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動物家人 #文長慢慢看
由於最近神獸露面次數變多,收到很多天使喜歡神獸的訊息,先感謝各位對神獸的喜愛,雖然他在占卜這件事實在沒幫到什麼忙。
沒有要瘋狂推薦幼貓還是成貓的好處,也沒有要說明養貓的注意事項,更沒有要聊貓咪該怎麼照顧,單純講講中途沒告訴你的那些,養貓後會影響你人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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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面對發展很好、能賺很多錢、卻必須出國且無法把貓帶著走的工作,你要怎麼抉擇?如果你家有人愛他,那你不用擔心他的去向;如果你和我一樣,家人無法接受貓,你會選擇送走他、還是放棄那個發展機會?
當你的貓陪你走過多年風雨,但是交往才三個月的男朋友/女朋友不喜歡貓,或是你的結婚對象明明知道貓對你多重要,卻在結婚前夕,要你在他和貓之間選一個,你會怎麼做?
當你已經負債累累,這時你的貓忽然生病,而你手頭最後的救命錢,只能在自己吃飽跟救貓之間選一個,而且臨時找不到朋友借錢,你要怎麼辦?
*注意,台灣沒有寵物健保。
當你長期租屋,想換個環境住,發現能接受寵物的租屋處都超過你的預算,或是簽約時房東本來允諾可以養,正式入住後的某天忽然翻臉不給養,你的決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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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在我、我朋友身上發生的幾個常見問題,看起來好像沒有很多,卻在發生的每個當下,都在考驗你對你的貓感情有多堅定。
我不會說教、勸退任何一個想養貓或其他寵物的人,只會要你「想清楚」:
他們不是商品,是如同你家人朋友一樣的「生命」;
在你對他們的熱度減低時,他們無法像物品一樣,輕易斷捨離進垃圾場;
也不是玩具,他們有情緒也會叫,更會大小便,需要你關心與照顧。
當你想清楚後,還是決定想來隻貓貓來侍奉,要領養還是購買,這就是另一個議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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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決定接他回家的那刻,
或許你還不知道這將對你未來人生有什麼影響,
但是他已經將你當成他的全世界。
你得對他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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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家人不只是一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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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F →s24971040: 其實重點還是在不棄養都好啊... 10/20 10:36. 128 F 推abree726: 如果台灣有像歐美那樣的合法優良犬舍當然購買也沒差 10/20 10:37.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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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標題說的是為什麼以認養代替購買,
但這篇文章集中在購買動物上。認養的好處就不多談,有很多人比我更懂認養的好處。
這是一篇比較全面性的文章,主要的處理議題是為什麼買貓是錯的。
(事實上,我的結論是買賣動物是錯的,這包含了買賣貓。)
文章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為論題的辯護,不會涉及到品種貓和米克斯哪個比較可愛,
好養,健康,等等的事項,也不會涉及到甚麼偉大兼愛之類的部分。
另一部分是以問答形式來回答一些對於提倡認養取代購買的疑問。
我會避免涉及太過專業的理論部分,只有簡單且易懂易接受的原則,
來一一說明為甚麼買貓是道德上錯誤的行為。當然我的主張是可以再討論的,
不過對於那些主張買賣動物和買賣人類的行徑是無關於道德和合乎道德的人來說,
是非常非常難以證成的。頂多只能反覆的聲稱:「買賣動物沒有錯。」
首先讓我們接受一些常見並廣為接受的道德原則,
並且初步的討論為什麼一般人接受他們。
第一個原則叫做直接傷害原則或叫避免直接傷害原則,簡稱DD。
1.直接傷害原則(DD):
有其他選擇且不傷害自己時,當事者避免任何在當下以及短期未來會傷害其他個體的行為。
DD比較簡單的意思就是不要主動傷害其他人和動物。
這可能來自於兩種自然的傾向,一是我們對疼痛的原始恐懼。
而別人或別動物所承受的痛苦會使得我們喚起對疼痛的不好經驗和恐懼。
二是由於我們相信因果關係,而如果選擇所帶來的結果是我們事先可預期的,
那這發生的後果便和我們的決定便有關,
而決策者便該為後果負擔部分或全部責任。
相映於DD的德性叫作慈惠,一種不願傷害且理解包容的和善態度。
2.物種內平等原則(s-EC):
以同個物種來說,任何之內的個體都必須被相等的考量。(註一)
平等原則的證成在人類史上非常近代的事情,
這也是反對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最有力的原則。
以閩人和原住民來講,他們在投票時必須被相等的考量;
以男與女來講,他們在求職時必須被相等的考量。
那相等考量的實質內容是甚麼?
以工作來說,評估一個人工作能力時可能根據你的業績和出勤率等等,
但在估算時,不會因這個人其他無關於工作的條件而偏袒(正不正帥不帥等等),
任何人在估算時都使用相同的公式計算,相等的估算一個人的工作能力。
的確工作能力每個人有差別是事實,但每個人都以相同的算法來算,
這就是公平。公平通常就是一般人對公共事務的基本訴求。
相映於s-EC的就是公平。
(此段待修改)
由於此處要討論的是動物的買賣,那對於動物的相等考量又是甚麼?
我提出以動物的基本生存條件做考量的內容,也就是s-EC變為如下:
2'.對於最低生存條件來說,物種內平等原則(ss-EC):
以同個物種來說,任何之內的個體在相等考量下,都必須能獲得
乾淨飲水、營養食物、新鮮空氣、乾淨便盆及可供伸展肢體的活動空間。
請記得我都是以最保守的條件來估算,這只是能有尊嚴的活下去,
還不是好好活下去的基本條件。淺顯一點來說,就是無論是甚麼貓,
當他有吃喝拉撒需求的時候,都一律平等的看待。
不因為這隻可愛點就可以多點水,這隻不可愛就不可以出籠子,
這隻跛腳就可以多吃點食物等等。
我以下花一點點篇幅討論可能會有人質疑的問題,
這是一個基於誤解平等原則產生的誤會,但詳細釐清需要比本篇更長數倍的篇幅討論。
有人可能會問:
「那對於我家親愛的布丁來說,他和我相伴了9年,是我的家人,我一切的寄託。
想到他有可能離開我,我的心就快碎了。那如果接受平等原則,是不是意味著
我對布丁和一支在數千公里外的陌生貓要一律平等?」
這問題的意思很簡單卻難以處理,學術點就是對親近的人有特殊義務嘛?
平等原則的回答是肯定且否定的。布丁和陌生貓值得相等的考量,
但不表示他們被對待的方式要一模一樣。由於布丁對當事人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而違反親情的平等對待,往往要付出大量的成本,不符合效益。
如同以色列過去實行集體農場時,強制的把父母與小孩隔離開來,
所有的父母都必須把所有的小孩當做自己小孩般平等對待。
那些父母到了深夜會溜進兒童房親吻撫摸甚至是默默看著自己的孩子直到天亮。
這的確是一種平等,但卻不是平等原則要求的平等。
那我們這位易心碎的提問者的確對布丁負有特殊的義務。
其實ss-EC說的還不是特殊的義務,只是基本需求罷了,我想這位提問者
也不會反對要滿足數千公里外的陌生貓和布丁一樣的基本生存需求。
這位提問者不巧就是敝人,根據ss-EC,
我也意欲任何貓和布丁一樣在基本生存需求上被相等的考量。
甚至是遠超過ss-EC的範圍,所有動物(包含人)在基本生存需求上被相等的考量。
以上我提了兩個原則,接著要提的是一個事實。
事實:
繁殖場內的動物無法滿足基本生存需求。
如果你對這事實質疑的話,請在google搜尋繁殖場或puppy mill。
某個我當板主的板,如果問的問題很容易搜尋到答案,往往會被一些板友刻薄的嘲笑。
由於支持此事實的證據多到難以計數,所以請恕我省略。
先來考慮繁殖場商人,他們的經營以獲利為優先考量,
請留意一下,我此處保守的說獲利是優先考量,而不是唯一考量。
我相信他們並沒有真的非常冷血到以獲利作為唯一考量,但願我不要錯信。
但光憑此就足以說明他們的行為錯誤。
根據ss-EC,繁殖場內的動物和布丁一樣,必須滿足其基本生存需求。
繁殖場的營運者違反了ss-EC,他犯了道德上的錯誤。
根據DD,對優先考量獲利的繁殖場商人來說,
由於不滿足基本生存需求將在可見未來導致悲慘的存活或死亡。
所以他犯了道德上的錯誤。
對於獲利為優先考量或第一考量的人來說,
滿足其金錢獲利是最直接的援助,而獲利下降或無獲利甚至賠本就是對其最直接的打擊。
對於他們來說,像此篇一樣指責其行徑違反某些原則,
還不如截斷他們的收入更有效,因為獲利是最優先考量。
對於買動物的人,也就是購買從繁殖場所繁殖的動物的消費者。
他們直接的以金錢增加繁殖場商人的獲利。
根據繁殖場動物基本生存條件無法被滿足的事實,
以及消費者的直接幫助在可見未來助始了對繁殖場動物的傷害。
消費者買動物同樣的違反了ss-EC和DD。因此買動物是道德上錯誤的,這也包括買貓,
買貓因而是道德上錯誤的。
以上是第一部分,我對「買貓是道德上錯誤」的辯護。
而第二部分是基於第一部分的論題假想的一些問答,問答並不是百科全書式的,
當中可能也參雜了我個人的偏好。
問:「那些反覆提倡以認養代替購買的人是在強迫別人不是嗎?」
答:「買貓和殺人一樣是道德上錯誤的行為,我們勸阻一個人不要去殺人是強迫嘛?
