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主旨:有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屏東縣內埔鄉農場段554地號等110筆(龍泉段46地號等105筆)土地農地水土保持計畫(第二期)」已完工之永久水土保持工程,現場會勘日期110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點,會勘地點: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屏東縣內埔鄉龍泉村中勝路1號,敬請派員相關權責單位學者專家參加,請查照見復。
說明:
1. 村民認為葉科長書面意見提及台農公司水保計畫第二期
工程於今年7月8日縣府已發完工證明書,但此次豪大雨中林村主要三條道路比以往積淹水更嚴重,村民無法出入,尤其聯通街靠近台糖舊廢棄道路附近住宅及農田淹水相當嚴重,附近居民飽受淹水困擾,是否請葉科長安排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點邀請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台農公司吳董事長、受台農公司委託水保工程規劃監造技師机技師、台農公司林主任、縣府水利處江處長、水工科科長、水保科科長、委外完工檢查教授及高雄市技師公會代表、屏科大退休水保系謝教授(專長植生工程)、蔣議員、內埔鄉代黃代表、中林村來村長、中林村簡易自來水潘主委、中林村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中林教會邱牧師、村民代表謝先生、潘小姐母女、陳情人許小姐等村民約10人共同會勘已完工台農公司第二期水保工程現場(請葉科長同時攜帶委外教授暨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已檢查完成完工檢查紀錄表及完工證明公函)及中林大排第二期已完工工程現場,共同找出淹水解決之道。
2. 會勘有關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農場段554地號等110筆
(龍泉段46地號等10 筆)土地農地水土保持計畫(第二
期) 已完工之永久水土保持工程,請屏東縣政府水保科葉
科長屆時攜帶委外教授暨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已檢查完
成完工檢查紀錄表暨已核發完工證明書公函至會勘現
場。
3.附上8/15.4/12日會議記錄
正本:台灣農林總公司.屏東縣政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
.中林村辦公室.
副本: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中華民國110年8月19日
台灣農林敦親睦鄰第七次說明會會議紀錄
一、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8月15日下午2時
二、 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
三、 主席: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四、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 紀錄:許00
六、 主席與與會人員報告:縣府水保科葉科長未出席,有傳簡訊給蔣議員內容為有關8月15日中林協調會一案,因家裡有急事,不克前往,提供書面意見一份。
七、 4月12日共同會勘中林段施工中水保工程共14項會勘結論綜合討論:台農公司代表林主任表示針對14項會勘結論討論不便代表公司發言,一切交由總公司統一發言處理,陳情人許小姐感謝林主任向公司反應已將環保流動廁所移往灌溉機房後方,另第一次敦親睦鄰說明會訴求之一,中林村主要道路聯通街逾百年既成道路被鐵皮圍籬阻隔致垃圾車無法迴轉,垃圾不便清運,經林主任向公司反應後已做退縮帶,垃圾車已能迴轉清運垃圾,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尊重中林村另一主要道路觀山街逾百年既成道路事實,是消防車、救護車、垃圾車行經路線,本敦親睦鄰精神勿作路障阻隔,以維護村民就醫、救護、公共安全衛生等基本需求,來村長則表示將提供二次淹水受災農民清冊希望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精神善意回應發給受災農民慰問金並請林主任代為轉達4月12日共同會勘村民共14項會勘意見反映給總公司處理,簡易自來水潘主委及黃鄉代則希望以後說明會台農總公司請指派具裁決權能做決策主管出席會議才能解決問題,潘主委並鄭重強調台農水保工程不能引水入庄,不可造成村莊水氾,請縣府水利處督導暨行政指導台灣農林儘快處理中林村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90度作箱涵經截流溝引排至中林大排工程,潘主委鄭重強調聯通街500號附近約20多位地主水溝屬私人灌溉溝,非公家排水溝,上週豪大雨來襲,中林教會潘長老表示,8月7日中林教會電梯線路遭雷擊損壞(預計維修費用約10幾萬)及雷擊教會牧師舘2台電腦造成故障,村長也表示村辦公處廣播系統遭雷擊故障,等待修復中,今日下午1點多開宣傳車以克難方式廣播通知村民開會,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就上次會勘時林主任曾允諾反映總公司儘速處理遷移3根電線桿並請做好避免遭雷擊裝置以保護園區員工及村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此次雷擊幸好未造成村民傷亡,潘主委表示歷經多次說明會暨會勘,村民各項建議意見,台農公司僅改善聯通街拆除鐵皮圍籬改作錏管圍籬並做退縮帶讓垃圾車迴轉清運垃圾暨將正對369巷12之1號許宅流動廁所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台農公司溝通誠意明顯不足,蔣議員發覺台農公司有善意改善智慧茶園揚塵問題(揚塵有減少現象),希望台農總公司注重在地民眾意見,做好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希望台農公司做好製茶廠污廢水處理暨請縣府繼續向中央爭取中林大排第四期經費,以解決地方長期淹水困擾,中林教會邱牧師則希望台農公司注重在地偏鄉弱勢村民心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企業與村莊、村民共同創造雙贏,一起做好鄰居,潘主委認為歷經多次說明會及會勘,台農公司若一直誠意不足未積極改善永久水保設施,將繼續在教會公報呼籲全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友拒買台農公司茶葉及飲料及訴諸新聞媒體輿論公評並前往屏東縣政府及台農屏東分公司暨台農總公司陳情抗議以爭取村莊教友、居民世世代代生存權。
散會:下午4時
紀錄:許00
主席:蔣月惠
備註:詳細內容請見蔣月惠議員服務專區110年8月15日直播影音檔(本紀錄內容如有爭議,以直播影音檔為準)
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安排「台灣農林開發案中林段施工中永久水土保持工程」現場會勘紀錄
壹、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2點
貳、 地點: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及開發案中林段現場
參、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肆、 主持人:縣議員蔣月惠紀錄:許00
伍、 現場會勘結論:
一、 台農辦公室及警衛室間新設排水溝排水設施將水流引向中林村設計,龍潭村、龍泉村不會有淹水情形發生,村民質疑台農開發案水土保持工程應確保開發案最下游中林村村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到危害,中林村位居開發案最下游,也最危險,為何不採將水往東老埤溪(牛角灣溪)排放(日治時期設計,村莊不曾有淹水情形發生),中林段約8條縱向(東西向)加蓋狹長排水溝,每逢豪大雨洪水易直衝入庄致氾濫成災,中林村村民生命財產將受到嚴重威脅,無法安居樂業,中林村簡易自來水潘主委鄭重強調水絕對不能入庄,不能影響到村庄村民生存權,水保工程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做好智慧茶園排水系統暨聯外排水設施(聯外排水如何銜接排放,是否有檢討區外排水系統之承受能力?),面對即將到來的汛期(5月1日至11月30日),中林村民更是備感不安,請積極改善排水系統等永久水保設施工程。
二、新設老埤製茶工廠排水溝出水口太靠近養雞場及村莊,排水溝規格目測不到1米深1米寬,排水系統設計朝向中林村,每逢汛期、豪大雨或颱風季節若排水系統不足、不順暢,恐造成養雞場及村莊水氾,將影響養雞場及民宅和村民農作物損失等生命財產權益(生存權),請台農公司平時須注意製茶廠排放汙、廢水避免入庄,汛期、豪大雨、颱風季節尤須加強處理與維護,避免影響養雞場及民宅和農田農作物生命財產安全。
三、十三公墓附近排水系統,排水溝目測不到1米寬及1米深(約45公分排水溝)排水會有很大問題?請更改設計擴大至4米寬4米深並請做好聯外排水設施?又14公墓附近沉沙滯洪池設施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技規第91~97、165~166條),永久性沉沙滯洪池之量體是否足夠?流入口、排放口及溢流口之設置是否得當?滯洪池出口是否得以安全排放及是否有迴水情形?沉沙滯洪池主要的功能是調節暴雨所產生逕流與減少土石下移,中林村位居開發案最下游,也最危險,若逢豪大雨,洪水氾濫,來村長家首當其衝,又村中主要道路嚴重淹水致交通中斷,居民無法上班、上課、就醫,恐危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請積極改善永久水保設施工程。
