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在於
他利用職務辦公室搞性愛,還逼女方去墮胎,一共三次。而且女方墮胎完才一週,丁又立刻去找女方作愛。後來女方第二次墮胎時,她還要跟同事借錢,後面這兩次墮胎,丁允恭連基本的陪同都沒有 。
這種渣男不該只有離職
應該從政治圈徹底消失。
#如果這種人再復出政治圈請提醒我
#以後我照三餐問候
#總統府發言人
#前高雄新聞局長
#民進黨輿情部主任
=====
#PTT網友整理事件紀錄表
▌1. 2013年Y女任職某電視台,主跑高雄地方新聞。2014年丁接任新聞局長後,在一次新聞局邀記者唱歌餐敘的場合,已有幾分醉意的丁主動找她攀談。她對丁說,曾閱讀過也很喜歡丁寫的小說,丁就直接向她說喜歡她,隨即帶她離開KTV包廂,到樓下隱密處直接舌吻她,讓她嚇了一大跳。
▌2. 謊稱單身
(1)丁當時對她說:「沒關係,反正我沒有結婚、沒有女朋友,我很喜歡你,你可以當我的女朋友。」
(2)後來Y女與同事聊天時得知,2013年丁允恭已與交往多年的女友嚴婉玲訂婚,時任高雄市長陳菊也出席。她拿此事質問丁,丁雖承認和嚴仍在交往,卻推說已悔婚。
(3)Y女問丁左手無名指為何戴著戒指,丁也解釋是為了仕途順利而戴的「工作戒」,並非婚戒。
她感嘆:「丁是第一個和我發生關係的男人,所以我都聽他的。」
▌3. 連劈4女被抓包
(1)過段時間後,丁允恭向她坦承,會跟她告白,就是因為女調查員對丁揚言不結婚就分手。
(2)半夜丁的手機響起,一位南部已婚的活動主持人傳訊。趁丁熟睡時看了對話內容,發現該女是丁的長期砲友,常傳鹹濕對話。
▌4. 抱怨每天被四個女人盧
丁允恭公務上不順遂時,還曾對Y女說:「每天被四個女人盧,老闆(陳菊)唸我、老婆(嚴婉玲)罵我、女友(Y女)氣我、手下怪我。」
▌5. 經常要她穿著露出一截屁股蛋的短裙,搭配網襪、高跟鞋等性感衣著去找他。
▌6. 把辦公室當砲房
「丁會鎖門,在新聞局同事都在外面辦公的情況下,和我在辦公桌上做愛,做完後我得穿著性感服裝離開新聞局...我非常尷尬,那時好像妓女一樣」
▌7. 在性行為過後,拍攝Y女裸身自慰的影片。Y女秀出當年LINE對話紀錄,丁對她說:「好喜歡看眉(妹)展露性慾的樣子。」 鹹濕對話無數,尺度更是無極限。
▌8. 性行為時不愛戴保險套
推說戴套沒法讓他展現神威,甚至曾要求她做子宮避孕器手術配合其喜好,但她害怕所以靠吃事後藥避孕。
▌9. 三度懷孕,丁卻以影響政治前途為由要她墮胎。
「妳和妳肚子裡的孩子,#會成為我人生的阻礙,我打拚了幾十年才到這邊,要是有妳們,我人生就毀了,妳要看著我毀掉嗎?#那妳和我的那些敵人不是差不多?」。
▌10.丁還質疑對方有沒有每天吃避孕藥。(LINE對話)
▌11. 第一次懷孕:丁當著醫生的面表明,並不想與她結婚、也不要孩子。讓她難過大哭。
▌12. 第一次墮胎後,醫師提醒手術後一週都不能發生性行為,丁卻在術後第6天去找她,且做完就走。
▌13. 第二次墮胎:錢找同業借的。在2月台南地震期間,因正值過年,完全聯絡不上丁。
▌14. 第三次墮胎:丁雖知情,卻沒陪她墮胎。
▌15. 因彼此關係不能曝光
且都是她配合丁的空檔才在一起,讓她憂鬱症復發。
▌16. 2017年初她認識一男性同業並開始交往,因此下定決心與丁分手,丁卻對她死纏爛打,甚至一度向她求婚,但她不為所動,丁卻在臉書貼出與她合照。
▌17. 女方曾寫陳情信給陳菊
據聞陳菊有口頭告誡丁注意女性關係
但後來丁仍順利北上擔任政院副發言人。
上月才爆出離婚後的新歡,也是剛出社會的女記者,2人相差18歲。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離職 同事 聯絡 ptt 在 不禮貌鄉民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重點在於
他利用職務辦公室搞性愛,還逼女方去墮胎,一共三次。而且女方墮胎完才一週,丁又立刻去找女方作愛。後來女方第二次墮胎時,她還要跟同事借錢,後面這兩次墮胎,丁允恭連基本的陪同都沒有 。
這種渣男不該只有離職
應該從政治圈徹底消失。
#如果這種人再復出政治圈請提醒我
#以後我照三餐問候
