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篤灰、威脅】
事先聲明,我冇內幕消息,以下都是一些出於常理的推斷和反思。
當一場抗爭運動來到打壓和清算的階段時,抗爭者必要認真思考三件事:認罪、篤灰、威脅。如果對這三件事的思考不足,抗爭者之間將會迎來十分嚴重的內部分裂。
首先談認罪。這點表面上比較簡單,認罪減刑嘛,很多人在不信任司法制度公正的前提下,會認同認罪減刑是一個比較實際的做法。
然而認罪這件事,會涉及篤灰。如果控方開出來的控罪,無可避免地涉及到其他同路人時,這個認罪本身就不止是個人選擇。這兒我要加個註腳:一般來說,篤灰會被理解為一種出賣戰友的行為。這兒我再拉闊一點,理解為「任何對別人不利的供詞,無論該供詞是否建基於事實」;指控者要求認罪者在認罪的同時指證第三者,儘管現實上認罪者可能根本不認識這位第三者,卻因此導致這位第三者要承受更多的苦難。
對此,我見過兩種看法。第一種,很簡單,任何對別人的頂證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出賣,都是應該被譴責的。第二種,會傾向諒解,相信對方是在壓力下才被迫這樣做;他們會得到辯解,「冇辦法啦,被迫的」,「肯定受了很多苦才會這樣做」。然而一旦我們容許這種辯解,就要面對一條更難答的問題:什麼是威脅。
歷史上因為被威脅而精神失守的例子有很多,甚至可以說是人之常情。折磨不一定是肉體,也可以是精神上的。不過,一旦接受「被威脅」作為諒解背叛行為的基礎,卻會立即陷入另一個困難:威脅通常不公開發生,外人無從得知這個威脅的重量有多大,從而無從判斷這威脅下所作的背叛行為是否值得諒解。
這問題很麻煩,因為很多人決定是否諒解被威脅的人前,必然先問被威脅的程度。如果還沒有拍你的門你便自動自覺把一個組織的所有內部通信紀錄都交出來,恐怕絕大多數人都會認為你不能原諒。另一個極端,則不是自己受罰,而是連累別人。例如找個表面上無關的理由,掌握了你的一個朋友或親人當人質,然後要你答應某些條件才放過他,這恐怕才是最痛苦的。而外面看起來,也不會知道有這件事的源由,只是見到有個人忽然被控制了,又忽然自由了,那個人可能連自己剛做了一回人質也不自知。這些操作,外人都是無從得知的。
此外,有時一些威脅看起來可能一點都不像威脅,例如說要給你加官晉爵,要你當花瓶,你不接受就獄中相見,甚至更糟糕。你屈服了,外面的人只會看到你被加官晉爵的那部份,不會看到你被威脅的那部份,會覺得你明明很安全為什麼要跪,你會因此受盡聲討。
這兒還未說到每個人對威脅的理解都不同。一年受得了,三年呢?十年呢?每個人條線都不一樣。有些人準備慷慨就義,有些人以為自己能慷慨就義,最後卻發現自己捱不住。理性分析是一件事,感性解讀卻人人不同,特別是去到家人,「你個女幾標致」。
說到這兒,無非要說一點:來到打壓和清算的階段,無可避免將會有大量看起來是出賣戰友的行為,而後面到底有沒有人被威脅,或受有多大的威脅,這個威脅是否足以大得不能不屈服,是不可能有客觀標準的。我們都是依靠有限信息去做決定的肉體,不多不少。
面對如此局面,有三種應對的可能。
第一,寬恕所有人,假設所有人都是受了不可能承受的壓力才會做出被認為是背叛的事情。可惜我們都不是聖人,我懷疑沒有幾個人做得到。而且世上應該有真的值得被割席的背叛者,更別說總會有人假扮被威脅來博同情,對吧?