勸阻一個人做道德上錯誤的事情,似乎不會用上強迫或類似的字眼。我同意在宣傳
以認養代替購買上或許可以做得更好,不必給人一種干涉他人自由的刻板印象。
像我這篇文章就是想要做得更好的嘗試之一。這就像是勸別人不要去殺人最好的時機
不是在他拿刀要衝過去之前,而是將不可殺人列入幼兒教育之內。」
問:「我就是愛這貓,難道不能買嗎?」
答:「以我來說,這問題類似於質問為什麼要做道德上對的事情。
對這問題有非常複雜冗長的哲學性研究。簡短的答覆是,我們往往相信
做對的事能使得整個世界更美好。或許這問題的意思是另一種:買貓是我的自由,
我愛怎樣就怎樣不是嗎?自由通常是有限制的,當自由碰觸到違反道德的領域時,
個人的自由會被限制。理由是我們也期待每個人都被這樣限制。」
問:「那些來板上問買貓事情的人,提倡以認養代替購買者是跳針!」
答:「我不懂為什麼不針對問題回答是錯的,尤其當該人可能涉及道德錯誤的行為,
那提供額外可能的選項讓其脫離道德困境有何不可?當一個人憤怒的說他要
殺害對方的理由時,我們勸阻他不要去殺人,去打擊練習場發洩一下就好。這有問題嗎?
特別是,有的倫理學家還主張這類的勸阻還是我們的義務。」
問:「如果每個人都不買他,他被送回繁殖場後,他一樣會死呀。
平等原則難道不對那隻羸弱的小貓做相等的考量嗎?」
答:「這是問題很有趣,我的有趣是指智識上的有趣,但現實上卻非常的殘酷。
我承認不買當下的那隻貓,的確也違反了平等原則和直接傷害原則。
因而是道德上錯誤的。那買和不買都是道德上錯誤的該怎麼辦?
這有兩種可能,一個是我論據根據的兩個原則有問題必須拒絕,
另一個是我們需要別的原則來幫助我們脫離困境。我的方案是後者,
這原則被稱為效益原則,我們必須追求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註二)
按此,當兩種道德上錯誤的行為買與不買中沒有其他第三者選擇(其實是有的,
我們可以向寵物店和繁殖場抗爭,並且把那羸弱的小動物非法取出。),
那效益原則告訴我們不買才是比較好的行為,
因為這會在可見未來避免更多的動物受傷害。」
問:「我了解購買動物真的很糟糕,那我就是很喜歡品種貓怎麼辦?」
答:「可以看#1BSRrOKC或pmtinameow的#1BSzKIIZ (cat)這兩篇文章,
pmtinameow的文章更詳細更棒,或許能提供更好的權衡方案。」
問:「你說買貓是錯的,僅限於買惡質繁殖場出來的貓是錯的對吧?」
答:「以這篇文章看來你的理解是對的,其實我原先想做的是說明
在一般條件相等的狀況中,所有的買賣動物都是錯的。但這需要稍長的篇幅,
並且需要一些更多對於論證的事先規劃。
這回答看起來是文不及義的託詞,或許在未來的某一天,我會對此做比較詳細的闡述,
可能不是在此,而是在別處。依現階段來說,你真的很想買貓,
請選擇真正以愛護觀賞種動物為第一考量而不以獲利為第一考量的犬舍或貓舍,
縱使這可能在現實上有困難,但勇於改變一向是很困難的。」
問:「我跟這隻貓就是命中預定相遇的,任何甚麼原則都不能阻止我的感動!」
答:「或許你是對的,基於情感的感動很難克服。但我舉一個很有趣的例子,
某位連續殺人犯曾說他認為他的犧牲者都是和他命中註定相遇的,
這是上帝在創世之初就預定好的一切,他是神的使者。
而在上帝的敬畏和某種超越的感動中,他替天行道,處決了他眾多的犧牲者。
這和你的說法沒甚麼不同,兩者都基於強烈的感動,
甚至是命中註定這種不可考的主觀想法。並且兩者都犯下了道德上錯誤的事情。
如果你認為你買貓的行為不可被責備,那你有甚麼理由能說這位連續殺人犯是
法律及道德上要被譴責的?
我們人活在世上不是靠感動而活,人有理想,而當中最難達到的理想就是世界完善。
如果當你的抉擇與世界完善明顯衝突之時,你能選擇不是只考量自己的一方,
這才是一個人類被其他所有人類責成的責任。
當然,我並沒有強迫你不能做道德上錯誤的事情,這我們常常做,看報紙就知道。
甚至是無意中就做了,我只是提供你一些清楚的論點,說明買賣貓是錯誤的。
如果你很想知道你平時無意中犯下了甚麼道德上的惡行,
有興趣的話可以參考Peter Unger(不是Singer)的Living High and Letting Die一書,
或許會有更深的了解。」
問:「你這麼極端的主張不可能正確,所以你是錯的!」
答:「極端的主張的確不容易讓人接受,不過說買貓是錯的很極端嘛?
就個人來看吃白飯加美奶滋還比較適合極端這個字眼,算了不管。
難以接受的主張不一定是錯誤的主張,過去地球繞著太陽轉的學說被公認難以接受,
非常的極端,最後還透過審判封住Galileo的嘴。就算如此,地球還是繞著太陽運行。
如果這世界上有道德真理的話,那它們或許不一定常常和人常規的想法相符。
奴隸制度就是一個歷史的明證。」
問:「你是偏激的想法,沒有證據說明,所以你是錯的!」
答:「#1BS-q4RE(cat)這就是我的理由,我從符合道德直觀的兩個原則出發,
這兩個原則相映於我們慈惠和公平的德性。進而透過一個事實,說明買賣動物是錯的。
我並不是無任何出發點,無任何理由,如同大多數攻擊我的人一樣,
而直接主張買賣動物是錯的。」
問:「無論如何,你就是錯的!」
答:「那我也可以說,無論如何,你也是錯的嘛?這樣就變成無意義的鬥嘴了。」
這篇文章真的很長,我打到手都麻了,word統計超過3500字。
我了解大家平時上班都很累,來貓板都只想輕鬆一下看看可愛的貓咪,
或是看看有沒有自己能力內可提供的小小協助。
我並無意恫嚇,恐嚇,脅迫手段以遂行目的或是破壞板上的和諧氣氛,
我做的只是從最容易接受的原則和不可動搖的事實出發,
告訴你為什麼買動物是錯的。的確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你也可以做道德上錯的事情,
殺人也是道德上錯的事情,但新聞上還是常常出現殺人。
但殺人和買動物的相應後果差別僅在會不會被法律懲罰,
在以慈惠態度為基礎的理性考量下,他們同樣都違反了我們欲求世界更完善的希望。
註一:事實上我支持的是普遍的平等原則,所有動物(包含人)都必須被相等的考量。
這是一種對現今社會狀況非常激進的論點,這原則蘊含不可食用動物(包含人),
不可奴役動物(包含人),原則上不可以動物(包含人)來實驗等等。
激進的主張可能是錯誤的主張,但在數百年前,
主張男女平等也是非常激進的主張為社會不容,甚至可能會被宗教法庭判刑。
註二:其實在選擇適當前提後,DD和EC都可以由效益原則推導出。
效益原則不是一種補充性的說明,反而是我立論的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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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01.196
我個人是吃素啦
小孩的話 在幼年時我會希望他吃素 但五六歲或更大後我希望他能自己衡量
不過我比較希望大家回到討論的要旨:關於買賣動物的道德考量。
盡量不把議題帶離到其他方向,雖說其他方向也可能很重要。
如果真的很有興趣探討,我推薦彼得辛格的《動物解放》一書,
這當中會有更豐富的討論。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0:12)
我不是很確定你的意思?你可以講得更清楚嗎?
