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都早已習慣身份證隨身而行,有否想像過,在七十多年前香港居民並沒有任何身份證明文件,並在1949年起才開始為每一個合資格居民簽發一張沒有照片、僅寫上持證人個人資料的卡紙?
1949年制定的《人事登記條例》,明文規定香港居民需申請身份證明文件,合資格的香港居民開始申領身份證。除了基本個人資料如姓名、性別、相片、身份證號碼之外,紙質身份證還需列明住址、工作地址和職業,並容許僱主協助僱員辦理,以確保更多合資格人士申領。也因為香港擁有多元種族,當時的身份證更需申報種族及國籍。在往後的1950-70年代期間,為了確保民眾均申請身份證明文件,當局更特別設有流動登記隊前往南丫島、大澳、新界區、街坊福利會、高爾夫球會、學校、鄉事委員會、廟宇、魚市場等提供登記服務,推動全民登記身份證。在這個階段的香港,增進的不止是人口及社會經濟發展,更多人也開始以香港為家。一紙身分證,標誌著「香港人」身分意識的萌芽。
1987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後,為配合回歸過渡安排,身份證分為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香港居民身份證(分別為3粒星和1粒星去區分),前者列有「本證持有人擁有香港居留權」字眼,確認持證人於回歸後仍有香港居留權。而隨著社會變遷及科技日新月異,身份證設計亦越見繁複,並反映在材質選擇、晶片嵌入及防偽技術上,2018年開始更換的智能身份證,便擁有9種防偽功能,也記錄更多個人資訊,跟六十年代只有中英姓氏、身份編號、相片和指紋的膠面身份證不可同日而語。歷史檔案館向入境事務處借來歷年各代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及多部處理申請事務的原裝機器,包括製作身份證相片的放大機及查閱身份證紀錄的膠卷閱讀機,連同昔日歷史照片及海報同步展出,詳細介紹身份證設計及人口政策在七十載的變化。
(圖片來源: 香港歷史檔案館網站)
「言歸『證』傳」| Identity Card – A Timeless Proof
展期:8月23日起 逢星期一至五
地點:九龍觀塘翠屏道13號(香港歷史檔案大樓展覽廳)
#身分證 #身份認同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萬的網紅WHIZOO,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威素拉乎 Free Entry Hub -佚名的歌?】 由林夕變成「佚名」,但咁樣係唔會令香港人驚㗎! 今晚等一眾WHIZers一齊唱出林夕經典歌啦~❤️??? #林夕 #佚名 ?如果喜歡他們的音樂,想支持一下,請追蹤樂隊的Instagram? @justright_acoustic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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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裡的小情侶]
21歲的女生,像時下年青人一樣,說話時有懶音。她作供時,坐在法官席上的梁嘉琪裁判官,也忍不住請女生再宣誓多一次,說聽不清楚她的話。少女姓氏為「曾」,在她口中讀成「真」;「講」字說成「趕」;「光」讀成「乾」,但語氣稚嫩又有一種可愛。
但這一次,她要面對的不是學校的口語考試,而是控辯雙方大狀的詰問,年少的她是被告,在兩個月前的5月12日下午,選擇坐上證人欄。
她把自己,和男朋友的前途,都押在這個下午。
***
女孩用黑色橡皮圈束了長長的馬尾,她身穿白恤衫,配黑短裙和西裝褸,西裝褸過大,手袖掩蓋了她半只手掌,左手食指和中指戴了幼身閃爍銀色戒指。她的腿沒穿絲袜,踏着一對款式有點笨拙的圓頭黑色矮跟皮鞋。明顯,女孩平日不穿慣正式西服。
