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保障國家的絕對主權?】
憲法是人民權利保障的宣言書,保障人民權利、規範國家公權力的行使,民主國家制憲的目的,就是要規範國家機關不可以任意、無理由侵害人民權利。
對於明年2月1日起,大陸圖書授權在台灣出版要向文化部「送審」,才能取得ISBN書號和登記圖書免稅,出版業者抨擊這嚴重傷害出版自由!
民進黨立委 #何志偉 說:憲法保障的是「國家的絕對主權」...這是應該做的...
#哪部憲法教你這樣說的?
#一整個講反
#不是保障國家是保障人民免於被政府任意侵害的基本人權
#這種憲法觀念恐怖喔而且還是國會議員?
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趙政岷:「歷任的總統、歷任的行政院長、歷任的陸委會主委、歷任的文化部長,都知道怎麼做也都這樣在做,都沒有去要把出版品送審,我覺得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成熟的社會,我們應該知道這件事情怎麼做,那就這樣繼續下去,其實大家也都沒有事。」
#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成熟的社會
#民主國家人民基本權保障不是應該大於國家政府嗎?
莫非陽信銀行在中國蓬勃發展,就是國家的絕對主權的展現?
#傻眼傻眼再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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