父母撫養小孩或是雇主供應勞工餐點及宿舍會有甚麼不平等嘛?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0:15)
平等原則說的是相等的考量,不是相等的社會地位或經濟地位。
一對適當的父母會考慮孩子的需求如同考量自己一般,甚至是為了孩子犧牲自己的需求。
就像我的父母一樣。
的確父母會教訓或矯正孩子的不良行為,但當他們地位互調,
父母也會希望成年後的孩子在基於慈惠的前提下,
教訓和矯正回道幼年期父母的不良行為。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0:21)
或許這邊需要比較審慎的處理,不過因為我手很痠,
我舉兩個例子。
一個是貓在狹小的三坪空間居住,吃雜牌飼料和喝三天換一次黃黃的水。
一個是貓在80坪空間居住吃有機飼料喝RO逆滲透後煮沸的水。
我們會直覺後者的環境是比較優秀的,也是對貓比較好的環境。
而前者的飼主可能要改善環境,理由是這兩隻貓值得一樣的考量(s-EC)。
當然普遍的平等原則(EC)也可以說明這點,
因為我們希望這裡頭兩支貓和我們值得相等的考量。
如果和同伴動物的相處,我們能徹底的通過EC的自我檢測,
那這並不是不平等的事情。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0:37)
有一位倫理學家Hare說過,
道德判斷具有普遍性的特徵。
如果我們判斷一件事情是道德上正確的,那在一樣的狀況中,縱使當事者換掉。
我們會有一樣的判斷。
大部分的人都相信道德是有標準的,雖然有可能會拒絕承認。
像是為了自己快樂而把嬰兒火烤剝皮,這件事情通常被公認為是道德上錯誤的。
用推文真的很不適合討論對吧,
這樣很難看得清楚對方的論點是甚麼。
拜託請不要吵架或情緒性用詞,也請集中在買賣動物上討論,感謝感謝。
嚴格來說就如同我本文問答中所說過的,我試圖想做的是在一般條件相等的狀況下,
說明任何動物買賣都是錯的。不過這會使得文章更長,而且焦點可能會稍為分散。
簡單的類比理由(這不是一個很好的理由,不過可以激起共鳴)
是假想人類買賣用的繁殖場,就算人類繁殖場裡面環境很好,
我們還是會禁止。helen0624讓我想到數百年前支持蓄奴制度學者講的話,
"我們畜養黑奴是拯救他們於黑暗大陸的威脅,並提供他們文明和良好的居住住所。
因此是不論從人性上或道德上都是可欲的,並且是任何文明人迫切的責任。"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0:48)
我好像寫太長了,
我用幾句話講,一是我們避免傷害動物。
二是平等看待動物。而基於動物繁殖場傷害動物的事實,
和買動物是贊助繁殖場的直接手段。
所以買動物是不對的。
我花了很多篇幅說明理由了,嗯,或許你不願意看吧?
那你要如何說明買賣動物無關道德或是道德上正確的?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0:58)
此處的買賣是以賣方把獲利做為最優先考量。
中途收的認養費用或抵押費用通常不是基於獲利為最優先考量。
這邊打斷你下面的東西,那如果人類社會做了普遍不道德的事情。
就像是過往對於種族和男女的不平等事實一樣。如果我們想要世界更完善,
那改變是必須的。
同樣在那時也有人認為社會是建立在奴隸制度這不可動搖的事實之上而以此拒絕改變。
就算是你講的這些,我以最低標準檢視還是看不到買賣動物合乎道德的理由何在。
恩,以前也有人主張過,
人類沒有奴隸就不可能活下去。那些更優秀的人就會浪費時間在次等人種便可以處理的
繁雜、危險且無趣的事務上,使得人類社會崩潰人類文明破滅巴拉巴拉的。
嗯?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1:13)
你說的很好,這的確不適合無限的延伸。
Singer在動物解放中提供了界限,按照效益原則。
如果我們看待每個個體的苦樂都不多於其他個體的苦樂時,
因為動物和人一樣具有感受痛苦的能力,
所以他們值得我們在考量所有動物上相等的考量。
因此平等原則會在動物上畫下界限。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1:17)
我並沒有這樣主張呀,
你回了那麼多,買賣動物合乎或無關道德的立論在哪?
關鍵是感受痛的能力。
植物欠缺感受痛的能力,或許有人會舉植物的秘密生命一書來辯護。
但那本書已經在1980年代左右就被科學界證實是偽書不值得參考。
那動物會感受痛嗎?這問題似乎很蠢,好像只有無聊的哲學家會問這問題。
目前有很多科學研究顯示動物會感受痛,
甚至因為動物的智力比人低下,和感官的敏銳程度比我們更強。
因而對痛苦的感受能力更強烈。
helen0624如果你還有更多疑問的話,個人在四月時會在台大就Peter Singer的
動物解放一書做一場短短的演講,有空的話你可以當面問我問題,
時間地點可以來信再跟我確認,謝謝。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1:25)
helen0624你還蠻多誤解的,
首先,目前已知只有人科的五種動物具有道德抉擇能力。
所以肉食性動物如老虎,他們殺害其他生命求生並不是道德上可責的。
別忘了平等原則講得是平等考量,不是各方面通通平等。
另外植物的部分,植物或許有一天我們會發現他們可以感受痛。
嗯我想和你說這在植物生理學上根本不可能,
痛往往來自是生理上神經系統作用產生的主觀感覺。
植物欠缺這樣的神經系統因而欠缺感受痛的必要條件。
對你最寬容好了,假定有一天人類可以證明植物會痛,雖然這根本不可能。
那很簡單,根據效益原則,為了避免更多物種都遭受痛苦和滅亡,
我們吃植物是合乎道德的,只要在不引起植物疼痛的狀況下或使得他們滅亡就好。
抱歉我手很痠,等等還有一些陳情事項要弄,所以今天先不回了。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1:37)
這很有趣,不過通常比較受歡迎的例子是永久無法回復的植物人。
效益主義者會認為拿他來做醫學實驗沒甚麼不妥,這類問題可以去西哲板討論。
嗯,我還是邏輯板板主呢。
我看了一下並沒有特別模糊呀,還蠻清楚的。
買賣雙方基於利益的關係是當代消費者杯葛運動的出發點。
購買就是使該廠商遂行其第一目的(賺錢),也就是對廠商的支持。
有甚麼比一直買某牌的車子更能彰顯出這人對這品牌車子的支持了?
而不買就是杯葛廠商,這比罰款之類的都更有效,沒人要做虧本生意。
另外要提的是,這篇沒有預設任何關於權利(right)的部分,
我並沒有說動物具有基本生存權。但或許我講的和權利會有相同的意義外延。
我通常會避談尊重的字眼,這有些學術上的理由。
你問的問題其實在任何一本倫理學課本中都有很詳細的討論,
這通常會排在文化相對論那章,或許可以看看林火旺那本。
我此處只問兩個問題:
如果有一個殺人剝皮狂說他覺得他殺人剝皮沒有錯,
他基於他主觀的考量,他覺得基於他的情感和為了人類美術的進步,
他為了剝皮而殺人是沒錯的,而且應該做的事情。
如果你認為沒有絕對的主張,我們也要尊重這個殺人狂的直覺,
那我們憑甚麼懲治這個殺人狂?
如果有一個人說他覺得不尊重他人就是他的堅持,他天性就是喜歡以一切手段
侵犯他人的尊嚴。那如果我們基於尊重他的主觀直覺,要如何面對這種事情?
這問題的答案是無法反駁他的看法。
你說的彼此尊重由於就相等於無法彼此尊重。
如果你認為我說的有道理,那尊重心中"覺得"買貓者最好的方式,
便是提醒他們可能犯了大錯。
你的論證有兩個部分,我幫你做節錄。
一是大多數人都認為X是對的,所以X是對的。
這是一種邏輯上謬誤,也就是不好的論證,叫做訴諸群眾的謬誤。
大多數人認為地球是平的,不能保證地球是平的。
除非大多數人都X認為是對的,否則X不是對的。
這是訴諸群眾謬誤的變形,不過他的形式比上面那個弱一點。
除非大多數人都認為地球是圓的,否則地球不是圓的。
我們有別種方式檢驗地球是不是圓的,同樣地也有另一種方式檢測一個行為對不對。
另外補充本文的問與答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01:32)
我從來沒有主張齊頭式的平等,也就是無條件無差別在任何方面的強制性平等。
而為了維持這樣平等往往會使用政府的強制手段。我很反對這樣的立場。
你這樣講讓我很不快,我對此立場非常的強硬。
原來還有人比台灣的大學生更會誤讀別人的文章。
如果你認為我說的是齊頭式的平等,麻煩你說明之。
如果你無法說明,請跟我道歉。
尊重和文化的相對性我在上面說過了,抱歉就不再談。
其實殺人和買貓在各方面都很雷同阿,都涉及生命的凋零。
你如果不想那闖紅燈和買貓總可以吧?
