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三的心情抒發
我的徒弟是一個很認真的人,
雖然沒有很聰明,但做事非常紮實,
完全體現了「勤能補拙」的特色,從來不抱怨。
前兩天他面露苦惱的表情跟我說,
他因為開了一張罰單被申訴執勤態度不佳、
進而被主管約談的事情。
那一條路兩旁剛好是菜市場,
時常都會有並排違規停車阻礙交通,
所以不管有沒有被檢舉我巡邏都會主動去取締,
當天他在現場開了一台自小客車併排違規停車,
結果被背後有勢力的鯛鯛申訴到署長信箱,
約談時被酸了一句「你有這麼缺這張單嗎?」
「那邊就是菜市場,讓人家停一下會怎樣?」
我笑了,拍拍他的背,要他放寬心,問他,
如果換作是我被申訴,你覺得我會不會被約談?
徒弟說,應該不會,我問他為什麼不會?
我問他,你覺得我跟你最大的差別是什麼?
徒弟回答:「因為我看起來比較好欺負吧。」
我大笑,跟他說再想想,這不是主因啊,
如果你認為你做的是對的事情,那就不要怕。
當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當時我還是個菜鳥,
第一次在開紅單的時候遇到垃圾民意代表,
對方一開頭直接嗆名了他是某某某市議員,
要我把這張夾在車窗上的逕舉單撤銷。
不為所動,請他出示他的身分證件,
跟他說我可以把逕舉單刪除、改開告發單,
待入檔後直接拿這張罰單去繳費即可。
「你是不是不知道我是誰?」
「信不信我明天叫你們所長到市議會罰站?」
「還是你們日子過太舒服、要我查你們是嗎?」
這起鬧劇在阿魯巡佐到場協調後才拉下序幕。
這張罰單最後怎麼處理我是不得而知,
聽到阿魯巡佐一句「沒關係,我來處理!」
我馬上乖乖跨上機車離開現場。
但說起阿魯巡佐,不得不說是本所最帥的巡佐,
人高馬大、身材健壯,待人謙和又不失霸氣,
非常體恤基層,甚至常常以為自己還是警員,
趁大家忙碌時拿起掃把彎腰掃地維護駐地環境。
重點是皮衣、牛仔褲、AC/DC的踢恤一樣不少,
放假時還會騎著他的紅牌重機去北宜刷追焦,
完完全全就是我心目中巡佐的樣子。
後來依舊常常在轄區內看到那台市議員的車,
不是停在紅線、就是停在人行道或斑馬線上,
不管直的停、橫的停就是不會停在停車格內,
而興趣是維護交通安全的我當然也不會客氣,
每次巡邏看到都會免費為它夾上可愛的紅單,
不偏不倚夾在擋風玻璃旁那張紅色議員證旁。
直到有一天,我看著阿魯巡佐面有難色的搔頭,
手裡拿著一張粉紅色、違規停車的逕舉單走來,
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的揮了揮手上的罰單:
「這個月第七張了,全部都是你開的哈哈!」
原來,那個市議員只要發現他的車被開了罰單,
便會開著車來到派出所的門口朝裡面招手,
看當天值日的幹部是哪位,把幹部叫出來,
順手的把罰單遞給值日幹部,然後揚長而去。
罰單最後怎麼了、有沒有開出去、是誰繳的,
相信聰明如我的讀者們肯定知道¯\_(ツ)_/¯
對我來說,執法不應該要有差別待遇,
不管是兩輪四輪、亦或是王子庶民,
如果第一線的執法人員無法依法行政,
那被干預行政的民眾要怎麼適法、要怎麼信服?