第二,對一些人寬恕,對另一些人則譴責。然而由於我們無從確定他們到底有沒有背後被威脅,或受有多大的威脅,於是我們只能以其他因素來做判斷,例如政見甚至朋黨關係,用感覺決定對方應被體諒還是譴責;又或以從政年資來分,素人如何篤灰都可以原諒,專業從政的做甚麼交易都是背叛。如是者,一邊是無條件信任,另一邊是「都說XXX賣香港」。這恐怕是最有可能,同時卻也是最糟糕、會引發最多矛盾和分裂的情況。
第三,學會說再見。當有同路人做出一些你不能認同的決定,你又無法確定對方的決定是否出於被威脅時,就好好說一句再見。不管對方是誰,不惡言相向,不猜測對方是否已被收買,只管做好自己,大家走自己的路,唯望有日到終點時,大家都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天地良心。
這不是個完美的解答,我只是想不到更好的解答。這篇文章沒有打氣功能,反而要求大家面對一些很令人不舒服的現實,完全不符網上的分享點讚方程式。但這些令人不舒服的現實,總要有人講,總要有人去思考。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28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idTZdTcP8eo 請各網友支持, 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 把入數收據WhatApps 至 : 94515353 ) - 恒生 348 351289 882 - 中銀 012 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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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數分裂第二階段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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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惑仔》及《黑社會》系列說起 | 盧斯達 on Patreon】
(2018年10月舊帖復刻)
在政治現場應該展現甚麼倫理,聽來太過學究,但新舊板塊彼此磨擦,似乎沒有因為本民前和青年新政被政權擊沉而變得沉寂。更外圍的「素人」繼續前仆後繼,有關的大趨勢並沒有因此逆轉。
世代衝突、各路人馬躁動不安,是90年代以來黑社會電影的傳統。任何政治和社會關係由和緩變得緊張,都有其內在邏輯,實在可以與外層的政治意識形態無關。不管你支持的是本土人優先還是自命世界公民,小團體的運作、權力的鬥爭,最後還是依循一套相似邏輯。
古惑仔要面對的黑社會建制
以劉偉強的《古惑仔系列》做例子,表面上是青春電影、遭衛道之士批評為「美化黑社會」,但其實「古惑仔宇宙」不只是關於黑社會,還關於90年代的香港,那個已脫離粗放發展期的末期香港,才是籠罩著幾部電影的大氣壓。
在這個氣壓之中怎麼上位,上位者如何防止被打倒,那就不只是黑社會,而是一個更廣義的題目。
與幾大探長、跛豪的戰後大時代不一樣,「古惑仔」的世界,秩序早就已經建立,而且固化已久。即使偶有因為地盤或恩怨而動刀劈友,也不是社團初期開山劈石的時代。
陳浩南那些人一開局,要面對一班叔父和黑社會建制。古惑仔第一集(人在江湖)的危機,來自叔父輩大佬B和靚坤的鬥爭,陳浩南是「靚仔南」,論資排輩,只能是叔父們在大檯討論大事時,坐在旁邊不能隨意出聲的大齡街童。他是給叔父輩拖進去的,不管是給靚坤陷害,還是要幫自己的長輩大佬B復仇。