想闖紅燈就闖嘛?那到底你要如何尊重闖紅燈的行為阿?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01:45)
算了你不想跟我道歉也無所謂,我累了。
如果人類可以評估誤讀能力的話,你應該頗高。這不是特別的人身攻擊。
不過你有一個論點有點趣味。
像Singer所要求的道德標準是不是陳義過高?
事實上Singer還主張我們對於遙遠地區處於絕對貧窮線下的兒童或人民,
有非常迫切的義務,白話說就是必須要捐錢給他們。
我不打算講我的想法,因為我是不懂陳義過高是甚麼的那種人,
也不覺得改變自己很困難的那類理想主義者。
我還記得八年前動物解放看了第一章後就決定永久吃素那個晚上。
我以Singer為例,他很自豪每學期他在普林斯頓上應用倫理學,
學期結束後都有一半以上的人吃素,他相信人類可以改變。
但他也承認改變並不是一昧聲討就會引起改變,
大多數的人對於突如其來的巨大改變都會抗拒。所以Singer認為要達到長遠的目標,
也就是他主張的全面動物解放,那在近程目標上與迫害動物者妥協是很重要的。
他在書中舉到和一些實驗中心就動物實驗兩方妥協的例子。
以買賣動物來說,為了遠程目標:關閉所有的寵物繁殖場。
設定一些近程目標像是繁殖場要有執照並定期更新,繁殖商要受訓,
繁殖商要受地方動物保護團體監督,這些會連帶增加營運成本的事項。
都可以嚇阻新的投機客加入分食此塊大餅。
而在消費者方面宣導,以認養代替購買,米克斯一樣好等等觀念。
或許對動物保護人士來說,Henry Spira的傳記(Ethic in Action
,中文翻作捍衛、生命、史匹拉)值得一讀,他在設定具體目標和精確的蒐證上
很少人能出其右,在沒有任何外援的狀況下,數次取得重要的動保成就。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03:06)
我覺得當人還不錯,起碼人是少數幾種有辦法想像可能更美好世界的動物。
因此大家試圖為這樣的目標努力,無論這理由是出於自私與否。
當貓當大象的話,可能就沒辦法這樣具有模態性的思考能力了。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11:12)
我這樣主張是基於一些上頭容易接受的理由和原則,而不是基於少數人的看法。
這沒有論證上的疏失,也沒有任何謬誤。
如果你想要形式化一點討論,歡迎移駕邏輯板,最近板上人氣不旺。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11:34)
如果你認為我論證有疏失,我們可以移駕到邏輯板討論。
然後你一直誤解我的文章,文章中給的視同種間的平等原則。
大多數人都不接受平等原則,所以平等原則是錯的。
而且,你還無法說明大多數人真的不接受平等原則。不是你想,你覺得,
大多數人就跟你一樣了。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12:07)
我換個說法,
原以為本身就不分對錯的問題,當我們發現這是誤判後,是不是應該要改變?
多加了三個問與答。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18:04)
簡單的補充一下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18:17)
你不也是要一同來斷定嘛?否則你的回應是基於甚麼目的。
我的立場一直一致且開放,如果你反對我,
就請說明為什麼買賣動物無關道德或是道德上正確。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19:02)
你說我主張的是齊頭式的平等,
我從來沒有主張齊頭式的平等,也就是無條件無差別在任何方面的強制性平等。
而為了維持這樣平等往往會使用政府的強制手段。我很反對齊頭式的平等。
那時候看到還蠻氣的,所以要你道歉。
不過算了,反正大多數人也不曉得這樣的區分,
你也大概是抱持一種很初步且自以為了解一切,
看到複雜用詞就隨便抓來濫用一下的無知態度吧。
其實吃素經過這麼長久的臨床實踐之後,並不會有營養缺乏的危險。
許多人擔心吃素會缺少維生素D,但事實上則是無論吃肉和吃素者都缺乏。
跟生活習慣反而有關係。
吃素不會造成營養缺乏的危險,因此不會違反ss-EC。
尚待修改部分 平等原則那邊 欠解說對於(生存)利益的相等考量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29.74.119 (02/15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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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theia (cOnJeCTuRe) 看板: cat
標題: Re: 為什麼要以領養代替購買?
時間: Thu Feb 11 21:04:17 2010
※ 引述《aletheia (cOnJeCTuRe)》之銘言:
: 標題: 為什麼要以領養代替購買?
: 時間: Thu Feb 11 19:41:53 2010
:
: 推 Superia:人和動物生存能力本來就不一樣 怎麼求平等 61.64.85.210 02/11 20:25
不好意思漏掉了這個,
Superia你的問題是對平等原則的常見誤解之一。
平等原則說的是相等的考量。
老虎和人的天生能力不同,要求老虎具有人一樣的投票權是荒謬的無稽之談。
但在考量人和老虎是否滿足生存需求卻是相等的,
這相等可能是吃的一樣飽,老虎可能要吃60公斤的食物才會飽,
但人只要吃1公斤食物就會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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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201.196
一份痛苦就是痛苦,不因他發生在誰的身上而有多少的增減,
一份快樂就是快樂,也不因發生在誰的身上而增減。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1:39)
大家一直回真熱心,抱歉我真的很難一個一個回應。
這讓我覺得很愧疚,或許當面釐清會快很多。
初步的一些重點回應如下
問:「道德不是約定俗成的嘛?你憑甚麼說我錯?」
答:「道德的起源是一些學科的研究主題,此先不論。
但在基本層面上,不論文化和時代都有一些共同的原則和道德判斷,
譬如上篇講的為了快樂就把嬰兒火烤剝皮,這是普遍錯誤的道德語句。
有些共同原則,譬如正義、公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等,都是廣被接受的。
我想反問的是,你覺得我的兩個原則,避免直接傷害原則和平等原則難以接受嗎?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基於事實和邏輯推論,那買動物就是道德上錯的。」
抱歉出門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2:34)
請注意一下,文中所說的是s-EC,但不是普遍的平等原則(EC),
我們只需接受在同個物種中有相等的考量,便能證成買賣動物的道德缺失。
s-EC並不蘊含對吃肉的全面反對,但他蘊含某個人愛豬的話就不吃豬肉。
你說的沒錯,
以文中的s-EC來說是可以比較的,但廣義的平等原則(EC)比較確有困難。
依照1990年左右的科學水準來說,可以證實動物感受的痛苦和人一樣甚至更為強烈。
用一樣的力道拍打小老鼠和大象他們所感受的疼痛程度可能不一樣。
在某個力道下,或許大象會感受到跟小老鼠一樣程度的疼痛。
但對於Singer之類的人來說,
當世要務考量的反而不是割傷猴子和人的手造成一樣的傷口,
兩種疼痛會不會一樣的問題。
而是數以百億計的動物在難以被人性所諒解和接受的環境,被人類宰制且感受痛苦,
這樣明確的事實。我們要如何對待這事實?這關乎於我們自己的態度。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1 23:51)
不是很確定你的意思是甚麼,我以我理解的回答。
第一個是受虐狂的快樂是痛苦還是快樂,學界一般歸類為快樂。
痛苦跟快樂是很難搞混的兩種生理反應和生理訴求。相關的文獻我可能要找一下,
不是很確定。
第二個是我修辭的問題,我應該改成"數以百計的動物在任何一種平等考量下,
都無法被接受的環境,受人類的宰制並感受巨量且使動物喪失正常身心的痛苦。"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01:10)
一樣阿。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01:58)
抱歉我沒看到你上篇問的,我完全不清楚在德國繁殖場的現況如何,
或許你可以說更多一些?
雖然說我會一點德文啦,不過最近看的德文新聞是一則德國養雞場的現況。
我在這個春季約莫四月時,會在台大動物權利社的社課講Peter Singer的《動物解放》。
確定日期地點還不曉得,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私下寄信問我。
當然一般時候只要是彼此有空也可以來找我,我人就在台大,會準備紅茶招待:)
你的問題很有趣。
嗯,早知大家都對平等原則有興趣的話,
我就從平等原則來講了,雖然普遍的平等原則更具爭議性。
用普遍的平等原則之論證路徑,和由平等原則推論至禁止販賣人口雷同,
但詳細還不是很確定。
上篇有提到一些,人口販賣在一般狀況下都是不對的。
我的學術直覺(?)告訴我,從普遍的平等原則出來的東西大概會全盤否定動物買賣。
文章中用的是同種間的平等原則,以貓來說就是只要是貓就值得相等考量。
所以只在繁殖場很惡質的狀況下會成立。
我看好像沒人問這個,那或許是大家都很容易接受。
詳細可以回去看那邊。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02:40)
其實相較於德文,西語或許在資訊上的取得效果更好?不是很清楚,
基本上會英文就很夠了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3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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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owaoo (婕希娃) 看板: cat
標題: Re: 為什麼要以領養代替購買?
