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有才!一定要推!
馮老大加油!!
在「市長,給問嗎?」網站,有朋友提問,若台北市爆發殭屍危機,怎麼辦?
讓馮光遠團隊告訴您~
沃草「市長,給問嗎?」網址
http://ppt.cc/RY~T
PTT推文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13821043.A.E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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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若台北爆發殭屍危機,您的執政團隊會如何處理?
活屍危機這幾十年來都是受歡迎的創作題材,甚至在歐美也有以活屍危機爆發為主題的演習以及宣導,除在幽默之餘,也藉此提高消防、救災、撤離、安置等等程序的精實度,請問若台北市爆發活屍危機,身為台北市長的你會如何處理?如何疏導、安置民眾,如何防止疫情擴散、如何處理已受感染的病人、如何尋求國際救援。
A:
一、界定
在開始回答之前,我們先將問題本身作必要的釐清與界定。「殭屍」是一個歧異的詞。提問的朋友指的,應該是類似美國影集「陰屍路」所演的殭屍,而不是香港電影「暫時停止呼吸」類的殭屍。以下統稱為「殭屍」。
歐美影劇裡對殭屍的描繪,也不盡相同。如「陰屍路」、「林肯大戰殭屍」中的殭屍,是動作遲緩、不分晝夜、即使肢體受重傷也會不斷行動的死人。「殭屍哪有那麼帥」中,是動作遲緩、不分晝夜行動的活人。「28天」中是多在夜間活動,動作迅速的死人。「我是傳奇」中,是只能在陰暗處活動,動作迅速、狂暴的活人。當然,以上並不是窮盡的分類。
各種不同的殭屍,相同點是都具有攻擊性與傳染性(不然戲就不用演了)。
大部分殭屍片,場景都是政府解體的世紀末意象,此時自無所謂的政府對策,只能是純個人或小群體的求生問題,若有需要,請參考坊間曾出版過的「殭屍完全求生手冊」。
而網友所提問的台北市政府對策,應是指政府機能尚建在的情況,和一般影視作品的角度並不相同。
二、法源
我們可以想像,一旦殭屍危機爆發,極有可能會採取如「危機總動員」所展現的區域封鎖與強制反向隔離措施。但是台北市政府要依據何種法律進行必要的強制措施?值得研究。
「危機總動員」中的軍事管制場景,也許會有朋友直覺聯想到戒嚴法。可惜依照戒嚴法的規定,必須是戰爭或叛亂發生才可宣告戒嚴,殭屍危機並非戰爭。且需必須由總統經行政院會議之議決,立法院之通過,始得為之(戒嚴法第一條參照)。並非台北市可獨力宣告。另外,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之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權,亦非台北市政府之職權。
殭屍形成的原因,大部分作品描述為不知名的傳染病,是否可用適用傳染病防治法之規定?可惜,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之規定,除了該條所列舉的數種法定傳染病之外,其他傳染病必須經過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認定、公告之後,才能適用該法,而同法第八條亦規定,傳染病流行疫情、疫區之認定、發布及解除,均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故在衛生福利部尚未公告殭屍病毒為法定傳染病、指定台北市為疫區之前,該法第三十五條以下規定各項具強制性的管制、限制行動自由、進入公、私場所、隔離治療、留驗疑似被傳染者、制定防疫辦法、徵用、徵調等措施,均無法採用。
又同法第十八條規定:主管機關於國內、外發生重大傳染病流行疫情,或於生物病原攻擊事件時,得結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實施相關防疫措施。首先殭屍疫情似乎無法解釋為「攻擊事件」。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之規定,著眼點主要是物資的確保與人力的統籌,並不包含前述各種防疫所需的強制性措施。
另外,災害防救法所規定的災害,是指風災、水災、震災、旱災、寒害、土石流災害、火災、爆炸、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空難、 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森林火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等災害。並不包含傳染病。但假設殭屍危機的成因,如「芝加哥打鬼」一樣是生化戰劑洩漏所致,即符合災害防救法之規定。在此情況下,該法所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得發布緊急應變措施、劃定警戒區域並管制出入、限制或禁止交通工具通行、徵調、徵用、對軍隊及各種公部門或團體之人力的指揮權、優先使用傳播媒體與通訊設備等權限,均可應用。
