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金莎就不能叫做巧克力
昨天3/3日 食藥署 宣布:
明年元旦起,含餡巧克力的巧克力含量須達 25%,且所有巧克力產品的植物油含量不得超過總重 5%,否則不可以「巧克力」作為品名。
既然是巧克力,所含的油脂仍應以可可脂為主,因此決議只要植物油含量超過 5%,就不能再叫巧克力,必須改名為巧克力風味糖果等名稱。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指出,新規定自明年元旦起實施,凡是此日期後生產製造的巧克力產品都必須符合新規定,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至400萬元。
如果也是 賣家 的你要留意相關法令修正喔~
*原報導:
植物油逾5%不准叫巧克力 正名新制111年上路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28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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