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回更審理由指出,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固然明訂「內側車道」為「主線車道中最左側車道」,
並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例如限速100公里路段,車流順暢時行駛內側車道車速就不得低於100公里。
高速公路的速限長久以來一直備受討論,
目前在國道上最高速限為110km/h,
但是有部份路段的速限僅有90km/h,
有不少駕駛人都認為這樣的限速有點太過緩慢,
近日就有人在Dcard論壇上詢問網友們覺得限速應該要訂在多少才是合理的,
而且也舉出了各個國家以及地區的高速公路限速,
他本人認為限速110km/h已經很夠用,
不過重點是內線很多佔用超車道的駕駛,才會造成國道亂象,
也有不少網友認為限速多少不是重點,駕駛素質才是最重要的核心問題。
以下為2021年限速範圍
國道1號
大安溪橋(154K+450)以北 100
大安溪橋(154K+450)至楠梓交流道(356K) 110
楠梓交流道(356K)以南 100
五甲交流道(371K)以南 80
漁港路(373K)以南 60
國道2號
大園交流道至鶯歌系統交流道 100
國道3號
中和交流道(35K)以北 90
中和交流道(35K)至土城交流道(43K) 100
土城交流道(43K)以南 110
國道3甲
全線 80
國道4號
全線 100
國道5號
坪林(15K)以北 80
坪林(15K)以南 90
國道6號
全線 100
國道8號
南133鄉道(4K)以西 80
南133鄉道(4K)以東 100
國道10號
仁武交流道(6K)以西 80
仁武交流道(6K)以東 100
註1:施工區等特殊路段與一般路段不同,行車時請依速限標誌指示行駛。
註2:一般車輛速限每小時100及110公里處,總重(以行照核定總重量為準,
非以車輛實際載重區分)20公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均為90公里。
註3:國道末端速限採遞減處理,請依現場標誌規定行駛。
行車時除了要注意「最高速限」,更要注意最低速限,
小心不要變成人稱的「烏龜車」。就目前現行法規而言,
外側車道車速不得低於60km/h;中線車道不得低於時速80km/h;
內側超車道則須依照路段,不得低於時速90至11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