四、107年8月23日第一次淹水,中林村民農田及農作物遭受損害,受災農民皆未獲肥料賠償,109年5月22日第二次淹水迄今,台農公司尚未決定賠償標準,對受災農民形同在傷口撒鹽(農作物收成不易,靠天吃飯)又台農公司於開發期間因開挖整地至今所形成施工噪音、空污、揚塵、無人機噴灑農藥等對村民身心健康影響很大,尤其無人機最近每逢週四夜間6點至9點飛行高空噴灑農藥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法搖控無人機專章第99條之9至第99條之19及第118條之1至第118條之3規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中林村東邊樹木群大多被剷除僅餘少數樹木(來村長、社區發展協會陳理事長、潘總幹事向屏東縣政府陳情淹水案,於107年9月18日上午10點假中林村活動中心召開「中林庄後背脊被割流血公聽會」,會議中村民主要訴求:停止過度開發山坡地、保留山坡山溝現有雜項林木、村莊後面(東邊)保有綠帶,列為公共設施)少了樹林屏障,村民擔心高空農藥噴灑飄散至村庄(茶園離民宅區約10公尺,太靠近民宅區)整個中林村庄聞到濃厚農藥味,之前說明會林主任表示農業用藥成份屬公司商業機密,不能對外披露,僅說明係短期性接觸性用藥,7天就失效,但居民擔心每隔7天就噴灑農藥,村莊東邊綠帶又大都被剷除僅留聯通街447巷沉沙滯洪池後方小樹林及觀山街尾端小樹林,無人機高空噴灑農藥飄散至村莊,中林村因地下水源豐沛,村民飲用豐沛純淨的地下水,台農公司噴灑農藥是否會汙染中林村地下水源?村民憂慮居住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及會不會有致癌危機?村民擔心被廢村,台鳳時期種植鳳梨不需使用農藥,村民長期處於心理恐懼下如何安居生活?是否違反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保障人民基本人權(生存權、居住權、環境權)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二公約相關規定?請台農公司做好無人機噴灑農藥管理,開發案至今,台農公司是否有提供敦親睦鄰經費睦鄰社區?是否有舉辦敦親睦鄰社區公益活動?是否有關懷社區獨居老人及中低收入戶、偏鄉弱勢兒童、青少年?對中林村民淹水受災農民是否有表示主動關懷?中林村二次嚴重淹水(107年8月23日、109年5月22日)受災農民皆未獲補償損失,村民現場一致決議希望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企業社會精神,發給受災農民慰問金,目前二次淹水受災農民資料正由村長及村幹事幫忙受理統一造冊登記後將清冊送往農林公司,希望農林公司有誠意發給受災農民災害慰問金及撥款300~500萬災害補償金(之前107年9月18日第一次說明會主要訴求為再造成災害時1、前往農林公司(農場抗議)2、要求災害補償3、設立專戶委員會處理)給中林村運用於災害損失、檢驗簡易自來水費用、村民健康檢查費用等,由中林村設立專戶委員會處理,村長召開村民大會(村中大事),村幹事做成會議記錄,由村長及村民共同決定成立委員會組織章程辦法管理,選舉理、監事等委員及決定各項賠償標準及項目用途,中林村專戶委員會,每月於中林村村辦公處公告欄張貼每月財務收支月報表,各項會議資料、憑證列為永久保存檔案,於每任村長卸任時,列入移交項目。
五、觀山街369巷12之1號民宅後方於日治時期、台鳳及台灣金聯時期並無露天蓄水池、灌溉機房(泵站)、縱向(東西向)路寬4米狹長碎石路、加蓋狹長水溝、出水口處及約30多根直立電線桿直衝民宅,机技師基於何理由做如此設計?又委外審查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代表及核定縣府水利處官員為何都未察覺水保計畫設施不合理性?(廣達717公頃土地面積,計畫種植500公頃茶葉,邊坡約200公頃,水保設施離民宅約5公尺,與鄰地、鄰宅、鄰村是否符合安全距離?),將心比心,若是机技師自家房屋後方會做這樣不合理(很奇特)設計?此不合理設計嚴重影響許宅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土地正義、環境正義、景觀正義),又中林段二出水口處附近,待設置紐澤西護欄以保護園區車輛行進安全及附近民宅區生命財產安全,另約30多根直立電線桿離369巷民宅區太近,為何不沿用台鳳時期電線桿沿村路設計?電線桿一般皆採沿村路設置,很少幾乎沒有設在民宅後方,而老埤農場是有名高危險「落雷區」(每逢5、6、7、8、9、10月間是雷雨季節),以往電線桿設在路旁時,就常因雷擊損壞居民電腦網路及造成電器用品故障甚至雷電擊中村民及農場工人致傷亡,與老埤農場一溝之隔全國最大校地屏科大校園與老埤農場同屬落雷密集區,為防雷擊,整個校區架設約113支避雷針(全台避雷針密度最高學校),學生間流傳著屏科大最著名的特產就是「午後落雷」,學生考取屏科大要先學會「避雷」,有一年全國大露營在屏科大舉行,露營學生遭到午後雷擊,都被「電」的手腳酥麻,現約30多根電線桿離民宅區又更近(約5公尺),將強烈電流引至民宅區,造成居民內心很大恐慌,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威脅,林主任當場簽名保證將向台電申請遷移3根電線桿(費用台農公司全額負擔)遠離民宅區並將電流引至路邊,以減輕居民內心恐懼(之前說明會林主任曾允諾遷移4根電線桿,費用由公司全額負擔),請台灣農林公司做好茶園安全系統建置如避雷設施等以保護員工安全及民宅區居民生命財產不遭受損害又環保流動廁所直接面對369巷12之1號住家,影響民宅區景觀視線,是否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林主任當場簽名保證一週內(下星期一)完成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做好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設施,不要影響到村莊生存權。
六、村民希望台農公司儘快將目前中林段全段約1米深1米寬排水溝變更設計為4米深4米寬規格才能應付豪雨時候的龐大雨量及設置中林段全段安全距離緩衝綠帶(緩衝綠帶具水土保持功能、防火、防風、防災、遮蔽、綠蔭、隔離、防噪音、防揚塵、防農藥汙染等)及來村長提及之前會勘時屏科大教授曾建議中林段全段建造擋土牆以保護下游居民安全(目前中林段僅在二出水口處設置二小截約1公尺高擋土牆,村民希望建照2公尺高擋土牆,擋土牆需有良好排水減壓設計,擋土牆高度、厚度及洩水孔須符合規定)及做植生工程綠美化,又中林段全段邊坡護坡工程(邊坡安全性設施)及中林段全段植生工程(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57~63條規定)等永久水保設施也請儘速施工,另緊鄰村庄東邊待設置水平距離10公尺以上緩衝綠帶(以往屏93線鄉道,老埤農場~大埔8.972公里,104年9月22日經屏東縣政府公告廢止,以前村莊與屏93線鄉道至少有20~3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原屏93線道路附近有原始林植生隔離綠帶,現山坡地已被開挖整地成平地智慧茶園,原始地形、地貌大為改變,智慧茶園與中林村需有多少安全距離(多少公尺緩衝綠帶)才能保護中林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緩衝綠帶並請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精神列為村莊公共設施(第一次說明會主要訴求)
七、觀山街尾端台農土地50年以上樹木群於日治時期、台鳳、台灣金聯時期時,即做為與村莊緩衝綠帶,請繼續保留樹木群,樹木具水土保持功能,陪伴中林村民一起成長珍貴感情、兒時記憶並請尊重觀山街百年既成道路事實,是公眾通行及救護車、消防車、垃圾車出入路線,村民希望勿作路障阻隔,以保障村民通行及救護、救災、公共安全衛生等基本需求。
八、中林村村尾(南邊)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設計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技規第91~97、165~166條),永久性沉沙滯洪池之量體是否足夠?流入口、排放口及溢流口之設置是否得當?滯洪池出口是否得以安全排放及是否有迴水情形,又沉沙滯洪池距離民宅太近,住戶擔心長期沖刷將導致地基掏空、影響居住安全,又滯洪池附近三戶民宅後方被整地挖成約4層樓高高度,謝先生及潘小姐及村民質疑是否屬水土保持計畫書開挖整地施工範圍?是否有作臨房鑑定?會不會影響房屋結構?危及三戶住戶生命財產安全?謝先生希望台灣農林公司當務之急,儘速建造50~100公尺安全工法擋土牆(90公分厚度)及邊坡護坡工程,以保護3戶民宅生命財產安全,汛期將近,謝先生希望台農公司一個月內施工完成,又滯洪池附近,土地有3米落差,也請台農公司90度作箱涵將水引排(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引入截流溝至中林大排排出),大致可減輕109年5月22日朝元禪寺附近淹水惡夢歷史重演問題,謝先生希望台農公司加強中林段下游永久水保設施修護及每年汛期前至少清理排水溝及沉沙滯洪池一次以維持排水溝及沉沙滯洪池順暢不淤積,避免造成下游淹水,中林大排已完工第一、二期約二億六千萬工程及進入土地徵收協議價購第三期約一億多工程大多徵收中林村民農地,中林村民為配合政府治水公益而犧牲祖先傳承下來農地暨辛苦貸款所取得農地,請水土保持義務人及監造技師確實做好智慧茶園園區排水系統及聯外排水設施等永久水保工程,村民希望中林大排第三期工程(縣府水利處水利工程科負責)能一次到位,避免二次大排截流溝選址欠周詳致未能發揮有效截水功能,需另施作約700萬元截流溝應急工程(全國人民辛苦納稅錢)補救改善情形發生,簡易自來水潘主委希望縣府水利處將已完工中林大排第二期截水溝挖深並督導、行政指導台農公司於中林村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90度作箱涵引入截流溝至中林大排,大致可避免109年5月22日淹水情形產生。
九、朝元禪寺附近台農公司土地靠近屏科大野生動物所旁排水溝之前被封住,排水會有很大問題,縣府葉科長於去年12月對農林公司依水保法開罰6萬元行政罰單並限期改正,台農公司已改善完成(被封住排水溝已打通),另朝元禪寺南、北邊至村莊南邊臨道路原排水溝被台農公司填平,之後經村民要求改善,但新設離地約45公分「懸空」排水溝與地勢不符,無法發揮排水功能,請積極改善「懸空」排水溝工程。
