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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出軌案 #完整保險分析 🔥分享請留言,註明出處分享交流🔥
【從保險規劃來看,台鐵與包商,沒有準備好當一個負責任的單位】
保險之所以重要,是在於事故發生之餘,肇事單位也能透過適當的管道和理賠金,撫慰死傷者,一方面負起責任,一方面也能讓自身機構繼續運作、維持、承擔。
這次,太魯閣號出軌事件是一件人禍,但深入分析相關保險規劃,卻可發現,不論台鐵或包商,都沒有準備好當一個負責任的單位。
為什麼❓
▌#先說基本事實 ▌
◾️據媒體報導,現場工人表示,他們是花蓮的包商,這個工程做到2021年4月26日滿2年,為義祥工業社承包。
◾️台鐵有投保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每人死亡250萬元,重傷者140萬元,受傷醫療40萬元。
◾️工程車的強制保險,死亡200萬元,失能最高限額200萬元,受傷醫療最高限額20萬元。
◾️傳聞中的主承包商東新營造有限公司向兆豐產物投保工程險附加第三人責任險,每人傷亡上限500萬元、每事故上限2,500萬元。
▌#檢視檢討整個工程規劃 ▌
① |#工程承攬人 義祥工業社在法律上而言,並沒有法人人格,屬於商號,負責人對於損害賠償是負 #無限責任,包括個人資產都要拿出來清償債務。因此,明明商號負責人對外必須負擔無限清償責任,為什麼義祥還敢用商號作為營業主體❓
➡️ 其實是因為,大型承包商拿到工程後,會將工程切割成細碎的工作項目層層轉(分)包,許多 小型承包商 是校長兼撞鐘,為了節省營業成本及稅捐,就使用商號為營業主體。
② |義祥工業社用 #商號 當主體,應該投保 #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只是,目前媒體似乎沒有這方面的訊息,所以,義祥工業社有沒有投保?能不能擔起賠償責任?
③ |為什麼鐵路局會接受「可能無力負擔賠償責任」的包商,承包工程❓
目前這個工程的發包過程資訊並未被公開,如果按照營造業法規定,一定金額的工程需要什麼要資格的包商都有詳細規範,義祥工業社屬於土木包工業,承攬的工程總金額似乎不能超過720萬。
➡️ 所以,除非這次事故發生工程的發包金額很低,否則義祥工業社就只是這件工程的小包商,主承包商另有其人,也就是說,是不是還有其他該負責的人沒有被找出來?
從目前媒體更新的訊息可知,這件工程的主承包商似乎是東新營造有限公司,義祥工業社是下游包商,但也有人臆測是義祥工業社向東新營造借牌投標。無論二者間的關係是什麼,東新營造都有可能對本次意外事故負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④ |許多媒體質疑現場為什麼沒有設置護欄,防止外物侵入軌道區?沒有設置誰該負責❓
從媒體所刊登的現場照片來看,工程車滑落的位置似乎是一條工區內的施工便道(經驗判斷,僅供參考,還是要以工程契約文件為準),有些時候這種施工便道都是屬於 #假設性工程,該怎麼做?要不要設置護欄?在招標文件上未必會顯示出來,僅在工程預算上編列假設性工程的項目,讓得標廠商自行運用。
得標廠商在得標後開工前要製作施工計畫後送審,說明要如何完成主體工程,施通便道及護欄有無需要?如何施作?會在上面有所說明。
➡️ 因此,首先應該了解,現場的 #施工便道是主體工程的一部分或者是假設性工程❓如果是主體工程,設計時有無考慮設置邊坡護欄?如果是假設性工程,施工計畫中有無考慮設置邊坡護欄?誰負責撰擬施工計畫?誰審核施工計畫?都有待釐清、找出負責人。
⑤ |為什麼自然人負擔無限責任,卻似乎沒有投保相關責任保險❓
公共工程在招標時都會要求得標廠商要投保投保 #工程保險 及 #第三人責任險,主要承包商一定會去投保,取得保單後陳報給工程發包機關,但是轉(分)包商會不會去投保,似乎就沒有強制性。
➡️ 這件事故到目前為止,沒有更多關於主承包商是誰的訊息,雖有媒體提到東新營造,但兩者關係仍然不明。東新營造或義祥工業社無論誰是主承包商,必然有投保 #第三人責任保險。
如果主包商有其他保單加持,倘若財力較義祥工業社更雄厚,或許有望爭取更多理賠。
唯有解答上述疑慮,才能為死傷者思考如何爭取更高的理賠金。
▌#換個角度思考:義祥、台鐵,該如何保險,才能妥善負責❓ ▌
如果義祥工業社想規劃保險,在工地使用的工程車所造成第三人的損害,該如何投保?如果考慮受害的第三人有可能是定作人台鐵,又該如何規劃保險?
