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父欠債他秒拋繼承
6天後知「真相」崩潰:「5百萬沒了」
#生活法律一點通
獨居基隆的一名40多歲李姓男子,自從母親過世後與來自印尼的父親少有來往,5月時得知父親過逝後留下龐大債務,擔心殃及自己於是趕緊到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豈料6天後得知,父親在台北有棟價值千萬的房地產,兩相削減後,至少還可拿到500萬元遺產,反悔向法院撤回拋棄繼承,但為時已晚,最後這筆錢改由人在印尼、素未謀面的叔叔繼承。
原來李父生前投資靈骨塔生意,拿房子貸款,後因投資失利,還不出欠款,銀行才起訴查封房子討債。李男得知後,立刻趕回法院聲請撤回,但為時已晚,法院以「已產生效力」為由,裁定駁回,最後父親500萬的遺產將由人在印尼、不曾來過台灣的叔叔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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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1. 繼承發生時,辦理繼承的期限多久?是否可以在期限內先調查被繼承人留有遺產或是負債?以免「秒拋」繼承的事件發生。
2. 以上案例是否一定要拋棄繼承?是否可以辦理限定繼承?要如何辦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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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居基隆的一名40多歲李姓男子,自從母親過世後與來自印尼的父親少有來往,5月時得知父親過逝後留下龐大債務,擔心殃及自己於是趕緊到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豈料6天後得知,父親在台北有棟價值千萬的房地產,兩相削減後,至少還可拿到500萬元遺產,反悔向法院撤回拋棄繼承,但為時已晚,最後這筆錢改由人在印尼、素未謀面的叔叔繼承。
原來李父生前投資靈骨塔生意,拿房子貸款,後因投資失利,還不出欠款,銀行才起訴查封房子討債。李男得知後,立刻趕回法院聲請撤回,但為時已晚,法院以「已產生效力」為由,裁定駁回,最後父親500萬的遺產將由人在印尼、不曾來過台灣的叔叔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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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
親民愛民的好議員!
公平正義的好律師!
忘初衷 至死方休
很多人問過我,擔任民意代表20年,哪件事最讓你自豪?
我想,我可以大聲地說,「義務法律諮詢服務」的承諾,我從擔任民意代表的第一天到現在長達20年,都沒有中斷或停止,這也是我從政的初衷---希望不要有任何人因為不懂法律受到傷害。
20年不曾中斷的法律服務
要感謝王淑琍律師,她是我律師事務所的同事,當我參選時告知她這個承諾,她也一口答應,只要妳當議員一天,我就陪你一起免費提供民眾義務法律諮詢,這個承諾也長達20年。
王律師的事務所在重慶南路,家在新店,每周二晚上的法律諮詢,王律師都是從事務所趕來內湖,結束後再從內湖騎機車回新店。大多是由她先生或姐姐騎著50cc輕型機車載著東西南北奔波,現在只是50cc換成125cc。王律師跟我,都想「守住這個承諾」。
服務的最大動力來源是市民
還記得有兩位年輕人來服務處找我,女孩剛畢業找了份工作,男孩是論及婚嫁的男朋友,但是因為女孩突然背負父親大筆遺產債務,幾乎斷送她的大好人生。女孩自小父母離異後,20多年也未曾見過父親。直到有天女孩的姑姑來告知她父親過世,希望她能去參加公祭。女孩在她父親告別式時上香,豈料,幾個月後她收到法院通知,因她未辦理拋棄繼承,需承擔她父親積欠銀行的上千萬債務。
女孩聽從我的建議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不料,債權銀行竟然在告別式現場全程錄影,女孩去上香的最後一眼也成為她知道父親死亡日期的直接證據,拋棄繼承被法院駁回(因為超過時間),我找擔任法官的同學,討論關於民法繼承篇中相關法令的不合理性,並透過陳情等管道,請立法委員提案修法,終於在各方努力下完成修法,現在所有的人都適用新法也就是限定繼承,不會再有人因為不知法律而受到傷害!
至死方休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如果民眾連最基礎的法律常識都不甚清楚的話,法律就不是人民的保障而是利刃了!不管隔了多久,不管我有沒有當民意代表,珊珊的這個承諾,永不會變,至死方休。
辦理拋棄繼承要多久 在 詹連財律師-不動產、離婚、遺產、強制執行法律諮詢服務 的推薦與評價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歡迎分享,普及法律) 1.拋棄繼承管轄法院:專屬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住所地的地方法院管轄(家事事件法第127條之1)。簡言之,法院的標準就是參考戶籍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