十、台農公司老埤農場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台灣首座最大平地智慧茶園開發案,農林公司送經營利用計畫書給屏東縣政府農業課農業經營科,經核轉農委會審查,農委會104年3月3日核發開發許可函,屏縣府核定在案(農企字第1040203617號函),農委會審查許可農地農用,如未依計畫執行,政府馬上可廢止許可,將原最大坡度小於百分之15山坡地(山坡高度約海拔65至150公尺之間)開挖整地為平地智慧茶園,台農公司委託机00水保技師規劃,經屏東縣政府水利處委外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技師公會代表審查通過(屏科大校內設水土保持技術教育中心及複合土砂災害防治研究中心、有鑑於屏科大防止土石流有一套,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為因應極端氣候災害於屏科大建水土保持國際示範場域,技術並已輸出至泰國),經縣政府水利處核定,廣達717公頃土地竟免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係指基於國家長期發展利益,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兼籌並顧,於一九九四年公布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各種開發行為,在規劃階段應同時考量環境因素,不合乎規定者,不得開發,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免環評易導致開發過當或不當開發問題,下游居民生命財產恐將受到嚴重侵害,台農平地智慧茶園717公頃大開發案關鍵在於為何主管機關認定免環評?又水保計畫未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開發前未至村莊開說明會(開發案受影響周遭地區保全對象居民知情權),計劃書未提到中林村三字,對村莊很不尊重,請台農公司依計畫書確實做好水保工程及机技師做好監造水保工程,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水保技師公會技師暨水利處(嚴格把關)落實施工中監督檢查會勘,以預防各項坡地災害之威脅,避免下游居民無辜受害,葉科長表示台農公司二期二新水保計畫已核定目前施工中,村民則希望已核定二期二計畫書是否能讓蔣議員及來村長、簡易自來水潘主委、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及村民代表閱覽,確實做好永久水保工程,財團大開發案可促進地方發展,但也應兼顧環境生態,避免損鄰、擾鄰情形發生並做好睦鄰設施,財團與村民理性溝通協調,創造雙贏(台農公司平地種茶成功,中林村民安居樂業),逾百年老字號台農公司(創立於1899年)及近百年歷史屏科大(創立於1924年),78年遷校至目前的內埔校區及144年歷史中林教會(創立於1875年)、逾百年世代居住於中林村居民應該有很深緣分,期待大家一起結善緣,做伙做好鄰居,共存共榮。
十一、請水土保持義務人(台農公司)及負責承辦監造技師(机技師)及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審查委員群)和最近一次約3月19日縣府水保科安排水土保持施工中監督檢查屏科大退休黃教授,專長水土保持及高雄市水保技師公會技師一名暨縣府水利處長、水利工程科科長、水土保持科科長依水利法、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水土保持審核監督辦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確實做好、督導各項檢查項目(一)水土保持施工告示牌;(二)開發範圍界樁;(三)開挖整地範圍界樁;(四)臨時性防災設施;(五)永久性防災設施(排水設施、沉砂設施、滯洪設施、聯外排水、擋土設施、植生工程、邊坡穩定設施、其他等);(六)改正事項是否完成;(七)承辦監造技師是否在場;(八)是否備妥監造紀錄(內含颱風豪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檢查表);(九)災害搶救小組是否成立及中林大排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中林段下游(中林村)600戶1775人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十二、請縣府水利處官員及委外施工中水保工程檢查教授及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代表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及水土保持技術審核監督辦法等確實做好台農智慧茶園開發案中林段施工各項檢查(檢查係屬行政監督檢查,屬未抽驗、隱蔽或工程品質部分,應由水土保持義務人及承辦監造技師負責),以保障中林村下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檢查下游排水設施是否完善?督促開發單位及監造技師加強水保設施維護管理,保護下游居民安全)。
十三、行政院農委會水保局訂定每年5月為「水土保持月」,農委會水保局密集舉辦各項宣導活動,宣導民眾水土資源保育觀念,並以「水土保持做好沒煩惱,農村幸福樣樣好」為宣導標語,是否請縣府水利處葉科長安排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台農公司吳董事長(新竹市地重劃天王,最注重在地居民意見及改良排水系統)、蔣議員、來村長、潘主委、潘總幹事、屏科大退休黃教授(專長水土保持)、屏科大退休謝教授(專長植生工程)共同會勘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相信在李局長和吳董事長及專家學者官員診斷下,中林村民應可遠離逢大雨必淹水噩夢困擾,村民能安居樂業。
十四、預訂7月4日(星期日)下午2點假中林村活動中心召開第七次敦親睦鄰說明會,請台農公司代表林主任向屏東分公司及台農總公司反映村民會勘意見,台農公司有二個多月時間好好改善各項永久水保設施工程及遷移電線桿暨公司高層討論決定二次淹水受災農民災害慰問金及中林村災害補償金金額,期許台農公司做好敦親睦鄰企業社會責任,簡易自來水潘主委表示歷經多次說明會及會勘,台農公司若一直誠意不足未積極改善水保設施,將在教會公報呼籲全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友拒買台農公司茶葉及飲料並前往屏東縣政府及台農屏東分公司暨台農總公司陳情抗議以爭取村莊教友、居民世世代代生存權。
備註:詳細內容請見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4月12日直播影音檔(本紀錄內容如有爭議,以直播影音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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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年前,我的家鄉瑪家鄉族人約我在鄉公所見面。訴求簡單明瞭,大家期待配合「專五道路」上路,實踐在地自主,在春節期間「合法賺錢」。
「委員妳不是說,已經讓偏鄉白牌車合法轉商用了嗎?」
哈哈,是的,已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開放小客車等 #自用車 投入 #偏鄉公車業,地方政府可依各自需求規畫及上路,「在地社會團體」或「個人」可以參與,共同來解決偏鄉的交通運輸問題。
我立馬撥電話給長年致力於偏鄉交通正義的侯勝宗教授,取得他的支持後,和大家建立了一個「#瑪家鄉車隊」群組,並且邀請同為瑪家鄉民、也是交通專才的縣府秘書長一同在群組陪伴大家。侯教授熱心公益,劍及履及,在三天之後竟然利用假日義務前來輔導,群組成員也出乎我的預料熱烈參與。
這段時間,我在群組看到教授、縣府秘書長、梁明輝鄉長、公所課長及承辦人,與大家討論、為大家打氣,也看到大家交換意見、分享工作中的點滴。
我回想在公所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大家似乎被法令規章惹得一臉茫然,我只說「不要想那麼多,做了就會變對了。」
如今,熬過了春節,未來仍是挑戰重重,但是看著大家每天「進步中」,心中的感動油然而生。
這座千年古城舊筏灣,很高興過去我有機會參與2016年推動「#屏北旅遊老闆找不到遊程」,2019年由茂管處提報榮登亞太旅行協會「#文化遺址類金獎」;2016年鄉道屏35線解編,協助申請為「#專用道路」;2020年協助取得文化部「#文資身分」;2021年協助向 #NCC與五家電信共構基地台,讓舊筏灣、舊好茶,北大武完成通訊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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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好茶申請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前幾天參加霧台鄉運,杜正吉鄉長在司令台上用「現在流傳一句話:伍麗華說到做到」來介紹我。這當然是溢美之詞,很多事情得靠別人願意成全,但是提到的幾件新聞報導,讓我覺得很欣慰:
ㄧ、屏東縣政府啟動修訂「永久屋自治條例」,議會上周三讀通過,#同意開放讓當年未符合資格的集體遷村部落族人申請自建。
二、內政部修訂「災防法」並公告施行 #永久屋不得處分、設定負擔或出租,並不可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施行期限至住宅滅失止,以杜絕非災民購得法拍屋的爭議。
記得我在四年前從學校被借調至縣政府擔任原民處長,過不久,一票人有牧師、代表、議員、鄉長來找我,希望我能幫忙那些因為未能分配到永久屋,而被迫跟親人分散各地的族人,讓他們可以回到永久屋自己蓋房子。
當時我讓他們了解,沒有人想當壞人,但是也請他們體諒公部門必須考慮衡平性的問題,於是我請他們一起想辦法,若是能想到避免爭議的方法,我們都很樂意為大家解決難題。
沒想到,之後幾個月他們又來了,並且說想不到什麼好方法,只希望我能幫幫忙。就這樣,每隔一段時間就來找我。這時候,我也只好硬著頭皮到處詢問,釐清中央跟地方的法令,找到可行的方案之後,我跑去跟潘孟安縣長報告,沒想到縣長竟然也覺得可行!
於是去年我們透過地方座談擬出草案,交付各局處審查意見及縣務會議通過,最後在這個會期由縣議會完成三讀通過,十月公告施行。
同樣也是在去年,我們的永久屋居民出現了全國第一宗遭法拍案件。由於是循正常管道,迫使我在當初決定「對買受人提告」,並訴求「拆屋還地」,以達嚇阻。
但是,我明白依舊是要透過「立法」才能夠真正杜絕後患,因此發文請求內政部能夠幫忙修法。我真的沒有想到,竟然內政部在前幾天完成修法公布,我也趁著今天對內政部長的質詢致上謝忱及肯定。
回憶過去在原民處的三年多,我真的是一股傻勁,但是驀然回首,也看見自己完成了許多不可能的任務,例如跑去跟總統、陳菊秘書長陳情,於是他們幫助了好茶災民國賠案的敗訴⋯⋯
回憶的時候,特別的想回到從前。
舊好茶申請 在 屏東縣霧台鄉好茶社區發展協會- Posts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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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台邦.撒沙勒" <[email protected]>, 信區: Tayal
標 題: 重建舊好茶運動的理解及其面臨的問題
發信站: 原報 (Tue Jul 15 11:56:46 1997)
Origin: h26.s29.ts.hinet.net
重建舊好茶運動的理解及其面臨的問題
台灣民族誌期末報告 1993年09月 姓名:尚道明
題 目:重建舊好茶運動的理解及其面臨的問題
目 錄:
壹、為什麼要記錄重建舊好茶運動? 01
貳、好茶(Kochapongan)的歷史及變遷 01
參、重建舊好茶與台灣的社會政治及文化 07
肆、重建舊好茶的重要記事 08
伍、對現代文明的反省及部落主義 09
陸、一般村民對於重建及重返的看法 11
柒、此運動可能的發展及其面臨的問題 12
註釋 15
附錄 16
參考資料 26
重建(註一)舊好茶運動的理解及其面臨的問題
壹、為什麼要記錄重建舊好茶運動?
