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他人法律關係之訴其當事人適格之判斷 ◎主張所有權移轉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其「訴之聲明」 ◎主張其屬詐害債權其「當事人適格之判斷」及「訴之聲明」 ... <看更多>
詐害債權 當事人 適格 在 民事訴訟法課輔講義(二) 的推薦與評價
一、當事人適格:就特定訴訟標的有實施訴訟之權能,亦即可請求法院為本案判 ... 【例】X 對Y 有10 萬元債權,Y 對Z 有5 萬債權但怠於行使,且Y 無其他.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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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他人法律關係之訴其當事人適格之判斷 ◎主張所有權移轉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其「訴之聲明」 ◎主張其屬詐害債權其「當事人適格之判斷」及「訴之聲明」 ... <看更多>
一、當事人適格:就特定訴訟標的有實施訴訟之權能,亦即可請求法院為本案判 ... 【例】X 對Y 有10 萬元債權,Y 對Z 有5 萬債權但怠於行使,且Y 無其他. ... <看更多>
#1. 404514_民事實務見解回顧(十四)析論撤銷訴權.pdf - 高點法律網
且如該財產之價值較抵押債權額為高,對於普通債權人,即難謂無詐害行 ... 撤銷訴訟雖具形成之訴性質,但法條並未就當事人適格問題予以明確規.
債權人得依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行使撤銷權,以其債權於債務人為詐害行為時, ... 為雙方行為時,固應以債務人及其相對人為被告,否則應認其當事人之適格有欠缺。
#3. 10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 - 公職王
【擬答】:. 丙所提撤銷詐害債權訴訟之當事人適格:. 按當事人適格,係指於具體訴訟中適合作為原告或被告而請求法院就訴訟標的法律關係為. 本案 ...
#4. 宇法知識工程網- 【#民法民訴綜合題實例演練】課前預習8月16 ...
確認他人法律關係之訴其當事人適格之判斷 ◎主張所有權移轉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其「訴之聲明」 ◎主張其屬詐害債權其「當事人適格之判斷」及「訴之聲明」
#5. 債務人脫產我該怎麼辦?淺談民法第244條撤銷權 - 法律百科
依據民法第245條規定,債權人起訴請求法院撤銷詐害債權行為的時間,必須是在債務人 ... 在多數情況下,債權人要撤銷的行為屬於雙方行為,所涉及的當事人除了債務人以外 ...
#6. 民法第244條之撤銷權-97第1次民庭決議、判例@ Legend
債權人主張債務人詐害其債權,依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提起撤銷詐害行為之訴,其 ... 為雙方行為時,固應以債務人及其相對人為被告,否則應認其當事人之適格有欠缺。
#7. 債務清理程序之撤銷權制度與撤銷訴訟(Avoidance ...
後者由個別債權人為自己債權之實現而行使;前者則依「債權人平等對待原則」,由債務 ... 及撤銷權之定性二、撤銷權之實體歸屬主體與撤銷訴訟之當事人適格參、債務清理 ...
贈與乃係甲、乙之雙方行為,丙即應將甲、乙列為共同被告,始符當事人適格之要求。 ... 撤銷詐害債權之請求並無法定訴訟擔當之性質,各債權人各自有其獨立之撤銷權及 ...
#9. 當事人恆定原則之實務操作與訴訟效力探究(二) - 司法院
實質當事人)以移轉人無撤回訴訟權 ... 有共謀詐害繼受人之情形,或並無債權或其. 他權利讓與之情形,繼受人均無須得他造當 ... 事人不適格判決駁回,但仍得認為此.
#10. 【裁判字號】94,重訴,774
自己名義對被告起訴請求確認債權存在,其當事人適格顯有 ... 案所生損害賠償債權之詐害行為,是原告請求撤銷被告與訴. Page 6 of 10 ...
