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陣來關心】我國政府資料開放(Open Data)之趨勢
作者:邱怡禎律師
目前我國政府資料開放(下稱「Open Data」)之相關規範,散見於不同法律及各項作業原則中(統稱「Open Data規定」)。在法律位階,有政府資訊公開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著作權法、檔案法及規費法等,就原則性事項進行規範。此外,中央及地方各機關亦會制定自己的Open Data規定,例如,在中央機關有「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下稱「資料開放作業原則」)、「政府資料開放資料集管理要項」、「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檔案開放應用須知」及「交通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等規定;在地方政府則有「臺南市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宜蘭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等。
其中,資料開放作業原則之宗旨為極大化地開放政府資料,以開放格式、機器可讀且具一定品質之方式提供外界使用,以達成施政便民及公開透明之目的。此外,資料開放作業原則亦明文要求各機關提供之資料,應符合可直接取得、易於處理、易於理解、確保資料品質及利於資料間串聯運用等五項原則。因此,資料開放作業原則之訂定已促使政府開放資料之品質大幅增加。
然而,資料開放作業原則之位階僅屬於行政命令,現行法下仍欠缺開放資料專法就Open data為統一性之規範。因此,國家發展委員會擬推出開放資料專法,用以規範各政府單位開放資料的統一性,並明訂使用政府資料可能涉及之相關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可直接取得之資料範圍、免費使用及收費使用之資料範圍、使用開放資料之限制等,期能使資料的開放更貼近使用者之需求,進而將Open data為最大限度之利用,以達促進臺灣數位或資料經濟迅速有效發展之目的。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臺南市政府 資訊中心 在 我在台南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臺南市0206震災救助及後續安置措施
刊登日期:2016/2/7 下午 06:06:47
發布單位:資訊中心
臺南市0206震災救助及後續安置措施
http://disaster.tainan.gov.tw/disaster/warehouse/A00000/0206%E9%9C%87%E7%81%BD%E6%95%91%E5%8A%A9%E4%B8%80%E8%A6%BD%E8%A1%A8.doc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金專戶:
009045065055 台灣銀行台南分行(銀行代碼004) 指定0206震災
民眾需捐款請轉接應變中心 06-2989119 分機 280 、281、282或 2995805
臺南市政府 資訊中心 在 陳秋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臺南市政府101年度第1次各機關約聘(僱、用)、臨時人員公開甄選開始了! 101年3月3日起至101年3月7日止受理報名,計有27個機關,132個職缺,預計3月下旬辦理甄試,歡迎有心至公部門服務的朋友,可把握機會踴躍參與。
本次公開招考職缺臚列如下:觀光旅遊局31人、社會局17人、衛生局12人;工務局、文化局各7人;勞工局、環保局各6人;都發局、南化區公所各5人、民政局4人;經發局、農業局、地政局、教育局各3人;研考會、新市區公所、殯葬管理所、新化區公所、白河區公所各2人,財政處、資訊中心、下營、大內、山上、六甲、北門、楠西等區公所各1人,詳細職缺內容請查公告簡章。
本次公開甄選以口試為原則,用人機關如有需要,得加筆試。為求公平,口試並分一般性命題及專業性命題,初選的一般性命題有題庫已置於市府勞工局及職訓就服中心網站之「就業甄選」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