任何一位理想主義者或者對社會存有改革之念者,莫不對於一個原住民的部落在經歷
日本、漢民族政府的移風易俗,資本主義的改變下有著集體重建或重返舊部落而產生
震驚;因為,舊部落代表原住民族群的生存方式、文化傳統等一切,而村民的重返,
更是自覺地抗拒一切加諸原住民的壓迫(社會底層、雛妓、種族歧視、資本主義的生
活方式等),而且,此種抗拒是來自一般村民就更令人驚喜,這樣的原住民自覺運動
,展現在台灣的歷史舞臺上,是具有加深台灣四百年觀,以及批判並豐富現有台灣文
化的內涵。
然而媒體(註二)總是某種程度的渲染,除了媒體明顯提及的村人外,其他村民的意
願又是如何呢?此種開創性的運動又是如何形成?當然,整個整個運動的經歷以及目
前的情形更是我們關注的重點;本文便是在這樣的動機下,來記錄這個運動。
一個運動的產生有著諸多的條件,底下便著重在它所產生的社會歷史條件以及推動者
的經歷及理念上,並釐出若干個理解的脈絡,最後在將村民的意願(註三)對照於推
動者的理念,並評估在外可能的變因,試著提出幾個此運動將面臨的問題。
貳、好茶(Kochapongan)的歷史及變遷
一、歷史
好茶舊社(註四)位在井布山南側,標高為900-1000公尺的山坡地上,相傳始祖Puraru
yan自台東Shikiparichi處帶著一隻通靈的雲豹,來到今日舊好茶入口標誌蒲葵樹附近
建社,隨著定居人口增加,部落土地不足而有族人向他處開墾(今日的阿禮村便是其
子社);整個部落向北及東延伸,而西及南地形險要,這樣的地形顯示了好茶以往與
排灣族征戰、敵對,與東部及北部有著親族關係。
行政區域上,舊好茶在前清史誌上稱為「加者膀眼社」為鳳山縣轄區裡的化外之番,19
28年日人勢力正式進入好茶(參看附錄一,好茶大事記)隸屬高雄縣屏東廳之魁儡番
;國民黨治台以來,先屬高雄縣,後改為屏東縣,今為霧台鄉好茶村。好茶在近代國
家及市場體系未進入之前(指1928年日人勢力進入以前),以狩獵與游耕的生計經濟
為主,其中作物以芋頭、小米和地瓜為主;在社會組織上主要為貴族階層制,由頭目
享有土地、租稅以及裝飾等特權,並以男長嗣制來繼承,除此,部落上有平民選出的
軍事、獵團、祭儀等組織領袖。
圖二、部落組織圖
大頭人 鞗 世襲宗主領袖
社 頭 鞗 政治領袖(平民領袖)
部落組織(具自治、自衛 番 帥 鞗 軍事領袖(戰功武士)
、祭儀功能之 司 祭 鞗 祭儀領袖(頭人旁系)
地域性組織) 長 老 鞗 社會賢達
部落
頭人旁系 鞗 領地佃民
領主權 頭 人
(具賦貢、服役、 (謙讓) 代管頭人 鞗 采地佃民
護衛、迎送義務 (服從納貢)
之非地域性組織)
外社大頭人
資料來源:中研院(1982),〝台灣山地園區規畫報告第二冊〞P.26
二、變遷
日人雖在1845年領台,但其勢力進入好茶要直到1928年後番童教育所及警察駐在所成
立(許功明1991:92;以及參看附錄二:好茶大事記),之後日警施行一連串的移風易
俗,這包括禁止屋葬、刺文即墨牙等(參看附錄二),而整個日本政府對好茶社會制度
影響最大的要算是,禁止頭目向一般族人收租的措失,這使得頭目家的成員因不習慣
農耕事宜下,不得不廉價的變賣土地來交換所需食糧(許功明1991:39),在貴族階級
驟失經濟基礎下,此措失也影響了他們的土地制度與觀念,於是貴族與平民之間的社
會制度由「階級性社會階層體系」變為「非階級性的階級體系」(王長華1985:149)。
除此,由於收繳槍枝以及禁止獵頭,連帶地使整個關連社會的獵頭祭儀亦消
失,而原住民現今最重要的「年祭」在日本時代,據林添增長老(malulan)言:「日
本時代,破壞文化各種祭典並不很深,它配合著豐年祭,把日曆套進去改為八月十五
日舉行,除此在豐年祭的內容上,增加田徑賽項目以及農作物展覽會。
(1993/08/10)
整個好茶的生產方式改變、文化流失以及人口外流都要到國民黨治台以來;國民黨接
收臺灣後,對於原住民除延續日本玫府改姓和設立學校、 派出所外,
更在「山地平地化」的政策下,於1951年推行「山地三大運動」鞗
山地定耕農業運動、山地育苗造林運動及山地人民生活改進運動,其影響之巨:在經
濟生產下,由於定耕使地力減小,由於造林使耕地有限,這些措施加上往後人口的壓
力 ( 參看表一:好茶人歷年人口統計)造成了在1955年間家戶幾乎移出了 一
半;山地人民生活改進運動,更是在生活的各局面做改變。
表一:好茶人歷年人口統計
年 代 1915 1920 1921 1922 1923 1924 1925 1926 1927 1928
戶 數 105 123 125 124 123 122 119 119 119 120
人 數 495 509 533 532 534 527 523 519 520 556
年 代 1929 1930 1931 1932 1933 1934 1936 1938 1951 1961
戶 數 120 119 122 126 127 128 130 130 158 164
人 數 571 608 622 644 643 669 691 740 790 823
年 代 1964 1967 1977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4 1993
戶 數 140 110 108 110 105 106 113 113 114 118
人 數 738 543 525 513 524 514 523 509 494 490
* 本田野資料調查
主要資料來源:陳永龍1992a:64
也就在此時,西洋宗教自1952年傳入好茶取代了許多好茶人的信仰,甚至於使得最重
要的〝年祭〞在長老教會、天主教、基督教循理會以及安息日會(參看附錄二)都進入
後不久的1960年代, 中斷了五、六年之久,(林添增1993/08/10)
三、遷村 (舊好茶遷往新好茶)
在上述諸多變因下,好茶舊社不再是美麗的家園,村民紛紛向外移出,再加上貨幣經
濟的進入以及交通的不便,村民往往要工作許久才能獲得溫飽,好茶遂在1974年的村
民大會上決議遷村,並透過鄉民代表向上級政府反映,1977年省政府核准遷村,到了19
80年整個遷村的浩大工程才大致完成。(參看附錄三:屏東縣霧台鄉好茶村遷村工程落
成紀念碑誌)。
原住民早期的遷徙往往是部落間及部落內的衡突及壓力所造成,是屬於〝自然性〞的
遷村;日本治台,由於北部原住民抗日激烈及霧社事件等因素,日人為了消滅原住民
抗日的力量,在許多原住民的村落進行有計畫的遷村工作,此種遷村可稱之為〝統治
暴力的遷村〞;那麼好茶這次的遷村我們該如何來理解呢?在前述山地育苗造林運動
下喪失了游耕的條件,山地定耕農業運動下使地力漸失農作物收穫不足,加之山地人
民生活改進運動、50年代到60年代西洋宗教的進入,
好茶至此不論是生產方式、文化信仰或是意識形態上,皆不再構成部落生活的條件;
同時青壯年一輩的好茶居民已經開始出賣勞動力以換取貨幣購物維生,青少年也因19
68年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以及兵役法而更早下到平地接受貨幣經濟的生活,這些更把好
茶推向貨幣制度下的生活;我們可以說好茶居民自舊好茶遷下接近平地的新好茶是一
種〝社會解體下的遷村〞,這樣的理解在當時的村長言:「當時村內有許多人遷出,
便趕快找地,免得封山!」(林添增 1993/08/08 )得到印證。
遷村的歷史結構條件是如此,但是村民到底是如何地來認知此集體行動呢?當時遷村
的覓地,曾看過今日的三地門、新達來以及新好茶上方的一塊地,在顧及可以完全容
納當時的村民下(約一百戶),才選擇了新好茶(林添增1993/08/08);新好茶是一處
整地後占八公頃的土地,其距水門此市集地僅10公里(車程30分鐘),距屏東市車行也
僅約一小時,而距舊好茶約九公里,步行約要二小時。問及村民當初為何要搬下來,
答案不外乎:交通、就學以及就醫(村人多數及村民生病在山路險途中,因送醫不及而
死亡的事)的不便,而且幾乎所有的村民主觀上都願意搬下來(註五);這從新好茶在省
政府核准後,村民就自行在新村址東邊,自行搭建工寮先行居住的踴躍情況可以見得
,當時村民還自行整平自水門到新好茶的路,且吃力的以竹子搭建橋樑橫跨南隘寮溪
(林添增1993∕08∕08),雖然今日的好茶已不住在石板屋,且家家井然成方格子狀
,但各家自行在屋外鑲貼著石板,自行在統一設計的三開間房子前庭,改為石板的前
庭或有乘涼的石板桌椅,這多少可視為其對前人智慧及生活方式的肯定;雖然新好茶
平日僅有一百人左右的村民常住,但假日在外工作的村民仍然會帶著小孩回到村子裡
來。
四、1980年後 (參看附錄二)
好茶村繼續著遷村後的後續工程,通往水門的路部份鋪設柏油(1990∕09∕22),通往
田地的農路工程(1991∕09∕17);以及好茶觀光事業的推展這都是近二、三年來的事
;然而這些建設卻趕不及人口外流的潮流,好茶國小以於1986年因學童不足而降為分
校,自遷村後雖然戶數一直在增加但人口卻一直在減少。
1991年05月24日,內政部公告魯凱族好茶舊社為二級古蹟;而省政府為解決大高雄地
區公元2000年後的用水問題,在瑪家鄉規畫的瑪家水庫,其集水區將淹沒新好茶村落
;這一喜一憂的政府措施,使得好茶人的未來在不確定的狀況下。
參、重建舊好茶與台灣的社會政治及文化
上述的社會歷史條件是就此運動的內在動力而言,好茶的原住民便是在此環境下產生