靚坤的囂張跋扈,內裡就是上位的躁動,他認為自己能力出眾、功勞最大,要「蔣生」交出龍頭位置。整部電影,鄭伊健固然不是演技派,而是吳鎮宇將一股恨不得馬上就要上位大展身手的躁動由頭帶到尾。
這個關於上位躁動的主題,在第三集(隻手遮天)上升到高峰。
犯上和衰老的命題
一開始出場的是敵對社團東星社的紅棍打手烏鴉,他在關羽像面前執行家法,教訓一個不肯執行任務的小弟。關羽像在打鬥中被波及,掉到地上粉碎。烏鴉問:關老二,拜你有甚麼用?現在的人出來行,不是講義氣的,你那一套落伍了。
於是揭示了整部電影的主題,既有的潛規則雖然仍在,但挑戰者已經出現。烏鴉和笑面虎瞞著大佬,在江湖搞風搞雨,最後在醫院殺掉勸阻他們的大佬駱駝,就只是靚坤在洪興下剋上的事跡,在東星再來一次罷了。
(《隻手遮天》有一段很有趣味。講陳小春、謝天華等人離開自己地頭,到了一個公共屋邨的球場,遇到一班當地的古惑仔。兩班人自然又是一輪口角和韃朵。謝天華很大口氣,說自己是洪興的人,但對面那個自稱叫肥屍的初生之犢,根本不當「洪興」是一回事。之後他們又說自己大佬是陳浩南,然後肥屍又不當一回事,「陳浩南可以係度打交打到出銅鑼灣做渣fit人,我肥屍一樣得﹗」然後打爆玻玻瓶,一大班手下就應聲而至。之後陳小春等人只有敗走,心裡害怕到不得了。
這裡一方面表現出下位者要揚名立萬的噪動,一方面又透視出上位者面對挑戰者的焦慮。在市區有一點勢力的黑社會,在挑戰者面前瞬間就老了,他們的中年危機不在系列完結之前,而是早在第三集已經出現,陳浩南之後在《戰無不勝》做代課老師的那場戲,只是這一場戲的延伸罷。)
雖然在張耀揚的落力演出之下,烏鴉成為一個經典奸角,但那只是商業電影有忠所以有奸的臉譜化處理。黑社會就是一個權力的動態,當中也就只有形勢不同,而沒有道德高低。大而化之,陳浩南和烏鴉沒有誰比誰更高尚的。除了上位,還是上位。
關羽代表形而上的道德規則,也就是每個人都是為了上位的現實之上,加諸一道避免分贓不勻的規則,但說到底還是為了分贓。
到了杜琪峰更加精緻和現實的兩集《黑社會》,就說得更沒有包袱。一班叔父輩商討如何選擇新一屆辦事人,是大D還是樂少,有一個叔父說:
「阿樂就真心為阿公,佢話會踩落老尖—」
那個支持大D的,反唇相譏:
「個個都口口聲聲為阿公做野架啦,唔通話為自己呀?」
輩份最高的鄧伯(也許是暗喻了一國兩制名義上的設計者鄧小平)制止了他們的對話——雖然大家都知道,入黑社會是為了上位,但說破了就沒有方圓。
爭議不斷:因為分贓機制開始失靈
「黑社會」權力宇宙的穩定,在第一集勉強維持了大半。鄧伯為首的叔父輩屬意表面上沒那麼強勢的樂少,用他來平衡自恃對社團有功的大D,以求整個社團不會分裂,「相忍為國」。
然而雙雄講數完畢,蜜月一陣之後,大D提出要分享權力,馬上被隱忍了大半齣戲的樂少用石頭擊殺於水塘,輩父輩所設計的和諧機制,至此走向崩壞。即使沒有第二部《以和為貴》,此皆為定論。
一國兩制好、黑社會好,以往人人滿意的分贓機制,終於敲響了警號,平衡最終被打破。
水塘一戰的平行時空﹐也許是2014年的佔領運動。這件事有發生過好,還是沒發生過好?對不同利益立場的人,答案都不一樣。
佔領令歷史齒輪及政治時間加快前進,但其實搞亂了包括「民主派」在內的既有權力秩序,它對親北京派的影響反而是最少。佔領的倡議者最終傾覆了自身苦心營策的局面。
如果記憶力還在,都會記得「佔中」的醞釀階段,「官方機構」如何費煞思量,設下大量紅線和監控機制。包括各種參與者的「誓約書」,就是支取民眾的力量,卻不願意民眾「不受控制」的「大局思維」。
最後民眾還是不受控制,最重要是在那些萬人空巷的現場,各種人馬顯形了,他們平時被壓抑和小心翼翼控制著的矛盾,也就有了爆發的空間。這些對於香港未來、運動如何操作、End Game是甚麼的分歧,也就得到了釋放的空間。就算是金鐘內部,也分開學生不想退場、還有中老年要退場的分歧。更不說要旺角和金鐘的分別。
