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曾經和陳沖院長一起上電視談話性節目 , 以前我在東森電視主持華山論劍的時候 , 他也曾經當過我的來賓 ,他真的學問很好, 他最新的文章 :「貝都因人」的火雞 。 台灣人的火雞跑了, 一點也不謙卑了, 現在變成了恐龍~ 2018-7-14,联合新聞網。
在聖經歷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游牧民族貝都因人(Bedouin),也是電影「神鬼傳奇」中與法國兵團對陣的善戰勇士。
相傳貝都因人有一故事:一位族長發現圈養的火雞不見了,依現場情形應是遭竊,於是召來三個兒子告知火雞被偷,速速找回。三個兒子竊笑「一隻火雞何必大驚小怪!」沒去理會老爸的指示。
兩周後,三個兒子衝進帳棚,通報族長「一隻駱駝被偷了!」族長冷冷回應:「去把火雞找回來」,三個兒子見答非所問,一哄而散。
又過幾天,兒子們發現家中珍貴的阿拉伯馬不見,奔告父親,族長還是那句老話:「去把火雞找回來」,兒子覺得雞同鴨講。
終於有一天族長女兒被綁架,族長乃召集兒子們表示:「當別人認為可以隨時拿走你的火雞時,就會逐漸奪走你其他更珍貴的財產。」
不要小看火雞,也許無關緊要,也許價值不高,但這是他人判斷是否持續豪奪掠取的指標。在人類歷史上,或當今生活中,貝都因的火雞,其實俯拾皆是。
以往觀察一些金融弊案,常有一結論「勿以惡小而放縱」,某些案件常是一位基層行員初期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小錢,在銀行以出納津貼彌補後,進而以漏開傳票、虛蓋出納章方式圖利,甚至趁機盜用主管卡等。都是由火雞開始,結果爆發一件盜用汗血寶馬的案件。
近日的風電標案也是一例。早在二○一六年政府喊出「二○二五非核家園」時,內行人就知道不可能,但覺得不必一般見識而不多言,其實這就是一隻火雞;二○一七年經濟部「靜悄悄」修改「能源發展綱領」,在野黨也不在意駱駝的失蹤,才有本年四月將一三八億度風電,以「遴選」方式決定每度五.八元的國際天價,形同「綁架族長女兒」!
有人辯稱六月時業已以「招標」後的二.五元決標,這只是歸還幾根火雞毛,且更坐實遴選的荒謬。監察院、地檢署恐怕不宜一笑置之。
每年暴漲約八百億元的電費,還是可以量化的駱駝或寶馬,有些事則不易量化但問題可能更大。
過去十餘年,不論何黨執政,減少員額、簡併機關皆為共識,但二○一六年新政府上台後,先是有些看來不痛不癢,被稱為黑機關的成立,例如「青年諮詢委員會」、「新南向辦公室」,這又是一種火雞。
當立法院、民眾一開始沒有強烈反對,後面就接踵而來一堆「黑機關」:年金改革委員會、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洗錢防制辦公室、當然還有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等。
據立委表示已超過十五個,有單位、有預算、又有人事,這又置「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於何地?這已不是偷取駱駝、馬匹,而是將族長連同兒女(國家法治)一併綁虜了!
六月底爭議不斷的財團法人法三讀通過,這部法律原意要賦予眾多財團法人組織、治理、及財務公開的法據,結果條文並無法體現此等理念(詳見新世代金融基金會,六月十六日發布研討會結論);提案者重點反而在四條半的條文,企圖對接收日產、曾由公股注資或捐助的法人重新掌控取得法律基礎。
原本政府如質疑某些財團法人淪為非公家控制的過程,大可透過國家制度即司法程序。現在不此之圖,而逕透過立法再由行政認定,進而侵奪目前權利狀態為民產的法人主控權,人民如有異議,反而須自行起訴,恐怕不是以民主法治自豪的國家所應為。
何以致此?追根溯源,也是輕忽早期一些大小火雞或駱駝。
例如:大法官會議點數立委出席率而拒絕受理釋憲、提名有成見/偏見的爭議人選為監委、立法決定農田水利會的歸屬、以行政權認定是否不當黨產等,最終的獵物將是五權傾覆的憲政體系,其嚴重性等同貝都因人的「滅族」。
貝都因的族長也許已經預見一隻火雞遭竊,不是表面上的單純,但可能沒注意到對手並非等閒的「竊鉤」之輩。由火雞而能居安思危想到防止滅族及竊國的行為,需要全體國人共同的警覺與行動!
(作者陳冲,前行政院長,目前為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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