反思以及試著尋求出路;然而台灣大環境所提供的契機亦不可或缺,底下將就台灣此
刻的環境下,為什麼對此運動會有一定的支持及資助做分析。
首先在台灣的社會政治上,台灣原住民舊有的生計及傳統所剩無幾,原住民不是從事
入不敷出的貧瘠山地種植,便是在都市、在磺坑、在漁船、在工地,高度出賣體力;
而原住民雛妓的問題更是社會所關注的問題,原住民此刻是台灣社會最弱勢、最底層
的民族,一但其不平等的位置獲得改善,即顯示台灣社會制度的公義存在。因北,此
刻台灣最熱門的社會政治的議題鞗族群關係上,會有“台灣原住民的研究,對於了解
漢人的族群問題,進而解決整個社會的族群緊張與衝突,至少有對照的助益。……訂
論台灣的族群問題如果不注意到台灣的原住民, 是不可原諒的疏忽。”(張茂桂
1993:17)而尋求理想社會的左翼人士也有這般的論述:“如果沒有這30萬原住民的解
放,台灣的解放是不可能 。”(Chiu 1989:154)
在台灣的文化上,更因著台灣是一個實質國家的認知,以及獨立國家的推動
,有了“當外國人罵台灣無文化時,我們何不復興原住民固有的文化,當大陸人鄙視
台灣的文化只是翻版的大陸文化毫無特色時,何不讓他們瞧瞧……魯凱族的石板屋文
化,「百合花」的社會制度呢?”(原報13.14期《原 論》)以
及“台灣沒有拿得山來的東西,基於傳統的再創造(指好茶的魯凱文化),那種文化上
的震撼力,可以預期。”(洪田浚1993/08/09)在這點上,我們可以說台灣此刻正處
於從一個實質的國家,向獨立國家邁進的階段,這在文化面向的努力上,雖然台灣經
歷荷蘭、西班牙及日本的統治,漢人的祖先崇拜,民間信仰與中國大陸
的相似性,遠大於不同時期統治所帶來的異質性,而台灣唯一與中國大陸有著較大區
別的文化傳說的便是台灣原住民文化,其不論是質上的豐富抑或時間上的深度,皆足
與〝中國五千年的悠久文化〞抗衡。
在這些社會政治及文化的環境下,自媒體將重建舊好茶一事報導後,陸續地引起漢人
進步朋友的關注,同時這些人也透過文筆、行動以及小額的捐款來幫助此運動;同時
地,也因原住民文化的流失,其時示著台灣漢人對原住民的壓迫,
而對台灣漢人的歷史及現行社會有著強烈的批判,此運動的支持也僅止於關懷原
住民的漢人朋友以及小額的捐款。
肆、重建舊好茶的重要記事
整個〝重建〞舊好茶運動,可自Aucinin
(漢名:邱金士)1990年左右放棄平地的工作而重返舊好茶生活開始;Auvinin
l945年次(註六),由於其舅公(Lapagau)
走好茶舊社的史官,小時侯其常聽Lapagau對其擅長打獵的父親講述好茶的故事
,加上其自小對於藝術、魯凱族的歷史有興趣,因而也常在好茶著名彫刻藝匠Lidaku
工作時到他那兒,如此的成長環境使得他對於好茶的情感較一般村民來的
更深;18歲時他下山讀書,在邊讀邊工作,中途還得當兵的情況下,他最後還是完成
了神學院的學業,在他正式重回好茶之前,曾常利用假日回好茶向Lidaku請益有關好
茶的歷史,而Lidaku在生前曾與其商量一起回去,雖當時因為其轉換家裡的事及工作
的不方便,而未能馬上跟Lidaku回去,但Lidaku對其重回舊好茶的影響不可謂不大(Lid
aku於1990年去世 )。然而其真正願意放棄在乎地仍
算不錯的教會會計工作而回來,是因〝我們在平地一段時間後,我們(指原住民)
感覺在平地很吃力、很吃力,很吃力的是什麼東西,比如說:你永遠在別人的籬下賺
錢、工作、還有聽別人的意思〞,〝我的英文很行……有這種能力蠻吃昋的,不過是
這樣輕鬆嗎?……外國人對我蠻欣賞,但是自己本土的外省人啊, 漢民族在剩下
一、二個位子時,輪不到我,就這樣放下自己的工作,就來了。〞(Auvinin
l993∕08∕04)
在Auvinin正式返回好茶之前,在高雄有個山地文化研究會(以下簡稱為〝山研會〞),
平時喜好登山,特別是走尋原住民部落及廢墟為目標,在1991年02月春節期間,山研
會的朋友在Auvinin的嚮導下到「舊、舊好茶」懷古,洪田浚便是在那次活動中在lidak
u,屋前與Auvinin暢談下,於03月14日在媒體向社會刊出《重建好茶理想村》的構想
,不久05月24日內政部公告魯凱族好茶舊社為二
級古蹟,鼓舞了〝重建〞舊好茶的人心,在比原住民部落第一次被列為古蹟下,獵人
文化於08月(第13期)推出《舊好茶專輯》, 10月瓦歷斯.尤幹在
親自採訪後為文《漫漫十年歸鄉路》。
1992年08月原報辦了第一次原住民文化生活營,除了向一般平地民眾推出舊
好茶的議題外,並透過比營隊培訓好茶的年輕人,營隊完後在講師及學員的構想
中籌辦《好茶通訊》以及《重建舊好茶後援會》以擴大支持網絡,(至今尚未成
立);92年底原報在改組後也確立以「原鄉戰鬥.部落出擊」為目標,自屏東是
遷到內埔水門此山地,平地易貨的市集,並以重建舊好茶為第一件重要作,同時
於13.14期合刊本,以《重建舊好茶》為專題,之後原報便陸續地報導有關好茶
的議題 。
1993年年初,在樂山文教基金會主辨,邱延亮博士負責下,於好茶辦了《好茶口述歷
史營》;暑假期間,內政部正式通過《魯凱族好茶舊社聚落保存暨社會發展計畫》,
委託樂山文教基金會及臺大城鄉所主持,並由陳永龍實際執行,針對舊好茶聚落進行
規劃。研究及構思發展的藍圖,其總經費464萬元,為期18個月。而好茶村中亦在台邦
.沙撒勒負責籌備下,於8月9日村中豐年祭期間,
在好茶村成立《好茶社區發展協會》(其中,台邦.沙撒勒、
Auvinin皆任理事),使〝重建舊好茶〞工作更向前推動一步。Auvinin更是以身做則,
開始整建自己的舊家,立於08月13日上樑,預計09月正式返回舊好茶居住。
伍、對現代文明的反省及部落主義
我們從主事者以及重要的支持田體鞗山研會朋友的理念上來看,主要可將重建舊好茶
運動歸納為對都市文明 的批判及在原住民運動反省下的部落主義.原鄉戰鬥。
一、對都市文明 的批判
最明顯的標示此種精神的是《好茶理想山村規劃書》(參看附錄四)以及草擬此書的
洪田浚和Auvinin兩人的理念上,在此規畫書中目標裡即言:〝把舊好茶建設成為一座
兼具狩獵社會與現代社會,貨幣與非貨幣的錝合理想山村。(洪田浚,1991)其內容不
論是教育及文化的內涵上都與現行教育體制及文化精神頗不相同,在規畫書中教育部
分,強調的是,魯凱族傳統狩獵、技藝及生活的學習,文化上強調的是合作精伸,這
都具現代教育裡強調作為一個現代的國民及生活上展現自利的態度迥然不同,在政治
上也基於頭目在傳統「經濟性社會階級體制」的重要性,明確地改為象徵性的重要,
而行社區民主制度。經濟上更是一改與資方契約式出賣勞動力的生產方式,為綜合農
牧、狩獵及傳統工藝的維生方式。
在Auvinin
回覆重返舊好茶如何生活時:〝外面的人都用貨幣的概念去怎麼生活,但是那邊幾千
年來都用本未的方式,沒有什麼問題,……我們缺乏的是在那裡的一種精神生活,這
個很重要,假如說帶著現代人的物質生活到那裡去的話
,他會感到 東不好過。〞(
1993/08/04)此強調非貨幣及精神性的生活,對於象徵著現代文明的貨幣與物質生活
是種抗拒。
而在洪田浚的訪談中
(1993/08/09),他也明言對於舊好茶的構想是懷著〝對都市文明有著很強烈批判的
心理〞,〝對內恢復祖先那種共勞共享的原始共產社會,那種素僕快樂的生活,沒有
忌妒心、沒有現代文明的弊病。〞而洪田浚對理想社會的嚮往,在言談中舉說鍚安山
小而美、反體制的社會生活,花蓮區紀復博士回歸陶淵明的那種生活,以及以色列科
布茲表現得頗為強烈。
二、原鄉戰鬥.部落主義
如果說 Auvinin是重建舊好茶運動的精神領袖,那麼台邦.沙撒勒便是實務
的推動者,台邦.沙撒勒今年28歲,是好茶中學歷較高者(台灣大學學士畢業),
其早在大學時代即參與原住民運動,原報改組內遷水門時(約1992年底),也是
台邦.沙撒勒正式投入重建舊好茶運動時,目前其為原報的負責人。
80年代的原住民運動是自1983年05月「高山青」出刊開始,至今先是成立了原住民權
利促進會於1984年12月,以及經歷了東埔挖墳、吳鳳銅像、蘭嶼核廢料等事件,於1988
年8月還我土地運動有近二千名高比例的原住民參與,而對於1989年底的選舉寄予高度
的期望,然而選舉的再度挫敗顯示了原住民運動的脆弱本質,在如此的都市抗爭游擊
戰的反思中,加上1990年郝柏村上臺對社運的打壓,原運才逐步地確立回到母群社會
中戰鬥來建基於自己民族的覺醒,累積真正的實力。
台邦.沙撒勒先是在原報推出《原鄉戰鬥》一系列的文章,然後身體力行的負責了原
報此原鄉戰鬥的據點,在談及〝重建〞舊好茶運動時,他自言:「重建舊好茶是原報
的第一個工作,也是比較能看的出成績的工作」,並積極的看待〝重建〞,也是台灣
文化反思下,強調台灣文化重建的起點,這包括歷史的縱深,文化的、政治的重建;
〝同時也是藉此以原住民的位置參與台灣,貢獻給這塊土地。〞(1993/08/03)
在策略上,〝先有硬體,才有軟體〞,也就是〝先重建石板屋,……挽救流失的速度
,擋住住好茶部落年輕人外流。〞並且在推展此運動的理念及工作時,其也強調:〝
重建舊好苓,一定要進入村裡正式或非正式的組織,而那組織也才是重建舊好茶的主
體。〞(1993/08/03)
在此兩種理念相較之下,Auvinin的一段話:「我自己提倡說想回去的先回去,先過自
己的生活,透過真正的力量,使跟著走的人,讓他們來。」顯示其是較個人主義式地
,透過自己以身作則回歸舊部落生活,來使村民自主地重返;並透過寫作來傳續好茶
的歷史、文化。而台邦.沙撒勒在強調〝集體利益〞下,以重建舊好茶為主,組織村
