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智財新知】
總編轉貼劉美盈學姊對於新加坡智財布局的分析
提供給大家參考~
可由此篇了解新國十年智財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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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智財局局長Mr. Tan Yih San於2013年11月22日
主持第42屆東盟智慧產權工作合作會議(AWGIPC)時表示,
東盟的合作將有助於推動東盟各國
的智慧財產商業生態系統的形成(IP eco system)。
作為世界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的新加坡,
早在2002年時已為此成立智財培訓學院(IP Academy)及
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合作,
於2010年1月在新加坡成立第一所區域性仲裁和調解中心
(WIPO’s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為亞太地區智慧財產權糾紛提供替代解決途徑。
新加坡政府積極推動此項計劃,於2012年5月委任
「智慧財產指導委員會(IP Steering Committee)」
擬定出「智慧財產管理中心藍圖(IP Hub Master Plan)」。
該委員會成員咨詢來自本地及外國100多個企業和組織,
超過200多名知識產權專家,
最後擬定出10年藍圖與相關規劃,
並於2013年3月初正式提交給新加坡政府。
新加坡律政部(Ministry of Law)於2013年4月1日宣佈,
將採納新加坡「智慧財產指導委員會」所提出的10年計畫藍圖
及相關建議,讓企業以智慧財產作為抵押品,
向銀行進行借貸融資,以打造新加坡成為亞洲智財交易和管理中心,至於金融機構所面臨的貸款風險,部分將由政府承擔,
此舉將鼓勵銀行承認智慧財產為資產,
促使擁有豐富智慧財產的企業運用此類資產達成集資。
為了使新加坡順利發展成為亞洲智慧財產權中心,
該委員會在「智慧財產管理中心藍圖(IP Hub Master Simple Plan)
中共提出了新加坡應努力發展的三項主要策略目標,
及兩項相應的支援措施。三項主要的策略目標與
具體實施方法分別是:
一、 將新加坡打造成智財交易及管理中心
(一) 吸引一流的智財仲介以創造出活躍的智財交易市場、
支持有前景的計劃以協助推動市場的發展。
(二) 促進智財融資的管道以增進智財交易、
提升智財交易的透明度與確定性。
新加坡政府提出了一項智財融資計劃,
旨在建構金融機構發展智財融資方面的能力。
此項計劃由新加坡智慧財產局(IPOS)成立智財評價卓越中心(Centre of Excellence for IP Valuation),
與專利權人共同研究評價方法、培訓及
鑑定評價專家的資格並制定最佳的標準。
金融機構則參加由金融管理局舉辦的智財評估與融資課程。
企業方面則由新加坡交易所鼓勵上市公司揭露其智財內容,
有助於投資者瞭解其優勢和成長潛能。
二、 提供優質的智財申請中心
創造高價值的提案、加強與各國智財局的合作
以提供世界級的智財服務,從而提升智財申請。
為此新加坡政府投資了新幣五千萬以建立專利檢索與審查機制(patent search and examination)。
除加強現有與美國、韓國、日本的合作外,
亦會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網路增加與各國智財局的合作。
新加坡智財局與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3年9月1日
正式實施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試點項目,
此舉將可大大縮減專利審查的時間。
三、 成為智財爭端解決中心的首選
要將新加坡發展成為智財爭端解決中心,
就必須擁有強而有力的智財法院與替代訴訟的智財糾紛解決途徑。
新加坡最高法院已著手建立智財案例處理方式以強化智財法院的能力。除了委派登記官(registrar)跟進智財訴訟案件外,
亦將提早指派負責審理的法官,
使法官儘早熟悉該案以增進審理效率。
最高法院同時建議技術鑒定專家(assessors)
與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的參與以增進智財法院的審判程序。
另外,新加坡律政部(Ministry of Law)將與
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SIAC)合作組織一個國際智財專家小組,
以提升新加坡作為國際智財調解中心的知名度。
在2013年第二季度,新加坡智財局與
世界智慧財產組織的仲裁與調解中心
(WIPO’s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合作,
提供當事人一個新的專家選擇,
亦即讓當事人從WIPO AMC小組中選擇值得信賴
且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經驗的第三方專家參與仲裁。
此項措施能有效於節省時間和金錢,
同時提供當事人選擇仲裁者的自主權。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