時間: Fri Feb 12 07:18:37 2010
文章好長喔~不過我手養想回覆一下- -+
真對不起喔~因為我覺得你說到買貓是道德上的錯,我覺得真的好嚴重耶~
我覺得要有大愛,不能只是對貓~人類的議題更需要思考
你會因為造成環境污染而不騎車不開車不坐車嗎
買貓是道德上錯誤的行為,那買車賣車是不是也是呢??
(可以舉好多噢~像買豬肉啦、買塑膠製品等等巴拉巴拉的...)
這些不就是都在主動傷害人跟其他動物嗎
我們現在在用的電腦等高科技,
都是慢慢在危害人類及其他生物在地球上的生存你知道嗎@@
然後你說那個什麼勸人不要殺人的...
我倒想到另一件不太相關的...
曾有人跟我討論過,一隻公貓未經另一隻母貓的同意而侵犯他
算不算強姦犯阿~~(呵呵~抱歉喔 離題了~)
還有阿~很多公司明明偷懶的人就得上司寵~勤勞的人都沒被看重
人類對人類都有這樣的不平等了
更何況有些人一輩子都不可能養貓
一輩子只認為貓狗們只是個小動物
而且人跟貓只能讓貓擬人化,而沒辦法讓人擬貓化...根本就不可能平等啊~
你永遠無法得到貓狗們的同意而領養他們...
搞不好有些貓狗就很喜歡在外面當遊民也不一定...XD
(別忘了人類也有遊民需要大家的關心阿~~~)
繁殖場內的動物確實無法滿足動物們的基本需求
但是卻滿足了老闆的生存需求,畢竟人類現在沒在以物易物了...而是使用貨幣交流
最好的方法其實應該是提倡老闆們提高動物們的生活品質
不然以後全世界都來提倡不準用電腦、不準買車...全都來去種樹當農夫好不好~XD
每個人類都有自己生存下去的方法跟權利
善跟惡都是人類的主觀意識
照你的說法,殺豬的人其實比賣貓的人還更惡劣...
造成環境污染的人才是真正的萬物殺手...
我覺得不需要讓愛貓的人都變得這麼偏激吧
有生之年可以對其他的人類、生物等
盡自己的能力、用自己的方式,付出關心愛心這樣就很足夠了
真要說領養,孤兒院也有很多等著領養的小孩,
你要是能不自己生而去領養就超級大愛了
(我這句並不是提倡買貓比領養好~請不要曲解...)
另外 有陣子我真的覺得貓版應該改名叫米克斯版才對
都是養貓的人都不互愛了,怎麼大愛呢...
貓都買了還在"以領養代替購買",真的很暈內...
我只覺得太偏激了~
每個人付出愛的方式不同...
富有同情心的人領養流浪貓
願意拿鈔票帶回櫥窗內的觀賞貓...
我覺得這都是付出愛的表現...
不需要去想得這麼遠...人類該想遠的地方比這多更多了
最後阿~
我真的不是提倡買貓比領養好~~
只是就原PO所說的論點提出感想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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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74.176
※ 編輯: oowaoo 來自: 114.44.74.176 (02/12 07:21)
我知道有些惡劣的繁殖場,怎麼對待他們飼養的貓...
但我仍然是這麼想~因為我無法全數救出那些貓...我能力不足
而我也沒能力請老闆去改行...也沒權力要求大家不買貓
只能告訴老闆 要把動物的生活品質提高
小動物們品質高自然比較賣得出去
你才能有更好的收入..
所以我文章有說阿~
應該是要提倡老闆們,提高動物們的生活品質
這樣真的比較偏激嗎@@
※ 編輯: oowaoo 來自: 114.44.74.176 (02/12 08:10)
我只是就原PO討論道德觀念有感而發...
並不是提倡買貓比領養好...
我想你曲解我的本意了
我也很愛我的貓,只是此篇思考方向以人為本
當我無法干涉他人的決定時
我跟你一樣只能當下勸導,我勸導老闆就像你勸導其他人認養其實是一樣的吧
真要回你那句語氣比較重的話
我想我也能跟你說:你有什麼條件跟立場叫大家不買貓?
只以為口頭上說一說大家就不會買貓了嗎?
在回文章的同時,同時也正在思考著
那些沒耐心又激動的"愛貓人士",對人都這麼沒耐心了,對貓....
政府可以規範寵物業管理辦法
但民主國家無法規定大家不能買貓...
往這方向去思考,應該就可以知道方向應該往哪了...@@!
※ 編輯: oowaoo 來自: 114.44.74.176 (02/12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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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c0112 (╮(﹀_﹀")╭) 看板: cat
標題: Re: 為什麼要以領養代替購買?
時間: Fri Feb 12 08:58:58 2010
對於參與這一連串討論的朋友們致上敬意~~
但大家的文實在太長,
所以很抱歉刪掉前文,
還請大家見諒~~
(以下是拉哩拉雜的感想,沒有立場,可能也不符合一些邏輯,
如果要清楚邏輯的請看之前的文章,我只是說一點感想而已喔~~)
我能體會反對人工飼育場的主張,
在看過許多動物只被當作繁殖工具之後,
我也會感到不捨與氣憤,
但是要去延伸每一件事都要能充分尊重一切物種是困難的。
人是一種很不完美的動物,
更有問題的是這樣的動物卻常認為自己相較其他動物更完美,
所以造成了這樣的悲劇不斷上演,
我們是在消耗所有能取得的資源,
不管是不是因為需要或是欲望,
我們的數量與作為的確很確實的危害到這個星球與其他物種,
而我認為這一點是我們應該要先了解的現象。
也因為人的不完美,
再加上人與人之間存在太多差異性,
所以每個人都只能以自己所學以自己所感來認知"最好的方式",
人的世界太過複雜,
行為模式的定義也因為許多新的行為不斷被發展出來而變動,
也許在我們了解的事又多一些之後,
對每一件事的定義又會有所不同,
就像我們開始有了"奈米"的技術之後才發現原來原子的性質也是會變的一樣 ^^
在時間的長河裡,
我們只能尋求短暫而並不全面的真理,
也許哪天我們能發展出直接複製肉的技術以避免殺生所衍生的不道德,
也許哪天我們能發展出解讀動物想法的技術而開啟一個溝通的新境界,
到時是不是就不會有道德的爭論或是會有新的問題呢?
其實我不懂,
而且很多人也並沒有懂的機會,
許多人也在生存邊緣掙扎著,
更別說有機會看到這樣人們自省的爭論了。
人終究不是平等的,
嗯我平常就習慣面對所有問題且嘗試解決,
這大概是一些訓練或課程要求導致的附帶性殘骸。
練功的話應該還不致於啦,或許更適合練打字。
這篇新增了幾個問答。
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說法,但是我的目的是想要讓人了解,
有人很認真且嚴格的論證買賣動物是道德上錯誤的。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18:09)
不太同意你的說法,其實這是有意義的,
在Hobbes沒提出社會契約論之前,法條的權威性來自於神授。
在Bentham沒提出效益主義的觀點之前,不由神所保證的道德和立法向來被視為不可能。
至於植物這邊,你的立場可能跟我不太相像,
我將痛覺的有無界定為平等原則的界線,
是因為相等的考量最基本的單位就是痛苦與快樂。
但對於欠缺感覺能力的植物或無生物而言,相等的考慮它們的痛苦是沒有意義的做法。
有一派支持動物權利或環保學者,他們也主張植物有相應(並非同等)的權利。
甚至將平等原則擴充到無生物界,我對這樣的做法感到存疑。
不過在動物方面,這兩邊的立場基本是外延上等價的。
這樣結論太快了。自我的傷害並不在所謂的選擇裡面,
如果自我傷害是選擇,那傷害的行徑違反了避免直接傷害原則。
不過感謝你提供這樣的例子,我忘記考量Russell paradox。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2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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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rsg (你.已.經.死.了) 看板: cat
標題: Re: 為什麼要以領養代替購買?
時間: Fri Feb 12 21:27:34 2010
談了一大串道德跟邏輯,是不是該思考一些實際抵制方法??
在此先聲明
本人不反對生物買賣(法律許可下),因為我就是這利益圈中的一員.
我購買肉,也買各種蔬菜,我靠著其他生物的犧牲來讓自己生存下去.
而這樣的行為在某些人的眼中代表著"道德有瑕疵".
所以我在說服別人不要虐待動物時 是不會用道德或者類似的高調
因為 道.德.有.瑕.疵 卻說著大道理豈不是很可笑,又很偽善?