#11. 民事訴訟法課輔講義(二)
一、當事人適格:就特定訴訟標的有實施訴訟之權能,亦即可請求法院為本案判 ... 【例】X 對Y 有10 萬元債權,Y 對Z 有5 萬債權但怠於行使,且Y 無其他.
#12. 第三章共同訴訟各論 - 政治大學
訴,當事人之適格始無欠缺者,謂之固有必要共同訴訟。數人在法律上各 ... 銷詐害債權行為之訴,應以債務人及第三人(受益人)為共同被告5;第三.
#13. 無題
一、確認之訴的當事人適格判斷標準2-5 最高法院42年台上字第1031號判例 · 二、詐害債權之被告當事人適格2-6 最高法院28年渝上字第978號判例 · 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 ...
#14.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 第一題
轉所有權予第三人,債權人以債務人與受讓人係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或詐害債權. 為由,提起預備合併之訴。 ... 補正:一、當事人不適格或欠缺權利保護必要。
#15. <姆斯>【現貨】2022民事訴訟法爭點地圖(2版) 李甦讀享 ...
2-4 三、當事人適格2-6 1意義2-6 2性質2-7 當事人適格有無之判斷標準為何? ... 2-14 數債權人中之一人依民法第244條提起撤銷詐害債權之訴,對於其他債權人是否構成 ...
#16. 民事訴訟法爭點地圖 - 新學林網路書店
數債權人共同依民法第244條提起撤銷詐害債權之訴,其間共同訴訟類型為何? ...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起訴時未以全體當事人列名原告、被告,應如何補正當事人適格之瑕疵?
#17. 實務最前線民法X民訴(2022 第2版) | 誠品線上
實務最前線民法X民訴(2022 第2版):本書特色▽精選實務詐害債權、出租人瑕疵擔保 ... 共同被告之國際審判管轄權、客觀訴之合併與專屬管轄、公同共有關係之當事人適格…
#18. [98 年司法事務官考試]
第三人代替訴訟標的法律關係主體取得當事人適格(取得訴訟實施權),由 ... 制執行,乃與丙共同詐害債權,將市值約600 萬元之A屋以300 萬元之價.
#19. 民事訴訟法 - 元照
以準確的告訴當事人該如何實現權利;如果不得已走上訴訟一途,. 該以誰為原告、以誰為被告,向哪兒的法院提起 ... 題型5 撤銷詐害債權訴訟 ... 第二節當事人適格.
#20.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抗字第312號民事裁定 - 心中那個小孩
... 以債務人與第三人間之債權債務關係為訴訟標的,至債權人基於對債務人之債權所取得之代位權,僅涉及代位訴訟當事人適格之要件,而與訴訟標的無關。
#21. 蘇試《民事訴訟法重點整理+解題》 - 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伍、民法第244條撤銷詐害債權訴訟之當事人適格及判決效力. 陸、非法人團體涉訟時之當事人適格與判決效力. 第四章訴之客觀合併. 壹、問題意識.
#22. 第244條債權人撤銷權- 法律諮詢知識庫
查債權人主張債務人詐害其債權,依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提起撤銷詐害行為之訴 ... 之行為係雙方行為時,應以債務人及其相對人為被告,否則其當事人適格自有欠缺。
#23. 110年最新→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 考前命題
(A)有當事人能力者,就其所進行之訴訟,即為當事人適格(B)適格之當事人,就該程序之 ... 甲主張債務人乙將其土地低價出售給丙,係詐害其債權之行為,故以乙、丙為共同 ...
#24. 不適格
【名】【形動】不合格;无资格;失格,不適格当事人不适格,无庸再就 ... 如我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詐害債權的行為。
#25. 民事訴訟法重點整理+解題 - 博客來
... 問題肆、部分共有人依民法第821條提起物上請求訴訟之實體與程序法問題伍、民法第244條撤銷詐害債權訴訟之當事人適格及判決效力陸、非法人團體涉訟時之當事人適格與 ...