ℹ️ 針對義祥工業社:
工程包商為避免施工過程中造成第三人的損害,可以投保 #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
⚠️但這類保單不承保依法應領有牌照之車輛所致的損害,也不保工程定作人的鄰近財物。
👉車輛應該要 #另行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定作人鄰近財務則要另行加保「保險定作人財物附加條款」。
👉在此附帶一提,東新營造雖有投保工程險附加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但是這張附加險並不承保領有公路行車執照之車輛所造成的損失,除非該車輛經約定投保施工機具並載明在保險契約內,才例外承保。
因此,這一張保單在本件事故未必會派得上用場。
ℹ️ 針對台鐵:
台鐵投保 #乘客運送責任險 的依據是鐵路法《第62條》和《第63條》規定,分別為:
《第62條》鐵路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時,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之發生,如能證明非由於鐵路機構之過失者,對於人之死亡或傷害,仍應酌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但事故之發生係出於受害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損害賠償、卹金或醫藥補助費發給基準、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第63條》鐵路旅客之運送,應依交通部指定金額投保責任保險。這項規定多數的說法是解讀為推定過失責任,也就是說,發生事故的時候,除非台鐵能證明自己無過失,否則就要負擔賠償責任。
⚠️ 只是,根據媒體報導,#交通部定的投保金額與一般損害賠償的要求相距甚遠。若以大型工安意外事故而言,更是杯水車薪。
目前的投保金額,#連填補民法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都無法滿足❗️
遑論2014年高雄氣爆案每位罹難者的賠償金高達1200萬元;2015年復興航空空難、每位罹難乘客賠償1490萬元,2018年普悠瑪號翻車賠償金額1570萬。
上述兩者可說是近年來重大意外事故的賠償參考基準,但交通部似乎沒有與時俱進,調高台鐵的 #乘客運送責任保險金額。
👉台鐵乘客運送責任險的保險金受領人與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會不同,前者是以轉嫁台鐵的責任為規劃基礎,所以是依照 #民法侵權行為 規定的各項損害來決定,後者是以保護受害第三人為出發,請求權人是依照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法,兩者略有不同。
▌最後:關於 #健保體系所支付的醫療費用 ▌
送醫救治的傷者,健保體系所支付的醫療費用,將來健保局會向應負責的單位或人代位求償❗️
上述說法的法律依據為《#健保法 第95條》:
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經本保險之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後,得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償付該項給付。
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保險事故,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依下列規定,#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一、公共安全事故:向第三人依法規應強制投保之責任保險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時,向第三人請求。
二、其他重大之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第三人已投保責任保險者,向其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或未投保者,向第三人請求。
前項所定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之最低求償金額、求償範圍、方式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作者:©北宇管顧公司總經理劉北元。曾任律師及金管會保險局人身保險商品審查委員。處理高雄氣爆案、台中捷運鋼樑墜落等重大事件民事賠償與保險理賠】
#保險法 #權威 #劉北元 時事觀點
#台鐵 #工程 #包商 重大交通事故 #理賠
#代位求償 #民法 #健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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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體育局(4/16)】 #PLG桃園領航猿主場場均人數 新興職籃聯盟PLG在全台引發熱潮與高度關注,桃園在地球隊領航猿表現優異,也進軍季後賽,但值得關注的是,本季以桃園巨蛋為場館的主場賽事,場均進場人數僅2975人,為四隊最低。 這點要提醒近年大力推廣運動賽事的桃園市體育局,研...
鐵路法 準備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走鐵軌被撞,要自負三成責任】
幾年前新竹有名男子搭火車,但因為不知道已經到了終點站時而沒有下車,列車離開月台後這名男子才被發現司機發現,司機便指示男子走回月台的路線。不過這名男子並沒有逃過一劫,因為被發現後他沿著鐵軌準備走回月台時,不幸被自強號列車撞上導致嚴重受傷,因此提告台鐵要求賠償,而最近判決出爐。
🎸判決:台鐵要賠償,但乘客要自負三成責任
判決指出,列車司機員沒有在發現男子滯留時就及時通報,還開啟列車駕駛室西側的車門,放任原告自行下車,而沒有積極阻止,讓男子在夜間視線不佳的情形下跨越軌道,才導致導致男子遭另一輛列車撞擊,因此法院認定名司機員有過失。
再加上依照民法第188條規定,員工在執行職務的時候造成他人的損害,雇主要負連帶責任,所以法院判決台鐵也需要一起負賠償責任。
不過,法院認為這名男乘客也要自負三成責任。
因為民法第217條有規定,對於損害的發生「被害人自己也有錯」的時候,那就需要自負一部分的責任,至於責任比例就要看個案情節及法官判斷。
🎸本件法院依照什麼認定這名男乘客有過失?