證人椅子是一張帶輪的辦公室座椅,她一邊回答律師提問,一邊忍不住左右扭動椅子,激動時用腳踢坐椅的輪,沒法子坐定。
案情本來甚簡單。在2019年10月4日蒙面法推行的晚上,警員在黃大仙截查了一對小情侶,從女生的背包搜到一支雷射筆。
然而,被提堂到法庭受審,被控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的人不只她一個,還有和她同行的男友。
原來當晚兩人曾交換背囊揹。在法庭上,女生稱包裡的雷射筆,是男友擁有的。她說,是她提議交換背囊,因為男友曾表示自己帶着雷射筆在身,「有點擔心」,她主動建議這樣做。
一支小小雷射筆(此案還有一支電筒),把一對小情侶變成了同案被告。
「赴湯蹈火」暴動案主角,被拘捕後更由情侶變成夫妻;但亦有情侶在運動後感情生變。但在法庭上,把私密關係放在公眾眼底下被檢視,再由法官決定誰有罪的案情,則較為罕見。
女孩不住說:「想保護男朋友,所以……」。她把不是自己的雷射筆袋子揹着,也情急地在警署裡簽了和事實不相符的口供。
大部份反修例運動相關案件,被告都選擇不自辯。自辯把自己曝露在法庭之上,任由控方及法官提問,有時未必為被告帶來好處,弊處亦不少,有律師形容被告自辯猶如「走鋼線」,是一場輸贏未知,卻心理負荷極大的賭博。
代表女孩的辯方大律師梁浩朗,先向女孩提問。女孩解釋,當晚約了男友(亦即第一被告)去行街,從慈雲山走到紅磡,回程時經黃大仙準備坐小巴回家。她曾把自己的口罩及帽子交給男友,男友把女友的物件放在自己背包裡或扣在肩帶上。
中途,男友表示自己背囊有雷射筆,「覺得擔心」。女孩說,當時心裡覺得「沒有做虧心事,覺得(帶雷射筆)沒有甚麼」,於是建議和男友交換背囊揹。之後在黃大仙被警員截查而被捕。
女孩說,男友揹着的背囊是她的,裡面有她的住處鎖匙。大狀請她形容一下:「鎖匙鎖係哈利波特金探子造型;銀包係粉紅色Salad品牌,還有一支唇膏。」
辯方梁大狀請她說出,被帶到觀塘警署後發生的事。
女孩說:「在警署裡,經過一條需要警察拍卡才能進入的通道時,一名警員跟我說:『妳睇吓妳,而家做雞都唔掂啦』」辯方大狀示意女孩停頓,讓大家有時間抄寫。
女孩一頓,再說「『搞咁多嘢做咩?冇哂前途,等坐監啦。』」女孩說,覺得難受和害怕。審訊的是女裁判官梁嘉琪,她一直低頭抄寫筆記,沒有特別回應。但控方則否認警員有說過這番話。
辯方提及女孩在警署曾經簽署口供紙。然而,女孩在法庭所說的話,跟口供紙有差異。特別是口供紙上她表示,該雷射筆和電筒是來自一名不認識的男示威者,而不是其男友。女孩解釋,當時自己一心想保護男友,加上雷射筆不是自己的,所以才說了不是完全的事實。
女孩稚嫰的聲音,帶有懶音的聲線在法庭說道:「仲有,我唔想屋企人知道這件事,只想快點離開落口供的警署,想快點回家。」坐在家屬席的中年女士,不住用紙巾抹眼淚,旁邊一位年輕女士安慰着。
女孩又指,早在2017年已從男友手機的相簿看過他一些照片,男友有吸食電子煙習慣,當時生起玩意的念頭,曾用雷射筆射向煙霧射出光線,拍下了照片,故此知道男友擁有雷射筆,但不肯定是不是當日帶出外被搜到那一支。
然而,到控方大律師熊健民,盤問女孩時,卻向女孩口供紙,和與男友交換背囊的說法作反覆的挑戰。熊健民身型有點胖,肚腩微凸,一頭灰白髮,戴着灰白色粗框膠眼鏡,領呔是藍色四方型圖案。
控方熊大狀用右手食指指着女孩問:「妳話你冇做過虧心事,咁點解要交換背囊揹?」
女孩答:「我聽到佢(男友)提出擔心,為咗撇除佢擔心,我主動提出交換。」
熊續問:「咁有無諗過差人拉你地既時候點樣做。」
女孩答:「因為支筆不是我的,我都冇諗過呢個問題。」
熊追問:「妳和男友感情點樣。」
女孩說:「正常,普通情侶囉。」
熊續問,特別帶出她男友的責任:「妳男友驚身上有雷射筆畀差人拉,呢件招惹嫌疑既物件,畀你攞上身?」「點解妳唔直接將支筆放入你個袋?要成個袋交換?」
女孩有時聽不明白:「我唔明你意思,唔該你重覆問題。我無諗過。」
此時,坐在被告席的男友,也是一名21歲穿白恤衫的少年,向天望了一望,嘆了一口氣。男友選擇不作供。
熊問到:「點解妳脫下了口罩和帽是交給男友,不是放在自己的袋裡?」
