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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司機車很新,開車不會亂衝(路上看到一堆其他旅行社的司機,都用飆得在趕行程), 如果哪天沒叫司機和導遊來接,就會少收當天的小費,並不會依定要你負全部天數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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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isLandTravel 看板 #1OvrVtjf ]
作者: benfrog (我從良了) 看板: isLandTravel
標題: Re: [抱怨] 峇里島mini tour-不推薦鈦美旅行社行前篇
時間: Fri Apr 7 17:12:10 2017
一樣附圖網誌:https://circlewed.tw/blog/post/222016881
以下純文字:
因鈦美已回應此篇文章,既然兩造都以「讓事實更明確為立基,
所以我也直接公開回應鈦美的說法」,
然後因鈦美的內容中完全無提出任何關於此篇我不實的證據,
只憑一堆文字又轉移重點去帶風向,個人覺得只會淪為筆戰或口水戰沒有意義,
所以這部份回應完此篇我將不再回應,
原先會有第二篇,其實很想分享這一次出遊的所有點滴,
除了爭議的部份之外也想分享覺得開心的地方
因為每一趟旅程,都會有美好與失落的感受,我不可能我也不想都全然否定!
但在這段時間遭受到多方壓力,
已嚴重影響我的工作與造成工作室其他團員家人與朋友的困擾
這對我來說是最不樂見的!因為從頭至尾發文的原意是希望透過完整的消費經驗,
分享給想要去巴里島的網友們參考
這段時間已連續哭了幾天,覺得很累,也開始體會為何網路上只能報喜不報憂,
所以將在這一篇回應過後,我不再做出任何回應,
並將文章於一個月後刪文,讓事件落幕
但我仍堅持自己的所言皆為事實,也對我所陳述的內容負起所有法律責任,
若鈦美真的覺得我所言不實還是有時間備份並提出動作,我也願意接受法律的檢視
以上
因為已無第二篇,本來很興奮想要跟大家分享在巴里島中有趣的體驗,
很可惜就隨風去吧,但我仍然將原先想分享的第二篇的重點先條列簡述吧
1. 雖然對鈦美的張小姐在行前的服務感到不滿意,
但仍然非常感謝她所安排的第二個Villa 非常棒,深獲我與老公的喜歡,
但第二個Villa有多棒就自行體會了!因為我沒有第二篇了,
至於第一個Villa就有很多可以吐槽的點了,但其實也便宜,所以也覺得可以接受!
2. 我與老公都非常滿意此次鈦美所安排的巴里島當地的導遊,
這也是鈦美所主打的兩人成團,中文導遊與司機隨車,
個人真的覺得這樣的規劃在旅遊品質上是好的,加上導遊真的很棒,
所以除了原先應給付的小費外,
因為導遊帶完我們這團後就要坐飛機回家鄉跟女朋友求婚了,
老公又提議額外再給導遊36美金的小費預祝他求婚成功
(PS.導遊後來回家鄉順利求婚成功,灑花!!),
雖然後續與鈦美有總總的不愉快,但是這部份我仍然想要稱讚,
也希望好的服務獲得最真實的肯定。
(謎之音:願意多給導遊小費,竟然還要被懷疑偷藏私房錢?這就是好笑的地方惹)
3. 此次婚拍本人發生人生中最蠢的事情就是嚴重曬傷!!!
因有詢問造型師,造型師表示不用擦防曬,然後我就真的都沒有擦,
所以嚴重曬傷,第二天做SPA痛到唉唉叫,回國後還大脫皮!
這件事完全沒有要責怪造型師,而是想要透過切身經驗告訴大家,
造型師是當地人很習慣當地的天氣所以覺得不用擦很合理,
但是身體是自己的請自己評估,別真的像我一樣犯蠢就天真的不擦了
(不論有沒有婚拍都要擦!!!)
4. 因在當地不見三百美金,回國後希望透過旅行社報警,
才得知巴里島當地的法律是事件發生當下24小時內沒報警就不受理,
未來出門在外一定要更小心保管財物並記得要每日清點一次,
萬一真的不幸失竊,也可早點發現!因為我們就是只有部份的現金不見,
才沒有警覺!這一點單純就是提醒各位注意一下有這一條法律而已。
接下來就是回應與說明的部份,我用顏色區分好了
以下是實際張小姐應對的內容,請款單的寄發他做好是她的疏失,
但其他服務部分並沒有如妳所說的這樣
但這位張小姐的疏失真的不只是請款單的寄發啊@@ 而且你覺得請款單他做好?
第一通電話是在我知道要規劃組case的時候 我問大欣朋友的方便聯繫的時間,
我也是照著他給的時間打給他的,而不是我隨便亂打給他的,
之後也不是像她說的只會問她要去海神廟嗎,
我當時就有分析巴里島能玩甚麼地給他聽,像是他們喜歡玩水嗎
若喜歡會推薦他們去藍夢島,或是泛舟等等活動,女生回覆說他很怕水,
完全不想出門,因為他們說完全不出門,
當時有再問說像是海神廟這種經典的行程你們也不會想去嗎
針對張小姐表示第一通電話是依照我給的時間打的而不是隨便亂打給我的,
這一點我不能說張小姐錯,而我也沒有說錯!!!
兩造的認知可能不太相同,直接附上當時的line訊息,
朋友轉達張小姐詢問可否留電話,我覺得既然業務窗口為張小姐,當然可以留,
但是張小姐也的確在同事給電話後就打給我了,
而我當時接到電話時,也的確是帶點錯愕的。
我正在上班中根本無法立刻看,
但她仍一直要我直接就跟她討論要哪些不要哪些,我說我正在上班無法看,
而且就算有空看,應該無法第一通電話打來就直接要我決定要什麼啊@@
可這位張小姐很想要我就給她答案,但我真的不知道峇里島有什麼好玩的要怎麼回答啦!
於是請張小姐之後再打,我有空時再看看網站
重點是已在電話中告知至少兩次我現在正在上班
無法看網站也無法在完全沒看過網站的狀況下跟你說我要什麼行程!!!
你也都會跟同事反應這個客人好像很忙了,
而你卻一直要我直接跟你說我想要什麼行程,
就連你同事都跟你說了我要再看一下,你還自己在那邊沒關係先聊一下,
我在上班!我可以接電話不代表我可以在上班跟你討論行程!
為求還張小姐清白,我一樣公開張小姐的確在第二通來電前有先請朋友告知要打給我
(等等,這句話怎麼怪怪的,我也沒有抹黑張小姐啊,
我的文中有任何一句說過張小姐都「亂打」給我嗎?張小姐請不要亂扣我帽子)
先說明截圖只截朋友告知張小姐轉達事項,是因為其他內容完全與此事件無關,
事實上就是我截這圖出來幫張小姐證實她的確有先確認我的時間對張小姐也比較公平!
不然張小姐其實沒有辦法證明她有先確認可以打給我,也請不要又說我斷章取義唷
12/6 張小姐請朋友轉達當天會打電話給我,我表示答應
但是又在當天下午請同事轉達,他要改明天打,我也接受了
當然明天這個時間其實很長,所以張小姐真的在明天打電話來了!
關於我之前的描述的內容張小姐有意見的部份如下
張小姐第二次打電話給我,再度詢問行程是否有想法了
我們表示,這一趟旅程除了他們的婚拍以外,其他天我都只想在villa耍廢跟吃美食
張小姐卻開始一直詢問,不要海神廟嗎?哪裡都不要去?
我也很明確的表示了我真的哪裡都不要去只想在villa耍廢,
其實只要安排一張床跟wifi給我就好了XD
我想大概是我的表達的確不夠好也可能會造成誤解,
讓張小姐也或許有其他人閱讀後會覺得似乎在責怪她失職,這一點我感到抱歉
我要表達的重點是,我完全不想出門!!!!