所以佔領究竟是好還是不好,真的要講究你在社會甚麼階梯去發問。社會運動可以令民眾充權﹐也會令一些人受到威脅。而這股遭受威脅的感覺,不會因為有著理論上共同的敵人而消失。畢竟大D已經被打死了,整個社團的大局也就只能走向「不斷加速」。以前叔父們設計的遊戲,已經越來越少人信服。
論資排輩是安全的,但到了某個階段就會加速進入血腥仇殺,這是動態和物理之必然。辯證地說,也就是要進入論資排輩的安全地帶,大伙還要渡過必經的血污海。
所以DQ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黑社會的收尾作《以和為貴》,也就是所有人和大局齊齊走向失控的寫照。樂少為了爭取連任,希望破壞規矩。代表最高權威的鄧伯拒絕,最後遭樂少推落樓梯慘死。
鄧伯肥厚的身軀倒在螺旋型樓梯下,死了,動態的平衡瓦解,之後便是社團內部一番腥風血雨。
後來Jimmy仔成功取得話事人身份,一直代表監察眼睛的公安頭子就馬上出手。Jimmy仔本來只想做生意,龍頭的位置拿到手,只為做生意方便,但公安卻要他永久控制「和聯勝」,等於DQ(disqualified)了Jimmy仔退出黑社會的路。這一DQ,連他未出生的後代也一齊DQ。
其實從龍頭棍爭奪戰伊始,公安就在監察,中國在和聯勝後面,是一雙全視之眼。社團的規範瓦解,自然有更多嶄露頭角的新人,但對大一統和講究控制的中央帝國,競爭不代表進步,競爭只代表災難和不穩定。
所以千頭萬緒,中國勢力最後出手「重建秩序」,要Jimmy仔永遠做龍頭,不要再選舉,也就是不想黑社會再爭得那麼激烈。連換屆都沒有,就沒那麼多機會爭。
連真心、絕對、從來沒有支持港獨的劉小麗也再次失去立法會參選資格。可見的事實,是因佔領而冒出頭來的新人,不分派別,至此幾乎都已經被清剿。
老生常談,就是不必講究誰真心或假意支持港獨,客觀而言,任何令香港的觀念、政治生態圈加速前進的人和事,即使只是個新一點的口號,都是整治的目標。如果說香港的社會事務是一部iPhone,則中國並不想它升級換代得那麼快。
王岐山知道拖延時間的道理
同樣的道理固然也放在中國本土。據聞王岐山在幾年前曾經向其他高層黨員推介法國史家托克維爾的作品《舊制度與大革命》(L'Ancien Régime et la Révolution)。
這本書的教訓,在中國人看來是這樣的:當年歐洲幾乎所有國家都是專制的君主國,而法國是其中比較開明的。法皇路易十六其實有推行改革,例如法國開始有不少自由農民,而旁邊的普魯士還主要是農奴,俄國更加在半個世紀之後才開始著手廢除農奴;社會氣氛也比較鬆動,法國民間有深具影響力的異見份子等等。
但就是在願意改革的時候,法國爆發了大革命,推翻了相對開明的法國皇室,然後革命一鬧,之後感染了全歐洲。這段歷史對王岐山來說,就是希望「告戒」中國共產黨,你專制下去,倒還能拖著時間;你一想要改革,順從「自由派」,你的政權就會加速滅亡,一如1789年之前的法國。
這已經是2013年的事情了,但之後的中國局勢真照著王岐山「經典選讀」的思路去走。中國政權全面走向改革的相反方向,也許就是依據這種不怕專制,只怕自己先開始了自由化,最後反而將自己傾覆。
現在的中國趨勢不只是將來不會改革,而且是過去改了的革也不能容,生怕以前改的革,掉了今天的政權。
時間是客觀的造物,但「政治時間」卻是人為的造物。只要沒有大人物或革命性的事情出世,人類社會可以維持幾百年的表面靜止。
春秋戰國或前現代日本強調的封建社會,就是一個大體上希望將政治時間調慢的世界。只要人安於自己的階級,不要上位,也禁止上位,世界就自然會和平。這是古人的理想國,事實上難度跟建設民主中國或者香港獨立一樣。
世界總是會變,年輕或後來者的噪動,或者守成者為了守成而大開殺戒,皆造化之理,人類食色爭鬥之本能。說得通白一點,中國不想自己亂,也不想香港亂,所以用DQ金手指幫核心泛民「掃除雜質」,不想質變最後化作量變,防止核心泛民也本土自決化。這不是與《以和為貴》的結尾很像嗎?