民提倡文化、歷史的重建,並緊密地與台灣大社會扣連。
陸、一般村民對於重建及重返的看法
當初自舊好茶遷下來時,由於村民經濟拮據,許多家便拆下舊好茶石技屋的樑木,建
材經過崎嶇的山路(很難想像數公尺長的樑木在陡峭的山路中搬行)安置在新屋中,如
今在舊好茶房屋尚稱完整的僅有9戶(1933/8/7調查,本看附錄五),加上現有羊群放
牧在該處,羊隻上牆行走屋項、以及羊糞皆對屋舍及衛生造成破壞。
一般村民對於舊好茶皆有著情感,尤其年紀較大者由於〝在那邊出生、長大,對那邊
有種懷念〞(江高山1993/8/6 ),〝會有著懷鄉的情懷。〞(陳松二1993/8/10)
對於重新修復山上的石板屋,大部分舊屋已拆者都說:感情上會想這麼做(李來生、陳
桂生、江高山、陳松二)但考慮到重修的材料、經費以及兒女的意願等實際的問題,
答案是〝不可能〞。另少部分直言重建是不可能(古增秀
1993/08/05),或者尚未考慮這個問題(盧招錦1993/08/05)。
在重回山上生活或者搬回去,在目前舊好茶的情況下除了胡添德想在那邊生活外,大
多在考慮交通、小孩子教育、工作等問題皆為〝想上去而不可能〞的情況下,而直接
認為不可能回去生活者認為:〝沒有辦法,即使開路下雨天,這裡的土質軟,會崩山
交通還是不方便,況且那裡沒有學校,而即使靠觀光也無法維持生活
。(古增秀1993/08/05)年輕人更是直接了當地說:「搬上去決不
要,在此兼具傳統跟現代。」(郭有福 1993/08/08)
部份民眾甚至對於重回舊好茶生活祝為一種特別的能力才可以及譏諷為傻瓜的做法。
從這些民眾的意見中可以歸納出,重建舊好茶是他們所夢求的,因為那畢竟是自己長
成或是父母成長的地方,但諸多現實條件限制下,這也僅僅是個夢;而重回舊好茶生
活,除極少數願意此刻回去、老人家會想念那裡的生活外,不少人卻認為重新回去生
活是不可能的事,甚至對於回去生活採譏諷的態度,這些訊息也共同的顯示,一般村
民對於實際生活的重視,至於重建、重返與文化的關連,除了現任職於青葉教會的鐘
思錦牧師外,沒有人留意到此問題,相對有趣的是有的年青人已經認為新好茶已保有
其傳統。
柒、此運動可能的發展及其面臨的問題
此刻的好茶面臨二個來自中央政府的影響:一是好茶舊社列為二級古蹟,二為預定的
瑪家水庫興建計畫。
由於1993年是國際原住民年,好茶舊社原定在「台閩地區古蹟維護計劃」內的120萬元
規劃經費,在日前內政部通過的「魯凱族好茶舊社聚落保存暨社會發展計畫」中增為46
4萬元,較為特別的是舊好茶不僅僅要保存,而且要規劃未來的發展(參看附錄六.推
動舊好茶社之歷史聚落保存方案);就這點而言,由於舊好茶列為二級古蹟,好茶人希
冀珍修復屋的意願在未來可能性大為提高,且依
照此計畫〝居民共同參與規畫〞的漢式來看,必然也將此重建的運動向村中更多
人堆展,當然,不同村民不同位置的利益考量,也將使此運動面臨考驗的階段;但在
大方向來說,此計畫確實有著增加村民自治,以及減少村民外流的機會。
瑪家水庫雖然是排定在美濃水庫之後,為大高堆地區大型水庫之興建計畫,且預定民
國100年以後為的是高堆、屏東地區工業及農業的用水;但是,前陣子美濃地方人士極
力反對在該地興建水庫的舉動,難保中央政府不會有先蓋瑪家水庫,後建美濃水車的
變化;雖然目前從外界聽不到好茶人對於興建瑪家水庫的聲音,但從以往辛苦遷移的
歷史,以及他們聽到要再遷村而變動且不安的心情來看
:「好不容易,可以安心的睡覺,為什麼政府當初不考慮好?」「為了遷下來,
我們付出了很大的精神,在精神開始有著落時,有消息說要再遷,心理恐慌、心不定
、頭痛,一想到,即使長命也會短命」。「很困擾、心受很大的影響,沒有歸屬感!
」而村長也對筆者說:「瑪家水庫老百姓在反對,不願意走!」(古增秀1993/08/05
)倘若政府執意要蓋瑪家水庫而致使新好茶再度遷村,政府必須考慮其草率計畫而造成
二度遷村的後果,而好茶居民的反彈也勢必會很大。
此運動目前僅能算是初步的階段,因為所有的重建或是重返的理念以及其未來的藍圖
,目前看到的也僅在初步以及規畫的階段,當然這些想法目前也主要流通在推動者以
及關心此運動的朋友上;台邦.沙撒勒推動了好茶社區發展協會的成立,以及陳永龍
藉執行好茶舊社聚落保存暨社會發展計畫,來捲入更多好茶村民的參與,將使此運動
真正的在內部發展。
在此初期邁向中期的運動發展,除了必需將此重建運動的藍圖告訴一般村民外,在重
建運動中相關於魯凱文化的傳統,以及提昇原住民的尊嚴的認知也應多
與村民溝通;而運動中若干產生模糊的地方必須注意,底下便是此運動往後必須注意
的問題:
一、是重建還是重返
重建牽扯到的不僅僅是舊屋的修護工作,其指涉的更是包括此舊部落對於所遷出居民
的意義,這包括認同自己的歷史、祖先生活的方式等,然而卻不必要對新好茶的房舍
做搬遷;重返或重回,指的除了認同舊好茶外,更是含有更多的力行祖先的生活方式
在,同時也隱涉了對於新好茶的不認同,而有自新好茶搬動的味道在。舊好茶目前確
實是廢墟,雖然它擁有著許多好茶美麗的故事,但是美麗的故事要再產生也要有它的
條件存在,舊好茶廢棄的房舍、滿山坡的雜草,即使
重返的條件完備,那也是連續數十載的努力;這回到一個運動的主體鞗民眾的身上,
歷史上甚少有人在今日即知數十年後的情況,何況要一群人去如此的認知
,這目標確實非常的遠,如果希冀達此目標必須非常非常的深思熟慮。
反而重建是一個可以對民眾推展的目標,在新好茶的基礎下,逐步地在經濟
、在歷史文化上來重建,透過舊好茶的重建來提昇族人的自我認同及尊嚴。這在此運
動對村民的推展上必須留意,無須把目標定的太高。
二、瑪家水庫的曖昧性
村民有人要重返舊好茶,與興建瑪家水庫造成二度遷村,此二件事不能放在一起來談
;因為絕大多數的好茶居民都不願意搬離新好茶,雖然平日村民有一半以上不在村內
,但在假日這裡卻走他們彼此交換生活訊息,共同面對平地生活的根據地;若把興建
水庫當成重返的契機,那將是極大的錯誤,針對比事情,關心原住民的外界朋友,也
該把關注改在一般村民的身上,而「就在〝再度遷村〞的
符咒緊貼在好茶村民的同時,在八十年初的村民大會上,決定〝重返舊好茶〞。」(夏
鑄九等編著
1992:173)此種言論(註七)造成〝好茶人無心在新好茶〞的印象,無形中有著助成中
央政府形成錯誤的水庫興建計畫,這反而加強了村民的惶恐,關心好茶的外界朋友,
必須戒慎啊!
三、當理念與實踐碰上漢人與原住民的差異
重建舊好茶理想社會是目前許多對都市生活或資本主義生活有所反感者的替代想像,
這在前文《對都市文明的批判》中已說明,這樣的想像,不僅是原住民知青Auvinin的
想像,也是許多漢人知識份子的想像,然而吊詭的地方是,當這些漢人的知識份子的
想像形成對舊好茶此原住民部落的關注時,實際的實踐者竟是他們的原住民朋友;特
別的是,歷史上自資本主義盛行以來,雖然有著不少
反此體制的實驗或制度出現,但至今也從未曾成功過,面對比龐大的巨獸,即使擅長
打獵的Auvinin,又該如何搏鬥?倘若漢人知識份子與原住民知識分子共同面對牠時,
是作漢人知青負責提供理念、原住民知青負責戰鬥的分工,或者漢人敲邊鼓、原住民
衝鋒陷陣的情形,不論如何,往後的後果是由誰來承擔呢?到時這些漢人的關心者、
漢人的知識份子會在哪裡?這個天生的差異與後生的共同,實實在在地展現在實踐場
域的分歧與危險性,是運動者及關心者必須共同面對的問題。
* OVER *
註 釋
註一:此運動直到目前匯聚的共同點為重建舊部落,至於〝 重返〞,雖自始一
直都存在,卻較為遙遠,期間的差異見下文分析 。
註二:參看 附錄 一·重建舊好茶運動的重要記事。
註三:本文的田野資料主要為1993/08/02到1993/08/11訪問20多位
村民以及相關單位及人士,詳細受訪者 資料見參考資料的受訪者部份。
註四:以下資料主要根據,陳永龍 1992a:6-13;原報13.14期合刊本 第
22-23版;王長華 1987:107-108 。
註五: 雖然有老人家反對,但僅占零點幾至數個百分比(古增秀l993/08/05;
陳松二1993/08/10)。
註六:有關 Auvinin的生平,摘錄自筆者於1993/08/04所訪談的資枓。
註七:這在陳永龍的論文裡:〝在常與好茶人交流的平地文化人士、及團體(如
高雄市台灣山地文化研究會),以及一些回鄉的好茶人(如邱金士等)推動之
下,已使得1991年03月的村民大會上,初步通過若萬一要再遷村,不擬
考慮更接近平地的三個預定遷移地,而決定要重返舊好茶。〞(1992:75)
也有類似的說法,但經筆者向古增秀村長、江高山老鄉民代表以及在鄉公
所任職的杜冬振先生查證,其皆鄭玄否認有此決議,且確言:〝村民大會
若有什麼決議,一定會經過我們的手, 我們不可能不知道!〞(江高山、
杜冬振1993/08/06)
<附錄>
附 錄 一
重建舊好茶運動之重要記事
時 間 事 項
1990 Auvinin自平地返回好茶。
1991∕ 03∕04 洪田浚在民眾日報刊出《好茶理想山村規畫書》。
1991∕05∕24 魯凱族好茶舊社為內政部公告為二級古蹟。
1991∕08∕27 獵人文化雜誌第十三期推出《舊好茶專輯》。
1991∕10∕26 瓦歷斯尤幹於中國時報為文《漫漫十年歸鄉路》。
1992∕06 陳永龍的碩士論文《社會空間變遷之研究鞒H魯凱族好茶
社為個案》完成。
1992∕08∕21-24 原住民文化生活營於好茶舉辦。
1992∕10∕25 原報於13、14期合刊本推出舊好茶專輯。