既然旅行社強調是客製化的行程規劃,為什麼客戶都說了完全不想出門還一直質疑呢?
就不能給我客製化的耍廢行程就好嗎?
而不是她只會叫我去海神廟.....
張小姐來電,但這次來電前沒有先詢問,
不過前一天也有預告這一天會打給我,就不多說
很不巧雖然已是下午三點多,但是我忙到當時才吃午餐,
而我也表示我方便講電話,只是我很餓必需邊講邊吃
真的對張小姐是不好意思的,從電話中的口氣聽到張小姐感到有些許不耐,
因為我一直在吃東西,但是我真的很餓啊@@
好,這也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很清楚在電話中表示了我完全不想出門,我完全不想出門,我完全不想出門
(很重要要講三次)
因為我是真的很清楚表示了我這次旅程只有三件事,婚紗、spa、豬肋排
在與張小姐電話完後直接跟朋友說明剛剛的電話內容,
對話中也很明顯連朋友都有告知張小姐我不用安排行程但張小姐就是不相信!!
我想說的是,到底為什麼要不相信客人只想在Villa耍廢啦!
雖然張小姐很盡責的分析建議,也真的提出了不玩水嗎?
建議我去藍夢島之類的不拉不拉....
但是我都說了不玩了還在藍夢島,我都只好搬出我怕水來解套我真的只想廢
題外話,雖然其實我本來是想要在下一篇行程篇的時候說明,
但沒有下一篇了,避免有人可能會對張小姐貼上都只有狀況的標籤,我這裡先破題一下
即使張小姐在討論行程這部份似乎與我沒有什麼共識,
但是真心感謝張小姐為我們安排的第二間Villa真的很棒我非常喜歡與滿意
他給了日期後,雖然他說機票自理
(他們說要用里程換免費機票,但不確定換不換的到,所以機票有可能還是我們處理),
我有跟她解釋那段日期機位其實很滿,
我先以一個比較有可能以及機位較便宜的日期做報價,
也說好是2/24跟3/17這日期他們在考慮,因為他當時機票還不確定
所以當時給行程時我還是放上華航的航班時間正確航班時間也是12/23
給我時我才能key上行程表的
致張小姐,在前面的行程討論時,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過3/17啊!
請問我是要出國的人,我會搞不清楚自己想要出國的時間嗎?
會搞不清楚到我明明也跟你同事說我出國時間預計是2/24或3/10,然後卻跟你說 3/17嗎?
而且我在電話中還有說,我3/5要主持,前一個星期跟後一個星期ok!
並且電話中跟你討論時也說了不只一次這句話!
(這部份截圖中也都有貼出了,我和張小姐的同事都記得是3/10,
但張小姐堅持3/17 ,不多說,有興趣的請看原文截圖囉)
再來,關於我提到
之後張小姐請朋友代傳行程表及報價給我們,但傳來的行程表內容有錯誤
(我們機票自理,班機的部份沒有改到)
但因價錢不影響,於是也就沒有多說什麼,就覺得業務不細心而已,
但沒想到後面實在有太多的不細心啊啊啊
請問張小姐,客戶既然都已表明機票自理,
你給客戶行程表時自行放上你預設客戶訂不到機票的航班
是否也該先告知客戶你要這樣排?
並且客戶都已反應行程表上的班機有誤,也完全沒有對客戶說明
(不用多說,原文截圖也很明顯看出,如果我知道就不會反應航班有誤,
並且截圖中朋友代轉達張小姐的回應就只是回覆價錢不影響,
也未與客戶說明她的用心良苦!
我對天發誓我真的是直到現在看到張小姐的回應才知道
當初她可是用心良苦覺得我會訂不到機票才先給錯誤的行程表內容!
然後張小姐的同事也就是我朋友也是現在看到張小姐的回應也才知道她是這樣安排的~~
另外,若張小姐當真是貼心想先讓客戶了解如果訂不到航班
將會為我們安排華航的班機時間,那不是應該提供的是完整的兩份行程資料
一個是客戶所要求的機票自理的行程資料與報價,
另一個才是您另外預設客戶訂不到機票的航班安排與報價,這樣的資料才確實
怎麼會是提供給客戶一份航班資訊與報價不對等的行程資料也全無跟客戶說明呢?
(鈦美請自行過目,包含了直飛的機票28000,不含機票也是28000,
真的是好意提醒貴公司真的要加強文書上的細心度)
改期這件事是大欣沒通知道我,我是房間好後通知客人才知道他們要改期,
當下我也馬上改問出去了,而且我收到護照都會說一般作業時間3天工作天左右,
因為改期所以重新留,一留到也馬上通知他們,日期看起來拖很久,
但實際上是等2個工作天而已
改期是否有通知張小姐這件事情就如原文截圖看到的吧!
雖然沒有非常明確的文字證明我朋友有代為轉達,但依照訊息的前後對話
如果朋友沒有通知到張小姐,張小姐怎麼會自己突然要朋友問我行程確定ok了嗎?
覺得張小姐執著在爭論在這部份非常沒有意義,就讓原文的圖說明一切吧!
而正如同張小姐所言,她有告知作業時間為3-5天,這部份的解釋合理,
而我也是以客戶的角度去感覺的確覺得拖很久啊!!!!
接著要寄行前資料 我口誤說成也要收尾款,當下發現也馬上跟他說不好意思說錯了,
只是要問他們行前資料要寄到哪個地址,問髒鴨餐時我也有推薦他2間都是有名的,
當天我還有再詢問他們要去哪間我可以請導遊帶他們去,黃小姐已讀但沒有回覆
寄行前資料口誤說成也要收尾款,所以是事實吧!
我也只是單就經驗分享該業務的確非常不細心!因為整個誤的不只是這一件事。
說到髒鴨餐,我本來真的單純只想稱讚張小姐真的在這部份有認真回答我的問題,
但是看到現在張小姐的回應讓我實在傻眼呀!
貴公司一再在未提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只用文字強調我誇大不實,斷章取義,
雖然相信自己的員工其實我是欣賞的,
但那就讓我們一同來瞧瞧誰才是無中生有好了 (雖然明明是很無聊的事啦)
以下兩張圖就是張小姐回應髒鴨餐的相關內容,
請看!光是這樣的內容我就已在網路上稱讚她對於髒鴨餐的回覆是認真的!
我對於滿意的標準應該算是很低標吧!
但是!!!!請問張小姐,到底妳何時有說過 「可以請導遊帶我們去呀?????」
反倒是我說要請司機載我們去吃耶!!!!
再來,張小姐提到關於髒鴨餐我已讀不回
本來我是真的很不想拿出來講,
畢竟我覺得一個員工到深夜11點50都還在關心客戶也是很辛苦
但妳拿出來說嘴我已讀不回就無言了,站在客戶的立場
請問各位看倌,假設你的旅行社業務在深夜11點50分傳訊問你想去哪裡吃髒鴨餐,
你們又會怎麼回應呢?
3/8就讓他們收到行前資料,裡面也有寫明要先換美金,
3/16行前說明只是提醒他,我的行前資料一定會夾帶海關對照表但黃小姐說沒有,
當下也馬上處理,傳電子檔給他,讓他可以對照填寫,這些是實際溝通的狀況。
我的原文中明明就有寫這提醒很貼心,
只是提醒的時間點沒意義而已,這樣張小姐也有意見
另外,關於海關單張小姐堅持有放,但是收到張小姐寄來的行前資料我是與朋友
(也就是張小姐的同事)一起打開的!
因剛好朋友原本來台中分公司,近日被調到台北公司學習,所以下班後來找我聊天
正好收到行前資料也告知朋友,就一起打開來看,就是沒有海關單!!!