主要有兩個面向。
首先,依照鐵路法的規定,行人不能通行在鐵軌或是非提供給公眾通行的地方。
再來則是大家比較容易忽略的,在判決中的細節。判決中可以看到原告自己說了以下這段話:「我跟著司機員進入駕駛室,司機員指著前方燈亮的地方,告訴我那邊是月臺,並告訴我往燈的方向行走就可以到達月臺,然後我看到司機員將駕駛室左邊側門開啟,【我就自己跳下列車】往北沿著鐵軌行走」。
所以,被告「自己承認」是經過自己的判斷、自願跳下列車走鐵軌的。法院認為,穿越鐵道本來就是違法且非常危險的行為,因為穿越之時候可能有其他列車通過軌道,這是一般社會常理、眾所皆知的事情,依照這名男乘客的社會經驗與智識,沒有多加質疑就貿然主動下車,自己也有過失,需要負擔三成責任。
🎸自己負擔三成責任是什麼意思?
被害人受損害的金額,原本該由加害人(台鐵)全額賠償,但是因為被害人自己也有錯,而且自己在判決中「自認」是自己跳下車,所以我認為這個判決認定被害人要負擔三成的責任算是合理的。而負擔三成責任的意思,是指最後台鐵需要賠償的範圍,是被害人的損害總額減少百分之三十。
鐵路法 準備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早上,交通委員會再度審查《鐵路法》修正草案。
我帶大家回憶一下。2019年8月,高雄三塊厝站列車因過站未停,在沒有通報行控中心情況下,司機員私自關掉ATP、加速倒車回站,並差點在近百米與後方自強號釀成追撞的事故。
這件事故雖然在去年8月6日發生,當時台鐵竟然遲至一個半月的9月21日,經看不下去的爆料者揭露才上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本辦公室因準備質詢,去函要求台鐵提出移交行車紀錄器的公文時,更發現後方險遭撞擊的自強號列車行車畫面,竟然早經覆蓋滅失、完全無法挽回。
完全沒有畫面,這個實在太扯了。所以,我參考《銀行法》、《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的規定,提出修正動議。
依照銀行法的監理規定,各銀行針對保全防護系統、監視錄影系統均有指定專人負責操作,一般錄影像檔案應保存二個月、對於更重要的新開戶櫃檯、自動櫃員機部分更應至少保存六個月。攸關全國人民乘車安全的台鐵,當然要比照辦理。
原本台鐵非常抗拒這樣的修正,原因竟是因為台鐵每日列車達上千班次,抽取儲存的成本太高,不斷要求將條文改為僅「事故發生之列車」加以保存就好。
然而,這個理由完全無法說服我,除了被揭露的事件紀錄可能早已滅失,更失去勾稽檢視列車行駛的狀態,供運安會追蹤調查評估。
經過協商後,未來將參考銀行法的規定,針對鐵路機構就其營運列車之行車運轉、列車監控及維修保養之紀錄,要求鐵路機構應有效保存,其保存之項目、期限及管理事項,由交通部定之,希望交通部能比照銀行法等相關法規,盡可能保存相關紀錄。
普悠瑪事故發生將近兩年,去年至今仍不斷發生逆行、超速、違反閉塞運轉、冒進等列車違反重大運轉事件,我除了不斷提出質詢,也會適時提出修法。
希望台鐵及運安會可以痛定思痛,接受外界的改革建議,主動整頓,還給全民一個安心安全的鐵路運輸。
(圖為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
鐵路法 準備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智翔的議會質詢-體育局(4/16)】
#PLG桃園領航猿主場場均人數
新興職籃聯盟PLG在全台引發熱潮與高度關注,桃園在地球隊領航猿表現優異,也進軍季後賽,但值得關注的是,本季以桃園巨蛋為場館的主場賽事,場均進場人數僅2975人,為四隊最低。
這點要提醒近年大力推廣運動賽事的桃園市體育局,研議如何讓更多球迷到場支持,現場聲援的方案,也有助於市民提升向心力,增加榮譽感。
體育局雖答覆,桃園主場賽事期間,或多或少受疫情影響,但智翔仍認為因疫情而採閉門打的情況,每一隊都有可能發生,且局長提到桃園為第一年有職籃球隊經營,但新竹攻城獅起跑點相同,卻能吸引場均6332人進場,況且過去SBL時期都有桃園主場賽事,進場人數少是事實,代表成長空間仍非常巨大。
而PLG近期也陸續有第五隊、第六隊的消息傳出,希望體育局能加把勁做改善。
#桃園市綜合體育館停車空間