#26.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
下列情形是否當事人適格?(25 分) ... 已被宣告破產之甲對於應收歸破產財團之債權起訴請求乙清償債務。 乙作假買賣脫產給丙,甲對乙提起撤銷詐害債權行為之訴訟。
#27. [民訴]許師民訴課輔第四次實務見解補充與同學提問回答
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抗字第三六○號裁定(代位訴訟V.S.當事人適格) 惟按債務人怠於行使非專屬其本身之權利,致危害債權人之債權保全時,民法第二百四 ...
#28. 爭點HERE民事訴訟法 - 五南文化廣場
爭點8‧公同共有債權之當事人適格‧3-49 ·爭點9‧詐害債權撤銷訴訟之當事人適格與判決效力範圍‧3-63 ▽SECTION.3 團體訴訟‧3-70
#29. 二、何謂當事人適格?下列情形是否當事人適格?(25 分) ⑴甲
下列情形是否當事人適格? ... ⑶已被宣告破產之甲對於應收歸破產財團之債權起訴請求乙清償債務。 ⑷乙作假買賣脫產給丙,甲對乙提起撤銷詐害債權行為之訴訟。
#30. 臺灣高等法院110.03.17.一百零九年度重上字第732號
訴訟代理人古富祺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 ... 塗銷不動產所有權登記、返還動產,備位之訴則主張上訴人間係詐害債權行為,法律 ...
#31. 法律必懂概念一點通
07「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詐害債權」之區別 ... 03「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與「契約自由」之區別 ... 11「當事人能力」與「當事人適格」之區別.
#32.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382號民事判決 - 台北律師公會
甲對乙、丙、丁均負有債務,但對戊擁有一筆債權;甲將對戊之債權讓與乙及丙,丁遂以甲、乙、丙為被告,主張甲與乙、丙二人間之債權讓與為詐害債權之行為,訴請法院撤銷。
#33. 民事訴訟法學霸筆記書- PChome 24h書店
考題直擊站:當事人能力與當事人適格之區辨(95司) ... 考題直擊站:公同共有債權之當事人適格(105司) ... 考題直擊站:撤銷詐害債權之共同訴訟(108成大)
#34. 關於詐害債權之撤銷 - 宇法知識工程網
[ 回討論區]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關於詐害債權之撤銷 · 發表人, 民法244條. 發表日期 · 發表內容, 在民訴課程中介紹當事人適格時 https://imgur.com/a/ ...
#35. 民事訴訟法入門講義- 第4章起訴之人.被訴之人 - myweb
四)、當事人適格(⇨本章參)、訴訟程序之當然停止(民訴第168 條)等等, ... 詐害行為之效力採債權的效力說,而於主文第二項為命塗銷登記之判決,在理.
#36. 信託專區》》最新重要判決 - 繼承及不動產律師網
... 標的,至債權人基於對債務人之債權所取得之代位權,僅涉及代位訴訟當事人適格之要件,而與訴訟標的無關。 ... 此與債權人依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提起撤銷詐害行.
#37. <書本熊> [讀享] 這是一本民事訴訟法解題書(進階篇)(7版) /薏偉
3.3 當事人適格與爭點簡化協議【許士宦老師99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節錄)】 3-15. Section3當事人適格3-20 ... 4.1 撤銷詐害債權訴訟之當事人【104律師(節錄)】 4-5.
#38. 沈冠伶特聘教授 - 台大法律系
家事事件法講座:家事訴訟事件之當事人適格與第三人之訴訟參與(二), 2013-07, 52-63 ... 詐害債權撤銷訴訟之原告與法定訴訟擔當, 2011-09, 21-23.
#39. 公司拖欠債務,營運困難怎麼辦? - 陽昇法律事務所
或者決議解散後進行清算藉以釐清債權債務關係,然而如果公司有其他清償 ... 應屬民事撤銷詐害債權制度在信託法之特別規定,因為它不若民法第244條撤銷 ...
