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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開罰中天,法律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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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鬧的沸沸揚揚的NCC之亂,從三月時行政院長蘇貞昌怒批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誰都管不到它,它也什麼都不管」,導致假消息四處亂竄,要好好檢討,到後來NCC認為中天違反 #衛星廣播電視法,開罰一百萬,最後NCC主委詹婷怡更在四月初主動向行政院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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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篇你會知道
1. NCC是所謂的 #獨立機關 但獨立機關到底是哪裡獨立?又真的完全獨立嗎?
2. NCC為什麼可以 #只罰中天不罰三立?
3. 公平交易委員會可以介入小吃店只播中天新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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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釋字第 613 號:基於權力分立原則,行使立法權之立法院對行政院有關通傳會委員之人事決定權固非不能施以一定限制,以為制衡,惟制衡仍有其界限,除不能牴觸憲法明白規定外,亦不能將人事決定權予以實質剝奪或逕行取而代之。(文章裡有白話版,請安心服用)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43 條第 2 項:主管機關認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營運不當,有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之情事或有損害之虞者,應命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限期改正或為其他必要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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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思考
1. NCC的組成想要達到什麼目的?到底應該如何設計?
2. NCC的裁罰有道理嗎?為什麼不能播出高比例的政治人物新聞?該如何定義 #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之虞?如果是指違反公益,中天新聞台收視率最高那還叫違反公益嗎?
#如果你不知道在前陣子在吵什麼必看
#如果你知道在吵什麼但想看法律的切入點必看
#如果你被媽祖託夢的有點累也必看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761430
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之虞 在 千錯萬錯,柯神不會有錯!爹親娘親,不如小英主席親!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罰中天新聞一百萬元跟卡管一樣,完全違法違憲,只是獨裁恣意妄為,扭曲法律條文的硬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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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認為中天新聞大量播出韓國瑜的報導「有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之虞」。訂戶或是視聽眾權益,其實也是一種公共利益。然而,什麼是公共利益?從學理來看,美國傳播學界有一句很有名的話:Public interest is public interest. Interest這個字可以翻譯成興趣,也可以翻譯成利益。簡單講,公共興趣之所在,就是公共利益之所在。那麼韓國瑜的新聞報導是不是公共興趣之所在呢?從收視率來看,中天新聞過去的收視率穩居第一名,有時甚至超過其他知名新聞頻道兩台的加總,顯然反映了公共興趣。
NCC當然可以認為收視率這種公共興趣不代表公共利益,但是應該具體提出足以支持的學理,而且必須說明根據這樣的學理,到底播出多少比例算是大量?如果有法律依據、有學理支持,NCC就可以從而訂出規定,讓所有的新聞頻道可以依循,這樣才能師出有名而且公平,有助於避免主管機關被質疑行政裁量有針對性。
問題是,NCC似乎沒有明確說明法律依據與傳播學理,而且也還沒有先訂出具體的「大量」定義,就直接開罰中天新聞了。相較於「先射箭再畫靶」的批評用語,NCC其實是射了箭卻還沒有畫靶,完全違反法律及行政規定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原文網址: 賴祥蔚/NCC裁罰中天新聞有正當性嗎? | 雲論 | ETtoday新聞雲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409948#ixzz5jlZkEb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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