經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上述幾種針對特殊狀況的法律,面對殭屍危機,或者台北市政府並無主動權,或者不完全合用。但我們還是有基本的法規可以依循,即是行政程序法(第三十六條以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九條以下)中,關於即時強制的規定,即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等目的,得於必要時對人管束或留置,對物扣留、使用、處置,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等一般性的權限。此時,處理殭屍問題的主要權責機關,應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最理想的狀況,當然還是由中央政府儘速宣告殭屍病為法定傳染病、台北市為殭屍疫區,即可以最切合需求之傳染病防治法取得各項處置之法源依據。
或許有人會問,殭屍都來了,幹嘛還管法源?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國家總是藉著緊急事態的名義,侵犯人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殷鑑不遠。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就是為了確保國家不會恣意妄為,越是在緊急的時候,才越需要講究法律授權。法治國原則,恆常是政治人物檢視自己言行的量尺。
三、對策
殭屍危機一旦發生,由於當街攻擊、啃食活人的事件,必會引起輿論震動與市民的驚懼,而,中央部會又大多在台北市,故我們可以合理的假設,殭屍危機爆發後,中央主管機關會快速的為必要的認定、公告,解決前述的法源問題。
而面對殭屍,個人的力量極其渺小;有效運作的組織,能提供倖存者高強度的保障。若台北市爆發殭屍危機,維繫市政府對所轄警、消、醫護等政府力量能持續的掌握、統合能力,將是首要的目標。
影視作品中,政府組織之所以會崩潰,主要的原因大多是防疫出現漏洞,遭殭屍由原本安全區域的內部攻陷。故而,在安全區域內,自有必要採行嚴格的檢疫與疾病預防工作。
對於無家可歸的市民,我們認為應徵用內部具有完善隔間、外部可以經由簡單的加固而達到阻絕殭屍效果的建築,如學校、低樓層老公寓等,加以收容。考慮殭屍危機時電力供給可能停止,高樓顯非合宜的收容處所。進一步的,以阻絕物封鎖道路的方式,逐漸擴大倖存市民的居住空間。
台北地狹人稠,一旦都市機能遭到妨礙,供應倖存市民生存所需的物資,將成為市政府的重大負擔,除了仰仗平日的災害應急儲備、疫區外運送物資入內,在經過嚴格的檢疫程序之後,應陸續將倖存市民疏散至疫區外。包括物資與救災人員的進入與市民的疏散,都必須仰仗市政府與中央或其他地方政府,甚至國際救災隊伍的聯繫合作,單靠市政府之力絕無可能持久。希望屆時真能捐棄黨派成見,共赴國難,以救台北市民於水火之中。
至於市區內已經存在的殭屍如何處理,端視殭屍的種類而定。如「陰屍路」中的殭屍,既然只是會行動的屍體,只要重視警員的防護裝備,或者善加利用某些殭屍種類只在夜間、暗處活動的特性,尚不難肅清。基此,殯儀館有優先收復的必要。
若是如「我是傳奇」中的受感染者,並非死者,基於人權考量,政府非在不得已之情形性,不能輕率剝奪生命,此時僅能考慮以區域性的隔離方式,將殭屍活動範圍限制在市區之中的固定範圍,等待研究出治療方法。這點,同時也是醫療機構必須優先被確保的理由。
以焚化的方式處理殭屍,似乎是可行的方式,但若如「芝加哥打鬼」一樣,焚燒後空氣與灰燼反而造成生化戰劑的散佈,那麼我們可嘗試與中央、台電、地方政府協調,將捕獲的殭屍關入核四圍阻體中,或高階核廢料永久儲存場中,以水泥固封。(什麼?台灣沒有永久儲存場?)
附帶說明,除非科學研究證明,殭屍病毒會導致屍體的頭蓋骨豆腐化,如「陰屍路」中一般,否則市民若未經適當的組織及配備足夠的防護裝備,貿然展開肅清殭屍的行動,不但危險且有可能增加新的感染者,導致防疫失敗,對此市政府將嚴格禁止。
最後,有些朋友可能已經發現,我沒有討論到「末日Z戰」的狀況,因為我認為那不需討論。面對潛伏期只有15秒、全天候都可行動、動作迅速又狂暴,堪稱影史上最強殭屍,除非像以色列那般早早接獲情報、築起高牆,還可勉強自保一段時日,否則疫情一旦爆發,任何政府都不及反應;而偏偏台灣是中國意圖染指的國際孤兒,經常收不到國際交換的防疫資訊。那時,唯一能做的,只有祈禱小布來救我們。
還有一種提問的朋友沒想到的情況,殭屍危機可能不只發生在台北市,如果新北也發生殭屍問題,並且在核一、核二廠內也發生,導致核電廠失常,那麼,殭屍危機併發核災,小布也救不了我們。
四、後記
最後我們要談,這個看似荒誕不經的問題,為什麼有必要回答。
