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注意 、且「能注意」,才有未注意的問題。 若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就一概不必注意,是不是看到闖紅燈,或是老人來不及過紅燈,一概加油撞死就好?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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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 、且「能注意」,才有未注意的問題。 若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就一概不必注意,是不是看到闖紅燈,或是老人來不及過紅燈,一概加油撞死就好? ... <看更多>
不知是否可以申請大法官解釋"應注意而未注意"之定義,常有汽機車在未違規的狀態下撞上突然闖紅燈之人車,最後法官卻說撞人者"應注意而未注意", ... ... <看更多>
其實過去很多車禍事故,都是因為駕駛 未注意 車前狀況,導致必須要負上刑責,儘管對方是違規在先,但有的時候,根本來不及反應,甚至駕駛要負的責任還 ... ... <看更多>
應該從交通事故拿掉?最詳細的說明,什麼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貓頭鷹交通書】交通講規則EP12。 ... <看更多>
觀念該更新一下囉~正確來說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以上是構成「過失」的依據。解釋一下好了。應注意:法規說你要做到的, ... <看更多>
有些車禍案件雖然是因為行人突然的穿越馬路造成駕駛來不及而撞上但駕駛要負"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因此就佔了幾%的比重. ... <看更多>
7 F 推qazxc312: 車子不可能無中生有,所以所有車碰車的碰撞都是應 01/29 09:21. 8 F →qazxc312: 注意未注意 01/29 09:22. 9 F 噓x3981: 應注意並能注意而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