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
「建物測量成果圖」的推薦目錄:
- 關於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關於建物測量成果圖錯誤的問題~~~~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新北地政局- 地政~學了沒?建物測量成果圖 - Facebook 的評價
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未辦保存登記房地,也可「這樣」核課土增稅🏠🏠
#苗栗縣 政府稅務局表示,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地上建物如未辦理保存登記(即無建物所有權狀),只要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測量成果圖」或「建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提供稅捐稽徵機關認定該建物坐落之土地地號,仍可申請適用 #自用住宅 用地稅率(10%)課徴 #土地增值稅。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測量立體化 中市推「三維地籍」資料建置👷👷
#台中市 政府地政局配合 #內政部 推行「#三維地籍」資料建置,自2021年起各地政事務所受理繪製建物第一次測量案件,除繪製原有平面圖,也將一併建置三維地籍資料,透過立體化的建物測量成果圖,搭配所有權狀顯示建物位置、形狀、尺寸及主附屬建物配置,完整呈現建物所有權資訊,完善保障民眾權益。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40118東森 公設分類多 調使用執照便知曉
影片網址→http://youtu.be/vwqHjrPDZL4
感謝記者 蔡岳霖 的採訪,會有這則搭稿新聞,最主要是因為疑似有案例發生:樓上樓下彼此的權狀總坪數一樣,可是卻一個有車位,一個沒車位?
如果,坪數多少還是有差異,約3~5坪,那就很明顯,一個有,一個沒有。如果,真的遇到坪數一樣,可是卻一個有、一個沒有,那也是正常的喔!只是算是極少數的個案!
以我們大直為例,我也曾經碰過有一個社區,因為基地面積小、車位不夠住戶使用,所以雖然彼此的權狀坪數一樣,但因為車位不夠用的關係,所以每年輪抽使用,有抽到的,就可以用,但要多繳管理費,當然也可以選擇再轉出租給沒有抽到的住戶。
所以這種案例不是沒有唷!是極少數個案,但是正常的唷!
以下是新聞報導......↓
開車回家,進到地下停車場不用擔心吹風雨淋真的好方便,但是......
記者 蔡岳霖:來到你家的停車場,你以為你沒有停車位,這些就不甘你的事嗎?錯!因為裡面可能會有機電設備、車道、都是屬於你該付的公設費用。
簡單來說,以七樓的電梯住宅合理的公設比為16~20%,等同買一間40坪的房子,至少有8坪公設,只要共有的地下停車場,具有消防設備、地下避難室、運動與遊樂設施、水電空調機房等這些所謂的大型公設,住戶就得跟著一起分擔。但透過權狀,你不一定看得出來。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你的建號都特別獨立去調出來,然後看那個「建物測量成果圖」就知道說,喔~它這個公設只得可能是KTV、健身房或者是B1、B2的公設。
看看這份舊房子的權狀,多達21坪多的公設,卻連個停車位也沒有,翻到後頭來看點出你共有的部份分別是5坪以及16坪,如果依照「使用執照」照字號去調資料,公設比怎麼算,有沒有含停車位,一清二楚。
或像近幾年新房子的權狀,只要含車位,就會有編號、權利範圍標示的清楚。剩下共有的部分則是另外標示。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有可能是車道,也有可能是B1的變電箱、消防設施或者是機房用地,可能不是停車位喔!
專家也建議,除了可以選擇權狀上有分開標示外,也可以選擇買車子和房子各有獨立權狀,避免到時民眾買了房又為有沒有停車位吵得紛紛擾擾。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2012233
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31212TVBS公設餵蚊 小心違法2次施工 未點交
影片網址→http://youtu.be/aqaySSYZMRM
感謝記者 韓上棆 的採訪,關於避免買到二次施工的違法/建公設,其實很簡單。
第一:買預售屋時,因為這種擺明要違法的事情,建商or代銷一定會用話術告訴你,大家都這樣做(就跟頂加、夾層一樣),那你要不要?建商不給白紙黑字,口頭上告知,買方自行承擔風險囉!我的意思是,當初在買預售屋的時候,其實買的人早就知道了啦!不然怎麼可能會拖超過2年才開始告建商?
第二:建商與管委會(住戶)代表要進行點交的時候,住戶們可以邀請相關建築專業人士陪同一起點交。
第三:房子蓋好後,想要知道哪是否外推、或者是機房回填?甚至是機車停車格改成KTV、健身房公設等,花個幾十元,調個「建物測量成果圖」便知。
第四:保留當初的廣告宣傳DM,如有不符之處,告!
以下是新聞報導......↓
明明買房子就是要使用公設,但卻碰到一些狀況導致無法使用,有房仲業者說,有些公設屬於2次施工,根本就不合法,或是建案公設,建商還沒有跟管委會點交,也只能閒置在那裡餵蚊子。如果要避免的話,買預售屋可以到戶政單位申請藍圖,要是購買的是成屋也可申請建物測量成果圖,一一比對公設空間是否有違法施工,以免搬進去社區後,公設遭人檢舉是違建,淪落到被拆除的命運。
建案廣告裡,不論是夏天可以玩水消暑的游泳池,還是增加親子互動,有許多玩具、書籍的閱讀室,甚至是一家人可以看電影的閱聽室,社區擁有這些公設總讓人心動,想要住在這裡,但如果這些公設是2次施工就是不合法,到頭來可能連用都不能用,賣房話術可得留意。
房仲陳泰源:「會跟你說隔壁大樓也是,對面社區也是都這樣做,大家都是2次施工,我不會白紙黑字留給你,我就是口頭上告知你,未來房子會有這些2次施工的公設,風險你自己承擔。」
除了2次施工,也有建案公設,因為管委會和建商還沒點交,設備閒置在那裡無法使用。
來到淡水這個300多戶的社區,可以放鬆的SPA空間,明明水電都有,卻空蕩蕩,包含一樓木頭打造的蒸氣三溫暖室,以及讓行動不方便民眾使用的殘障電梯,全都因為還沒完成點交,4年多了,只能看著美美的公設餵蚊子。
房仲業者提醒,其實民眾買預售屋怕買到違法公設,可以到戶政單位申請建案的規劃藍圖,就算房子已經完工也可以拿建物測量成果圖,一一比對公設空間的設計是否和當初說的一樣,一旦建商違法2次施工,住戶權益受損,也可以委託律師提告,爭取住得舒服的權益。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13838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1571740
建物測量成果圖 在 關於建物測量成果圖錯誤的問題~~~~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最近想要賣房子仲介申請了建物測量成果圖一看才發現門牌號碼沒錯但是裡面畫的格局與大門方向似乎是對面那戶的圖現在一個頭2個大請問有人有類似的經驗嗎?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