所以,被申訴就回覆,被約談就理直氣和,
說出讓自己能站住腳的法規與執法標準,
千萬不要害怕開單,也不要怕開了單被申訴,
更不要害怕被申訴之後,你的主管找你談話,
即使主管不挺你,二組也不挺你,要相信自己,
如果你恐懼,或是怕麻煩,那就越容易被約談。
我的職責是看到違規就盡可能開單取締,
對我來說這樣便對得起自己與這份工作,
也許這就是為什麼,在這個單位待了幾年,
我依舊還待在最苦命的大輪番最主要的原因吧,
沒有能屈能伸的能力,因為我的腦袋很死。
但對我來說,這麼做才會有當警察的感覺,
我是說偶爾,很偶爾才會有這樣的感覺啦...
#我寫自己的故事
#他們過他們的人生
#一線三的日常
#警察 #台灣警察 #民意代表 #市議員 #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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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一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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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M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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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環澳 『摩托車終於可以高速公路了』
自從來了澳洲以後,這是我此生第一次將摩托車騎上高速公路
其實有點緊張跟感動
但其實,騎上高速公路,限速約100-130,在澳洲各地限速不同
但以我這台400cc的三輪摩托車來說
維持在120平均根本像喝水一樣
平常每天的時速也都在110左右
總之把摩托車騎上高速公路,對當地人來說再平常不過
但我一個台灣人來說,是非常新奇且『不曾經歷的』
所以我很戰戰兢兢的,第一段從墨爾本要到大洋路
就經過了幾段高速公路
第一次要上的時候,我看著google map上的導航
指引我要上高速公路的時候,心裡想著
要上了!要上了!要上了!!!!!
上了耶!上了耶!上了耶!!!!!
好爽喔!好爽喔!爽爽爽!!!!!
幹我好蠢!哈哈哈哈~
其實在台灣騎車,我是不會用google map導航的
因為google會把你指引到高速公路去
所以我都用papago,因為它有選項,是避開高速公路
因為會怕自己不小心上了高速公路
但在這裡上了高速公路
為什麼這麼的新奇帶點恐懼
因為我不曾在台灣這樣做過
台灣的高速公路是禁止摩托車上去的
當然我有疑惑
因為多數的資訊告訴你
台灣還沒準備好要上高速公路
就算聽說法令在好幾年前就已經通過
而在台灣擁有重機的人也都是繳跟汽車相同的稅金
但路權卻大不相同
官方的說法還未開放的原因是
法令通過了,但執行在地方政府
所以由地方政府決定
其實這樣的說法,能背出ㄅㄆㄇ注音表的人,都無法接受
這只是一個講法,中央將問題推給地方
真正的原因,多數是因為汽車族尚未能接受與重機族同道
原因是怕碰撞機車
重機很多飆車族
不想國道淪為飆車場
之類的原因
或者簡單的說
我他媽就不是爽在高速公路看到重機
其實我可以理解汽車族某些方面的顧慮
說真的確實在國道上高速的狀況下
萬一有碰撞,對重機會是很大的傷害
總之 台灣確實還未開放
澳洲與台灣對重機的認知的差別有哪些
1.在台灣重機等於汽車
在法令上是這樣的,所以騎重機的人,必須停汽車格,不能機車待轉等....就等同於汽車,除了不能上高速公路以外
但在澳洲汽車是汽車,摩托車是摩托車,這裡的摩托車,還是必須要停機車格,有時你可以停汽車格,但有時不行,我就因為停汽車格而差點被開單,就在凱恩斯
但這裡摩托車的路權跟汽車是一模一樣的,也就是說在路上我從來沒看過禁行機車的字眼,只有某些城市停車上的差別
也就是說,在澳洲的認定,你還是摩托車!
事實上,我也這樣覺得,汽車跟摩托車,確實大小跟駕駛方式都不一樣
完全歸類於汽車,確實不盡合理,就算你稅金要收一樣,就算了
但在使用上跟,道路及停車上,確實不應該相同
因為明明就不一樣啊!不應等同於汽車一句話,就全部皆是
2.機車馬力夠?速度夠上高速公路嗎?
其實這是個愚蠢的問題,但因為我們騎車,我們知道
但多數沒使用過重型機車的朋友也許不清楚
我個人覺得250cc以上的摩托車上高速公路
是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沒有問題的!!!!!!!!!!!