趨勢加速才是重點
泛民在DQ屠刀之下,自然是有一天活,當賺了一天,對最高層的控制者來說,國家也同樣是不變一天,當賺了一天。他們那些叔父苦心經營的分贓機制,靠這些努力苟延殘喘。政治建築師,也就是想對抗無邊無際的時間洪流罷了。他們想必然改變的東西,永遠維持不變。大的是不想改朝換代,小的要保護一個社運小現場的講台。但要維持塵世事物永恆不變,可以做到嗎?
也許你心儀的議員被DQ了,但若果對「歷史」有信心的話,那個議席,或特定的人,從來不是全部,甚至是微枝末節。重要的是,人類如何通過言語、行動、組織等等,將「政治時間」推快,將升級換代的時間差縮減。
統治者可以殺死反對者,they can kill you all,但時間的齒輪被推前了,統治者奈何不得,他也要適應和變陣。有些人得到了議席﹐但其主要作用是維持齒輪不向前,但有些人永遠都拿不到議席,卻可以意外將齒輪推前。甚至說DQ也是加速的一部份,那並不是最高層樂意看見的,但他們卻欲罷不能。
烏鴉是奸角,只是敘事的角度。社團要以和為貴,也許這是沉默大多數所樂見,但只要不是全部人,就會有人希望改變分贓機制(即是體制、比較好聽的「核心價值」之類)。這是生物本能。
改變只能推遲,不能取消。不論喜不喜歡,齒輪始終會推動,不妨以平常心看待張耀陽。這已經是一種促進時間向前的迂迴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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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數分裂第二階段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28日(100蚊獅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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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明年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勞資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上調還是凍結,有待政府拍板。最低工資水平按規例「兩年一檢」,以往一般會因應之前兩年通脹等因素調整,勞方有理由要求追落後,維護基層打工仔,可是資方和一些學者憂慮的,卻是疫下經濟持續低迷,上調最低工資引起連鎖效應,令僱主百上加斤,一旦要控制成本裁員,反而加劇失業。全球經濟前景不明,明年未知是復蘇還是滯脹、通縮還是通脹,最低工資問題,最理想當然是特事特辦一年一檢,然而現實未必可行。勞資雙方各有顧慮,政府處理最低工資問題,應優先照顧基層弱勢,當局同時可考慮採取其他介入措施趨利避害,減輕各方痛楚。法定最低工資2011年實施,勞方、資方及學者組成的最低工資委員會,每兩年檢討一次,並向政府提交建議。
蘋果頭條
「港版國安法」實施近3個月,雖然特首林鄭月娥聲稱該法只是針對「一小撮人」,但惡法實行至今,28人曾遭警方以《國安法》拘捕,年紀最少只有15歲,另有至少7人遭國安處通緝,而今年7.1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被指在灣仔撞向三名警員的唐英傑則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是首名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港人。被捕者中不少人只因展示或管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物品,有學者指《國安法》明顯對香港的言論自由造成衝擊。警方回覆《蘋果》查詢時指,截至9月26日,即《國安法》實施約近3個月,共28人(22男6女)涉嫌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被拘捕,發言人並補充,一名24歲男子已被暫控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還柙至10月6日再提堂。另外一名48歲男子則於9月14日被加控多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
東方正論