我想包括我在內的大多數候選人,都主張要有類似「市長,給問嗎?」這樣的線上接受請願、陳情、質問的機制,但我個人認為,這還不夠。
美國白宮就有個官方線上請願平台,叫We the People,只要提案能在三十天之內募集到兩萬五千人以上的連署,不管內容多麼荒謬,白宮就會正式的答覆。之前就曾經有人建議興建星際大戰中的死星,白宮的科技幕僚也認真的加以回覆提案不可行的理由,聽說後來還提了興建星艦企業號的提案。
真正重要的,其實是保證回應的機制,與誠實、不迴避的答覆,也就是政府對民意的尊重與誠意。因此我承諾,當選之後,也會繼續維持這種作法,絕對不會以官樣制式文章來搪塞。
其次,台灣是個多災的國家,地震、颱風,或者國際性的流行病,發生機率並不低。台北市政府有沒有考慮過八八風災的雨量降在台北?或者大屯火山爆發?或者核一、二廠輻射外洩?或者再一次的Sars,甚至世界衛生組織一再警告疫情持續擴大中的伊波拉?殭屍危機的對策,其實與其他的災害,也有共通之處。沒有任何設想是完全的荒謬,差別只是我們如何看待問題。
政府對災害的應變準備,本來就應該以應付極端事態為準備的標準。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主張每年進行核子災害疏散兵棋推演的原因,沒有認真的面對問題,永遠也不會有充分的準備。
最後,我認為,災害準備,不能只有政府在做。台北市有260萬人口,當災害突然來襲時,政府之力不可能即時的照顧到所有人。正確的防災觀念,應該是市府要宣導、協助每個家戶平時準備好防災物資和急難用品,以備不時之需,包括必要的食物、飲水、照明設備、急用藥品。一旦遇有與外界斷絕、撤離、因為殭屍來襲而在家中反向隔離等情形,足以堅持到救援到達、脫險。
因此我主張,為了鼓勵民眾預先從事災害準備工作,市政府應對市面上販售之急難用物資,給予認證,凡是符合市府認證的、有效期性的物資,譬如食品類,都可以在產品屆滿有效期限之前,免費向商家更換相同新品,減輕市民儲備物資的成本。至於即將過期的產品,台北市政府購回後,可用於急難救助、賑災、國際人道救援等用途,不會浪費。
(E)
圖片來源: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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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貓的姊姊名是日文的五月,妹妹名是英文的五月,而狹山事件發生在5/1日還有在龍貓卡通中,姊妹一開始有影子,後來就沒影子了,所以有人說姊妹在卡通中早就死了。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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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查了一下資料(日文完全不行好難查) 所謂的狹山事件應該是發生在1963年5月1 ... 年(1985年)有極大誤差事件內容也跟文章說的不一樣大概是一個農村家庭的四女(16歲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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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貓等於死神說 兩姐妹在故事裡面已死?
龍貓其實是死神!! 途中妹妹的影子不見了!!等等
這個說法是在2007年2月左右開始傳開
動畫龍貓中其實有很多裏設定和裏故事
稍微整理了一下日文的資料
大概的翻譯一下
是巧合還是真實信不信就在於在個人了
大家推測的版本很多
其中有一種是其實兩姐妹已經在故事的途中死掉了
然後是父親在想像如果兩姐妹活著的話應該會這樣的故事
而父親在動畫裡面寫的小說就是這部”龍貓”的原稿
首先 其實龍貓是死神,冥界的使者
和遇到龍貓的人都會死期將近或是即死
然後故事中母親入院的七國山病院的藍本
八國山病院其實是真的存在的
在網路上查一下就可以發現這個醫院是主要收容末期病患和精神病病患
故事途中妹妹小梅失蹤時候在池子裡面發現的她的拖鞋
其實那個時候妹妹就已經淹死在池子裡面了
姊姊皋月看到妹妹的拖鞋
由於不敢面對現實
而說了”這不是小梅….”的謊
而在此之後的水池的拖鞋這一幕以後
兩姐妹出場都是沒影子的狀態
然後為了尋找小梅而來到當初和龍貓相遇的地方
「拜託…讓我見龍貓」
「龍貓,小梅迷路了
找了也是找不到
拜託 幫我找小梅!! 現在…他一定是在哪裡哭著…
到底要怎麼辦才好?」
「原來大家都看不到…」
這一系列的台詞以後姊姊皋月自己開始了冥界的大門
而專門用來載靈魂的龍貓巴士 就帶著姊姊皋月往妹妹的位置去了
而最後母親在醫院的那幕
「現在,在那個樹上,我好像感覺皋月和小梅在那裡笑著」
不知只有母親彷彿看到了兩人
兩人為何在附近 卻不和母親見面
而卻放著帶有留言玉米?