有的國家只要125以上就可以
但我個人認為是250以上,也就是黃牌就可以
但有聽說,但這都是聽說,聽說往往都是傳說,傳說到後面會變胡說
而胡說也聽了很久了,就是聽說會開放紅牌上高速公路
也就是550cc以上才能上高速公路,我覺得蠻可惜的
以環保的角度來講,很浪費,因為這樣變成拿牛刀殺雞
明明250就夠,大家卻要買到550以上才能擁有路權
完全不節能減碳嘛!也浪費資源
而且台灣不是大陸型國家,其實我們不是那麼需要這麼大CC的車
不是說不好,而是不應該因為法令問題,而大家都往大CC數的車子去買
大CC數有大CC數的爽,但這樣的法令會讓大家都往大CC數的車子去
其實沒必要,而且根本就還沒能上高速公路
都是我自己幻想的!!!!
我在環澳的這段時間,其實重機上高速公路,根本跟吃飯喝水ㄧ樣稀鬆平常
這裡的駕駛習慣確實值得我們學習
1.絕對不同道超車
他們超車,絕不會跟你同道超車
就算是那種開卡車的白人老粗也是,不會有人從你旁邊呼嘯而過
就算他們要超車,也會先在你後面打方向燈,然後超過你後
再打方向燈示意你,他要切回車道了
這個是我整路騎了上萬公里,都是這樣
說到這裡,難道我只有被超車的命
去!我也超了不少車咧!!!!!
秋!!!!!嘿嘿!
當然我也是以同樣的方式超車
有時超澳洲著名的公路火車road train,超個車要超30秒以上勒
因為road train 真的很長,
最長的高達一個車頭拉著四節車廂,一個車廂就是一台貨櫃車這麼長
總長度我覺得有超過100公尺
總之在澳洲,不會有人跟你同道超車
因為摩托車高速行駛的時候,就算不同道被超車或超車
摩托車騎士都可以感覺到風壓,那是一種危險
更何況從旁邊呼嘯而過
所以這很重要!這是大家都有的概念
2.保持車距
再來就是保持車距,這裡也很少看到跟車很近的
因為可能是沒必要,因為地大車少
但雞歪的人不管怎樣,就是喜歡黏很近
我在台灣騎車時,有時看後照鏡,後面的車黏很近
其實心理壓力很大
惡意超車
其實不知道為什麼,行車上只要有點不爽
大家就會超車,也不知道誰規定的
超車過去的時候,一定要狠狠瞪對方一眼
我也是這樣!哈哈哈哈哈
我記得考駕照時沒有這一項啊?!
怎麼大家後來都會了
我後來知道在澳洲如果你轉頭去瞪其他駕駛
是會吃上罰單的『挑釁駕駛』
聽說還蠻貴的,哈哈哈ㄏ 居然連這個都能開單
總之,我在這裡在高速公路上騎摩托車是很自在跟平常的
當然,我也很希望在台灣可以上高速公路
因為,這大大地減低了不必要的能源浪費跟時間損失
而且,在法律上這是允許的而且已通過 \\\
我們法令通過六年有了吧,遲遲還不能上國道
實在令人失望
而稅金也繳了六年了有了吧,當然令人憤怒
就像炎炎夏日買了冰棒,卻要站在外面看人吃冰棒
哈哈!超爛的比喻
其實我最失望的是,不是目前不能上國道
是大家都知道無論開車的或是騎摩托車的
都還沒有習慣在高速下一起相處
雖然法律已通過,但確實需要宣導跟告訴無論開車族或是騎車族
該怎麼一起共行在高速的狀況下
所以我一直沒看見有宣導告訴大家怎麼開車跟騎車
不就是一直原地打轉,讓大家吵個不停嗎?
我跟一個澳洲的律師朋友講個這狀況
台灣的法律已通過,稅金也繳了好幾年
但我們還是不能上高速公路
他覺得不可思議
我也曾經請問過保護憲法的軍人,他是個中將
他覺得其實這是違憲
無論如何,我們應該進步!
