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英文 講 #下台階: #an #out
#a #climb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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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聽過這句話?「人生在世不外處理三面:人面、場面及情面」。一句過,也就是面子問題。
於是,見到有人困於尷尬處境,要幫他挽回面子,可以給他一個下台階,讓他脫困。
下台階,英文怎麼說呢?有人會直譯 bottom bench、或 down the steps,當然都不對。也有意譯:
•Try to make the situation less embarrassing. 嘗試令情况沒那麼尷尬。
但這樣形容不夠完善,因為可以純粹是打個哈哈打圓場,缺乏下台階包含的實質意思。
另有一句:
•With diplomatic skill, the man sitting opposite had offered him a way out. 坐在他對面的男子,以外交手腕給他一個下台階。
A way out 出路,亦即我們常說的 exit strategy 離場策略。
To offer A WAY OUT,有更簡單的講法,是 to give AN OUT,就直接等於「給人一個下台階」。
不要以為 an out 只不過是 a way out 的縮短版,事實是 an out 本身就有清晰的字典解釋:
An excuse or reason for avoiding an unpleasant situation. 避免不快場面的藉口,或理由。
•We must arrange the negotiations so we have an out if we need it. 我們必須搞好談判安排,以備有需要時體面地離場。也就是下台階。
•I honestly don't want to go to that gathering, I wish I have an out. 我真的不想去那個聚會。我希望我有個好的藉口。
•Our suggestion gave her an out, if she was willing to take it. 我們的建議給了她下台階,還看她是否願意接受。
也有對話作例:
•甲:Thanks much for your help just now. 謝謝你剛才幫忙。
乙:Glad to give an out. 樂意提供一個下台階。
也即是說,既可向人提供 give an out;亦可以自給 have an out,自找出路。
要留意的是,英文的 an out 多純粹指避開尷尬不快的場面,回看中文下台階牽涉的「面子」成分,就重許多了。
或問,可否亦用 offer a climb-down?也可以。Climb-down 指往下爬,意境更見清晰。最大的分別,是一般指已見敗局,自行鳴金收兵:a retreat,as from an indefensible opinion or position 一己之見站不住腳而退場。
看這句英國新聞標題:
Coronavirus laws may not go ahead — as PM mulls a climbdown. 防疫法例或未能通過——首相(Prime Minister)考慮自找下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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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英文文法錯了嗎?應不應該學習英文文法呢?】
近幾年來,在台灣英語教學界,掀起了一波「反文法教學」的狂潮。
也許是因為過去的英語教育過於僵化,過度以課本、老師、課綱為中心(而非理想的以學生文中心),加上使用填鴨式、非以科學研究為本的教學方式,讓學生學習成效不彰,讓許多英語教育者、甚至是英語系教授,掀起「台灣學生不必要學習文法,母語人士不是那樣學的」「只要給學生大量閱讀,尤其是閱讀好的小說,文法就自然學起來了」的風潮。
大家都希望是如此。閱讀,真的有太多的好處,但這些好處沒有多到,我們可以下「文法教育不需要」的結論。在教學過程當中,我一再再的碰到的問題就是:不管是寫作課、口說課、還是閱讀課,很多問題最後都終結於:文法沒學好。TOEFL, IELTS, GRE, GMAT 點子發展再完整,但英文文法不好,頂多拿中間或是中上的分數。為什麼?因為英文文法不好,常常會影響到學生論述的完整和邏輯性。
數據也告訴我們,文法的學習,不會那麼簡單只靠大量閱讀就可以發生。
台灣學生,還是需要英文文法教育,只是需要的內容和教法,是會讓學習成效更好的文法教學,而非一味反對文法教育。
為什麼「大量閱讀」對於文法學習,不一定會有效呢? 可以從3個層面淺談。
第一、認為只要大量閱讀就會構成學習文法的「充分條件」的論說,根本上忽略了「兒少學習」和「成人學習」的差別,也忽略的「母語習得」和「第二語言習得」的差別。
若學習者(尤其是成人) 要利用「大量閱讀」(input flood) 來學習文法,那麼這個過程必須相當「刻意」,而學習者本身也要有非常好的「歸納」能力。而研究顯示,implicit learning 或是這種歸納能力,通常非常小的小朋友會較有優勢。 而成人的優勢並不在implicit learning,而是在成人有其他領域知識、好的讀書技巧等可以輔助學習。而即便此學習者,有超強的歸納能力和implicit learning,也不見得每個面向的文法都能學習好。特別是語言學學者所說的「軟性結構 (soft structures)」,那種要依靠「語境」來判斷的文法規則(某些介系詞、冠詞的子規則)更是難以以單純閱讀的方式以習得。
第二、attention, noticing, 和 awareness (在本文不做細部區分),是構成學習的必要條件。因此,如果在大量閱讀的過程中,學生完全只集中在「文意」(meaning) 的解讀,而完全忽略文法結構 (form),也許可以增進閱讀能力 (某種receptive skills),但「文法知識並不一定會提升」。為什麼呢?因為讀者沒有特別「注意」到那些「還未學習好但應該學習的語言結構」,那麼學習就難以發生。
「理解」很重要,但是若只有理解,沒有輔助的「注意」,恐怕只有閱讀能力提升,單字、文法是否能一同提升,對於成人英語學習來說,我們還是要打一個問號(研究還未定論)。
第三、因為台灣學生的母語是中文,我們和母語人士從小的學習方式「從裡到外」條件即不一樣。再加上英文文法有眾多的arbitrary rules (硬性規則) 需要記憶 (例:advice 不可數,suggestion可數) ,也有眾多台灣學生「用中文腦難以理解」的英文規則沒有被「母語人士所寫的教科書」所抓到,導致於我們還是會從「留美、留英」口中的台灣學生聽到 “Thanks for your feedbacks.” “Researches have shown that…” “They found several evidences…” 等錯誤英文,更別談連眾多英文老師「隨便亂用」的英語冠詞系統。
因此,台灣學生不是不需要英文文法教育。我們要的英文文法教育,是由「懂得中文腦」的人所寫出的英語教材,加上利用科學支持的教學法,所進行的文法教育。
大量閱讀有非常多好處,絕對值得鼓勵。但,對成人來講,絕對無法完全確保文法學習。
11/10/2016 王梓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