女孩回答:「我成日將我既物品叫佢幫我攞。」
熊指,口供紙上,寫了她承認雷射筆是來自「一名男示威者」,但現在女孩否認,而女孩曾口供紙上簽名確認。
女孩反駁:「我一時諗到咁既嘢,我想保護男友,支筆又唔係我既。」
熊大狀:「妳又話唔知當晚有示威,又在口供紙寫男示威者?」
女孩:「因為我年輕,咁講比較合理。」
熊進逼:「妳不是想置身事外嗎?點解又在口供紙中話自己同示威者同一立場呀?」
女孩回答:「我當時以為咁講無問題。」
熊說:「因為妳為咗達到目的,不用尊重事實,為咗達到目的,你可以隨便亂講,唔洗尊重事實,唔理真相,任你講!」
女孩嘗試回應:「當日我冇諗過呢個問題。」
熊說:「咁妳現在法庭作供都可以係講大話啦?」
女孩回答:「當日落口供唔知咁大件事,我當時唔知要上庭。」
熊指出:「妳當時係被懷疑藏有非法武器(雷射筆),妳係知道架。當時係警誡下,會變為呈當証據,你知道嚴重性。」
女孩指:「我當時唔知有機會上庭。只想落完口供番屋企。」
熊用食指指着女孩:「事實係,妳隨意任意扭曲真相。」
熊:「我向妳指出,雷射筆係你同男友共同擁有,意圖傷害他人。妳係不誠實證人。」
女孩:「唔同意。」
熊:「為咗雷射筆,妳惹咗今次官非,變成被告,點解妳無問過男友,點解身上有支雷射筆。」
女孩:「我冇追問原因,事件發生咗了,是以前的事,我無再問。」
熊追問:「雷射筆不是以往的事,事發之後兩年以來,妳都無問到被告點解有支筆?」
女孩:「我信佢,我無問。」
終於完成了作供,女孩回到法庭較後位置,坐在律師和旁聽市民中間的桌子之後。在裁判法院,不用還押的被告,都不用坐入犯人欄,而是坐在普通的坐椅。女孩回到男朋友身旁,低聲細語了一會。
一支雷射筆,讓全個法庭檢驗一對小情侶的關係;一支雷射筆,改寫了兩個年輕人的未來。
誰入罪誰脫罪,誰把誰的東西揹在身上,成為了法庭用放大鏡檢驗的公共討論內容。
兩個月多月後,男孩判罪名成立,女孩則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梁嘉琪指,女被告證據不合情理,但認為女被告為保護男友才提出不合理證供,亦接納兩人交換背包說法。
梁官質疑男被告沒涉及示威但卻憂慮雷射筆是危險物品,又指不會和女友外出隨便帶着一支最高級別的雷射筆,故裁定男被告罪名成立。梁官認為,女被告自辯不真實不準確,惟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推論女被告有傷人意圖,故裁定女被告罪名不成立。
宣佈裁決結果時,女孩開始流淚,至得悉男友須立即還柙,女孩放聲痛哭。案件押後至8月5日判刑。
(圖為蒙面法推出後,香港街道一景。政府用膠水黏起行人道上的地磚,以防示威者挖起。街燈照射下,磚與磚之間的膠水礙固成淚水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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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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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副學士生,往往只會令大家諗到究竟讀了有無前途,將來有無成就等。不過, 貴為仲量聯行中國資本市場部亞太區董事的陳國章(Oscar), 不但沒有因為小時讀書欠佳並入讀副學士而擔心,反而他比別人更加認真勤奮地完成工作,一步一步打拚到今日既地位。
從副學士到進入職場
屋村長大的oscar, 自小受父母教導, 要買的東西要靠自己努力。當年高考的他成績欠理想, 只能獲派城大副學士學位. 他直言係佢人生中一個相當大的挫折, 但他沒有自步自棄, 拚盡全力,於第二年就獲香港大學獲取修讀測量學科。大學的時候, 因為生活費用捉襟見肘, 「每個星期要補4-5日習」才夠生活開支, 同時還要兼顧學業,實在不容易. 畢業時oscar 有多份工作offer , 他特別提到其中有一份月薪8500的地產工作及一份16000月薪的航空公司management trainee. 膽粗粗的oscar 想到唔想平淡過佢既工作人生, 毅然選擇一份較低薪的工作