張小姐的堅持一定會夾帶海關單但事實上客戶就是沒有收到,
並且張小姐的同事也是見證人,是否顯示張小姐對自己肯定的事情的真實性有待商確?
再來,其實我早在當初飯店訂房確認後,就有詢問朋友後續鈦美會提供什麼,
朋友也有說明,貴公司寄行前通知後會再打電話或直接見面講解,
另外見面時也有關心到這部份,朋友有說一般會在收到行前通知後就會開始約講解,
所以這應該是張小姐的份內工作吧, 但提醒時間好像有點晚哦
在此只建議張小姐未來行前說明的講解還是不要拖太晚,
不然客戶也不知道這個提醒的意義在哪
另外,關於鄧先生的回應,我也先表示一下意見
我是鈦美的代表鄧先生上來回應這件事情,我們從來對沒有對任何顧客說過,
上網寫事實我們公司會提告,我們也從來不以這個行為當作手段,
包括對當事人黃小姐,而我們只會對刻意誇大跟斷章取義的抹黑弄臭的言論,
維護自己的權益蒐證,如果不是非誇大或扭曲事實,也是我們不好的地方,
我們從來都沒有對客戶躲避過,更何況這次在海外婚紗拍攝的部分是互惠的方式,
這社會如果對每個人都提供維護自己公理與正義的權力,
如果內容是被扭曲的,為何業者不能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我的原文中說:
加上鈦美旅行社也表示若我上網分享將蒐證對我提告,
但還是希望透過親身的經驗分享給大家,
這一點我很抱歉的確是我寫的不夠詳盡,因原意是想說是經由朋友轉告,
避免將好心提醒的朋友牽扯進來,所以我只用「表示」
鈦美並無親口對著我與先生說過要提告,我的文中也從沒說過鈦美親口對我說!!!!!
所以鈦美抓這個語病我可以接受是我讓事實不夠完整,
但是!從上圖鈦美在ptt上的回覆,相信也看得出來鈦美自行承認新同事有對我說過,
鈦美對於我表示會上網分享經驗,所作的處理
當時真的沒有前面那一大串什麼若講事實怎樣怎樣的,
這位先生在當時對朋友所說的可沒有那麼客氣就是了!除了帶有情緒性的用詞外,
我與工作室的助理兩人皆非常清楚的聽到朋友的轉述是鄧先生對這位新同事說
「只要她敢上網亂寫,我就蒐證提告」就這一句
身為朋友的她才提醒我千萬要小心,因為鈦美不是第一次告人!
所以這位鈦美的代表鄧先生,自己是否有說過就是自由心證。
至於「亂寫」這部份的定義,就各自解釋吧!
至目前為止,我想所有我寫出來的部份幾乎都有附上圖片,
當然我也能明白現在與鈦美之爭就是在玩文字遊戲,
因為「上網分享」與「上網亂寫」又是可以拿來做文章筆戰的部份
所以這部份我也願直接為語句的不完整道歉,
但是文意的部份,與是否有說出「提告」等,也就直接交給看倌們定奪了
甚至鄧先生還打電話給新同事表示,我寫得太保守了你們找不到問題,
還一直要求新同事看完我的文章後找出任何一句非事實,
然而新同事也表示我陳述的皆為事實後,鄧先生仍採信了沒有任何證據的張小姐的說法
我這裡再度強調,不是我寫得保守,而是我就單純只是想陳述經驗,
以流水帳的方式來說明,就是避免加油添醋不是嗎
鄧先生強調我沒有把完整的服務經過全列出,
但我省略掉的都真的是對你們更不好的內容啊
既然鄧先生覺得有失公允,那我更完整補充上面張小姐其實在與我接洽的過程中
對客戶的不相信與客戶已表明在上班仍一直要立刻討論行程
還有半夜傳訊息問客人很不重要的訊息還能說嘴客人已讀不回
到底對貴公司的形象是有比較好嗎?
鄧先生真的想要了解完整的服務經過嗎?
補充 12/12 與朋友的私訊對話
補充12/20與朋友私訊對話,雖然不關我的事啦,我太雞婆
但是早上九點上班,業務中午才來,還是提醒貴公司注意一下
不好意思這些內容實在太多,完全放上來真的很佔版面
而且我馬賽克得很辛苦,幾張代表就好
鄧先生既然也以
「如果不是非誇大或扭曲事實,也是我們不好的地方,我們從來都沒有對客戶躲避過」
誠如您在PTT上的推文表示您一直要求每個同事的服務又專業又好,
但就目前我提出的所有內容,貴公司是否有做到對內部的要求?
我只看到您一直跳針說我誇大不實斷章取義
另外,這次經由我的反推文,
更意外發現網路上的確不只我一位消費者而有多位都推文表示業務的服務態度令人嘖舌
鄧先生還是要以「個案」來看待還是應該深入檢討貴公司的接待窗口是否出了問題?
網友要求我要附上鈦美說要提告的證據,我沒有!因當時完全是透過朋友的轉述,
原先朋友也願意發表還原關於當日的過程,但卻在這幾天的風波下,
因鈦美在網路上直接打出朋友的名字,造成朋友家人知情後對此事件的極大反彈,
要求朋友不准再發表任何聲明,我尊重朋友的立場,
並且我也能理解並非每個人都願意在網路上被公審,相信大部份的人都是,
既然朋友不願再發表立場,並且也因此事件造成朋友家人長輩的困擾,
所以我也放棄了要求朋友出面說明還我清白,
網友說對於提告我有沒有提得出證據,對雙方言論的可信度影響極巨
關於提告這件事我已完整將事件說明,無法提出證據的原因也表明了,
而其他所有我提出的言論皆有附圖佐證
我想各位可以質疑「提告」的羅生門,但其他的言論皆有附圖的情況下,
可信度各位網友就自行斟酌
因為我從一開始的發文立場就是分享自身經驗,相信不相信也就是網友們的自由了
目前已和朋友達成共識,若鈦美要為此提告,朋友願意依法律程序作證,
但不願網路公開發表聲明,而現在,我也需要尊重與保護不想因此被捲入風波的人,
所以就由我承擔被質疑的聲音吧
我也會在黃小姐第二篇文章發佈出來後,
寫出實際的狀況另外發一篇文章陳述事情的經過跟我們處理的過程,
包括一些我們兩位同事(其中一位是黃小姐的朋友,它們再婚禮產業有一起合作共事),
另外一位是負責規劃行程的窗口,也就是被抱怨的張小姐,跟客戶的對話內容與經過
為何等第二篇文章出來後才發佈,
這是因為才能更清楚的從兩篇文章去比對事實,因為有許多內容是沒被陳述出來的,
這樣可以做更完整的陳述跟回應,才不會有被刻意誇大或隱瞞的可能,會更貼近事實。
針對鄧先生所提到的陳述事情的經過跟我們處理的過程,
在這裡先跟大家說明發生事情的經過(說來話長啊):300美金不見了!!
