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夠白話了
立法院要在5月17日表決同性婚姻專法,目前有三個版本,分別是行政院於3月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與立委賴士葆、立委林岱樺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三案皆逕付二讀併案協商,最後也就是針對這三個草案進行協商與表決。
如果不能接受以下的前提,這篇文章其實不用往下看,因為需要看的不是文章,而是國、高中的公民課本。
第一個前提是,憲法高於公民投票,大法官會議解釋位階等同於憲法,公民投票只能表示支持專法或民法,投票結果不能撼動大法官會議解釋。
第二個前提是,人權議題不能以公民投票處理,因為多數容易霸凌少數,如果公民投票可以「消滅」少數人的權利,那麼法律將沒有存在的意義。
根據大法官會議748號解釋,「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這個意思就是憲法認為應該保障同性的結婚自由,沒有偷天換日、也沒有語焉不詳,意思就是同性可以享有與異性相同的婚姻自由保障,只是在立法技術上,同意讓立法院以「立民法」或「立專法」的方式進行,如果立法院不做決定,那麼就直接以民法登記。
所以,賴士葆的專法談「家屬關係」、林岱樺的專法談「結合關係」,通通都違憲,因為這些關係,都不符合大法官會議的釋憲結果,也就是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即使林岱樺版本在草案第二條直接引用大法官會議解釋主文裡的:「稱同性結合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可是岱樺,您還是漏掉了最後一句話,達成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同性戀如果可以選擇「結合關係」或「婚姻關係」,那麼異性戀可否也有相同的選擇?如果同性戀只能選擇結合關係,但沒有婚姻關係,那麼是不是一樣違反大法官會議解釋呢?
遑論這項草案的第8條,稱之為「看你不順眼的三等親家屬與社會局,可以向法院提出結合關係無效」條款,這到底是什麼鬼?在草案的立法理由裡提到,雖然異性戀婚姻也有可能是假的,但是因為同性「結合」就是不能有小孩,沒小孩就有可能是假的「結合關係」,為了怕他們是假結合,所以賦予其他人可以撤銷他們結合關係的權利,這樣的草案可以號稱是行政院版與賴士葆版的折衷版本,實在讓人驚嚇不已。
其實他們的觀點只有一個,不能生小孩的關係,都不能稱得上是婚姻關係。婚姻的目的,就是為了繁衍後代,如此而已。
所以,行政院版本的專法,目前最接近大法官會議解釋的意旨。如果未來立法院真的通過所謂的「結合關係」,那麼其實並不是憲法賦予同性結婚的權利,那麼請於5月24日當天按照民法登記。但是異性戀應該可以主張不平等,而要求也立法增設所謂的「異性戀結合關係」。如果只能登記結合關係,不能依照法律(不論專法或民法)登記婚姻關係,那麼就繼續來聲請釋憲,看看這部法律會不會讓大法官再度宣告違憲。
但是,請相信一件事,平等權不會倒退,只會往前進,我們要有信心。身為律師,我等著你們幸福的結婚,也希望你們永遠不要遇到離婚,請不要有讓我賺到錢的那一天。
語焉不詳意思 在 翻轉國道,精選每日笑話。 連標點符號都不會用,語焉不詳 ... 的推薦與評價
連標點符號都不會用,語焉不詳,是吃藥吃壞了嗎? 大家烤肉節快樂呀⋯⋯ #後記總編等等又要開車上國運了, ... 請問是什麼意思? 2 yrs Report. View previous replies. ... <看更多>
語焉不詳意思 在 Re: [請益] (ByteDance 面試) 兩種不同寫法的複雜度分析 的推薦與評價
這個第一個做法一看就很簡單不會是N^2
如果是我會這樣嘗試跟面試官解釋
字串abccba
L
R
R一直往右跑 L視條件往右跑 但L永不超過R
所以R最多右移N次 L也最多右移N次
複雜度應該是2N
以上面為例
abccba
L
R
此時S={a,b,c}
這時候發現s[r]=c, 與S內的字元重複, L開始往右移直到沒有重複 即
abccba
L
R
此時S={}, L一共位移3次
之後R繼續往右走, 如遇重複則L要操作右移
但整個演算法跑完L最多不會移動超過N次
所以應該是O(N)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達到你(面試官)的要求?
如果面試官還是認為你錯
你該做的是聽他的建議改成下面這樣
因為你沒有能力解釋到他懂
面試官本來就有高手有白癡
有時候人的盲點就是覺得這個東西很簡單
所以在跟對方解釋的時候一兩句話帶過 以為對方一點就通
其實你的跟他的對答方式 有一點溝通不良
例如
Q1: 你這個 while 應該改成 if 才對,不然會是 O(N^2)
A1: 改成 if 的話會錯,因為我必須"一直"縮左界直到目前的 window 內沒有重複的字符
這時候你應該跟他討論的是 你的寫法不會是O(N^2)而不是if不if的問題
如我前面說的 很多人在跟對方解釋溝通的時候語焉不詳 一兩句話帶過以為對方懂他意思
面試官講這句話其實真正的意思是
"你的這段code看起來有兩個迴圈應該是O(N^2) 可能要把while改成if還是怎麼樣看看"
他的意思不是在說 "你把while改成if就會O(N) pass"
所以你回他 "改成 if的話會錯" 整個討論已經偏掉
這就是為什麼溝通很重要也很困難 常常有人開會討論半天沒重點
就是因為兩個人都不把話完整講清楚 一直互相誤導
第二個QA
Q2: 但你這個 for 是 O(N),while 也是 O(N),乘起來是 O(N^2),我要 O(N) 的解
A2: 我的 l 不會超過 r,兩者都是最多從 0 跑到 N (l+=1 總共最多跑 N 次),是分開
的不能用乘法
而且複雜度分析的本來就是 upper bound,你要說 O(N^2) 也對,但我的分析方法可以壓
到 O(N)
我看你的回答馬上就懂你要表達的意思 有點程度的工程師應該都懂
但是顯然你遇到的面試官是一個白癡
這時候你不能用這麼跳步驟快速簡單講重點的方式來跟他解釋
你應該在學校也遇過那種 明明很簡單但是他就聽不懂
一定要一步一步來才能聽懂的同學吧?
你現在遇到的就是那樣的人啊
你想要過他這關
只有兩個辦法
1.他說的都是對的 弄懂他需求 滿足他需求就好了
2.你的解釋溝通技巧超好 講到他能懂
基本上走路線1比較安全
如果你當初快速搞懂他只是不要那個while 然後兩三下改好code
他還會覺得你好溝通 寫code快速熟練呢
還不用浪費力氣跟他解釋半天
再補充一點
Q6: 我要的最優解是 O(N),不是 O(2N) (然後繼續跳針回 Q2),我覺得我們對算法複雜
度的理解不一樣
其實你後來給的下面那個解worst還是2N啊
abcdefgg
可見不要跟面試官爭 沒有好下場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59.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670044767.A.CB1.html
※ 編輯: brucetu (114.36.59.14 臺灣), 12/03/2022 13:42:39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