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八 #君鴻 快tag有買餐券的朋友
👉大家很關心的餐券,高市府有發出新聞稿了!
#歡迎餐券退費成功的人分享心得讓大家知道實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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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大八餐飲集團與君鴻國際酒店暫停營業,目前最新處理資訊如下:
一、大八大飯店餐券上如有記載「發行單位」及電話,請消費者先向「發行單位」要求退費,如不退費,票券上有記載履約保證的「信託銀行」,消費者可先洽詢「信託銀行」。
二、即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夢時代購物中心地下一樓大八潮坊仍有營業,持有大八「潮坊」餐券(不接受其他大八餐券)可到夢時代大八潮坊使用,訂位專線 970-2626。
三、即日起至108年7月30日止,君鴻國際酒店39樓栢麗廳仍有營業,住宿券及餐券都可使用,栢麗廳接受訂位至7月30日(君鴻國際酒店其他餐券也可使用,如有差價需要補足),未用的餐券請盡快前往,訂位專線 566-1160;另外也可到77樓潮江春用餐,訂位專線 566-1147。
四、若有相關爭議,可依據消保法規定,提出爭議申訴以利彙整處理。
資訊來源: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6BD3499C439B4660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
票券消保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月旦裁判時報第75期
【裁判時報】
公法部分,彭鳳至大法官特別賜稿解析行政訴訟裁判基準時點之理論與適用之重要實務難題;李仁淼教授則撰文討論大學教師限期升等與違反聘約情節重大作為停聘或不續聘之學術界爭論議題。
民商法部分,吳從周教授以一個旅遊實務上所引發之消費者上網購買電子票券能否主張消保法上無條件解除契約權的重要疑題,嘗試提出解決方法。
刑法部分,吳燦法官撰稿分析最高法院判決中有關加重詐欺及參與犯罪組織之法律適用問題。
【司法論壇】
司法論壇欄位部分,專以司法改革中涉及刑事訴訟程序改革極重要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為主題,邀請孫啟強、林信旭、鄭吉雄、林蕙芳等曾參與此等模擬法庭之法官,從自身實務經驗或同時參考日本經驗聚焦撰稿,提供讀者第一手之法庭知識。
本期稿件涵蓋諸多司法實務具現時社會意義的難題,學術家及實務家提供之精闢深度分析,不僅豐富本刊之內容,亦增益本刊之讀者,值得讀者逐篇細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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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影音】
🔸人民參與審判|陳運財、林超駿、陳思帆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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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審程序新探|陳運財、吳燦、王乃彥、李榮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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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券消保法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鬥陣來關心】例外無7天鑑賞期的通訊交易類型
作者:賴冠霖律師
2015年修法前,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即修法後之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不論商品或服務之性質均有鑑賞期的適用,在實務上造成許多爭議。為衡平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之權益,消費者保護法修法後於第19條第2項增訂了例外規定,使行政院能夠訂定例外不受7天鑑賞期保護的交易商品或服務。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稱「例外準則」)第2條規定,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例如蔬果、餐盒);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例如客製化訂製服裝);三、報紙、期刊或雜誌(例如商業周刊);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例如DVD);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例如電子書);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例如刮鬍刀);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等,均不適用7天鑑賞期。
例外準則第3條進一步規定:「通訊交易,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17條第1項公告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適用該事項關於解除契約之規定。」換言之,主管機關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所制定的各類型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中,如有關於解除契約的特別規定者,將優先於消保法第19條7天鑑賞期規定,例如於例外準則第3條立法理由中所提到的線上遊戲、藝文表演票券、觀光旅館業等,均已另有主管機關所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換言之,即有可能會排除7天鑑賞期之適用。
如今,社會大眾對於7天鑑賞期之權利已相當熟悉,相反的,對於何種通訊交不受鑑賞期之保障則相對陌生,尤其在例外準則之制訂後,適用上亦有所限縮,因此,消費前仍要注意上開規定,方能減少不必要之糾紛。
票券消保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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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個禮拜一4月25號,為期半年的台北花博就要閉幕了。不過,目前卻還有144萬張的預售票,都還沒有使用,今天消基會就出面呼籲台北市政府,應該要讓民眾退票。不過,主辦單位回應說,這些預售票的退票期限,早就已經過了,所以還是請還沒使用過預售票的民眾,趕快把握最後這幾天,到花博一遊。
花博入園人次突破八百萬,每到假日總是人擠人,不過展期只剩不到一個禮拜,預售票卻還有144萬張沒有消化,而且退票期限早就過了。
消基會指出,花博展期開始之前銷售的預售票,退票期限只有開幕後的七天內,也就是到去年的11月12號為止,民眾根本來不及退票,而且票卡上完全沒有退票資訊,對消費者的權益明顯有損害。
而花博總部則回應表示,預售票的退票期限在網站上都有公告,而且費用是屬於規費,不受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主辦單位還是呼籲民眾把握最後幾天的參觀期限,趕快把預售票用完。
但消基會認為,票券買賣就算不適用消保法,也可以依民法定型化契約的規定求償。而花博一天大約回收五萬張預售票,消基會預估花博結束之後,大約會有一百萬張預售票沒有使用,以一張最低兩百元的優惠票來計算,台北市府會有新台幣兩億元的收益,消基會呼籲市府開放民眾退票,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記者黃亦如劉漢麟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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