此次出國前老公換了約˙700多美金帶在身上,所有的錢都是放在一個腰包裡,
而腰包又再放在老公揹的側背包中拉上拉鍊,
側背包中另外還有放老公在台灣用的皮夾,裡面裝有台幣。
老公習慣將錢依面額大小做分類擺放,
因此700多美金約30幾張一疊就依100.50.20.10.5.1面額放在腰包中。
此次鈦美安排的行程用餐及做SPA的費用都已經包含在旅費當中,
只有髒鴨餐跟拍婚紗當天的中餐雞飯是需額外付費。
第一天行程因路程不順導遊沒有帶我們去換盧比,
因此第一天做SPA及飯店人員小費就以1美金支付。
第二天早上導遊帶我們去換盧比,老公拿了一張50美金換成盧比
(20美金以下面額換錢匯率較低,50美金以上面額換錢匯率較高),
將所換得盧比放入腰包,擺在最外側(1美金面額旁),此時確認大面額美金都還在。
而第二天做SPA及飯店人員小費就改以10000盧比支付,其餘就沒有再用到錢。
第三天開始婚紗拍攝,這一天也是我們換飯店的移動日,第一個景點在飯店
的教堂拍攝,在拍攝過程中老公將側背包交由導遊保管。
導遊都在我們身旁,但不會入鏡。教堂拍攝完畢我們將所以行李箱上車,開始移動。
此時新秘老師坐我們的車,攝影師團隊共3個人開新秘老師的車跟著。
到了第二景點鄉間小路拍攝,在拍攝過程中老公將側背包交由導遊保管,
導遊都在我們身旁,但不會入鏡。
結束第二景點拍攝後我們先吃中餐雞飯,付錢時老公拿出盧比支付。
第三景點前往希爾頓飯店海灘準備拍騎駱駝,我們在車上進行換裝完成後步行到海灘。
此時導遊前往希爾頓飯店櫃檯辦理騎駱駝手續,
我們跟著新秘老師及攝影師搭乘電梯後(由上而下),再走到海灘,
此時我們先到一處樹蔭下,新秘老師要老公把側背包放在樹下她在這邊顧,
我們跟攝影師團隊再走約7-8分鐘路程到海堤邊拍攝婚紗,
海堤完全是看不到樹蔭下的。海堤拍了約20分鐘,我們再走回樹蔭下補妝,
此時導遊已抵達,之後又再走到海灘處拍騎駱駝,新秘老師一樣在樹蔭下顧包包。
拍了約20分鐘後結束,回到車上再次換裝。
第四個景點是在峇里島市區街上快拍,約10分鐘結束,因速戰速決,
老公將側背包放在車上。拍完上車時沒看到新秘老師,
導遊表示新秘老師去弄手機,我們到前一點路上再接她。
接到新秘老師後前往最後一個景點拍吉普車。
拍吉普車整個過程老公的側背包都放在自己腳邊。
拍攝結束完成婚紗拍攝時大約5點多,新秘老師表示要開自己的車先回去,
在給了50000盧比小費後新秘老師就離開了。
我們又開車載攝影師團隊回到早上最初的飯店(Seven Angels),
車程約40分鐘,再開約20分鐘去吃髒鴨餐,
髒鴨餐付錢時老公拿出台灣用皮夾以信用卡刷卡付費,抵達下一間飯店時已經9點了.
第四天我們兩個沒有安排任何外出活動,就自己在飯店做SPA,
沙灘踏浪及villa游泳池游泳,唯一花費就是給SPA及飯店人員小費。
第五天約11:30完成飯店check out,前往花壽司享用日本料理,
結束後前往機場準備搭機。再快抵達機場時,
老公在車上準備要給導遊及司機五天的小費共計100美金時才發現大面額美金
(兩張100美金及2張50美金)不見了!
因為已經要準備入關了,加上老公怕影響我旅遊愉快的心情,
就沒當下立即跟我講錢不見的事。
老公在完成機場入關程序後先以Line告知導遊在車上發現錢不見的事,
導遊立即撥打電話給老公,老公表示懷疑是婚紗拍攝當天錢不見的,
但導遊表示事情過了2天了也不知道要怎麼調查,老公就表示沒關係。
之後老公再以line告知旅行社的朋友錢不見的事,對話內容如下:
因老公也知道錢很難找回來了,就向朋友表示沒關係,
並將對話內容刪除(上述附圖是從朋友手機上截圖)不想讓我知道
(所以老公沒有在包含張小姐的群組裡說錢不見的事),
但忘了將與導遊的對話內容刪除,抵達台灣隔天我看老公手機時才發現
(雖然我英文很破XD),我才打電話告知鈦美張小姐錢不見的事。
回顧整個5天的旅遊行程,老公都是側背包不離身,除了拍婚紗那天而已。
而奇怪的事是拍婚紗那天我包包跟Ipad都丟在車上,
包包裡面有一萬多台幣都沒有不見,就老公不見了300美金。
因整疊30幾張美金就只有被抽走4張大面額的(兩張100美金及2張50美金),
其餘盧比也都還在,所以如果沒有每天清點真的很難發現錢不見,
這也是為什麼老公是在最後要給導遊跟司機小費時才發現錢不見,
也是我們想要發文提醒未來要去巴里島的網友一定要每天點錢的動機!
今天選擇上來回覆,實在也是不得已,
當初我們新同事提議希望可以增加公司在海外婚拍更多風格的範本,
他提出他認識一對朋友很適合(就是黃小姐),
基本我對這位新同事以前在婚禮主持有過經驗,
我也答應他我們可以付費贊助配合對象當地婚拍部分,
至於配合的對象,是否當地要我們安排旅遊或機票,
我們都配合新同事的朋友看他希望怎樣規劃,他說他朋友也是在國內的婚禮圈子,
如果真的對我們的安排滿意,也會幫我們推薦,
當地婚紗拍攝成本約四萬元上下的費用並不便宜,我會答應這個合作,
我們只想要有作品範本外,也是相信我的新同事,
而我們並沒有以其他條件做為要求跟交換,
沒有要求一定要透過我們安排旅遊跟機票,才合作海外婚紗拍攝作品
(光是一日的婚紗拍攝總費用,我司共付出四萬多元台幣),
而最後連旅遊部分交給我司規劃,也不是我司要求的。
在這趟行程之前,從頭到尾雙方皆無用「贊助」的名義來建立此行程。
我覺得吃這種文字上的豆腐很沒意義,
但真的沒必要講得是貴公司施以這麼大的恩惠給我,
我也不想講得自己多委屈,我就是建立在這是一個互惠的基礎上!
請再看一次原文:
因朋友任職鈦美,鈦美為了海外婚拍及婚禮的推廣,
請朋友找一組新人至峇里島拍攝婚紗當旅行社的婚紗作品樣本,
攝影師及造型師和景點行程皆由鈦美提供,但機票食宿需全由新人自付,
婚拍的一切費用皆由鈦美自行吸收,作品則需供鈦美宣傳,
其實要找人拍樣本還要挑長相還要人自付機票食宿是很有難度的,
正好我們的亞洲萬里通的點數要到期了,
我與老公規劃今年要至馬爾地夫渡假(我們就是出了名的耍廢二人組),
於是朋友便詢問我和老公是否有興趣到峇里島婚拍兼二度蜜月,
身為婚禮人的我當然也很有興趣,於是接受了這個提議。
所以關於這一次的峇里島婚拍蜜月之旅,我的認知是
旅遊的部份,我們仍是消費者的身份,而婚拍的部份,則是鈦美與我們的「互惠模式」
畢竟我們可是自費到峇里島也犧牲自己一天的時間只為了拍鈦美的樣本啊嘖嘖
合約的部份也並無註明婚拍為贈送,而是直接規劃成包套行程
以合約的立場我們是以鈦美自己開的行程與報價支付鈦美所要求的完整金額
但我覺得事實上這個婚拍就是雙方達成協議的互惠,就還是讓各位了解一下
我的內容中應該非常清楚完整的說明,機票食宿新人自付,
又有哪一句有說過「鈦美要求」要透過旅行社安排?
但既然都提到了,我也說明一下經過好了,
在接收到朋友提議貴公司有此規劃,但食宿機票需新人自付時,
我即表示因我可用換里程機票所以機票自理,
住房的部份可否自行AGODA訂房,這樣我還可累積AGODA的點數,
朋友表示因婚拍專案中有一景點為飯店教堂,有規定必須至少一日入住此飯店才可使用,
但AGODA訂房的系統與旅行社不同,因婚拍教堂是旅行社與飯店有合作模式,
直接使用AGODA訂房無法使用教堂,於是我當時也表示,
只請你們訂一天也沒意義,那住宿的部份就交給鈦美吧
也正因如此,回到我原文中一開始就說得很清楚的,
婚拍為雙方的互惠模式,但針對旅遊的部份我可是消費者啊!!!