寫字樓2百人 每日最早返工
「工作係我既興趣」, 就憑呢一點oscar 比中學讀書時勤力百倍。公司 200多人都在9點前後準時返工, 他自己一個卻每天7點左右就自發返到公司閱報, 剪報, 熟讀各地產新聞. 極短時間內已掌握地產市場瞬息萬變的資訊。連老闆都忍唔住去問點解日日咁早返工。
雖然獲得老闆賞識,但工作不是這麼順利, 一次老闆叫oscar 預備一份樓宇買賣合約,要查核一名上市公司主席的梁姓買家姓氏的英文串法. oscar二話不說上網查新聞, 找到”leung” 並準備合約拿去讓客戶簽名。結果出了大錯, 該名客戶既是上市公司主席, 公司年報有清楚記載姓”leong”, 結果巨額生意就此泡湯。經一事長一智, 令到oscar 做事處處更加小心.
「諗到既事 真係要去做」
成功需苦幹,白手爬上公司最高位置絕非僥倖。Oscar 認為全靠他自己認真的執行能力及處理細節到位而並非自己才智過人。「好多朋友未必理解付出多一點的精妙之處」, Oscar坦言他個人的成功也沒有甚麼非常過人的地方, 靠的只是每樣比別人付出多一點點. 他建議工作計劃應該是「諗3,4 樣野真係要去做, 唔需要諗10樣20樣」. 認真執行好3至4樣的計劃已經足夠任何人於工作中突圍而出。
寄語年輕人「不要妄自菲薄 亦不要覺得自己懷才不遇」
Oscar 工作中亦有不時聘請新畢業的年輕人,見到的現象很極端, 有的人自信心太低覺得自己樣樣做不好, 亦有另一批常自覺自己懷才不遇,只係老闆唔識欣賞自己能力。Oscar 直言後者更加危險, 在他的經驗中, 在5年的一段時間內, 懷才不遇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他寄語年輕人要知道及掌握自己的才華究竟在哪裏, 工作表現一定會勝人一籌.
投放更多時間 協助青少年
兩三 年前係街上遇到多年沒見的中學老師,Oscar 正沾沾自喜打算交換卡片, 豈料見到該老師遞上一張係天水圍幫青少年的卡片, 一剎那間oscar 他覺得自己「好卑微好慚愧」,他認為真正成功既人係佢老師唔係佢自己. 反省過後Oscar希望自己也能確實幫助年輕人。憑藉他「諗到既事 真係要去做」既性格, 他現在已經開始免費為學生補習的陳校長機構做義工, 每個星期花兩晚的時間免費到麥當勞為學生補習, Oscar未來還打算去幫忙派飯。
節目主持人laurence 希望oscar 的經驗能帶到正面的訊息予下一代。起步落後並不等於人生已輸了。其實從oscar 身上就可見到你只要工作比人努力, 花10年8載的光陰你已有可能站在跨國公司之巔。
pt 2 of 4: https://youtu.be/5Mj2VYZuFM0?list=PLXCaM4OKoNRUK_N7uRJIN3qGFB4sSn6pj
pt 3 of 4: https://youtu.be/k7Ktl7yjapQ?list=PLXCaM4OKoNRUK_N7uRJIN3qGFB4sSn6pj
pt 4 of 4: https://youtu.be/tp66OwJJHzc?list=PLXCaM4OKoNRUK_N7uRJIN3qGFB4sSn6pj
網站; http://hk-fe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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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陳國章Oscar, 從副學士一直到跨國公司最高層人員
提到副學士生,往往只會令大家諗到究竟讀了有無前途,將來有無成就等。不過, 貴為仲量聯行中國資本市場部亞太區董事的陳國章(Oscar), 不但沒有因為小時讀書欠佳並入讀副學士而擔心,反而他比別人更加認真勤奮地完成工作,一步一步打拚到今日既地位。