#40. 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買賣法
債權 行為的效力特徵在於使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因之對於他方負給付義務,因此,債權行為 ... 債權之侵害適格的問題,主要為侵權行為法上的,而非法律行為法上的問題。
#41. 信託法相關判決(上)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詐害債權行為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7 年5 月30 日臺. 灣彰化地方法院97 年度訴字第55 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於97 年11 月.
#42. 適格_百度百科
適格 是指對於訴訟標的的特定權利或者法律關係,以當事人的名義參與訴訟並且請求通過 ... 如我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詐害債權的行為。
#43. 什麼是適格? - 劇多
適格 是指"對於訴訟標的的特定權利或者法律關係,以當事人的名義參與 ... 如中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詐害債權的行為。
#44. 1b706 by 新保成出版社- Issuu
若是「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必須全體當原告或全體當被告才當事人適格。 ... 法院起訴主張甲、乙間之贈與為詐害行為,請求撤銷甲、乙間贈與之債權行為 ...
#45. Chapter2 - 訴訟主體
普通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分割共有物. 確認訴訟. 撤銷詐害債權訴訟. 主參加訴訟. 選定當事人. 團體選定.
#46. 適格是指對於訴訟標的的特定權利或者法律關係 - 中文百科知識
對於當事人是否適格,應當以原告起訴時所主張的為訴訟標的的法律關係判斷, ... 如我國契約法第74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詐害債權的行為。
#47. 訴訟法測驗題庫彙編02(105-New年)(解答顯示檔)
(A)A 應與C、D、E 一同為原告,當事人適格始無欠缺(B)如C 拒絕同為原告而無正當 ... 甲主張債務人乙將其土地低價出售給丙,係詐害其債權之行為,故以乙、丙為共同 ...
#48. 債之移轉對訴訟法之影響- 司法新聲 - Yumpu
系爭債之關係有爭執, 雖於訴訟繫屬前債權債務關係已移轉, 於給付之訴,. 仍為當事人適格, 此時為法院判斷原告之主張有無理由的問題; 確認之訴及.
#49. 提案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二、法律問題: 甲為A地所有人
共同繼承人全體為被告而起訴,其當事人之適格,始無欠缺。 ... 法第6條第1項規定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詐害之信託行為。 準此,倘信託係以詐害債權人為目的,即與信託 ...
#50. 當事人適格- 民事訴訟- 法律與實務- 終身學習
2. 撤銷詐害債權之訴(民法第244條)。 (三) 確認之訴: 1. 與確認利益相互結合:確認訴訟中,當事人適格之有無,通說採取以有無確認利益做為判斷基準。
#51.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民法第294 條第1 項「債權人得將債權讓與於第三人。但左列債權,不在此限: ... 以,就破產財團,僅破產管理人基於法定訴訟擔當,具有當事人適格,故破產管理人為破產.
#52. 民事訴訟法 - 小雄律師
(1)當事人適格:該訴訟之兩造,適合成為該訴訟當事人之資格。 ... 3、§11:對同一被告因債權及擔保該債權之不動產物權涉訟,例如確認抵押權 ...
#53. 103(1)民訴2 - ocu2013的部落格
就他人間之訴訟,得於第一審或第二審本訴訟繫屬中,以其當事人兩造為共同被告, ... (2) 主張因其訴訟之結果,自己之權利將被侵害者(詐害防止型)
#54. 民法
四、現行民法第244條已對詐害債權訂有得撤銷之規範,債權人對於惡意脫產之夫妻所為 ... 沈冠伶,家事訴訟事件之當事人適格與第三人之訴訟參與,月旦法學教. 室第128期.
