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給法官按個讚👍
在台灣,終於不是什麼都國稅局官員說了算,人民有權以 #合法 的方式 #避稅 好嗎!(天編)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第7條規定,避稅不等於逃稅,合法的避稅行為不能裁罰,終於看到 #納保法 的立法意旨落實在判決上。
稅法經典判決系列二/避稅≠逃稅 合法行為不罰
http://user21757.psee.io/V74VK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上週排審《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時,我曾嚴正提醒財政部,錯誤的政策將犧牲年輕人的未來。馬政府時期的錯誤政策,造成不動產價格大幅飆漲。不僅是日房價,台灣工業區用地近十年地價漲幅達200%至300%,淪為投機炒作標的,在另一方面出現工業區土地閒置高達1000公頃、農業用地卻工廠遍布的畸形...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的推薦目錄:
- 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推計課稅是否處罰之實務觀察--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後 ... 的評價
- 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 條第8 項 :: 博碩士論文下載網 的評價
- 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1061026 (Part 2)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講習會 - YouTube 的評價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北國稅局說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納稅者為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係指納稅者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其超過免稅額、一般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部分(即基本生活費差額),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免予課稅。2019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17.5萬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惇安法令雙周刊 (第293期)
發行日期: 2018.04.03
法規期間: 2018.03.16~2018.03.31
主編: 劉康身律師
稅務
1.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第1項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之計算
財政部於107年3閱20日發布函令,規定個人於年度進行中因死亡或離境,依所得稅法第71條之1第1項本文或第2項本文規定辦理死亡或離境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其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減除,應依同法第17條之1規定,分別按該年度死亡前日數或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日數,占全年日數之比例,換算減除;其於適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項規定時,其死亡或離境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亦應按該年度死亡前日數或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日數,占全年日數之比例換算。
報告人:羅祖芳律師/李叡廸律師
本期內容連結如下:http://www.lexcelpartners.com.tw/…/%E6%83%87%E5%AE%89%E6%B3…
English version please refer:http://www.lexcelpartners.com.tw/…/Lexgroup-Newsletter-from…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 上週排審《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時,我曾嚴正提醒財政部,錯誤的政策將犧牲年輕人的未來。馬政府時期的錯誤政策,造成不動產價格大幅飆漲。不僅是日房價,台灣工業區用地近十年地價漲幅達200%至300%,淪為投機炒作標的,在另一方面出現工業區土地閒置高達1000公頃、農業用地卻工廠遍布的畸形現象。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規定「法律為特定政策所規定之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之政策目的為限」且「應舉行公聽會並提出稅式支出評估」。然而,財政部迄今仍未提出稅式支出評估,部長竟然無視法律規定,拒絕提出評估。
2. 行政院所提出的「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媒體報導借100億、年息僅須3000萬(等同0.3%利率),引發社會譁然。國庫準備支出200億補貼,年息補貼高達1.5%。
然而,我國提供「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的利率則是1.67%,遠比台商回台利率高出許多;而2018年度的青年創業貸款總額為16億4500萬,政府補貼的利息僅幾千萬。兩相比對,差距甚大。尤有甚者,為「自購國民住宅」的民眾,政府補貼的利率為0.958%,也與歡迎台商回台的1.5%,相去甚遠。
政府這樣的資源配置,真的有在為年青人著想嗎?
3. 面對質疑,財政部不斷硬拗專法未允許投資不動產。但法條中所明列的廠房、辦公處所明明就是不動產。上次質詢我就很清楚指出,回台資金投資標的若是廠房或辦公處所,完全沒有禁止移轉之規範。這樣的漏洞,根本是在為炒作不動產預留空間,恕難苟同。
2019-5-15 財政委員會 別再讓境外熱錢入臺炒房
https://reurl.cc/gpnd7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 條第8 項 :: 博碩士論文下載網 的推薦與評價
稅捐稽徵機關仍根據與實質上經濟利益相當之法律形式,成立租稅上請求權,並加徵滯納金及利息。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8項:第3項情形,主管機關不得另課予逃漏稅捐之 ... ... <看更多>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1061026 (Part 2)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講習會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講習會:共分成2節課,本節為第2堂-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說明講習會講義,請至以下網頁列表, ... ... <看更多>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 在 『推計課稅是否處罰之實務觀察--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後 ... 的推薦與評價
本次課程主要談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14 條第4 項,而本條項規定在立法過程中,出現了變形,增加了「納稅者已依稅法規定履行協力者」原本不應該存在的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