針對旅遊的部份我是消費者,
而這個行前篇的部份我也是以鈦美的客戶的角色來發表心得,並非以合作對象的角色,
但我不清楚為何您一直要以「贊助」的說法
去混淆明明此篇文章是在張小姐的服務過程有瑕疵,整個偏離主題啊
然後是貴公司想要有婚拍的樣本並覺得我是適合的人選,
我只是想要出國渡假!花了四萬多台幣這種事拿出來講不覺得有趣嗎?
你可知為了配合拍攝所有貴公司想要的景點與照片,
我自費到巴里島也花了六萬多,整個自費行程中更花了二個小時挑婚紗
與拍一整天的時間還嚴重曬傷!
還有一晚鈦美官網訂價15000的Villa搞到晚上九點才能入住,是否也要上來說嘴
這部分必須強調(我也跟我新同事重複確認過),
我們提到巴里島海外婚拍拍攝我們負責當地所有費用,我們只要作品跟範本,
而旅遊跟機票該合作人可以自行安排,也可以委託給我司規劃處理,
我們的合作就是在婚紗拍攝的互惠基礎上去談的,
因為我們也希望可以給婚禮相關產業的人去體驗跟分享給他們的客戶,
在海外婚拍的作品跟感覺,
好,所以這部份鄧先生也認定我們的合作就是在婚拍的「互惠」基礎下去談的,
贊助這部份就別拿來說嘴了!
所以鄧先生的確有表示行程可委託鈦美處理,而我也同意將行程委託給鈦美處理,
所以針對旅遊行程我是鈦美的客戶,這部份應該不用一直跳針
還有,在此提醒鈦美,關於婚拍的部份,不論你們到底是想要以贊助或是互惠的立場,
請記得把照片給我,不要因此賴皮謝謝!
至於當事人提到當地遺失錢的部分(300美金),當事人懷疑是當地化妝師拿的,
婚拍是在第三天,它們打電話連絡我們是再過完移民關的時候,
我們也提到是否要帶它們去報案,
當然這些問題等黃小姐的第二篇文章後,我會再發一篇完整的文章解說,
我們也相信我們當地的化妝師(他工作一整天的工資是300美金,
而且合作跟認識已經有四年,他的工作跟收入也都不錯,
我們也跟當事人解說過不太可能是化妝師,
我們也親自問過本人包括說客人會報警給予壓力,化妝師也很堅決的說明他不可能,
如果報警他也願意配合調查)
,更何況化妝師都跟在黃小姐它們婚拍的場地旁,
怎可能明目張膽去動他們的私人物品?這部分我們當地公司的工作人員都可以作證。
所有的事情都可受公評,如果一種基於信任的合作,
最後是要因為您說掉了錢,而懷疑是當地的化妝師,
還放話要看我司怎樣處理,這個我是沒辦法接受的,
旅行社張小姐在電話中給我們的回覆
與現在鄧先上打在這裡的的處理方式大部份是事實但也有所出入,
而實際當時發生的狀況在上面已敘述。
第三景點前往希爾頓飯店海灘準備拍騎駱駝,我們在車上進行換裝完成後步行到海灘,
此時導遊前往希爾頓飯店櫃檯辦理騎駱駝手續,
我們跟著新秘老師及攝影師搭乘電梯後(由上而下),再走到海灘。
此時我們先到一處樹蔭下,新秘老師要老公把側背包放在樹下她在這邊顧,
我們跟攝影師團隊再走約7-8分鐘路程到海堤邊拍攝婚紗,
海堤完全是看不到樹蔭下的。海堤拍了約20分鐘,我們再走回樹蔭下補妝,
此時導遊已抵達,之後又再走到海灘處拍騎駱駝,新秘老師一樣在樹蔭下顧包包。
拍了約20分鐘後結束,回到車上再次換裝。
第四個景點是在峇里島市區街上快拍,約10分鐘結束,因速戰速決,
老公將側背包放在車上。拍完上車時沒看到新秘老師,導遊表示新秘老師去弄手機。
我們到前一點路上再接她。接到新秘老師後前往最後一個景點拍吉普車。
上述是化妝師未跟在我們身旁的時間經過。
因為婚拍當日 「化妝師都跟在黃小姐它們婚拍的場地旁,
怎可能明目張膽去動他們的私人物品?」
我們會提出合理的懷疑就是因為化妝師代為保管我們的包包與財物時,
並非在我們婚拍的場地旁而是離場地有相當遠的距離並且完全視線不可及,
並且長達至少半小時左右!再加上婚拍當天造型師的確有一些不合理的舉動,
在保管後的下一個景點就未告知而擅自脫隊離開處理私事,
所以將造型師列入懷疑,但究竟是誰並非我們訴求的重點,而是這件事不應該再發生!
然而我們對旅行社的訴求也有明確說出並非要求賠償,
而是真的整個失竊過程讓人太不容易警覺,
我們強調的是希望這種失竊模式被旅行社重視,讓旅行社能夠預防再有類似情況發生。
日後新人在拍攝婚紗過程是否有什麼配套措施可以防範,
從頭到尾都沒有「放話」!!!
這部份反倒讓我覺得是「誇大」與「扭曲」這兩個用詞的最佳示範!!!
另外,針對我們因推斷失竊的可能性而懷疑新祕這件事,經過這些日子的沉澱,
加上這件事也已驚動到我公司的主管,
在很有智慧的主管教育下,我也必須要深深的檢討
雖然300美金的確是「失竊」,但是我們也不應該直接懷疑特定人,
這的確是非常不對的行為,但是我仍然想要發表這篇文章,提醒網友們出門在外,
不論什麼狀況都一定要親自保管財物,如真的必須要請人代保管,
交接的前後都必須清點清楚,真的不希望再有此事發生!
當貴公司清楚告知我
「因巴里島當地的法律,是在偷竊行為發生時的當下24小時內沒有報警就不受理!」
我也表示了任何需要我提供的證據,包含驗指紋等可以找出真相的方式我都可以配合,
但是貴公司的意思就是有協助詢問當地了就是不受理,
這部份旅行社確實有為這件事有作為也提供協助,但是有跟積極作為就是兩回事了!
而當時我在電話中告知張小姐的部份也是,我誠實說我會將此次的完整過程上網分享,
既然法律無法受理,我無法獲得證據,當然在法律途徑無法獲得結果的狀況下,
我會分享整個失竊經驗與我的合理懷疑的細節與旅行社的處理方式
給未來的人參考與提醒!
我不能理解我失竊300元美金是事實,
因偷竊的手法讓被發現失竊時卻沒有證據也是事實,
旅行社告知想要報警時已不受理也是事實,但我想完整分享所有事實經過與提醒,
為何會被解讀為「放話」!
在黃小姐的老公連絡我們公司新同事大欣的時候,我們當下也就連絡處理,
導遊、攝影師、司機、化妝師都問過,但當事人不願留下來報警處理,
我們又能怎樣去報案?何況化妝師都願意配合了,
如果是黃小姐妳被你服務的新人這樣沒證據指控?妳感覺也很不好吧?