延續進場人數的議題,過去智翔曾經建議桃園巨蛋周邊的停車空間需增加,根據體育局官網的停車資訊,桃園體育館周邊竟只有86個平面停車格,當然無法滿足球迷停車需求,進場意願大打折扣。
不跟別的縣市比較,桃園本身就有相當成功的職業運動範例,就是職棒的樂天桃猿,棒球場周邊停車空間大,還有高鐵、捷運、接駁車等大眾運輸工具,過去大家都說青埔遠得要命,但只要硬體做得好,球迷還是會進場。
回過頭來看桃園綜合體育館,周遭停車不便也不是新議題了,但也沒看到更友善球迷、方便球迷進場看球的交通配套措施,請體育局能好好思考。
甚至,體育局可以及早來重新思考桃園市綜合體育館的功能性與未來定位,畢竟桃園市新建場館多,往後賽事分級會讓更多比賽不必藉由巨蛋規格的場地來辦理;國際會展中心更會開始取代體育館的展覽功能,希望體育局及早準備,未雨綢繆。
#桃園市體育旅遊路線
體育署過去推動過多次運動旅遊,也在2019年台中國際旅展中設「運動觀光主題館」,皆為地方帶來不錯的觀光商機,今年據聞也會展開計畫,想請教體育局目前對於推行運動旅遊的資源盤點狀況為何?
是否能研議整合桃林鐵路自行車道、汴洲公園極限運動場等旅遊資源,如果已有進行,再請體育局會後提供資料。
#桃園區真的需要一個棒球場
一項運動要普及,需仰賴該項運動的愛好者越來越多,棒球運動對於桃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上任以來,智翔也接獲許多家長與學校球隊的陳情,桃園區沒有一個真正的棒球場作使用,常常得跑到其他的行政區借用。
智翔今天也舉例,由中央大學教授創立的中大聯盟社區棒球隊,效仿美國的社區棒球模式,將喜愛棒球運動的親子凝聚起來,向下扎根棒球文化,智翔認為,有好的場地才能讓運動具有健全發展的可能性。
桃園區的人口眾多,也極具社區棒球發展的潛力,希望體育局能盤點閒置用地,著手來規劃桃園區的棒球場,一起讓台灣棒球運動的金字塔更加穩固。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fdWUs0X4XQY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鐵路法 準備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智慧型科技自動駕駛技術,從汽車、巴士延伸到火車。俄羅斯一家科技公司正準備針對俄羅斯鐵路,推出一套電腦自駕系統,並從去年開始就已經應用在農業領域。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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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法 準備 在 簡單哥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自家【滷炸排骨】不輸便當名店!兩種吃法給你超大滿足!
上班族常常叫便當
大家都一定都有固定喜歡的店
都捨不得吃完口中的排骨
今天這個作法
一定不輸外面的便當名店
讓你在家也能嚐到這滋味
滷排骨、炸排骨兩種口味一次帶給你!
讓你不再思考要吃哪一種
兩個願望一次滿足~!
(今日份量:6人份)
🥣需要準備的材料🥣
👉排骨 800克
👉醬油 5大匙
👉蠔油 1.5大匙
👉冰糖 20克
👉地瓜粉 適量
👉蔥 30克
👉辣椒 10克
👉薑 20克
👉米酒 1.5大匙
👉蛋 1顆
👉鹽巴 適量
👉胡椒 適量
👉滷包 1個
⚠️簡單哥小提醒⚠️
1大匙 = 1湯匙 = 15ml
1小匙 = 1茶匙 = 5ml
🥘開始簡單製作🥘
①將排骨過水並斷筋
②排骨加入鹽巴、白胡椒、米酒、醬油、蛋醃製
③加入地瓜粉抓勻,醃製約10分鐘
④將排骨雙面沾勻地瓜粉
⑤將排骨下鍋油炸
⑥待油溫升高後,排骨下鍋搶酥
⑦熱鍋下油,加入蔥、薑、辣椒爆香
⑧加入冰糖炒至焦糖色出來
⑨加入醬油、醬油膏、米酒、水、滷包煮滾
⑩加入排骨滷製7-10分鐘即可起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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