說穿了,人性中包含著自私.只要能讓一個人意識到做某件事情
會嚴重傷害到自身利益,那他自然會去抵制或者停止這項行為.
大家想想 毒奶事件 基因改造作物 高農藥殘留作物
為什麼會有人群起抵制,甚至影響政府修改相關政策及法規?
因為這些事件嚴重影響到絕大多數人的"利益"
當權益受到極大的威脅時,通常不用別人講自己就會站出來反抗.
所以真的想要勸人別買"品種貓" 我個人會採這種方式
1.恫嚇購買者
先嚇嚇他,唬他說飼養場出來的貓都有天生缺陷 看是打了生長激素還是XXX...
三天兩頭要送動物醫院,萬一不幸可能買回來一年就昇天blablabla...
花大錢買一隻不健康的商品回家 你說浪費不浪費?
2.高額開銷問題
照慣例還是先嚇嚇他,花了幾千塊買回家只是個開始,之後錢會燒不停.
品種貓都很傲嬌,吃的飼料很特別可能要從國外訂 一包要價一兩萬
隨便吃普通飼料毛色會變很醜 而且會不夠健康喔~
還有要常帶去美容修剪,洗+剪 一整個開銷會嚇死人
那些賣貓的老板說很好養都是騙你的,只希望趕快養死他 然後再跟他買一隻
把那些賣貓人形容成只想坑錢的江湖郎中是再好不過.
(這招對那些身價上千萬的人來說可能沒啥影響)
3.疾病防治法
跟他說飼養場出來的貓身上可能帶著某些可怕的人畜共通傳染病
H1N1的傳染力都沒這品種貓身上的厲害,到時皮膚潰爛或者嚴重過敏
還得跑去醫院弄得人財兩失,萬一是根治不了的病不就衰到爆?
養隻兔子都會讓一個小女孩頭髮掉光,想步上同樣的後塵嗎?(對方是禿子就算了)
要勸說的對象是人 不是貓
打著公德或者道德的大旗來替貓咪說話效果真的有限
因為他們不一定會站在貓咪那方思考,對他們來說買品種貓跟買件商品一樣.
倒不如站在消費者這邊思考,告訴他現今的飼養場差勁透頂,沒有法律管制
而那賣貓的就跟電台賣壯陽藥,減肥藥的人一樣只想好好噱一筆.
讓購買者知難而退而不是帶給他一個道德難題,這樣說服效果會比較好吧.
最後 給所有真心想要一隻貓咪陪伴的人
不管你是怎樣跟你家寶貝相遇 請盡你所能陪伴他/她到最後一刻.
--
My people have twenty words for the sea.
But we have non to describe your behavi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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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24.60
> -------------------------------------------------------------------------- <
作者: mercuryash (自戀錄音室) 看板: cat
標題: Re: 為什麼要以領養代替購買?
時間: Fri Feb 12 23:34:48 2010
看了這串文章,忍不住手癢回一下
我愛貓,
不管牠是用領養來的,
或是在那寵物店,和我一見鍾情,我花錢把牠買回來
對我而言,那不是買,用「贖身」也許更貼切?
不管是不是有付錢給前一個養主、寵物店、繁殖場
那個錢只是我們相遇的一個方法
重點是,我愛牠
我會盡全力保護牠、照顧牠、關心牠
不管牠是買來的還是領養來的
牠就是來到我的身邊讓我們有了「關係」
並不會因為我花錢買牠而代表我不尊重牠
不尊重牠的應該是黑心的養殖場、不負責任的棄養者
我的心中會許願:
希望買貓咪的人,替那隻貓咪注意,牠的出身是不是屬於黑心養殖場
替牠去檢舉
解救牠的兄弟姊妹
希望養動物賺錢的人,替動物們著想,給予他們良好的環境
當然更希望
未來所有的貓咪、動物們,都能被人類尊重到不被販賣、關起來
---------------------------------------------
所以 「買貓」真的並不應該是被苛責的行為
行為就只是行為,行為後面所藏的態度才是重點
「生命可以隨意買賣,奪以生殺」的確是不道德的行為
如果買貓者抱持這種態度就應該要矯正
但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變的風氣
需要非常~非常~久的時間宣導
更應該被注意、被檢視的是養殖場的態度與責任
當有人提出要買貓時,就要和他說明,飼養的意義與責任
....阿 ...我打了好多
其實我很佩服這篇文章的發起人唷!
不管你的方法適不適當,言詞合不合邏輯
本姑娘其實看不太下去長篇大論@_@"
但你愛貓的心很多人都感受到了
你簡直是貓界的林肯XD
(誇張了點....)
最後,養貓,
不管你是用買的,還是領養的
都要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我發誓,我會一輩子善待和我有緣分的每一隻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8.70
※ 編輯: mercuryash 來自: 118.170.38.70 (02/12 23:38)
※ 編輯: mercuryash 來自: 118.170.38.70 (02/12 23:41)
> -------------------------------------------------------------------------- <
作者: wh1130 (熟) 看板: cat
標題: Re: 為什麼要以領養代替購買?
時間: Sat Feb 13 02:57:14 2010
看了很久...一直考慮要不要回po= =
直到看到了"繁殖場"
就覺得要打一下我個人的想法...
購買?領養?我想這是一種循環的關係
購買-棄養-領養
有動物才會有棄養,一才有人領養
但是前提是有動物的情況下
看你是要領養還是購買
當你選擇購買,就會有利益關係的存在
有人就會利用這個機會來賺取其中的好處
所以我覺得不管你今天是不是購買"有保障"的動物
世界這麼大,怎麼可能不會有黑心繁殖場...
就以台灣來說好了..應該還有許多家都沒有發現的"黑心"吧
再說,你今天購買一直寵物...你會有時間去一路追查他的來源嗎?
偏一點點,在台灣的社會風氣下,如果今天...
有間所謂的黑心繁殖場是有頭有臉的流氓開的...
或是哪一個政治人物有介入,有誰舉發他??
就算舉發了有沒有用吧..(這就是台灣)
所以唯有斷了他們的財路,他們才會罷手!
我個人一直有想過要購買的念頭,
因為有人一直跟我說,從小養起的貓咪會比較認人,狗也會比較忠心...
但是我目前兩隻貓咪都是領養的(一隻領養快要2年,一隻快要半年)..
雖然說一開始他們會有點戒心(另一隻到目前還是)
可是現在,咪咪在我打電腦的時候會在旁邊等我忙完,
等我上床了會窩在我的被窩睡覺
可可聽到腳步聲會躲起來,
不過偷看到是我的時候,就會跑出來撒嬌,而且只給我抱
所以我覺得愛心不適用在你要購買還是領養
而是你擁有牠之後要怎麼去愛牠
動物也是有感情的,牠們都知道誰對牠們好
而已領養取代購買是因為不要在讓更多的動物受傷害
每隻玻璃窗前的動物固然可愛(不然你怎麼會想買= =)
但這背後卻付出了更多的生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CtK1oI8cTc&feature=related
抱歉= =打這麼多浪費大家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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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5.21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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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theia (cOnJeCTuRe) 看板: cat
標題: Re: 為什麼要以領養代替購買?
時間: Sat Feb 13 03:36:18 2010
抱歉我有點發燒剛剛看醫生是38度左右
盡量推文能回就回多少
※ 引述《aletheia (cOnJeCTuRe)》之銘言:
: 標題: Re: 為什麼要以領養代替購買?
: 時間: Fri Feb 12 16:25:40 2010
: 推 chaine:其實面對很想買貓的人,如果想要勸說,除了動 59.121.134.69 02/12 19:43
: → chaine:之以情之外,也要有一套合理的說法,原PO試 59.121.134.69 02/12 19:44
: → chaine:圖論證,不見得是不好的事 59.121.134.69 02/12 19:45
: → SILVERSELENE:其實植物有痛覺喔~ 最新的研究報告出 59.104.176.240 02/12 19:46
: → chaine:面對"我就是只喜歡眼前這隻有標價的貓"和 59.121.134.69 02/12 19:46
: → SILVERSELENE:來,顯示植物有感知跟痛覺,你若把兩 59.104.176.240 02/12 19:46
: → chaine:"我先買,再捐錢給動物團體總可以吧"的人 59.121.134.69 02/12 19:47
: → SILVERSELENE:棵植物種一起,當你折斷其中一棵, 59.104.176.240 02/12 19:47
: → chaine:要怎麼勸說"認養代替買賣"呢? 59.121.134.69 02/12 19:47
我同意chaine的說法
有些人可能很容易被情緒上的波動打動
但有些人就只能由比較詳細的考察和論證說動
或許這樣來說好了 情緒上的波動只能持續短暫的時間 往後也可能改變
而且可能只能在單對單的狀況下用效率很差的方式實行
但論證就不太一樣 如果論證的前提都是真的 本身也有效
那這所產生的則是一直到我死了都不會變的東西 縱使這結論對某些人欠缺感動的能力
但在理性上的說服力卻是無法置疑的
論證還有一個優點就是立法 權利或一些法律實體會透過邏輯關係的保證傳遞到最末端
嗯離題太遠了
: → SILVERSELENE:另一棵會測到特殊音波,這份研究有新 59.104.176.240 02/12 19:48
: → SILVERSELENE:聞,我也是在網路上看到新聞的 59.104.176.240 02/12 19:48
: → SILVERSELENE:研究人員是認為另一棵因此感到恐懼 59.104.176.240 02/12 19:49
: → SILVERSELENE:現在好像還在進行相關深入研究~ 59.104.176.240 02/12 19:49
上面好像有回過關於植物會感痛的話要怎麼辦
其實以植物生理學來說 由於植物欠缺發達的神經系統 這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所謂的科學事實可能需要很多的研究才能定案 而不是單一次的研究
譬如說冷融合的騙局
那若科學能證實植物真的能感痛的話呢
Singer這類效益主義者的回答是就只能吃他們,
但必須在痛苦減少到最低的狀況下.