1992年底 原報自屏東市遷到山地及平地的交界內埔鄉水門村。
1993∕01 樂山文教基金會於好茶舉辦《好茶口述歷史營》。
1993∕07 《二級古蹟魯凱族好茶舊社聚落保存暨社會發展計畫》於
內政部通過。
1993∕08∕09 好茶社區發展協會正式成立。
0993∕08∕21-24 第二屆南台灣原住民文化生活營於好茶舉辦。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附 錄 二
好茶村 大事記(l927-1992)
1927∕10 日人開闢 警備 知本越嶺道(又稱鬼湖越嶺道),自三地門(水
門)經馬兒達來橫貫霧台鄉至臺東知本。
1928∕04∕01 好茶番童教育所成立,教師均由日本警察擔任。
1929 警察駐在所成立日警下令,魯凱族人男性禁止留傳統髮型,
用強迫手段理光頭。
1930 日謷飭令嚴禁屍體屋葬。
1931 日人廢除族人女性手掌背刺文之習俗。
1933 日人下令禁止族人墨牙之習俗。
1942 霧台鄉第一批青年被日人徵召開往南洋作戰。
1942 日人貫徹皇民化運動,強迫改用日本姓名。
1945∕09∕30 空前強烈颱風襲擊霧台鄉,從此旱災連年(有五年之久),招
致霧台鄉大飢荒。
1946∕01 國府行政院令,全省山胞從此改用國姓(漢族姓名)。
1946∕09∕01 好茶番童教育所奉令改為好茶國民學校。
1950∕08∕10 西洋宗教首次傳入霧台鄉,是由基督長老教會信徒林泉茂(馬
兒村人)首先在好茶村布道。
1950∕10∕08 羅賢郎、藍光榮當選第三屆鄉民代表。
1950∕10∕15 柯金順當選第三屆村長。
1951∕06∕02 省府訂定山地人民生活改進運動辦法分為推行國語,改善
食、衣、居住,作息及一般習俗等六大項。
1952∕08∕05 天主教徒馬福星(好茶村人 )開始傳播福音。
1953∕02∕08 柯金順當選第四屆村長。
1953∕03∕08 吳金山、施寶郎當選第四屆鄉民代表。
1953∕02 屏東縣政府設置隘寮山胞墾區,好茶村計有盧連標等八戶遷
往。
1953∕06 基督教循理會教徒彭枝定(好茶村人)開始宣揚福音。
1953 好茶村與瑪家鄉排灣村發生土地糾紛(現新好茶村址),最後
縣府以土地交換方式解決,將糾紛地給予好茶村編為鄉公共
造產地,另把霧台鄉之隘寮山胞墾區附近之公共造產地給予
排灣村 。
1955 村民26戶遷往瑪家鄉三和村美園巷。
1955∕04∕17 藍家興、藍家精當選第五屆鄉民代表,尤添成當選第五屆村
長。
1955∕12∕18 好荼村長尤添成病故辦理補選,由高清山當選。
1957∕07 基督教安息日會傳教士何英勇(青葉村人)開始宣揚福音。
1958∕05∕11 李明朝、王勝居當選第六屆鄉民代表,林老吉當選第六屆村
長。
1959∕09∕09 天主教在好茶設立分堂。
1961∕04∕30 林新吉、林老吉當選第七屆鄉民代表,紀鳳由當選第七屆村
長。
1963 好茶村與三地鄉馬兒村因TUASANGA土地發生糾紛,經縣
府派員劃分界線息事。
1963 村民22戶遷出,分別遷往高雄縣荖濃村3戶、台東縣金峰
鄉嘉蘭村12戶以及本縣三地門鄉阿烏村7戶。
1963 基督教循理會設立好茶佈道所,由彭水光主持會務。
1964∕05∕17 林新吉、馮安德當選第八屆鄉民代表。
1965∕04∕25 許進發當選第八屆村長。
1965 村民24戶遷往本縣三地門鄉三地村。
1968∕05∕19 徐順天、馮安德當選第九屆鄉民代表。
1969∕05∕04 許進發當選第九屆村長。
1968∕05∕25 村民劉天寶一行15人過達來鐵線橋時橋骨墜斷,8人懸
空自救脫險,7人墜落急流僅劉天寶奇蹟式的獲救。
1971 村長等向上級單位反應交通不便應開路。
1971∕12∕21 好茶村山地保留地耕作權設定登記。
1971∕12∕30 好茶山地保留地村地租用登記。
1973 省政府民政廳針對好茶開路及遷村進行評估。
1973∕10∕06 林添增當選第十屆村長,江高山、彭水光當選第十屆鄉民
代表。
1974∕05 村民大會決議遷村,並向上級政府反映。
1977∕07∕15 遷村計畫或省府核准並補助100戶遷往經費562萬元。
1978∕06∕17 林添增當選十一屆村長,江高山、彭水光當選第十一屆鄉
民代表。
1979∕05∕24 遷村由標高900公尺移往標高200公尺處。
1979∕05∕25 好茶國小利用山澗訓練學童游泳,亦造佳績,縣教育局決
定補助以示獎勵。
1980∕01∕03 遷村完成並建好茶橋、國小等設施。
1980∕03∕16 遷村工程全部完成工舉行落成典禮,省府主席林洋港親臨
剪綵。
1980∕09∕20 好茶山地保留地土地所有權轉移登記。
1981∕12∕21 好茶山地保留地土地所有權轉移登記。
1981∕12∕29 好茶山地保留地林地租用續約登記。
1982∕06∕12 古增秀當選第12屆村長,江高山、陳松得當選第12屆鄉
民代表。
1983∕08∕24 高屏地區魯凱族首屆聯合豐年祭在霧台國小。
1985∕06 為省政府核定為「新山村建設計畫區」對象,以促使山地
農村土地及資源有效利用,加速為地方發展。
1986∕08∕01 古增秀當選第13屆村長,江高山、鍾思錦當選第13屆鄉
民代表。
1986∕09∕01 好茶國小因人口外流學童逐年減少,奉令降格為分校並隸
屬瑪家鄉北葉國小。
1987∕01∕21 對外電話今日起直接撥號通話。
1987∕07∕18 台灣山地文化園區第一期工程完成並開放。
1989∕09 好茶電視中繼台工程完工啟用。
1990∕03∕04 雕刻藝匠蔡旺老先生逝世,享年87歲。
1990∕06∕16 古增秀當選第十四屆村長,鍾思錦、呂靜花當選第十四屆
鄉民代表。
1990∕09∕22 好茶道路(自文化園區往好茶村長1600公尺)路基路面改
善工程完工。
1990∕09∕26 村民大會縣長蘇貞昌率同縣府一、二級主管蒞村督導。
1991∕05∕24 好茶舊址奉內政部核定為二級古蹟。
1991∕07∕01 建立民宿村莊15戶。
1991∕08∕07 第三座水泥橋興建工程完工使用。
1991∕09∕17 農路第一期工程(1.63公里)完工。
1992∕10 鄉公所委託逢甲大學建築計畫研究室所做之「好茶村山胞
部落發展觀光農村規畫」完成。
資料來源:霧台鄉大事記(草本)、陳永龍1992(頁64-71)以及田野訪談資料(1993
∕08∕09)
<附 錄 三>
屏東縣霧台鄉好茶村遷村工程落成紀念碑
原好茶村在大武山背側海拔九三九公尺高處,峻山環繞,交通受阻,貧窮落後集於一
身。
居民歷年往外遷徒者絡繹不絕,以致二百餘戶「我茶博安」日漸衰微冷落僅剩百戶。
時代文明誘惑,百戶人家始於六十三年透過村民大會建議遷村。
終蒙省政府重規關懷,旋於六十六年七月奉准。
遷村地點經省、縣政府、華省議員及地方人士屢次勘查,慎重研討決定,估地八公頃
,屬本鄉好茶段l060號公共造產地,標高二百公尺,距平地十公里。
本工程包括:
一、公共設施鞗好茶道路、駁坎、涵洞,遷村整地,防洪排水溝,簡易自來水,
農村電化,公用電話,水泥大橋。
二、公有廳舍村辦公室、派出所廳舍、衛生室、國氏\小學校舍。
三、民房工程百戶,分十一、十四、十六建坪,每戶由省政府及運用社會資
源補(贊)助四萬元,村民負擔三萬元,經鄉公所統一設計監工 。
四、配合遷村工程辦理六十八年度社區建設,同時完成排水溝、巷道柏油、小型
公園、活動中心、山地石板屋、兒童樂園。
經費來源:中央補助壹百零五萬元,省政府補助壹千柒百零柒萬元,縣政府補助
壹百壹拾萬元,鄉公所配合參拾萬元,社會資原贊助參百捌拾參萬元
,地方負擔采音柒拾貳萬元,總工程費合計新臺幣參千壹百貳拾柒萬
元。
工程起訖:六十六年九月起至六十九年元月竣工,共歷時二年五個月。
承上級長官,華省議員全力支持協助,全體村民精誠團結配合鄉公所克服萬般困難,
才順利完成富有史蹟意義之遷村新貌。願居民代代飲水思源,繼往開來、發揚光大,
爰銹石紀念以垂不朽。
霧台鄉長 杜國夫 謹誌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二月十 日
附錄 四
好茶理想村規畫書
一、教育方面:好茶國小為森林實驗小學,分低、中、高年級與狩獵文化的年齡層訓
練。低年級方面,灑掃應對、尊敬長者、學習魯凱族母與、認識大武山生態環境、製
作山棕葉的原始補娃、補蟹工具,並以祖先方式捕捉之。中年級,男童捕捉山鼠、游
泳、森林過夜取火、摘食野菜;女童製作簡單手工藝品、捏陶。高年級男孩獵飛鼠、
溪釣、水中睡覺(註)、辨識山豬、、黑熊等凶猛野獸、製作百步蛇陶壺、學習木雕
、石雕建築石板屋、演練傳統歌舞、認識鳥占;女孩學習傳統以某種花開期分別去種
植小米、樹豆、水果、青菜,學習手工織布、編月桃席、製作陰性陶壺、演練傳統歌
舞、學習染蠟技巧等等。其餘課程與平地學童相同,但建立無考試制度,並採用雙語
教學。
二、文化方面:首先,魯凱族人將從明年起陸續遷回舊好茶,每一戶家重建舊家園時
,應發揮傳統協力合作精神,由左鄰右舍參與蓋石板屋,特別要求那些在平地工作的
青少年返鄉工作,以傳續石板屋的建築技巧。
其次,力大古的舊居現仍保存完好,應開為力大古紀念館,要求各學術單位及私人收
藏家將力大古生前的木雕、石雕作品捐贈給紀念館,但以標示捐贈者芳名作為答謝。
紀念館完成後可。
三、經濟方面:對內以狩獵與受畜養工作為主,採行收穫物均分共享的非貨幣制度(
