票案成立公告後,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經許可得設立辦事處......公民投票辦事處與辦事人員之設置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又按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第7條,「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人之領銜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之代表人申請設置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者,應於申請經費募集許可時,備具辦事處登記書與辦事人員名冊及其電子檔一份,辦事人員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印本,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本會收到第一項、第二項書件表冊資料,應予點清,不合規定者,即請送件人或請其轉知提案人之領銜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之代表人補齊後,始予收件。」
本人黃士修於110年5月28日依貴會要求,以電子郵件寄出公投第17案之正方報名表、辦事處申請書、辦事人員名冊等書件表冊資料,並附本人親筆簽名,經貴會綜規處徐易麟先生轉請法政處劉尚瑋先生辦理。
在貴會日前以電子郵件提供之正方報名表檔案上,也註明「請填妥報名表後,於110年6月4日下午4時前以電子郵件(news@cec.gov.tw)或郵寄至中央選舉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0樓)」,證明可採取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申請。
然而貴會法政處劉尚瑋先生致電本人時,卻表示僅受理紙本文件,本人質疑法源依據為何,並請承辦人請示法政處處長賴錦珖,若能舉出不合哪一條規定,本人願意配合辦理。貴會承辦人或許擔心本人親自簽名之書件電子檔,日後或有意思表示不一致之法律爭議,便在請示長官後再次寄電子郵件告知,請本人將紙本登記書親送或郵寄貴會,以為辦理憑據。
按民法第95條,「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實務上,包括商業契約或行政文書,無論是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送達,只要書件有其簽名或蓋章,加上雙方通訊確認意思表示為憑,按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隨信補上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掃描檔案,以茲證明確為本人立約,雙方電子郵件往來皆有紀錄為證,意思表示明確無疑義,具完整法律效力。疫情期間,望貴會勿因行政思維僵固,堅持要求本人親送或郵寄紙本登記書,徒增外出防疫風險,甚至導致公民投票案之權益受損。
領銜人 黃士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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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謄本 法律效力 在 音樂政治上班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看到中國黨和韓粉、蚵糞,使盡全力的不讓花媽進監察院
因為他們內心的恐懼,連想問倒花媽的嘗試都沒有
甚至無所不用其極的抹黑、捏造假訊息打花媽,打高雄的氣爆善款
明明都早就查完結案,甚至連氣爆傷者也都跳出來說明,花媽處理的很好,也對他們很好
這次這群爛人的猛攻,將是最後一次對高雄氣爆的提款
也將是最後一次的攻擊花媽
而且,我們將讓你們這群爛人一蹶不振!!
■十年前陳菊還在擔任高雄市長的時候,她有許多的「創舉」是地方政府第一,領先全國,領先後來才當選台北市長的柯文哲。
(一方面眼紅嫉妒,卻又一路抄襲模仿陳菊、偏偏又追不上;
另一方面,只會出言侮辱陳菊、抹黑陳菊,跟國民黨噁心唱雙簧。)
讓大叔直接點出時間順序,輕鬆盤點花媽在高雄市長任內的「創舉」,大家可以放大鏡檢視她的「人權價值」,沒在怕的!
■2009年7月16日至26日
高雄市是首次在代表台灣,舉辦國際性大型綜合運動會、亦是第二次在亞洲舉辦的「世界運動會」。
高雄市成功的舉辦世界運動會,奠定了台灣舉辦大型賽事基礎。
■2010年7月27日
「高雄市人權自治條例」通過,不限設籍高雄市的民眾,都受高雄市人權保障。
高雄市早被列為全球人權進步的城市之一,特別重視人權及相關議題;為了更落實,市府制訂「高雄市人權自治條例草案」,共有5章、34條,凸顯市民擁有「城市權」為主軸,市民享有平等、無歧視的權益,也有弱勢、弱族群和個人權利的保障。
針對參與式民主、預算、資訊、性別主流化、多元性別平等、權利保障、降低年齡、移居及安全條件等議題進行考量,人民享有的權利,例如:
「平等接近及使用各項醫療、用藥與照護資源的權利」、「有休閒遊憩及從事運動競技的權利」、「有集會、遊行及結社的自由」。
過去高雄市發生火警時,許多傷者非高雄市籍,市府基於規定,無法救濟。人權自治條例施行之後,高雄市政府有法可循,類似情形將會基於人權保護,給予妥善的處置。
■2010年9月18日,高雄舉辦第一次的同志遊行活動。
高雄市長陳菊特別出席,而且上台說出她的人權承諾「多元性別平等」!
影片在此→→→
https://youtu.be/QkJztSwuy4s
柯文哲從來沒有參加過
台北市的同志大遊行
也沒有在舞臺上發表「同志人權」演說,一次也沒有。
■去年台灣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在此之前,地方政府是逐步開放「同性伴侶註記」。
率先實施的是高雄市!
2015年5月20日
高雄市政府受理戶政系統「同性伴侶」的身分註記,儘管此註記不具《民法》婚姻的法律效力,註記也不會出現在戶籍謄本、身份證等書面文件上,但這是台灣的「同志人權」先聲!曙光!前哨!
之後陸續跟進的是:
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新北市、桃園市、嘉義市、彰化縣、新竹縣、宜蘭縣……陸續開辦。
■「捍衛人權」一直以來就是民進黨的核心價值,更是閃亮招牌!
#陳菊在1989年獲得全美台灣人權獎
陳菊在2006~2018任高雄市長時,成立《高雄人權委員會》、《人權學堂》,設立《高雄勞動女性紀念公園》、協助《原住民回復其保留地》權力、首創《同志伴侶戶政註記制度》,她不但支持《性平教育》,還通過了《性別工作平等法》,消除性別歧視及職場性騷擾。
■國民黨罵陳菊「德不配位」
請問白色恐怖是誰造成的歷史悲劇?
國民黨、柯文哲民眾黨,只有在為了「欺騙選票」的時候,才會稍微粉飾自己。大家都知道,國民黨就是反對同志,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目無人權、反同、歧視胖子、歧視女性。
■立法院今舉行「行使監察院長及監察委員同意權」全院委員會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審查小組委員就監委人事案發表看法並進行討論。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上午於公聽會場外接受媒體聯訪,他對國民黨喊話:「你如果對菊姐(指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有意見的話,你可以把她問倒啊!這才是正確的方向。」
國民黨一直秀下限、弱化,
並非台灣政治之福。
柯建銘呼籲,整個國民黨現在氣勢如此,應該思考如何更有戰略、謀略、理性的從廢墟中站起來,贏得人民的信任,才是辦法;
反之,用對抗,一下佔領議場主席台,一下不讓菊姐進到立院,一下找黑衣人,不是很好,請國民黨三思。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226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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