而張小姐只負責處理旅遊的部分,您說的服務過程發生的實情也並非全然如您所述,
請款單的部分的確是她個人的不周,但是其他關於規劃行程的詢問,
行前說明的提醒,都是請大欣確認過後後才打去的。
(等等會PO上問過我們同事張小姐的回覆,並非您說在規劃時的狀況)
關於我老公為了隱瞞我而不追究的部份,
我也據實以說並附上完整我老公與朋友的完整截圖,當然這截圖貴公司也有一份,
我文都還沒寫,你就急著跳腳說並非全然如我所述,請問貴公司這麼神已知我要寫什麼?
但是這跟我從頭到尾對貴公司提出的訴求似乎也不太有絕對關係,
又是一個拿A講B的內容真的覺得沒有共識雞同鴨講,
另外,張小姐在電話中轉達詢問當地工作人員的問題與回答,
跟上面鄧先生的說明也有所出入,
電話中張小姐說明的是有詢問工作人員 「有沒有看到我掉錢!」,
其實覺得這樣問工作人員實在有趣
並且表明新祕根本不缺錢,還有張小姐也有請該新祕顧過包包就沒有掉錢等話,
並無跟我說有告知化妝師會報警及化妝師願意配合等話,我現在才知道的哦!
而且當張小姐表示報警不受理後,我還在電話中詢問可否驗指紋,
張小姐也沒說化妝師願意配合而是說化妝師不缺錢 = ="
另外當時老公並非不願留下來報案,
而是已在登機口並且剩下不到半小時飛機就要起飛,又怕被我知道,所以算了
當然這就是我老公的問題,不用多說!就是我老公的錯,
不過回國後當我知情,我即表示我要求報案,
不論是驗指紋或我要再去一次巴里島都配合,
但貴公司已表示巴里島當地法律已超過時效無法受理
我們提出懷疑時也知道沒證據也表明沒證據,但不見300美金是事實,
整個過程中所有不合理的地方,我們的訴求不也是在提出發現有行程上的漏洞,
請貴公司了解情況並提出公司的SOP,難道不見300美金,
沒有證據就不能有所作為去讓這件事能夠不再被發生嗎?
再來,一開始規劃行程的詢問,
因張小姐明明就有要過我的line卻總是都請朋友轉達詢問,
在前期是朋友代為詢問方便給我才打去 ,
我在張小姐自述的部份也有幫她截圖證明,對張小姐夠公平吧
但是張小姐的記性可能真的不太好,又記錯了!
後續因直接都加入群組,行前說明的提醒從頭到尾都沒有請朋友確認而是直接對我
3/15 下午四點張小姐沒有先詢問過是否方便打來,就直接打給我,
我也表示正在開會中請一個小時後再打,
張小姐也表示她一個小時後再打給我,然後沒有打!!!
3/16 下午三點先line我詢問可否打給我,我也表示現在可以
所以張小姐是直接問我,根本不是請朋友先確認過可否打耶,
這樣的記憶是否也都有待商確呢?
如果貴公司只是都提出張小姐的一面之詞自述
卻都沒有附上任何能夠證明張小姐的內容的言論,似乎無法讓人信服!
從婚拍互惠工作後過了兩晚,在離開時機場發現錢有少,
這中間的時間也有很多可能,而且所有工作人員也不會知道妳們有多少財物放在哪裡,
要把一個沒證據只是懷疑的事情,要我們公司連帶負責跟處理,
我想說的是,這不是單純的合理懷疑,這是把一件沒答案的事情硬要套在別人身上嗎?
如果這是您的待人處事方式,很抱歉我也不能認同,
那我是不是也能合理懷疑錢並沒有不見,可能是金額清點錯誤,
甚至是您們當初攜帶時就點錯,或是在其他時間旅遊時掉了,
等您的第二篇文章公開在網路上,
我們也會出示所有佐證的資料另外開一篇文章公告這件事情,
還有回覆妳的文章。
其實真的讓我決定將單純的經驗分享改為不推薦鈦美的最大原因
就是你現在的這一段,懷疑一定要有合理性,
我們也提出了所有的合理懷疑的原因,並非無中生有,
這當中也包含了我們這一方與婚拍當下的狀況的確有無法親自保管包包的漏洞,
加上前一個景點有將近一小時是造型師單獨幫我們保管包包並且並非在拍照的場景旁,
而到下一個婚拍景點市區街景時,造型師還脫隊離開去市區處理手機?
我不知道造型師在工作中擅自離開去處理私事,這一點反應給旅行社請旅行社注意,
反而得到的回應是
「請搞清楚婚拍的部份是我們贊助!」這就是張小姐在電話中給我的回應!
所以鄧先生在前面所言
我們的合作就是在婚紗拍攝的互惠基礎上去談的,
因為我們也希望可以給婚禮相關產業的人去體驗跟分享給他們的客戶,
在海外婚拍的作品跟感覺
這句話有沒有突然變得格外的諷刺
從頭到尾雙方皆是以平等互惠的身份來建構此次婚拍的基礎,
遇到事情怎立馬變成了旅行社的「贊助」
真的要吃豆腐說是贊助也行!我完全ok!
請旅行社也要搞清楚既然是贊助,而婚拍樣本也是貴公司有需求,
你們請了工作人員就請顧好自己工作人員的交通很難?
連我反應因婚拍景點路線規劃的不太理想最後我嚴重曬傷也累得要死
還要再載攝影師回到第一個景點後又要再回到入住飯店卻是非常遠的地方!
結果又要我搞清楚「婚拍是贊助,愛載誰關我屁事!」
你口中「贊助」的是婚拍,
你們找攝影師來拍你們要的照片而且全都是你們要求的景點、動作,我們真的就是MD,
但導遊、司機、租車不都是我們自費的嗎?
小費也是我要支付的,結果拍完我們還要載攝影師回去,為何不關我事請問?
自己找的攝影師自己負責交通很難嗎?
好吧,也剛好講到這一塊,我也順便說說好了,其實早在我們發現錢不見之前
本來就有一些關於婚拍的建議想要反應給貴公司,
在錢不見之前就有跟朋友說回國後會說了
並非因錢不見而故意硬挑貴公司毛病,而回國後我反應給張小姐後
得到的回應並非是想進一步了解有哪些可以再改善對新人更有幫助
卻是要我搞清楚婚拍是贊助,拜託一下,我真的對這個贊助承受不起
可知我從頭到尾對婚拍的態度都是
好,總之最後,會讓我暴怒到極點的原因是,
我們的確提出了我們合理的懷疑的原因
而我們也能理解的確在巴里島這樣的地方,當下沒有發現就沒望了,
當然我們也理解我說錢不見就不見,這種事也很難去證明,
所以不要求錢,而是要求旅行社瞭解完整的狀況並重視給我們提出一個處理的sop
不論究竟兇手是誰,目地是為了讓兇手知道這樣的舉動已被發現
而且是不論在客人或是旅行社的立場都是不被允許的並已建立對應機制
我要的就是這個啊!很難懂嗎?
我天生新娘魂,身為婚禮人就是希望不要讓新人在婚拍這麼開心的過程
卻發生像我們一樣的遭遇
旅行社給我一個積極的重視立場與建立預防這種事件再發生的SOP就好了,
結果旅行社並非如上述說的
而是懷疑是我老公想偷藏私房錢騙我錢被偷了!!!這種話說出來自己不覺得可笑嗎?
老公聽到這個整個爆炸了!!
而我們對旅行社訴求的負責,是協助處理如何取得更有幫助案情明朗化的方法,
並表明要求旅行社不縱容這樣的情事再發生的立場
然後我從頭到尾也都很明白表示,錢不見我們自己也有責任,
雖然這的確是在我們真的完全沒想到的狀況下而發生
所以我並不要賠償,這也沒有意義!我要的是追究這件事讓這樣的狀況不要再發生!
以下是鈦美要求朋友完整寫出兩邊的溝通經過,
但鈦美看完仍鬼擋牆怎麼可能我不要錢!