一如蘭嶼的雅美族)。以山豬、飛鼠、山鼠等高繁殖力的野獸為主,但須遵守生殖期
不狩獵的祖傳美德,對黑熊、雲豹、山羊、山羌、穿山甲、食蟻獸、石虎等等族群稀
少的動物應予禁獵。非狩獵期以養殖和耕種替代,如以平地母豬引誘公山豬繁殖小山
豬,以及山羊、山兔等等,作為動物蛋白的固定來源,並整頓舊好茶溪以養殖溪魚、
溪蝦、山蟹、山蛙等等。
此外,並從事文化工藝品的創作與販售,如雕刻、陶壺、月桃席、小米酒、小米糕、
手工編織品以及養殖的山產、野菜、青草樂等等。
再次,凡在平地工作的好茶人,應以其工資的百分比(低比率即可),存入好茶的儲
蓄合作社,以供生息,生息部份及農、獵、工藝品展售所得,全部作為好茶的公共建
設之用,並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及私立機構經費補助。例如畜產養殖和貸款。
四、政治方面:村長與社區理事長共同治理好茶部落,大頭目出任理事會榮譽理事長
,凡村中的事應依古禮由大頭目主持,但採合議制以進行決策。教會領袖亦可擔任理
事職務。
對於這項計畫,邱金士十分期待,尤其計畫書中的非貨幣觀念,即出自他的構想,他
認為,推動這項計畫時,起初可說服三、五戶人家參加,他願意擔任發起人,並希望
山研會的多位國小老師上山到舊好茶國小服務,慢慢再吸引更多的好茶人返鄉重建新
樂園。
註:水中睡覺是獵人訓練的重要項目,天寒時溪水裡層反而溫暖,可在溪邊尋覓淺灘
,將脖子以下伸入水中,頭枕沙地入睡,這是獵人不怕寒流和暴風雨的主要原因。
資料來源:洪田浚1991。
附 錄 五
舊好茶可居住之石板屋
1、Lidaku的房子。
2、Lidaku前左方,Auvinin暫住的房子。
3、盧朝鳳的房子。
4、現任村長的房子(中正巷18號)。
5、衛生示範戶。
6、大石巷39號。
7、大石巷45號。
8、大石巷68號。
9、大石巷69號。
1993年08月07日 調查
附 錄 六
推動舊好茶社之歷史聚落保存方案
壹、依據或緣起:
1、舊好茶村於1979年遷村之後,因為缺乏耕地及瑪家水庫風波等因素,使得人口迅速
外流,大部份村民多半不太適應平地的生活,因此有不少人已具主動意願,欲重回舊
好茶去整理自己的家園。尤其近年來經濟部水資會不斷聲稱瑪家水庫一定會建,使好
茶人可能會因此被迫而再度遷村。於是在1991年3月的村民大會上,通過了若要再度遷
村,寧可遷回舊好茶的決議。
2、內政部民政司於1991年5月24日,指定舊好茶為國家二級古蹟,未來文化資產保存
法修正通過後將屬歷史聚落之分類。因此有原居民欲回去修建,可與未來之保存規劃
工作多配合,並使聚落保存不致於只是保存空的建築物。由於近日開始有較多的人回
去整理自己的故園,因而短期內需要一些資金去進行修建工作。
3、由於舊好茶聚落有其歷史保存的意義與價值,早在其披指定為古蹟之前
,台灣自然科學博物館便已開始著手進行舊好茶村的聚落模型製作,現已測繪完畢。
另一方面,因都會區休閒的不足,近年來有愈來愈多的人到舊好茶渡假巡禮,使保存
的價值更為之提高。
4、文化與歷史的保存,在國外的趨勢上早已朝向動態的保存方式,強調文化的延續與
自主性認同,但再國內則屬剛要起市的階段。因此有原居民意欲回村保存自己的文化
,值得把握上述時機及動力,以期事半功倍。
貳、目標及預期效益:
1、以自發回舊好茶村的居民為主,協助其逐步整修原有房舍,恢復原有的建築風貌。
2、聚落保存是回流人口的一種認同方式,其成功的典範將刺激外流平地之原住民,思
考其回鄉的可能性。
3、聚落保存於村民共識之下,已決定以傳統建築形式為主,因而在修建過程,可以傳
承原有的工匠技藝。
4、保存之後的聚落,極具文化旅遊及學習的價值,可配合新好茶村觀光發展計劃,以
及山地文化園區經營的擴展,而連成一具自然、人文等豐富資源的旅遊場所。
5、舊好茶整建之後,乃動態文化保存與發展的良好典範,
亦為鄰里自治的參考模式。
參、保存之基本構想
目前好茶村之村民大體已取得共識,即有意願回舊好茶之人,若須使用到其他不回舊
好茶村之村民用地權益時(如道路、田地等),全村之人應儘量配合之。因此,在居民
的共識之下,對於保存舊好茶聚落,已有一些基本原則,如:整建之聚落內住宅以傳
統形式為主,生活則融合傳統及部份現代之方式。
因此,在規劃對向上,應以欲回舊好茶之居民為主體;在保存之構想上,則可針對其
初步共識設計之,以增加其可行性。以下,在保存之構想上,僅就聚落形式,居民生
活及配合措施簡述之:
(一)聚落形式
由於目前欲回舊好茶之居民僅為原棸落家戶之一小部分,因此可有兩種發展模式如下
:
1、每戶回村,仍居住於原有家屋,此種整建模式之優點乃在於回歸祖居之認同作用(
因原有每一家屋均有屋名),缺點則是聚落整建後不易成較完整之組織形式而呈零散化
。
2、以村落中心(原祖先傳說之大榕樹處即為其發源地)為主,在此中心周圍整建已有之
家屋遺址,而成一新的小聚落,逐漸向外擴張,一如傳統的聚落擴張方式發展。其優
點是可以有較完整的聚落形式,缺點則是屋名容易混淆。
基本上,如果居民共識上對第二種模式認為可行,則以此新的發展模式為佳
,聚落可以重為一新的整體,在形式及機能上均較完整。此外,不論採何種模式,對
於其他無人之住屋遺跡,亦應有把當程度及數量的修復,以配合作為日後文化旅遊、
學習的居住所。
(二)居民生活
目前欲回舊好茶之居民可以分為老年及青壯年兩種,老年人大體願意過著傳統的農獵
生活,即自給自足的維生經濟。青壯年則可能從事其地兼業如手工藝、文藝創作、畜
牧等。因此在整體上,原則是以朝向自給自足的生活目標為主,以減少對平地的依賴
。亦即,在經濟與文化上,均能具有較大之彈性,以達成相對自主性的生活目標。
對於日後無可避免的旅遊發展,則宜朝向維護當地居民生活的自主性為前題
,絕對應避免使其淪為觀光商業文化下的人類動物園。因為只有以當地生活自主性為
主的文化學習、旅遊活動才是值得進一步設計的;亦即針對所要的對象(小規模、有文
化學習精神者),擬具一些教育的原則及旅遊規範。
(三)配合措施
l、協助開闢農路至崩壁上方(海拔350m提高至約800m)
由於目前新舊好茶間仍為步道,交通時間以居民之腳程來算,約需一個半小時至二小
時,為了使老年人及更多回流人口有更高之意願,宜縮短交通時間為步行時間半小時
之內。然而不宜直接有車道抵舊好茶,以避免有平地建材及不當之觀光客侵入。此點
亦已成為欲回去村民之基本共識。
2、協助無償取得其所需之林木建材及農地
由於建築形式將維持傳統形式,須有林木建材,而目前林木權屬林務局,因此宜協調
相關單位,以利其就地取材。而回流居民生計以自給自足方式為主,故亦必須協助其
取得農、林地之使用權。
3、未來好茶村觀光計劃的配合
未來好茶村的風景特定區開發,宜以新好茶為基點(食宿),文化學習性之旅遊者,才
以步行方式導向舊好茶。而現有之檢查哨若改為入山收費教育站,其收入亦可作為一
種補貼,用於舊好茶聚落之維護以及保存工作。
肆、工作內容 (屏東縣政府)
1、立即向省政府民政府及內政部民政司要求進行舊好茶社歷史聚落保存之規劃委託工
作。
2、向文建會、民政府、自然科學博物館、省旅遊局申請補助之經費,以解決其整建初
期的資金不足問題。
3、協調林務局,以利其就地取得其整建房舍所需之林木建材。
4、向民政廳申請,協調於舊好茶附近增編山胞保留地,以協助其取得自給自足的耕地
使用權。
5、重新擬定配合文化資源保存之好茶村風景特定區的整體發展計劃。
參考資料
受訪者部份
一、村民受訪者
姓 名 年齡 職業及職務 受訪時間
陳寶華Kalakalalan 41 水電工 1993.08.02
趙貴忠Taibon 28 原報負責人 1993.08.03
邱金士Auvinin 48 自然作家;主要重返人 1993.08.04
盧秋福 41 板模工 1993.08.04
黃新木Bakululas 56 工廠員工 1993.08.05
柯連吉 36 小頭家 1993.08.05
蔡吉安 52 政府單位約僱人員 1993.08.05
古增秀 58 村長 1993.08.05
盧招錦 69 石板自營作業者 1993.08.05
胡添德Manigen 62 雜貨店老闆 1993.08.06
江高山 56 雜貨店老闆 1993.08.06
李來生Takalau 55 零工兼雕刻師 1993.08.06
郭有福 39 公務員 1993.08.08
張良雄 29 工 1993.08.08
林大智 28 工 1993.08.08
陳清源 28 卡車司機 1993.08.08
林添增 64 養豬場員工;遷村時村長 1993.08.08&10
陳松二 52 國中主任;社區理事長 1993.08.10
柯廣一 國中員工 1993.08.10
陳桂生Kavolalan 49 分駐所工友 1993.08.11
鍾思錦 牧師 1993.08.11
二、其他受訪者及單位
姓名 單 位 受訪時間
柯主管 好茶警察分駐所 1993.08.03
王長華 山地文化園區行政兼展研組長 1993.08.08
林鴻盛 屏東縣政府民政局禮俗文獻課長 1993.08.09
杜良君 屏東縣政府民政局山地行政課長 1993.08.09
洪田浚 教師;自由作家 1993.08.09
陳永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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