#總統府發言人
#前高雄新聞局長
#民進黨輿情部主任
=====
#PTT網友整理事件紀錄表
▌1. 2013年Y女任職某電視台,主跑高雄地方新聞。2014年丁接任新聞局長後,在一次新聞局邀記者唱歌餐敘的場合,已有幾分醉意的丁主動找她攀談。她對丁說,曾閱讀過也很喜歡丁寫的小說,丁就直接向她說喜歡她,隨即帶她離開KTV包廂,到樓下隱密處直接舌吻她,讓她嚇了一大跳。
▌2. 謊稱單身
(1)丁當時對她說:「沒關係,反正我沒有結婚、沒有女朋友,我很喜歡你,你可以當我的女朋友。」
(2)後來Y女與同事聊天時得知,2013年丁允恭已與交往多年的女友嚴婉玲訂婚,時任高雄市長陳菊也出席。她拿此事質問丁,丁雖承認和嚴仍在交往,卻推說已悔婚。
(3)Y女問丁左手無名指為何戴著戒指,丁也解釋是為了仕途順利而戴的「工作戒」,並非婚戒。
她感嘆:「丁是第一個和我發生關係的男人,所以我都聽他的。」
▌3. 連劈4女被抓包
(1)過段時間後,丁允恭向她坦承,會跟她告白,就是因為女調查員對丁揚言不結婚就分手。
(2)半夜丁的手機響起,一位南部已婚的活動主持人傳訊。趁丁熟睡時看了對話內容,發現該女是丁的長期砲友,常傳鹹濕對話。
▌4. 抱怨每天被四個女人盧
丁允恭公務上不順遂時,還曾對Y女說:「每天被四個女人盧,老闆(陳菊)唸我、老婆(嚴婉玲)罵我、女友(Y女)氣我、手下怪我。」
▌5. 經常要她穿著露出一截屁股蛋的短裙,搭配網襪、高跟鞋等性感衣著去找他。
▌6. 把辦公室當砲房
「丁會鎖門,在新聞局同事都在外面辦公的情況下,和我在辦公桌上做愛,做完後我得穿著性感服裝離開新聞局...我非常尷尬,那時好像妓女一樣」
▌7. 在性行為過後,拍攝Y女裸身自慰的影片。Y女秀出當年LINE對話紀錄,丁對她說:「好喜歡看眉(妹)展露性慾的樣子。」 鹹濕對話無數,尺度更是無極限。
▌8. 性行為時不愛戴保險套
推說戴套沒法讓他展現神威,甚至曾要求她做子宮避孕器手術配合其喜好,但她害怕所以靠吃事後藥避孕。
▌9. 三度懷孕,丁卻以影響政治前途為由要她墮胎。
「妳和妳肚子裡的孩子,#會成為我人生的阻礙,我打拚了幾十年才到這邊,要是有妳們,我人生就毀了,妳要看著我毀掉嗎?#那妳和我的那些敵人不是差不多?」。
▌10.丁還質疑對方有沒有每天吃避孕藥。(LINE對話)
▌11. 第一次懷孕:丁當著醫生的面表明,並不想與她結婚、也不要孩子。讓她難過大哭。
▌12. 第一次墮胎後,醫師提醒手術後一週都不能發生性行為,丁卻在術後第6天去找她,且做完就走。
▌13. 第二次墮胎:錢找同業借的。在2月台南地震期間,因正值過年,完全聯絡不上丁。
▌14. 第三次墮胎:丁雖知情,卻沒陪她墮胎。
▌15. 因彼此關係不能曝光
且都是她配合丁的空檔才在一起,讓她憂鬱症復發。
▌16. 2017年初她認識一男性同業並開始交往,因此下定決心與丁分手,丁卻對她死纏爛打,甚至一度向她求婚,但她不為所動,丁卻在臉書貼出與她合照。
▌17. 女方曾寫陳情信給陳菊
據聞陳菊有口頭告誡丁注意女性關係
但後來丁仍順利北上擔任政院副發言人。
上月才爆出離婚後的新歡,也是剛出社會的女記者,2人相差18歲。
離職 同事 聯絡 ptt 在 我在路上碰到藍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看到很有感觸,所以分享一下)
原文作者
吹著魔笛的浮士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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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嘆、轉發、檢討之餘,你到底實際上做了什麼?】
作者在南部的面試心得,據他本人的統計報告
5 間店 有3 間店薪資不合法
5 間店 有4 間店沒有勞健保
很多人在推文裡檢討慣老闆。
很多人在推文裡檢討作者,誰讓你只值這身價?
很多人轉貼文章檢討政府,法令不嚴,號令不行。
很多人在 Facebook 上檢討大環境。
真要我說,我認為包括我在內,要檢討的都是「自己」。
說實話,你除了冷眼旁觀外究竟付出了什麼?