我就真的只想要避免這樣的事再發生到底多不能相信!
最後,只要講的是事實就不擔心被告,我當然是不擔心才會講呀
但是我要針對一間公司,與客戶發生消費糾紛便用人肉的方式來擾亂視聽提出嚴正指責
我可以接受也尊重雙方的立場不同各自表態,但是惡意捏造事實就無法置之
我想各位鄉民看到現在,
應該都看得出這一次的事件單純就是朋友提議我和老公去巴里島渡假
也體驗一下婚拍的個人行為!
雖然我是婚禮人,但是這一次完整接洽從頭到尾皆是我的個人名義
沒有任何的合作協議書,不論是行程合約、肖象授權,也都是個人名義
也就是從頭到尾都沒有與「甜湯圓」的異業合作!
而這位鄧先生竟然以新同事對異業合作這方面沒有操作經驗,
所以沒有拿公司的合作備忘錄給我填寫就代表了是異業合作.
以這種邏輯是否也代表跟我老公公司也是異業合作?
並且鄧先生在我分享這篇文章之前連我是婚禮主持人都不知道!
在我分享這篇文章後才一直詢問朋友我的資料、我的工作、我的工作室名字等
刻意用這樣不實的言論混淆去把我的身份曝光在網路上是何居心呢?
再來,鄧先生堅持朋友是因此事件而離職,這部份我也要說明
朋友離職的部份,有部份原因確實是因此事件,但最根本和最大的原因並非於此
在我們出國前朋友已有離職的念頭了,所以請不要再混淆實情
事實上朋友其實很喜歡貴公司的工作,
也常對我說鄧先生是一個很聰明的人感覺可從您的身上學到很多
不管我現在有沒有說,相信鄧先生應該自己也有所感受朋友對貴公司的熱忱
這也是朋友在離職這件事上一直動搖著的原因。
但為何離職,最大的原因是工作環境的不友善,當然若沒有發生我的事件,
朋友心裡是一直希望渡過這段時期在台北認真學習後回到台中,也許就沒事了
所以我不能說朋友並非此事件而離職,因為的確有關聯,但最根本的原因並非在我這樣
而且朋友在離職時也有跟貴公司說明,所以這部份也請貴公司不要再混淆了謝謝
但這些是貴公司內部的事情,我也不便多評論,就解釋一下離職的原因就好
致鈦美鄧先生:
也許你會覺得我就是在跟你開戰,但很抱歉我從來就不是!
所以除了你把我的工作室扯進來我必須嚴正聲明外,
其他的地方我皆不想像小孩吵架般的回應,所以我也決定一篇解決並不再回應
正如你很重視「鈦美」的商譽,在一開始朋友尚未因此風波而提出離職前,
我也非常希望你們的海外婚禮婚拍能規劃完善,讓朋友在貴公司的工作能力獲得肯定!
但從頭到尾的接洽,回應過程,鄧先生全非親自面對我,可真的知情完整的服務過程??
可知情在行前貴公司業務張小姐對應客戶
與回國後因錢不見的爭議對客戶的應答是否得體?
說到錢不見這件事,
我自始至終都從未認為鈦美在協助處理我們錢不見的程序上有錯,
我的想法是分享經驗能夠讓更多消費者在未來真的遇到相同狀況的時候
立馬有案例與過來人的建議可以參考,也希望雖然法律欠缺的部份,
旅行社能夠協助讓這一次的失竊疑雲不要再有機會發生!
但可知貴公司的「態度」造成客戶的「感受」非常不好,這是我想請貴公司重視的事情
雖然現在很討厭你,
但是貴公司在關於海島旅遊的開發與雙人成行的mini tour的品質真的是我必須稱讚的
明明就是貴公司很棒的理念與特色,
為何自己也看見了多數消費者在與貴公司洽詢後的感受卻普遍不好
不會想要試著去了解貴公司在哪一個環節上出了問題而是親上火線去質疑對方的感受呢?
貴公司張小姐在兩造對於錢不見的處理上表示「等下打給妳」之後掛完電話,
直到現在我都尚未接到張小姐的電話,所以貴公司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去解決問題嗎?
從頭到尾我都表明了錢不見我也有責任而且自己是要負最大的責任,
就算合理懷疑沒有證據我也不會要求旅行社一定要逼工作人員承認吧!
所以我完全沒有也不要提出任何金錢上的補償,
因為錢不見這件事,旅行社是絕對無關的!
但是,明明我的要求就是想要提出貴公司
能夠在婚拍行程規劃上更明確的提出書面關於以下的狀況處理或提醒
1. 對於婚拍過程中協助財務保管的處理方式或是提醒
去避免掉這一次我們太大意造成事後懷疑誰也不妥
2. 婚拍工作過程中,工作人員擅自離開處理私事的問題與爭議
3. 婚拍當日的行程與工作人員交通的處理
也許是我雞婆,又不是要跟人家要錢,在那堅持這些幹嘛!
我真的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不要再讓這件事發生,
造成對任何人的懷疑也破壞了消費者原先美好旅程的回憶
這也是我決定上網將事件說明的原因,希望貴公司能夠認真去檢視與重視客戶的訴求
言盡於此,你們信不信真的隨便了!
文章將於一個月後刪除,是因為我不希望讓人誤以為是我心虛而刪文,
而是我不希望身邊的朋友親人們因此造成困擾,事實上也已造成極大的困擾了!
對於所有的言論,我皆願負起法律責任,若貴公司真的覺得我所言不實要有所動作,
我也願意完全配合,讓事實由法院來評斷也是一個對兩造都公平的方式,
一個月也足夠讓貴公司將所有言論備份蒐證,我不會做任何逃避,請放心
※ 引述《benfrog (我從良了)》之銘言:
: 附圖網誌版:https://circlewed.tw/blog/post/221995117
: 以下純文字分享:
: 雖然明知道寫下這樣的文章也可能會影響到自己的工作,
: 畢竟身為婚禮人就是要以和為貴,
: 加上鈦美旅行社也表示若我上網分享將蒐證對我提告,
: 但還是希望透過親身的經驗分享給大家,
: 願對海外婚拍及峇里島蜜月有興趣的網友們
: 有該公司招待部落客的旅遊體驗文之外的心得可參考!
: 畢竟身為消費者的身份,我相信自己是有權利表達感受的,
: 為求公開透明內情要很單純,首先來個前情提要好了,
: 因朋友任職鈦美,鈦美為了海外婚拍及婚禮的推廣,
: 請朋友找一組新人至峇里島拍攝婚紗當旅行社的婚紗作品樣本,
: 攝影師及造型師和景點行程皆由鈦美提供,但機票食宿需全由新人自付,
: 婚拍的一切費用皆由鈦美自行吸收,作品則需供鈦美宣傳,
: 其實要找人拍樣本還要挑長相還要人自付機票食宿是很有難度的,
: 正好我們的亞洲萬里通的點數要到期了,
: 我與老公規劃今年要至馬爾地夫渡假(我們就是出了名的耍廢二人組),
: 於是朋友便詢問我和老公是否有興趣到峇里島婚拍兼二度蜜月,
: 身為婚禮人的我當然也很有興趣,於是接受了這個提議。
: 所以關於這一次的峇里島婚拍蜜月之旅,我的認知是
: 旅遊的部份,我們仍是消費者的身份,
: 而婚拍的部份,則是鈦美與我們的「互惠模式」
: 畢竟我們可是自費到峇里島也犧牲自己一天的時間只為了拍鈦美的樣本啊嘖嘖
: 合約的部份也並無註明婚拍為贈送,而是直接規劃成包套行程
: 以合約的立場我們是以鈦美自己開的行程與報價支付鈦美所要求的完整金額
: 但我覺得事實上這個婚拍就是雙方達成協議的互惠,就還是讓各位了解一下
: 所以我再三強調,整個心得就是親身感受的經驗分享,
: 分享關於鈦美的整個行程服務及峇里島完整行程遊記
: 然後這一篇是行前篇,大概就能感受號稱「客製化」的服務有多瞎惹
: 2016/12/1
: 就是在這天鈦美也確定了此次的方案,
: 原以為這次的旅遊會完整由朋友服務也可給朋友當業績的我們,
: 被告知公司指定由另一位業務張小姐負責來服務我們與我們討論行程,
: 於是在朋友將我的連絡方式交給張小姐後,
: 張小姐就秒打電話給我,非常措手不及的秒打,
: 請我們看網站上的行程安排介紹,然後我正在上班中根本無法立刻看,
: 但她仍一直要我直接就跟她討論要哪些不要哪些,我說我正在上班無法看,
: 而且就算有空看,應該無法第一通電話打來就直接要我決定要什麼啊@@
: 可這位張小姐很想要我就給她答案,
: 但我真的不知道峇里島有什麼好玩的要怎麼回答啦!