#55. 適格是指"對于訴訟標的的特定權利或者法律關系 - 華人百科
適格當事人 就具體的訴訟作為原告或者被告進行訴訟的權能,稱為訴訟實施權。 ... 如我國契約法第74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法院復原債務人詐害債權的行為。
#56. 民事訴訟法授課大綱( 2) 起訴 -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
(二) 確認訴訟:確認債權關係不存在、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因為公司 ... 二為關於保護之必要之要件,三為關於當事人適格之要件。
#57. 民事訴訟法重點整理+解題 - 金石堂
... 問題肆、部分共有人依民法第821條提起物上請求訴訟之實體與程序法問題伍、民法第244條撤銷詐害債權訴訟之當事人適格及判決效力陸、非法人團體涉訟時之當事人適格與 ...
#58. 從繼承之法律關係談財產之處理與遺囑實務
制,性質上仍屬契約,須有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之合致者, ... 繼承人之連帶責任,自遺產分割時起,如債權清償期在遺 ... 債權人可撤銷詐害債權.
#59. 訴訟程序
移轉),其當事人不因之喪失實施訴訟之權能(§254Ⅰ),仍屬適格之當事人,至判 ... (一) 以甲、丙為共同被告,提起撤銷詐害債權之訴:撤銷甲、丙間有損債權人權利之行.
#60. 這是一本民事訴訟法解題書(進階篇)
1.3原因債權之另行、再行起訴【96司法官】 1-28 ... 3.4分公司之當事人能力與當事人適格【改編自95司法官】 3-39 ... 5.1撤銷詐害債權之訴【104律師(節錄)】 5-4.
#61. 信賴損害賠償請求權理論的建構* - 所有出版品
事人既然作成暴利行為,債務人既然為了詐害債權人而積極減少責. 任財產,則縱使其產生信賴,其信賴也無保護必要。簡要來講,在. 上開法律行為或意思表示因當事人以意思表示 ...
#62. 強制執行法 - eCourse2 - 中正大學
強制執行法所定之執行程序為個別執行,其為實現金錢債權,以債務人各別之財產為 ... 三、執行當事人適格; 所謂執行當事人,係於特定之執行事件具有債權人或債務人之 ...
#63. 主體不適格什麼意思? - 雅瑪知識
適格當事人 就具體的訴訟作為原告或者被告進行訴訟的權能,稱為訴訟實施權。 ... 如我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詐害債權 ...
#64. 代位分割遺產 - the cheapest seat
但能做此主張的前提有幾個:(1)債權存在(2)大伯確實為共有人之一(3)大伯怠 ... 關鍵詞: 代位訴訟;分割遺產訴訟;家事法院(庭);審判權;當事人適格;司法院 ...
#65. 詐害債權 - 債務糾紛處理專業律師
其實銀行以民法第244條詐害債權告撤銷訴訟,是很常見的案件,當銀行發現他的債務人欠錢後, ... 這類型案件,有委託律師,通常沒有特別必要,當事人就不需要到庭, ...
#66. 共同訴訟 - Coggle
當事人 合一確定? X:類似必要. √:固有必要 ... 民§224Ⅱ 撤銷詐害債權. ⚠ 民§824Ⅱ 分割共有物. 原告+被告=全體共有人,當事人方為適格. 不適格之補正.
#67. 律司一試考猜暨重點整理 - 讀家數位文化
第一受讓人)債權,性質上乃無權處分,依民法第一百十八條 ... 當事人適格者,係指得以自己名義為原告或被告,而受本案判決. 之資格。 一、原則.
#68. 本案例涉及撤銷詐害債權的問題。 - 天秤座法律網
本案例涉及撤銷詐害債權的問題。 爭執所在:民法第244條之解釋及適用。 法院見解. 法院見解:(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647號判決). 最高法院認為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 ...
#69. 撤銷詐害債權事件之訴訟參加- 智丞法律事務所 - 律師
原裁定以:撤銷詐害債權訴訟為形成之訴,其判決有對世效力,相對人主張 ... 關係之第三人,係指第三人在私法上之地位,因其所輔助之當事人一造敗訴, ...