如果你有興趣可以看動物解放第六章他對於可能發現植物感痛後採取行徑的論證
: 推 zebra01:樓上..雖然我也很想支持你的看法 58.115.18.125 02/12 19:58
: → zebra01:可是這樣的新聞就斷定植物有痛覺也太草率 58.115.18.125 02/12 19:58
: → zebra01:儘管我自己也猜測植物是有痛覺的 但就目前 58.115.18.125 02/12 19:59
: → zebra01:的資料來源如此斷定是有些不夠嚴謹的 58.115.18.125 02/12 20:00
: 推 chaine:其實我還滿驚訝的,感覺貓板不少人覺得 59.121.134.69 02/12 20:01
: → chaine:"買可愛小貓"和"救繁殖場中的母貓"是兩件事 59.121.134.69 02/12 20:02
: 推 helen0624:的確有可能是兩件事情阿 114.42.141.213 02/12 20:03
: → helen0624:如果有好的繁殖場,他們的母貓也不需要 114.42.141.213 02/12 20:04
: → helen0624:被救吧 114.42.141.213 02/12 20:04
: → zebra01:但就現今的狀況來說 有好的繁殖場嗎? 58.115.18.125 02/12 20:05
: → zebra01:理論也要稍微顧慮一下現實面吧 囧? 58.115.18.125 02/12 20:05
: → Libertywind:是不是同件事其實意義也不大,你又能 118.167.240.210 02/12 20:05
: → Libertywind:為了那些母貓做些甚麼? 118.167.240.210 02/12 20:05
: 推 chaine:是同件事的話,你可以 不要買 59.121.134.69 02/12 20:07
: 推 helen0624:就是因為不確定是不是有好的繁殖場 114.42.141.213 02/12 20:07
: → helen0624:我才不敢直接下定論,要是真的有的話 114.42.141.213 02/12 20:07
: → helen0624:我就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了 114.42.141.213 02/12 20:08
: → Libertywind:是買來的或撿來的,對這板上的人真的差 118.167.240.210 02/12 20:08
: → Libertywind:那麼多嗎? 118.167.240.210 02/12 20:08
: → Libertywind:我不會買貓,可是我不會譴責買貓人 118.167.240.210 02/12 20:08
: 推 zebra01:然而現今看到的卻都是相當糟糕的繁殖場.. 58.115.18.125 02/12 20:09
: → chaine:或者買之前 確認貓媽媽是不是在水深火熱中 59.121.134.69 02/12 20:09
: → Libertywind:知道了又能改變什麼呢@@?重點都在你能 118.167.240.210 02/12 20:10
: → Libertywind:為了那些貓,最些甚麼吧?@@ 118.167.240.210 02/12 20:10
: 推 zebra01:一個消費者 能決定的也只有要不要買而已 58.115.18.125 02/12 20:11
: 推 ccc0112:其實這世界遠比大多數人看到的更不堪,若 114.136.52.37 02/12 20:11
: → Libertywind:可是買不買,貓媽媽都很慘,現狀也不會 118.167.240.210 02/12 20:11
: → Libertywind:改變,小貓沒人買坦白說也不會過的比較 118.167.240.210 02/12 20:12
: → ccc0112:一定要消除見到的不堪只怕會看到更不堪的 114.136.52.37 02/12 20:12
: 推 zebra01:怎麼會 以不買來抵制市場 使得市場萎縮 58.115.18.125 02/12 20:12
: → Libertywind:好,會被遺棄會被屠宰,你能改變的了嗎? 118.167.240.210 02/12 20:13
: → zebra01:以達到減少受害貓數目 自由市場的運作不 58.115.18.125 02/12 20:13
: → zebra01:是這樣的嗎 58.115.18.125 02/12 20:13
: → Libertywind:不買就能抵制市場的話,又怎麼會有偷渡 118.167.240.210 02/12 20:13
: → Libertywind:之類的事情存在呢?該做的是立法規定 118.167.240.210 02/12 20:14
: → zebra01:被遺棄被屠宰改變不了不代表這樣就不去 58.115.18.125 02/12 20:14
: → zebra01:減少了啊 58.115.18.125 02/12 20:14
: → Libertywind:這樣的事情是不行的才是會有效的方式 118.167.240.210 02/12 20:14
: → zebra01:立法規定說起來容易 但是妳做得到我做得 58.115.18.125 02/12 20:14
: → zebra01:到嗎? 58.115.18.125 02/12 20:14
: 推 ccc0112:人為了自己的貪念是不會放棄這樣的加害方 114.136.52.37 02/12 20:14
: → zebra01:可以的話當然好啊 問題是要怎麼做呢? 58.115.18.125 02/12 20:14
: → Libertywind:譴責買貓人一點實際意義都沒有 118.167.240.210 02/12 20:14
嗯 我發現我忘記說一件事情了
有位18世紀哲學家叫做康德 他是一位德語國家的阿宅 深入簡出
他的書很深奧很不好懂 不過影響一些學術很深
關於道德義務上
他說道德義務並不來自於外在的任何強迫力 包含國家 父母 權威學者等等
如果有任何來自外界的力量使得個人屈服 那這些都不算道德義務
道德義務指的是自己對自己的強迫力 只有透過自我立法的過程才能產生道德義務
事實上 我也可以退一步說我並沒有譴責買貓的人如何
他們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避免直接傷害原則和種間內平等原則
(事實大概不太能有接受的自由與否)
如果這些都接受了 那顯而易見的結論是屬於他們一方而不是屬於我的
真正在譴責他們的是他們自己 而不是我
: → ccc0112:式的,貓的市場萎縮接下來就換別種動物了 114.136.52.37 02/12 20:15
: → korsg:問題是用哪種方式來說服他人抵制?道德勸說? 114.27.24.60 02/12 20:15
: → zebra01:沒有要譴責買貓人的意思啊 58.115.18.125 02/12 20:15
: → zebra01:只是要勸導而已 跟譴責差多了 58.115.18.125 02/12 20:15
: → ccc0112:我沒辦法想到怎麼做,也許我看過太多的黑 114.136.52.37 02/12 20:16
: → zebra01:有些人的方法可能過於激烈了導致會讓人 58.115.18.125 02/12 20:16
: → ccc0112:暗面,所以難以相信人有能力停止自己的錯 114.136.52.37 02/12 20:17
: → zebra01:感覺不好吧 可是那不是我的意思啊 囧 58.115.18.125 02/12 20:17
: → ccc0112:誤與欲望...... 114.136.52.37 02/12 20:17
: → Libertywind:如果是勸導,我想用溫和些的口吻會好些 118.167.240.210 02/12 20:17
: → Libertywind:我只覺得自己能讓自己養的貓過得好,就 118.167.240.210 02/12 20:17
: → zebra01:抱歉 如果我的口吻不夠溫和的話 58.115.18.125 02/12 20:18
: → zebra01:那一定是我過於激動使妳們誤會了 58.115.18.125 02/12 20:18
: → zebra01:在這邊慎重的像覺得我口吻不好的道歉 58.115.18.125 02/12 20:18
: → Libertywind:夠了,我無能為力改變現狀 118.167.240.210 02/12 20:18
: → ccc0112:大家都是為了貓在這樣的小年夜裡憂心著, 114.136.52.37 02/12 20:19
: → ccc0112:光想到這一點大家就都值得尊敬~~ 114.136.52.37 02/12 20:19
: → Libertywind:我不是指z板友,是指原po..XD 118.167.240.210 02/12 20:19
: → zebra01:所以無能為力的話 也就只能回到最基本面 58.115.18.125 02/12 20:19
: → zebra01:的做法囉 就是盡量不要讓養殖業者隨心 58.115.18.125 02/12 20:20
: → zebra01:擴大市場orz 58.115.18.125 02/12 20:20
: 推 chaine:z大,除了買不買之外,消費者還可以選擇"挑好 59.121.134.69 02/12 20:23
: → zebra01:喔喔 那是當然的 只是我還沒發現好的 58.115.18.125 02/12 20:23
: → chaine:的繁殖場"(我也不知道有沒有...) 59.121.134.69 02/12 20:23
: → zebra01:養殖業者而已 假如你發現了可以麻煩 58.115.18.125 02/12 20:23
: → zebra01:跟板眾說一聲我想大家都會很感謝 58.115.18.125 02/12 20:24
: → chaine:L大,如果愈來愈多人挑繁殖場的話,那商人就 59.121.134.69 02/12 20:24
