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所有法律 在 台灣創新法律協會 - Facebook 的評價 刑法第74條第1項規定所謂「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係指法院需審酌刑罰目的並考量行為人與行為之所有情況,基於一般預防功能與再社會化作用等因素為綜合評價,所為之裁量決定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