: 於是請張小姐之後再打,我有空時再看看網站
: 2016/12/7
: 張小姐第二次打電話給我,再度詢問行程是否有想法了
: 我們表示,這一趟旅程除了他們的婚拍以外,其他天我都只想在villa耍廢跟吃美食
: 張小姐卻開始一直詢問,不要海神廟嗎?哪裡都不要去?
: 我也很明確的表示了我真的哪裡都不要去只想在villa耍廢,
: 其實只要安排一張床跟wifi給我就好了XD
: 接著也詢問預計出發的日期,我提出了3/5的前一個星期跟後一個星期可以,
: 也就是2/28連假及3/10的這兩個星期擇一,確定後會跟她說,
: 張小姐也表示會先以228那個星期為主先設定行程讓我們參考行程,
: 但兩個日期皆一樣,再跟她確認要哪一個日期即可
: 之後張小姐請朋友代傳行程表及報價給我們,
: 但傳來的行程表內容有錯誤 (我們機票自理,班機的部份沒有改到)
: 但因價錢不影響,於是也就沒有多說什麼,就覺得業務不細心而已,
: 但沒想到後面實在有太多的不細心啊啊啊
:
: 2016/12/9
: 我們請朋友轉達張小姐我們確定要3/10-3/14這段時間出國,
: 朋友表示當天她發燒請假,星期一上班會代為轉達
: 2016/12/12
: 朋友直接代為轉達更改日期後,張小姐詢問朋友,我跟老公有確定行程了嗎?
: 要我們確定行程ok了,她再訂房,朋友也隨即line我轉達張小姐的問題
: 我直接表示,行程ok,房間也可以訂了,
: 並請朋友邀請張小姐直接加入群組,避免一直要朋友代傳其實蠻麻煩的
: 於是張小姐在群組裡跟我們要了護照的照片,表示要幫我們訂房間
: 2016/12/15
: 張小姐表示已訂好房間,要跟我們簽約及收訂金,
: 此時我再確認一次日期是3/10-3/14
: 結果!張小姐表示幫我們訂房的日期是2/24-2/28!!!
: 然後問我們是否要改期,
: 並說我之前提到想要的日期是2/24或3/17,沒有提到過3/10這個日期
: 我的老天鵝呀,這什麼鬼~~~~
: 我明明就是完全沒有提過要3/17這個日期啊,哪來的超展開
: 不過人生無常,剛好很臨時的就在前一天 新娘物語結婚採購節 公佈了日期是在3/11
: 一直是結婚採購節鐵粉的我可是一定要參加的,
: 於是就將錯就錯,那就改成3/17出發吧!
: 請張小姐協助將房間改訂3/17-3/21
: 但實在對於業務張小姐跟我有嚴重代溝這件事非常感冒
: 2016/12/20
: 張小姐表示房間已訂好
: 好啦,這邊我實在是有點不耐,為何查詢及預訂空間要那~~~麼久,
: 尤其是我還要等房間確認後去訂機票,一直擔心等到最後反而機票沒有了
: 2016/12/23
: 我傳送訂好的航班資訊給張小姐,並請張小姐提供匯款資訊
: 隨後,張小姐即將請款單寄到我的email,但打開之後真的又是一個超展開!
: 基本上直接寄用可讓人自己自由更改的excel表已讓人嘖嘖稱奇
: (我的認知實在至少要個pdf檔啊)
: 第二頁的部份更是讓我下巴真的直接掉下來!
: 名字!金額!還要請在2014/10/21下班前付款!!!連業務的名字都是錯的!
: 這到底是要寄給誰的請款單呀!!!!
: 雖然一眼就看出這是拿別組客人的請款單來改的,但就這樣寄出也實在太神奇
: 我的心裡真的覺得會不會哪天我們的資料也都被這樣粗心的寄給陌生人@@
: 同時我們表示要刷卡,且不分期 (即一次付清)
: 總之,後來張小姐更改過請款單並寄送刷卡單,我們完成合約後,
: 張小姐告知接下來就是等到出發前兩個星期寄行前資料,就暫時都沒事了
: 2017/3/2
: 時光飛逝,很快跳到三月初,張小姐主動傳訊來要收尾款及寄送行前資料
: 然後自己也在傳訊過後秒發現bug又重傳是要寄行前資料,為何呢?
: 因為我們早就已經付清了啊!!!!!到底是多想要錢?
: 其實在前面的幾次事件後,對於這樣的bug我已見怪不怪
: 我的心裡只有一個渺小的願望,就是人到峇里島的時候不要有任何問題就好
: 2017/3/8
: 收到行前資料
: 2017/3/10
: line詢問張小姐我們入住的房型
: 2017/3/14
: line詢問張小姐是否有推薦的髒鴨餐,她真的有認真回答 (人家有好的表現也是要說的)
: 2017/3/15
: 下午四點多張小姐來電,但我正在開會中請張小姐晚一小時再打,
: 張小姐表示一小時後打,然後沒有再打
: 2017/3/16
: 下午三點張小姐來電詢問是否方便講電話,開始說明行前通知!
: 並提醒要先換美金到當地再換盧比,這提醒很貼心,
: 可是瑞凡,當我掛完電話的時候銀行也關門了啊,
: 而我第二天清晨7點的飛機,現在說有意義嗎?
: 好啦,真的是我雞蛋裡挑骨頭啦,因為我們早已準備好美金,
: 就是想表示一下這行前說明的時間也太妙了!
: 真的就是上飛機前的說明啊啊啊啊~~~~
: 其實我不知道正不正常,但還是感謝張小姐的貼心提醒,
: 並詢問了海關單範本,因行前資料有提到旅行社會提供海關單範本,
: 但張小姐寄來的資料裡沒有,而我其實最重視的就是這個,
: 因為完全不懂英文的我怕不會寫呀XD
: 然後張小姐反問我,我沒有寄給妳嗎?沒有沒有就是沒有!!!
: 當然後來張小姐用LINE直接傳了範本過來,也是就處理好了
: 以上,是完整從與鈦美開始接洽一直到出發前的流水帳,其實所有的狀況都是小事
: 最後也都有驚無險,但這個前提是我自己有再三確認,也覺得怎麼搞得比自助還麻煩
: 只是對於整個服務過程接二連三的不細心感到對旅行社的不放心
: 也一直深深擔心著到峇里島是否真的有人來接我們有房間可以睡覺哇
: 所以對於細節與細心較為要求或是真的想省事的新人,在選擇旅行社的部份請多評估
: 接下來,之後要分享峇里島的行程及婚拍心得
: 以及我們在峇里島離奇的失竊經驗及旅行社的處理與回應方式
: 還有我的不自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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