從副學士到進入職場
屋村長大的oscar, 自小受父母教導, 要買的東西要靠自己努力。當年高考的他成績欠理想, 只能獲派城大副學士學位. 他直言係佢人生中一個相當大的挫折, 但他沒有自步自棄, 拚盡全力,於第二年就獲香港大學獲取修讀測量學科。大學的時候, 因為生活費用捉襟見肘, 「每個星期要補4-5日習」才夠生活開支, 同時還要兼顧學業,實在不容易. 畢業時oscar 有多份工作offer , 他特別提到其中有一份月薪8500的地產工作及一份16000月薪的航空公司management trainee. 膽粗粗的oscar 想到唔想平淡過佢既工作人生, 毅然選擇一份較低薪的工作
寫字樓2百人 每日最早返工
「工作係我既興趣」, 就憑呢一點oscar 比中學讀書時勤力百倍。公司 200多人都在9點前後準時返工, 他自己一個卻每天7點左右就自發返到公司閱報, 剪報, 熟讀各地產新聞. 極短時間內已掌握地產市場瞬息萬變的資訊。連老闆都忍唔住去問點解日日咁早返工。
雖然獲得老闆賞識,但工作不是這麼順利, 一次老闆叫oscar 預備一份樓宇買賣合約,要查核一名上市公司主席的梁姓買家姓氏的英文串法. oscar二話不說上網查新聞, 找到”leung” 並準備合約拿去讓客戶簽名。結果出了大錯, 該名客戶既是上市公司主席, 公司年報有清楚記載姓”leong”, 結果巨額生意就此泡湯。經一事長一智, 令到oscar 做事處處更加小心.
「諗到既事 真係要去做」
成功需苦幹,白手爬上公司最高位置絕非僥倖。Oscar 認為全靠他自己認真的執行能力及處理細節到位而並非自己才智過人。「好多朋友未必理解付出多一點的精妙之處」, Oscar坦言他個人的成功也沒有甚麼非常過人的地方, 靠的只是每樣比別人付出多一點點. 他建議工作計劃應該是「諗3,4 樣野真係要去做, 唔需要諗10樣20樣」. 認真執行好3至4樣的計劃已經足夠任何人於工作中突圍而出。
寄語年輕人「不要妄自菲薄 亦不要覺得自己懷才不遇」
Oscar 工作中亦有不時聘請新畢業的年輕人,見到的現象很極端, 有的人自信心太低覺得自己樣樣做不好, 亦有另一批常自覺自己懷才不遇,只係老闆唔識欣賞自己能力。Oscar 直言後者更加危險, 在他的經驗中, 在5年的一段時間內, 懷才不遇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他寄語年輕人要知道及掌握自己的才華究竟在哪裏, 工作表現一定會勝人一籌.
投放更多時間 協助青少年
兩三 年前係街上遇到多年沒見的中學老師,Oscar 正沾沾自喜打算交換卡片, 豈料見到該老師遞上一張係天水圍幫青少年的卡片, 一剎那間oscar 他覺得自己「好卑微好慚愧」,他認為真正成功既人係佢老師唔係佢自己. 反省過後Oscar希望自己也能確實幫助年輕人。憑藉他「諗到既事 真係要去做」既性格, 他現在已經開始免費為學生補習的陳校長機構做義工, 每個星期花兩晚的時間免費到麥當勞為學生補習, Oscar未來還打算去幫忙派飯。
節目主持人laurence 希望oscar 的經驗能帶到正面的訊息予下一代。起步落後並不等於人生已輸了。其實從oscar 身上就可見到你只要工作比人努力, 花10年8載的光陰你已有可能站在跨國公司之巔。
pt 1 of 4: https://youtu.be/yAQ-K9VjKD8?list=PLXCaM4OKoNRUK_N7uRJIN3qGFB4sSn6pj
pt 2 of 4: https://youtu.be/5Mj2VYZuFM0?list=PLXCaM4OKoNRUK_N7uRJIN3qGFB4sSn6pj
pt 3 of 4: https://youtu.be/k7Ktl7yjapQ?list=PLXCaM4OKoNRUK_N7uRJIN3qGFB4sSn6pj
網站; http://hk-fe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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