#70. 什麼是法律規定的適格民事訴訟當事人 - 第一問答網
如我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詐害債權的行為。 法律中“主體不適格”是什麼意思. 2樓:墨陌沫默漠末. 體不適格也就是訴訟 ...
#71. 形成之訴確認之訴 - Vemlk
實務上似乎是認為形成判決所生之形成力, 無由以當事人調解或和解代之[1], ... 例如債權人提起撤銷詐害債權行為之訴,應以債務人及第三人(受益人)為共同被…
#72. 債權人債務人代位 - Vlybok
在撤銷詐害債權部分,為讀者整理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詐害行為之區辨、撤銷詐害債權對轉得人 ... 執行力之主觀範圍,執行當事人,執行債權人,執行債務人,執行當事人適格, ...
#73. 破解民事訴訟法爭點解讀: 司法官.律師.法研所
(三)因此本案丙請求撤銷甲、乙間之詐害債權,涉及債務人與第三受益人之雙方行為,則必須以甲、乙為共同被告,當事人方屬適格。 2.例外:訴訟(1)意義:訴訟擔當係指第三人 ...
#74. 代位與詐害債權撤銷權 - 第 96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當事人 之適格始能謂無欠缺16 。設債權人僅以其中一人或數人(非全體)為被告起訴者,法院應認當事人不適格,其訴為無理由,以判決駁回之(民訴五六I)。
#75. 形成之訴 - Artemis soccorso veterinario
例如:共有物裁判分割的訴訟、裁判離婚之訴、撤銷詐害債權人債權之 ... 所謂當事人適格[1] ,又稱訴訟實施權,是指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論是原告或 ...
#76. 什麼是當事人適格,什麼叫做適格的訴訟當事人 - 貝塔百科網
當事人適格 ,又稱為正當當事人,是指對於具體的訴訟,有作為本案 ... 如我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詐害債權的行為。
#77. 什麼叫做適格的訴訟當事人,在法律術語中什麼叫做適格 - 好問答網
當事人適格 又稱為正當當事人,是指對於具體的訴訟,有作為本案當事人起訴 ... 如我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詐害債權的 ...
#78. 適格| 以當事人名義參與訴訟的資格 - 曉茵萬事通
適格 是指對于訴訟標的的特定權利或者法律關系,以當事人的名義參與訴訟并且請求通過 ... 如我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詐害債權的行為。
#79. 形成之訴 - Logisfrance architecture
例如:共有物裁判分割的訴訟、裁判離婚之訴、撤銷詐害債權人債權之 ... 之形成之訴依照法律的規定,有形成權可以提起形成訴訟的人,有當事人適格。
#80. 詐害債權撤銷訴訟之原告與法定訴訟擔當- 元照出版, 月旦知識庫
沈冠伶,訴訟擔當,債害債權撤銷訴訟,訴訟遂行權,訴訟參與,程序保障,甲1、甲2為乙之債權人,乙分別向甲1、甲2各借款新臺幣二百萬元及三百萬元。其後乙將其名下唯一之財產A ...
#81.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債權人撤銷詐害行為之訴與其代位債務人 ...
法律問題:債權人依民法第244 條第1 項或第2 項,提起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間不動產債權及物權行為之訴,本應併以第三人為被告,提起塗銷不動產登記之 ...
#82. 代位分割遺產 - Yoanbresloutdieteticien
但能做此主張的前提有幾個:(1)債權存在(2)大伯確實為共有人之 ... 詞: 代位訴訟;分割遺產訴訟;家事法院(庭);審判權;當事人適格;司法院釋 ...
#83. 債務人惡性脫產- 台灣法律網-劉孟錦律師事務所
學者稱此為〔詐害行為〕。 上述案例,基本上保證人也是債務人之一,而債權人(銀行)既主張〔保證人之贈與行為(無償行為),有害債權〕,依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行使 ...