其實是在那時候兩人都已經死亡
有一種說法是玉米的日文諧音
剛好和”殺小孩”很相似
●小梅失蹤那幕以後,小梅的影子就不見了
●最後的一幕全員變年輕,其實那並不是事件之後的故事,而是把生前的景象做成好
像happy end一樣而已
●整個龍貓的故事的舞台是日本琦玉縣的所澤
在所澤這個地方 昭和60年代曾經發生過一對姐妹被虐殺的狹山事件
而龍貓正是以這個狹山事件為藍本
兩個姐妹的名字
姊姊皋月(satuki) = 日文的5月
妹妹梅= May =英文的5月
(這兩個翻字典都可以翻到)
而狹山事件發生在5月1號
首先是妹妹不見,而被目擊姊姊慌張的尋找妹妹的情況
隔天妹妹在森林裡面被發現身中16刀被殺害
而姊姊大受打擊 在對警察作筆錄的時候
說了一堆”貓的怪物” “見到很大的狸貓怪物”等等的意味不明的話
而母親已經病死是單親家庭等等
和龍貓的故事有很多共通點
當初傳出這個說法時候
聽說好像有人打電話去吉卜力詢問
而吉卜力工作人員只是笑著承認了
而最近因為消息一傳開
吉布林接到非常多的詢問電話
“龍貓是不是死神” “為何梅到最後沒有影子”等等
所以吉卜力在部落格上面公佈
沒有影子是因為在這個地方的作畫上判斷不需要影子
所以才沒畫
(謎…還有判斷覺得不需要影子所以沒畫@@>)
https://www.ghibli.jp/15diary/003717.html
到底是不是真的
就讓各位去判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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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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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pass (mepass) 看板: GHIBLI
標題: Re: [轉錄] 潛藏在龍貓之下的...
時間: Sun May 27 01:17:14 2007
剛剛查了一下資料(日文完全不行 好難查)
所謂的狹山事件
應該是發生在1963年5月1日
https://ja.wikipedia.org/wiki/%E7%8B%AD%E5%B1%B1%E4%BA%8B%E4%BB%B6
跟文章上面的昭和60年(1985年)有極大誤差
事件內容也跟文章說的不一樣
大概是一個農村家庭的四女(16歲 高中一年級)
(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 不可能會有比他小的妹妹)
在1963年5月1日 放學後沒有回家
隨即長男在玄關收到了綁架信函
內容要求了贖金20萬
======原文在此 我真的完全不會日文 只是大概解讀我懂得漢字而已===========
======下面如果再有原文的話 比照辦理=====================================
長男が玄関のガラス戸に挟んであった白い封筒を発見した。その中には「子どもの命が
ほ知かたら、五月2日の夜12時に、金二十万円女の人がもッてさのヤの門のところにい
ろ。
之後 女孩的屍體被發現 沒有被砍了16刀這種事
=======死因描述=================
死因は首を絞めたことによる窒息死であったが、手で首を絞めた場合に残る指の跡は残
っていなかった(扼殺ではない)。
少女は生前に姦淫されていた。抵抗傷などは見られなかった。精液の血液型はB型だっ
た。
胃の中には粥状の食物が250ml残っていた。法医学ではこれは最後に食事したときから2
時間、長くても3時間以内に死亡したと推定される(それ以上経過すると胃の中の食物
はほとんど腸に移動してしまう)。また、胃の中にはトマトが残っていたが、後に同級
生が法廷で証言したところによると、被害者が当日12時頃昼食として摂った調理実習の
カレーライスならびにその付け合わせには、トマトは入っていなかった。
大概就是強姦後殺害吧
這件事之所以轟動大概是(我說大概是)戰後還很少這種事情吧
而在6月的時候 警察拘捕了一個年輕人 這傢伙理所當然被判了死刑
6月17日 石川さんを保釈直後に再逮捕。身柄を狭山署から川越署分室に移送。
整個案件跟版上文章有相當大的出入 到底是怎麼有這種說法的
我也搞不懂 我只是盡我所能去解讀這個事件而已
=================接下來跟本板就沒關了XD=========================
後續發展 其實有一些人認為這根本就是冤獄
有人說那個倒楣的年輕人身上有被「強迫的痕跡」
https://www.bll.gr.jp/sayama/s-sayam-nenp.html
上面的這個年表 大概就是在說 一連串辯護的經過
居然從1963年依一直吵到2000年
這也真是不可思議 其實這還牽涉到日本所謂「部落民」的歧視情況
https://www.epochtimes.com/b5/5/7/12/n983751.htm
總之情況很複雜 再搞下去就要牽扯到日本人的民族歷史了
=====================恕我不能再繼續下去的分隔線=========================
最後我只想說 這應該是個芭樂吧 除非1985年5月1日真的在原地
又發生了一個狹山事件0rz 那我就真的沒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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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1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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