每回看到這種熱門話題,我的火就要燒起來一次。
【勞工何苦為難勞工?】
那年我 18 歲,讀書讀到背後去,沒有常識沒有知識,所以在高雄縣找了份紙本檔案數位化歸檔員的工作,合約上寫著時薪 70 元,曠職時要罰 2 萬 4 千元,我想只是一個月的打工,我簽了。
工作第三天,和主管聊天後發現,這份工作是他媽「沒有時薪」的,你輸入一份十頁的文件,可以賺一塊錢,輸入一百份就有一百塊錢,主管說,你勤奮點,一個月也是可以賺到兩三萬塊錢。
我同意,我也理解,但是你合約上寫的是時薪 70 元 + 論件計酬,如果公司不願意支付我時薪,那我要離職。
主管說我沒法處理,你聯絡外縣市的總公司。
總公司劈頭就說要告我,電話中的女子說:「你要離職?我就不簽,你有膽就別上班,我讓你曠職,曠職我就罰你兩萬四千塊!小朋友,錢不好賺,你別讓你媽傷心啊。」
之後的一個月內,我每天準時工作,照樣依產能交出文件,利用午休時間去找公設律師,去勞工局申訴。
勞工局的官員們幫我轉了七八個窗口,一位中年男子看了我的合約說:「是不怎麼合理,不過打工也就一個月,做完它不就好了嗎?你們年輕人就是這樣,想當初我們有工作就很高興了,再苦都要做完它...................」
公設律師對我說:「這份合約確實不合理,但是你是成年人了,合約是你自己簽字的,我想勝算恐怕不大。」
我的中文輸入法程度在 135 字 / 分上下,所以不用擔心我是不是因為打字太慢賺不到錢才要去搞申訴,當年的我很單純地想,為什麼你的規定與薪資可以和合約上不同?
絕望之餘,我打了電話給我母親,告訴她可能要賠兩萬多塊錢,她說沒關係,只要你自己認為是正確的決定就好。
從那天起,我的所有同事都將我視為異類。
「你吃飽太閒是不是?」
「我們都這樣做幾個月了,你到底在鬧什麼?」
「你就打字快一點就可以賺多一點啦,你看她一個月兩萬五」
「拜託你不要再鬧了,這樣大家上班氣氛很尷尬好嗎?」
「你不想做就趕快走啦」
【二十個人有二十種合約,女性請生理假要罰錢】
我一樣準時上下班,一樣利用空餘時間繼續找資源與支援。
此時一位立委幫上我的忙,他撥了一通電話去總公司關切,隔天總公司的主管拉著飛機箱到高雄來見我。
「一句話,我補償你所有時薪與積欠的薪水,但你要做到完。」她說。
「我的重點不在錢,你一毛錢都不用給我,只要讓我離職。」我回答她。
最後她站起身告訴我:「你要鬧這麼大是嗎?好,我看是你告的贏還是我們公司律師團隊厲害,告訴你,我們法院見,你也別想從這裡離職!除非你罰錢!」
那年我 18 歲,回到辦公室,所有同事又是鄙視的眼光。
之後我找上一位勞工局的年輕專員,經過許多溝通,他決定接下這個案子,幾天後,四五位官員踏進辦公室,調閱所有人的合約文件,查扣相關證據,得出一個驚人的結果。
每個人的合約條款都不同,有的人時薪數字也不同,甚至有女生的合約是請生理假要扣上數千元的薪水。
最後這家公司被罰款,並判處它們必須補償所有應付的薪水。
【謝謝你,幫我們爭取了權益!你是英雄】
我離開了這家公司,拿到了一筆錢,之後到台北繼續打工。
期間接到許多「同事」的電話,他們紛紛向我道謝,說原來自己被罰這麼多錢都是白罰的,說原來自己有這麼多獎金沒領到,說原來自己的權益都被侵犯了。
五年後,我登入 PTT ,收到一個網友的來信。
「您好,我爬文得知您當年曾經對抗過某某公司而且申訴成功,其實現在我也在這家公司上班,遇到了一樣的問題,想請問您當年.....................」
五年之後再五年,這家公司現在依然在高雄好好的。
我不清楚還有沒有人像我一樣挺身而出來申訴。
但我鄙視那些人。
那些當有人為了自己的權益在戰鬥時,只會冷眼在旁邊說:「年輕人,要多充實自己的能力,能力夠了以後就是你選工作,而不是工作來選你了。」
「你也不先想想你自己多草莓?」
「自己能力不好只能做這種工作,怪誰?」
那些轉貼文章以後說:「政府都不出手幫忙真是渾蛋」
那些看了文章以後說:「好險我不像他們一樣那麼奴性」
大家都覺得我不在死亡循環內,但也因此無視那些在死亡循環內掙扎的人。
當事情真的落在你頭上時,我才不信你真的有膽子去嗆你家的 HR ,當你的同事無緣無故被資遣時,除了安慰他,我才不信你有膽子去跟主管說憑什麼資遣他?
看看這些留言
「不爽就自己當老闆,有本事的早就拿更高薪了」
「這種沒門檻的工作妳是要要求什麼…」
看看《靠北遊戲業》中那些互相靠北的營運、企劃、行銷、美術、製作人。
你們除了冷眼旁觀與反唇相譏,可曾想過互助?可曾想過去替你的同事提升待遇?
某些遊戲公司的人可曾想過去替那些萬年工讀生爭取轉正的機會?
還是你也是認為:「誰讓你的能力與資歷只能當工讀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