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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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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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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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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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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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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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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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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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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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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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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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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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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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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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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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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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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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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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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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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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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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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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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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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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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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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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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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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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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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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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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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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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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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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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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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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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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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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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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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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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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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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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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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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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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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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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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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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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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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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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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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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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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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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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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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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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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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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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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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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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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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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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神父的菸 尋找平靜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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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5年10月27日,台北市政府訂定《臺北市市長及政務人員涉及選舉活動行為規約》,明文規定市長、副市長、政務首長參加政黨及選舉輔選活動的規範。 規約內容非常嚴格,連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的旗幟、徽章或服飾,或為特定候選人呼口號造勢都全面禁止。 當時還引起很多民眾刮目相看,...
民主政治 定義 在 蔡依橙的閱讀筆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為什麼會有人,利用民主反民主,利用自由反自由?為什麼會有那種整天打臉過去的自己的政治人物,就靠著煽動民粹情緒,依然能吸引網路聲量,甚至靠著不斷的「釋放善意-結盟-過河拆橋-背刺」,施政能力特別差,卻好像在民主政治中還能有一席之地?
為什麼科技進步了,連結與溝通更容易了,但社會卻變得更為分裂。甚至有些政治勢力,根本不是來講道理的,完全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用欺騙和表演的方式獲取選票,只以自己的政治利益為考量,不管是內政或是外交,都不是他們的優先考量。
如果你曾經困惑於以上的問題,並因此感到焦慮,我蠻建議你讀這套《真理的史詩》,因為以上的問題,美國的民主歷史中都發生過,而且持續走到今天。
利用民主反民主,利用自由反自由,在美國就是波瀾壯闊的黑人民權與女權運動。運動本身波瀾壯闊,這就代表阻力也是同等的波瀾壯闊。藉由定義自由究竟是黑人的自由或者蓄奴的自由、藉由定義黑人可不可以算是「一個人」(知名的五分之三妥協)、女人是不是「人」,美國花了幾百年時間,才終於走到黑人跟女人都能自由安全投票的今天。
民粹型的政治人物,其實從第七位,也就是第 11 和 12 任美國總統安德魯·傑克遜 Andrew Jackson 樹立典型就開始了。之後有不少政治人物也善用了民眾很好用情緒操弄的特色,登上大位。
比較有意思的是,在美國歷史上,民粹力量曾被操弄到支持反動的超級保守派,也曾被操弄成支持社會改革的進步派,就看哪一方比較成功。
至於科技究竟能不能讓民主更完美,科技樂觀主義者總是認為可以,但以美國的民主史來說,似乎沒有那麼樂觀。不管是電報的發明、報紙的出現、低價報紙的普及、廣播的全面覆蓋、網際網路的大量連結,每一次的科技突破,都曾經讓科技樂觀主義者認為,美國終於要成為更一致的美國了,不同意見者更能彼此了解,不同立場更能彼此包容。
但,最後都失望了,美國人還是那麼多元、那麼多種意見、那麼多種利益、那麼多潛藏的衝突。彼此之間要做很多的政治交換跟妥協,過程也持續那麼紛擾。
也就是說,當我們走上民主自由這條路時,美國幾百年來的歷史,是很值得我們參考的。
- 真理的史詩 / 馬可孛羅文化
民主政治 定義 在 蕭瑟寡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7085005.aspx
首先是,在一個民主國家中竟然大部分的知識分子看不出來這種官場話語術在行駛公務的重大瑕疵,真是匪夷所思。
不知道是不是我們台灣人受教時真的是完全沒有在讀公民或是邏輯,因為對於擁有投票權去參與民主政治的公民而言,這種能夠洞悉政客的立場應該是非常基本的自我要求。
而面對政客,我們要的答案不應該只是「是」或「不是」兩種而已。就好像這次我們要求的有效政策應該不是「解封」和「封鎖」兩種而已。而是要要求政客們提出合理而且符合科學常識的政策。
以這次三級警戒為例,歐美多國去年封城時,目標是非常明確的:將街上和公共運輸上的流量降至最低。娛樂場所、百貨公司關閉以外,上班族是不能夠進辦公室的。大家出門最多就只能去超市買菜,但在美國大城市其實生鮮外送很發達,基本上是可以足不出戶。
相對的,這次台灣的三級和四級警戒定義非常可笑。
三級警戒,百貨公司這種最容易群聚感染的地方還是可以逛、公司依然正常上下班。在台北市,基本上街上和捷運上的人流在前面兩個禮拜後就恢復、不斷增加了。基本上封城除了不能去外面吃飯、喝酒以外(喔,還有不能去按摩和上茶室),基本上完全沒有壓制社群接觸的作用。
四級警戒,就直接從正常上班(分流上班拜託不要拿出來談,也只有愚蠢的台灣業主才會想出這種毫無邏輯可言的「防疫措施」)進入「停班停課」。
試想,台灣的企業和經濟連第三級都沒有辦法承受了,根本不可能進入第四級。第四級的標準在台灣本來就是虛設的。
而疫調這部分更是愚蠢。
國際上許多公衛專家去年就一直在討論「防堵疫情」(Outbreak containment)和「壓制疫情」(Outbreak suppression)的差異。
台灣去年的外宣和內宣一直都圍繞在防堵上,以為只要持續進行疫調和採檢(註:在研究方法上這是一種雪球式取樣法),就萬事OK。
但是國外去年疫情爆發後,早就一直在研究討論壓制疫情的方法。此時去追蹤個別案例已經沒有意義,只會浪費癱瘓公衛和醫療資源,反而是要將資源用在追蹤群聚並且降低人流。
更重要的是要進行普篩,才能夠發現新的群聚。
而台灣在三級警戒時做的事情完全就是違反國際公衛過去一年半的討論結果,不但在拿一些「防堵手段」在唬嚨民眾,在資訊上不透明(明明通報數依然超越檢疫量,但是卻故意不公布校正回歸),政策上一直維持一種模稜兩可的態度:一方面一直釋放消息明指台灣疫情往下(有嗎?反正就是閉口不談死亡人數和每日檢疫量),另一方面又一直爆出大型群聚感染。
唯一這次看到沒有模稜兩可的兩樣事情,第一就是中央認為地方沒有做好疫調,地方就應該對自己的群聚感染負全責(笑);第二就是中央認為自己有 做一套實聯制系統,但是卻沒有提供有效的資料分享和分析方式,因此剩下也都是地方和政府各部門自己的責任了(大笑)。
個人以為身在台灣最恐怖的事情,就是我們從小到大對於這種將「卸責」置入語言的講話方式已經完全沒有感覺了,甚至會感到提出質疑的人大驚小怪。
回到這次三級延長的部分,如果還有人不了解政客是怎麼在思考這件事情的。從過去幾個禮拜的含糊,其實各級政府的立場非常明顯:
解不解封不是重點,重點是能不能把責任轉嫁到別人身上。
試想,城市街上的人流根本是正常流動,你覺得台灣解不解三級很重要嗎?台灣在爆的群聚感染,不用想也知道正常上班、可以逛百貨公司、可以進去果菜市場的模式下根本就「防堵不了」。
基本上政客的盤算就是:要如何讓人民感覺我有在做事,但是如果出事了,我又不需要為問題負責。
而在現階段答案只有一種:
反正你們人民都自主解封了,我維持現狀就好。我甚至讓大家「有感」,再解封餐飲娛樂。只要我嘴巴上說有封,事實上根本就沒有有效封城政策,而這事實大家是都心知肚明的。一旦發生災難性的問題,我卸責的方式就是:「封鎖沒有解除喔」。
到頭來,藍綠白等勢力都有麥克風可以帶風向,唯一沒有麥克風為自己喉舌的是人民。
要卸責,將一切推給人民不守法,是最容易的。
民主政治 定義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5年10月27日,台北市政府訂定《臺北市市長及政務人員涉及選舉活動行為規約》,明文規定市長、副市長、政務首長參加政黨及選舉輔選活動的規範。
規約內容非常嚴格,連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的旗幟、徽章或服飾,或為特定候選人呼口號造勢都全面禁止。
當時還引起很多民眾刮目相看,覺得「白色力量超越藍綠」。
但若從民主政治、政黨政治的原理來看,其實這樣的規範,不僅牴觸了政黨政治的原則,也模糊了政務官和事務官角色分際,絕非長久之計。
果然,在2019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針對上述規定作出修正,共有「一個限縮、三個刪除」:
❗️一個限縮
候選人定義,從參加初選、宣布參選或政黨提名起算,限縮為正式向中選會登記時起算。
❌三個刪除:
🚫原規定政務人員不得兼任政黨和候選人輔選職務。刪除!
🚫原規定政務人員不得要求他人參加或不參加政黨或候選人活動。刪除!
🚫原規定政務人員因市政業務參與政黨、候選人活動,只能就市政議題發言,且不得穿戴標示政黨、候選人旗幟服飾,不得呼口號。刪除!
為什麼有「一個限縮、三個刪除」?
條文修正說明寫「以政務人員法草案為標準」。
但,事實上,政務人員法草案,早在2012年就有了!
2014年原版不用參照政務人員法草案,現在要修改才要比照政務人員法草案,邏輯何在?
其實,在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回覆我的書面說明,才是真正的理由:
「配合市長第二任期施政理念,希望回歸政黨政治運作常軌,適度修正」。
白話講,就是因為柯文哲組黨了。
若按照原版的規約,柯市府人員和市長本人,已經多次違規。
但在政黨政治之下,要求隨著選舉結果異動、必須為政黨政見負責的民選行政首長和政務官,不能幫自己的黨籍候選人助選,哪有可能?
因此,修改規約,為自己鬆綁,是當然之理。
柯文哲市長從政多年來,總是以嘲諷、蔑視的角度看待政黨政治,動輒以「其他政黨都是垃圾」號召無特定政黨偏好的選民,有參加政黨的人,總是有苦說不出。
終於在今年,因為柯市長自己組黨了,才開始體認「政黨政治」的真諦,開始修正過往因對政黨政治無知而產生的不合理期待。
「政黨政治」和「政黨」不一樣。政黨有好有壞,政見有好有壞。
但「政黨政治」是「代議政治」不可或缺的要素。
除非我們完全放棄代議政治制度,否則,政黨作為代議政治重要的代理機構,必然會有「政黨政治」以及附隨而生各種讓政黨得以運作的機制(例如黨組織、決策機構、黨綱、黨規⋯⋯等)。
希望柯市長往後可以尊重政黨政治的原理原則,就事論事。
不要動輒又講「其他政黨都是垃圾」,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標榜自己的清高。
今天你沒搞懂政黨政治,隨口批評別人,等改天你自己組黨了,你會發現,你以前提的標準,自己可能同樣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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