: → zebra01:我想現在會導致目前的狀況就是因為 58.115.18.125 02/12 20:25
: → chaine:會發現"經營好的繁殖場"是有商機的,市場會 59.121.134.69 02/12 20:25
: → chaine:改變(慢慢改變) 59.121.134.69 02/12 20:25
: → zebra01:現在是一鍋老鼠屎裡面沒有半粒好粥吧.. 58.115.18.125 02/12 20:25
: 推 meblessme:好的繁殖場 你們也不會推吧 123.192.83.91 02/12 20:26
: → meblessme:如果有好的繁殖場還包訓練的話 123.192.83.91 02/12 20:27
: → meblessme:或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 123.192.83.91 02/12 20:27
: → meblessme:畢竟訓練對很多飼主都是難事 123.192.83.91 02/12 20:27
: → meblessme:如果可以買到有教養的貓價高也不見得 123.192.83.91 02/12 20:29
: → meblessme:不會被接受 沒訓練過的貓再健康 123.192.83.91 02/12 20:29
: → meblessme:價格再高也感覺不出跟浪貓或惡繁殖場的 123.192.83.91 02/12 20:31
: → meblessme:不同 123.192.83.91 02/12 20:31
: → meblessme:對一般養貓者來說啦 專業當然是看得出來 123.192.83.91 02/12 20:41
當初在發文時我選擇退讓一步
好的貓犬舍我能夠接受 只要他們不以獲利為第一目的
當然以長期而言 全面結束動物(包含人)買賣才是我想的
: 推 kidan0303:c大,我同意你的說法,所以"購貓行為"是 219.85.85.36 02/12 21:22
: → kidan0303:不該被斥責的.主要是該宣傳買貓時該注意 219.85.85.36 02/12 21:23
: → kidan0303:是否為黑心繁殖場~才是 219.85.85.36 02/12 21:24
: → kidan0303:所以貓板可以恢復溫馨嗎? 219.85.85.36 02/12 21:24
: → kidan0303:可以不要有人問品種貓就把人罵慘嗎? 219.85.85.36 02/12 21:25
: 推 chaine:購貓不用斥責,但是當一個人買貓的時候沒有 59.121.134.69 02/12 21:29
: → chaine:去檢查後面的繁殖生態時,告訴他在台灣這樣 59.121.134.69 02/12 21:30
: → chaine:可愛小貓後面幾乎都是可憐母貓,只是陳述事 59.121.134.69 02/12 21:31
: → chaine:實而已 59.121.134.69 02/12 21:31
嗯我做的多一點
有時光揭露事實或許不夠 你可以選擇忽略
就像是有些人知道在絕對貧窮線下的幼童往往只需要一袋食鹽水就能救命
在印度當義工時 有時會碰上面對幼童腹瀉而無LR能用的情況
而從孟買來運來需要兩三天的時間 一些不幸的案例中
幼童腹瀉不止因為無法來得及補充足以維生的水分導致死亡
這些案例在各村莊的小醫療站內常常聽到 足以令人一生都無法忘懷
但有些就算知道事實的人也從未捐贈一毛
或許有人會說要親身體驗這樣痛苦的經驗後才能發生同理感情並且捐款
但理性的論證容易得多 只要根據電視或報章的統計數據和事實
經過個人的道德反省 就能夠決定合乎道德的行動和不合乎道德的行動是甚麼
哲學嘴砲有時候還是很方便的
我做的就是指出當悲慘事件就在身旁發生時
若還助長這樣的悲慘事件 那這樣就是錯的
一個不會游泳的人落水快溺死
我們看到後 對他視而不見 和過去把他頭壓進水裡
這兩者同樣都是道德上令慈惠人性羞愧的惡行
: 推 kidan0303:是阿.所以好好宣傳好的貓舍,杜絕黑心繁 219.85.85.36 02/12 21:37
: → kidan0303:殖場是首要.每次看到有人問名貴貓都被罵 219.85.85.36 02/12 21:37
: → kidan0303:其實也真覺得太激動了.. 219.85.85.36 02/12 21:38
: 推 kvan:那是不是只要 繁殖場內的貓都受到與家貓一樣 123.110.116.33 02/12 22:59
: → kvan:的良好待遇 就可以買賣貓勒?? 123.110.116.33 02/12 22:59
: → plutonian:這好像古早以前的黑人奴隸問題@@ 203.217.116.94 02/12 23:07
: 推 msdior:我覺得沒有在看下去的必要了耶~這話題本來 112.104.193.77 02/12 23:14
: → msdior:就一直沒個定論的~(喔~應該是說吵下去 XD) 112.104.193.77 02/12 23:14
: → msdior:這種事一直都是見仁見智的啊~ 112.104.193.77 02/12 23:15
很多事情都不是見仁見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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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201.196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3 04:04)
似是而非的論點嘛?你可以說明兩個原則之一是假的,或是有反例嘛?
我不太會用譴責這樣的字眼,那往往是種單方向而且多數對少數的直接道德宣稱。
事實上從一開始我就說了,我的態度保持開放,但是我會為自己的立場辯護。
且到目前為止都還不到哲學性或理性辯護的標準,
我做的大都是釐清過多的誤會,與一些平日誤用的概念澄清,和面對指責我的人身傷害。
到現在也只有一個被誤解產生的反例,沒有任何邏輯分析就說我邏輯錯誤。
沒有任何概念區分就說我混淆。尤甚者,誤認我沒有理由,縱使文章擺在那邊。
我勸阻將去殺人者的方式不是給她看血淋淋的照片和痛苦的哀嚎,
也不是直接命令告訴他你不可以殺人,而是和他討論為什麼他這樣做是錯的。
我也覺得很有趣,那些同樣反對殺人的人,
竟然會因為被告知殺人是錯的理由是甚麼而更激動。
這兩者一向不是互斥的,所以如同你說的,你做了甚麼呢?
你沒做也沒關係,這也不妨礙你提出的看法是否成立。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3 10:35)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3 10:39)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2/13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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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theia (cOnJeCTuRe) 看板: cat
標題: Re: 為什麼要以領養代替購買?
時間: Sat Feb 13 04:17:13 2010
※ 引述《mercuryash (自戀錄音室)》之銘言:
: 未來所有的貓咪、動物們,都能被人類尊重到不被販賣、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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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 「買貓」真的並不應該是被苛責的行為
: 行為就只是行為,行為後面所藏的態度才是重點
: 「生命可以隨意買賣,奪以生殺」的確是不道德的行為
: 如果買貓者抱持這種態度就應該要矯正
: 但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變的風氣
: 需要非常~非常~久的時間宣導
: 更應該被注意、被檢視的是養殖場的態度與責任
: 當有人提出要買貓時,就要和他說明,飼養的意義與責任
:
: ....阿 ...我打了好多
: 其實我很佩服這篇文章的發起人唷!
: 不管你的方法適不適當,言詞合不合邏輯
: 本姑娘其實看不太下去長篇大論@_@"
: 但你愛貓的心很多人都感受到了
: 你簡直是貓界的林肯XD
你講的我大致都同意 除了恭維那邊 那太超過了也讓我很羞愧
有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也可能是誤解
許多關心動物事務的人士 他們的基本出發點是對於動物的愛
但這不表示要有愛心才能關懷動物事務
Singer因為1975年的動物解放一書 被稱作當代動物運動的鼻祖
他在書中坦承他根本不特別喜愛動物 家中也沒有寵物
看到毛茸茸的東西也不覺得可愛
但這樣仍然可以為動物的殘酷處境發聲 並且超越一般愛動物的界線
說明全面的動物解放在道德上如何成立
: (誇張了點....)
: 最後,養貓,
: 不管你是用買的,還是領養的
: 都要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 我發誓,我會一輩子善待和我有緣分的每一隻貓!
這我也是同意的 雖然買賣動物是錯的
但對待同伴動物的責任並不因血統或價值等等而增減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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