詐害債權 當事人 適格 在 [民訴]許師民訴課輔第四次實務見解補充與同學提問回答 的推薦與評價
許師民訴課輔第四次實務見解補充與同學提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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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提問:「當事人適格之人,不是在實體法上有權利義務之人嗎?那有沒有權利義務,
不審理哪知呀?法院審理後若認為原告不是權利主體,為何不是以『當事人不適格』為理
由判決駁回原告之訴?」
回答:「本案適格」與「當事人適格」之概念(陳榮宗教授)
一、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基本上,同學已經開始去思考民事訴訟法了,而不是單純背
誦,許政賢教授在其教學大綱有一段話,和各位分享:「教育家史基納(B.F.Skinner)說
:如果我們將學過的東西忘得一乾二淨,最後剩下來的就是教育的本質。李開復也認為:
大學的學習目的,最主要是掌握基本的學習工具和方法,將來利用這些工具和方法,再去
學習新事物。因此,與其說上大學是為了學一門專業,不如說是為了學會如何學習,讓自
己能夠無師自通。基於上述理念,本課程特別強調學習方法論的建立,使學習者不僅習得
一門法律學科的技術性知識,更重要的是得以學習自我學習的方法。準此,本課程主要介
紹民事訴訟法的基本概念、體系架構及實務運作,融合理論分析與實務現況,使學習者認
識我國現行民事訴訟的流程及解決具體問題的方式。由於民事訴訟具有高度應用性,本課
程除闡述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理論,使學習者者具有反省、批判現制的基本能力以外,
將強調在具體實例中應用抽象理論的能力,使學習者不僅記頌訴訟理論,並養成處理訴訟
實務的基本能力。此外,本課程將在不定時引介學習方法論,鼓勵學習者逐步發展獨立思
考、批判的能力,使法律的學習不致淪為背誦抽象理論或實務案例的代名詞。」,希望同
學能多多去思考問題,這對各位會非常有幫助!
二、借用陳榮宗教授在其最新版本教科書中的說明-「當事人適格」與「本案適格」的觀
念,來回答同學的問題:(下參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上,2009年11月,修訂七版一
刷,頁167。)
「當事人適格」(編按:訴訟要件;給付、形成、確認之判準,請參課輔時之說明。),即
有訴訟實施權之當事人資格,應與「本案適格」兩者有所區別。本案適格係依實體法權利
義務為判斷,實體法上之權利人即為「原告之本案適格」,其義務人為「被告之本案適格
」。法院於此情形所為之本案判決,若認定原告無實體權利時,應為原告之訴無理由之實
體判決,此際,不得為原告之訴不合法之程序判決,蓋本案適格並非訴訟要件。
Ⓞ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抗字第三六○號裁定(代位訴訟V.S.當事人適格)
惟按債務人怠於行使非專屬其本身之權利,致危害債權人之債權保全時,民法第二百四十
二條規定債權人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債務人之權利,以資救濟。倘債權人所代位者為提起
訴訟之行為,該訴訟之訴訟標的,仍為債務人對該請求對象即被告之實體法上權利,至上
開代位規定,僅為債權人就原屬債務人之權利,取得訴訟上當事人適格之明文,即屬法定
訴訟擔當之規定,尚非訴訟標的。又於此債權人代位債務人而為原告之情形,其確定判決
對於債務人亦有效力,故債務人自己或其他債權人即不得於該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而行
使同一權利,否則法院應以裁定駁回,此觀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一條第二項、第二百五十
三條、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規定固明。惟倘債權人代位提起之前訴訟經撤回,
而後訴訟尚未經駁回時,後訴訟之程序上瑕疵即告治癒,法院自不得再以後訴訟不合法為
由,裁定駁回之。查原法院認應獨立判斷者,乃再抗告人及港商○○公司是否取得代位債
務人即○○公司提起訴訟之法律上地位(當事人適格)一事,非謂就被代位之○○公司對
於相對人之實體法上權利亦應各自獨立判斷。又倘港商○○公司及再抗告人均得代位○○
公司提起訴訟,行使○○公司對於相對人之權利,依上說明,後提起之本訴訟本屬不合法
,惟因港商○○公司所代位提起之他訴訟業經撤回,其訴訟繫屬歸於消滅,即無重複起訴
之情事,亦無取得確定判決之可能,本訴訟原存在之瑕疵即告治癒,更無以已不存在之他
訴訟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據之情形。
[說明]