我相信台灣可以的!
我們不該再落後國際
沒看見政府宣導
我們自己來。
也許大家只是不了解而擔心反對
等到大家都明白了,就不會害怕了
我們要用溝通取代對立
分享這些資訊
告訴你身邊的朋友開車族該怎麼跟摩托車相處
讓他們知道這是安全的用路關係
1. 勿同道超車
2. 保持車距
3. 變換車道一定要打方向燈
4.切勿惡意逼車
讓我們一起邁向國際吧!!!!!
台灣加油!
影片是我在高速公路上!
爽啊爽啊爽啊!
騎車是很快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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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闢謠解惑 ~ 司機超時工作罰重金】
普通台灣旅客以為,只要遊覽車是新的,遊覽車的司機年資夠、沒有酒駕紀律,就可以保障行車安全,其實,大家一直不願意承認,司機過勞、超時工作會影響行車安全,甚至會引起車禍意外,不是只有付超時加班費而已。
2012 年 8 月 1 日,我帶團看完聖家堂,出來之後走三個街口,到巴士停車的地方,看到我們剛上團的義大利司機一個人,巴士沒在旁邊,隨口問司機:「車呢?」
司機說,被警察扣下來了。
原來,警察來檢查行車紀錄,發現幾天前(帶別的團)司機嚴重超時,休息時間少於法律規定時間,違反歐洲保護乘客安全的法規,罰款 3400 歐元,沒繳罰款不放車子。
很多人以為司機超時是小事,只要給司機一點小費就可以解決的,但是,在歐洲,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司機超時不只是超時而已,還有罰款、扣點數、吊銷執照的危險,乘客本身的安全更受到威脅,如果被查到,不但會影響自己團體的行程,還可能會害到下一個團呢!
當司機面臨 3400 歐元的罰款時,只怕沒人敢說「我付超時罰款」吧!
如果超時是當天的事,不但要付罰款,還要馬上換司機(超時的司機需要休息,不能工作),而那一次因為超時是幾天前的事,只要付罰款就可以取車,不需要換司機,但是,在義大利車行的匯款還沒抵達西班牙警察局的賬戶之前,我們沒車,那一天旅行社聯絡了一個下午之後,最後臨時找一輛西班牙的巴士解決問題。
現在歐洲的遊覽車都有電腦化的行車計時器,司機也無法動手腳,在公路上、景點附近 ... 警察都可以隨時攔車檢查,馬上可以查得所有的行車紀錄,所以,車行、司機都會特別小心,不敢超時。
所以,到歐洲玩要知道,不是司機不配合,也不是領隊導遊不幫忙,如果被查到超時,會影響行程、還要被罰巨額罰款、嚴重時司機還會被吊銷執照 .... 誰有辦法付 3400 歐元的罰款?誰敢跟司機保證「你沒執照沒工作以後,我養你一輩子」?還有一個講英文、義大利文的官方導遊曾親眼看過一張 12000 歐元的罰單!一萬兩千歐元耶!好可怕!
我不知道台灣的法規是怎樣保障行車安全,但是,我知道在歐洲,乘客的安全是用這種方式保障的。根據歐盟規定,司機每天的駕駛時數不能超過 9 個小時,每 4.5 小時駕駛後必須休息 45 分鐘,每天必須休息 11 個小時,如果在外地開車(跟團住在外地的旅館),每週要休息 24 小時,但是不得連續六週在外地開車,如果在司機住的城市開車,每週要休息 45 小時。
這也就是為什麼車行每天傍晚排班,隔天的遊覽車司機是誰我們前一天才知道的原因。因為,車公司有很多車跟司機,如果前一天司機結束時間延遲,雖然沒有超過當天的工作時數限制,但是,因為受到休息時數的限制,隔天無法一早開車,就需要換一個司機,所以車行每天傍晚排班,司機是誰前一天才知道。
#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