港府空喊環保口號,蹉跎歲月,一事無成。繼垃圾徵費計劃胎死腹中、屯門廚餘回收廠遭政府收回土地後,原擬三年後投入運作的廢紙回收廠「還未出師身已死」,承辦商拒絕再玩交回土地止蝕離場。一而再,再而三,港府的減廢措施「瓣瓣衰」,折射環保政策天殘地缺,當局搞環保不過葉公好龍。本港廢紙量之多毋庸贅言,從數年前內地拒批廢紙配額一度搞得「廢紙圍城」已可見一斑。實際上,廢紙一直位列本港都市固體廢物第二位,前年堆填區的廢紙棄置量達九十八萬公噸之巨,較一四年大升四成,惟回收量卻逐年下跌。
星島社論
第四季將至,距國泰航空宣布重組方案進入倒數階段,國泰行政總裁鄧健榮接受本報訪問時稱,現時人手嚴重過剩,員工薪金是最大支出,為解決每月「燒錢」十五億至二十億元,故有必要果斷、快速作決定。他說:「無論工作量減幾多,人工支出都冇咩分別。」然而若大幅「瘦身」會很危險,必須維持靈活,以迎接市場復甦。他強調看重眼前生存同時,亦着眼長遠營運。他坦言即使完成重組,在旅客回升前仍不可能「止血」。國泰預告重組方案上,涉及裁員、整合航線等傳聞甚囂塵上,鄧健榮表示,不會回應揣測,但稱疫情下實施大量節流措施後,目前人手嚴重過剩,員工薪酬是最大開支,「無論工作量減幾多,人工支出都冇咩分別。」
經濟社評
在剛過去的周末,新盤出現排隊人龍,反映疫情緩和,樓市氛圍好轉,料發展商會加快開盤步伐,而下季潛在供量多達逾9,000伙。惟發展商持貨力強,加上未來私樓批地供應減少,相信不會因下季新盤供應量多,為了追業績而減價。過去兩天,多個新盤共734伙推售,獲超額認購,結果約330伙成交,是三個月來最旺的周末。由於這些新盤大部分並非首次開售,而且屬貼市價開盤,個別新盤仍能賣出6至7成單位,市場人士認為銷情可算是很好。新盤銷情暢旺,皆因儲局表明未來3年都不會加息,超低息環境持續一段頗長日子,加上目前800萬元以下新盤可承造9成按揭,市民上車較易,疊加疫情緩和,當局放寬限聚令至4人,增加了市民睇樓意慾,從而把被遏抑多月的購買力釋放出來。
減數分裂第二階段 在 呂冠緯 / 冠緯學長陪你學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先備知識:
1.減數分裂的大致流程。
影片重點:
1.減數分裂的過程:生殖母細胞(2N,2C)~染色體複製,同源染色體聯會(2N,4C)~第一次減數分裂,同源染色體分離(1N,2C)~第二次減數分裂,姐妹染色分體分離,產生配子(1N,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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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數分裂第二階段 在 2022減數分裂-大學國高中升學考試資訊,精選在Youtube上的 ... 的推薦與評價
高一生物2-1觀念08減數分裂的階段與套數問題 ... 複製,同源染色體聯會(2N,4C)~第一次減數分裂,同源染色體分離(1N,2C)~第二次減數分裂,姐妹染色分體 ... ... <看更多>
減數分裂第二階段 在 Re: [問題] 一題生物- 看板SENIORHIGH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sharonirma (JAN)》之銘言:
: 孟德爾被稱為遺傳學之父,他推導出的分離率與自由分配律分別
: 可在哪些階段觀察到?
: (A)減數分裂、受精作用 (B)第一次減數分裂、第二次減數分裂
: (C)均在第一次減數分裂 (D)均在第二次減數分裂
: 答案給(C)....請問是為什麼呢? 請高手解答!!感謝!!
先不管題目對孟德爾與這兩項法則關係的錯誤與否,我們來看看定義。
分離律:個體內控制一種性狀的基因,是兩個成對存在。
當配子形成時,這兩個基因便互相分離至配子中。
自由配合律(自由分配律):形成配子時,非對偶基因間會自由組合至同一配子中。
題目說要觀察嘛......
第一次減數分裂,同源染色體聯會,分離。 → 觀察到"分離律"
(註1:由於等位基因位於同源染色體上,故以觀察同源染色體為主)
數個同源染色體分離至兩個子細胞時,分離情形為隨機組合。 → 觀察到"自由配合律"
兩者皆在第一次減數分裂時觀察到,故選(C)
(註2:第二次減數分裂,數個姐妹染色分體分離至配子時,組合為固定,
且其同一姐妹染色分體上的基因是完全相同的,故並非分離律和自由配合律。)
若有錯誤或不足之處,請其他人補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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