這一則判決,對於代位訴訟提起之當事人適格要件(債權人對債務人是否具有債權)、當事
人是否適格應分別獨立判斷、代位訴訟之性質(法定訴訟擔當)、代位訴訟之訴訟標的均有
清楚的說明。
Ⓞ28年上字第978號判例(撤銷詐害行為之訴V.S.當事人適格)
債權人依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二項行使其撤銷權,如僅請求撤銷債務人之行為,則應以
行為當事人為被告,即其行為為單獨行為時,應以債務人為被告,其行為為雙方行為時,
應以債務人及其相對人為被告,故其行為當事人有數人時,必須一同被訴,否則應認其當
事人之適格有欠缺。
[說明]
民法§244的撤銷詐害行為的被告適格,依法理定之,即區分單獨、雙方行為異其處理。
Ⓞ75年台上字第594號判例(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的原告適格)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訴請撤銷股東會之決議,仍應受民法
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但書之限制,如已出席股東會而其對於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未
當場表示異議者,不得為之。
[說明]
這則判決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均為重要,請注意股東需依民法§56Ⅰ但書當場表示異
議,始得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
Ⓞ68年台上字第603號判例(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的被告適格)
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定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應以股東會所由屬之公司為被告
,其當事人之適格始無欠缺。
[說明]
公司法§189之訴,應列股東會所屬公司為被告,被告始適格。此外,請同學複習,股東
會因為公司的「內部單位」,故無當事人能力。
Ⓞ42年台上字1031號判例(確認之訴V.S.當事人適格)
民事訴訟法第247條所謂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係指因法律關係之存否不明確,致
原告在私法上之地位有受侵害之危險,而此項危險得以對於被告之確認判決除去之者而言
,故確認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苟具備前開要件,即得謂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
利益,縱其所求確認者為他人間之法律關係,亦非不得提起。
[說明]
析言之,實務認為在判斷原告是否具有提起確認之訴之原告適格的判斷標準有三:
1.法律關係不明確。
2.致原告在私法上之地位有受侵害之危險。
3.法律關係不明確、原告私法地位有受侵害之危險得以確認判決加以除去。
Ⓞ最高法院82年度第2次民事庭會議(二)(確認他人之間法律關係V.S.當事人適格)
提 案:
院長提議:甲在一審起訴請求確認乙、丙間之抵押債權不存在,應否列乙、丙為共同被告
。如列乙、丙為共同被告,一審判決乙、丙敗訴後,乙提起第二審上訴,其效力是及於丙
。
決議:
查本則法律問題,甲請求確認乙 (債權人) 、丙 (債務人) 間之抵押債權不存在,因此項
債權、債務關係是否存在,在實體法上實具有不可分性,故有合一確定之必要,而應為一
致之判決,自屬於類似必要共同訴訟,而有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適用。至甲
起訴之際,若僅乙否認甲之主張,而丙不為爭執時,則甲僅列乙為被告,請求確認乙之抵
押債權不存在,而無併列丙為共同被告之必要 (參照本院七十六年第七次民事庭會議就請
求確認共有土地通行權存在之訴所為之決議) 。
[說明]
此則實務見解的態度,貫徹對於「確認利益」的實務看法,亦即對於有爭執之人,原告對
之始有確認利益,始有將之列為被告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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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4.23
※ 編輯: StevenWa 來自: 111.243.14.23 (11/05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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