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憲二法下修公民權到18歲
今天再次參與了「憲政改革-落實18歲公民權的公聽會」,在上個會期也有兩三次民進黨委員或是民進黨所舉辦的修憲公聽會,希望未來就各黨派可以在修憲方面更深的合作,有更多的跨黨合作。
我在公聽會提出三點:
(一) 投票權調降到18歲,社會上高度共識,施行上不會有問題。
(二) 被選舉權23歲的限制應該一併調降,不必訂在憲法,授權法律定之即可。
(三) 全面調降公民權門檻與民法年齡限制,應進行法律盤點。此外,鍾佳濱委員有和我談到修憲的公民複決門檻太高的問題,因此我建議調降修憲門檻,最好是由民進黨提出釋憲,「二階段修憲論」雙軌並行。
一、投票權調降到18歲,社會上高度共識,在施行上不會有問題。
二、修改憲法本文第130條,將選舉和被選舉權的年齡取消,授權法律訂定,是最好的方式。
1. 我同意現場吳明孝教授提出,直接修改憲法本文,而不必列在增修條文。就上一屆和這一屆的修憲版本來看,上一屆包括國民黨的版本,全部都是直接修改憲法本文,但這一屆國民黨委員的版本,卻是用增修條文的方式。我的看法是,直接修改憲法本文,比較合乎民意的趨勢。
2. 投票權降到18歲很有高度共識,但是關於被選舉權門檻的調降,卻有18歲、20歲、維持23歲三種版本。我認為,與其花時間在爭論這些細節,不如就直接取消年齡限制,兩者都授權讓法律來定之,讓修憲討論的能量可以放到其他更多的題目上。在未來如果因時代趨勢和民意的變化,而需要更動時,就不必再大費周章的來修憲。
民眾黨的版本,就是取消年齡限制由法律來定,雖然因為黨的門戶之見沒有辦法連署到足夠的人數,一憲二法,就是民眾黨的版本。
3. 被選舉權門檻應降到18歲與選舉權一致,給青年完整的公民參政權。調降參政權的年齡門檻,特別是被選舉權,其實一個人能不能選上,有很多的條件,都比年齡方面的問題來得困難許多,但如果有一個18歲的青年出來參選,選民願意支持他出來做事、為民喉舌,那又有何不可,這應該交給選民來決定,而沒有太強的理由要在事前做限制。內政部最近提出《政黨法》修正版本,準備將政黨負責人門檻提高為23歲,理由是被選舉門檻是23歲,針對這樣的主張,我個人是持反對態度的,這應該是政黨自治的範圍。
三、全面調降公民權門檻與民法成年年齡的相關法律盤點,從這樣法律盤點的過程,讓整個社會放心、放手,讓年輕人獨立自主。在上會期,我於院會質詢蘇貞昌院長的時候,就提出過。
很簡單的一個道理,政黨法的入黨門檻是16歲,但是主辦集會遊行、組織人民團體的門檻卻是20歲,#政府就是只想把年輕人當作動員的工具,而不願讓年輕人當家做主。就這幾個奇怪不對等的限制,瑞典女孩童貝里,她發起全球氣候變遷行動的時候,還不到16歲,如果她在台灣她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如此合理?
民法及相關法律配套的部分,上會期也有其他立委同仁提案修法,像 #動保法領養的門檻 也是20歲,這也不合理,很多年輕人都在做動物保護的志工,到收容所把屎把尿,他們當然有能力照顧動物。調降年齡限制,是要放手讓年輕人更早去擔負起責任,我們應該從這個角度來思考修法的配套盤點工作。
四、最後一點,這次修憲會不會成功,面對史上全世界最嚴苛的公民投票門檻。
1. 我建議由民進黨提出釋憲案。今天出席的林明昕教授也提出同樣的看法。畢竟當時末代修憲國代,是採用全比例代表制,投票率低到只有兩成,卻制定出全世界最高的修憲門檻,這樣的正當性當然是有問題的,過去就有小黨提出釋憲,但過去保守的大法官並未處理。這一屆大法官做出不少進步性的釋憲文,民進黨可以考慮試試看。
2. 調降修憲門檻,「二階段修憲論」,就是因為修憲門檻太高有共識,如果大家大費周章的修憲成功,只通過最高共識的年齡限制的調降,那將會更加關閉所有未來修憲的可能性,因為既然已經有一次修憲成功跨越最難的門檻,那這個門檻的存在就取得正當性,但是這麼高的門檻,將會讓未來的修憲都不可能成功,形成了修憲門檻在理論與實務的悖論。
因此,這一次的修憲,不論通過了那些具有高度共識的條文,一定要有修憲門檻的適度降低,然後再用幾年時間,大家好好的討論比較複雜的制度設計課題,包括總統權責相符的調整,總統和行政院長的職權劃分,總統制和內閣制或是符合台灣現況的混合制的選擇,這些都非常複雜、也牽連甚廣、影響深遠,不適合匆促決定。因此「二階段修憲論」,非常重要。
一憲二法下修公民權到18歲 在 蔡壁如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早上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與時代力量立法黨團,針對「一憲二法,下修公民權到18歲」共同召開了記者會,也相互連署了彼此的版本,台灣民眾黨與時代力量在台灣民主政治上為青年寫下了新的一頁,也再次證明,小黨之間雖有競爭關係,為了下一代,也更有議題合作的空間。
壁如與臣遠在這段期間,為了倡議一憲二法,下修公民權到18歲,我們用了最健康的方式,到處去倡議宣揚我們的理念,而柯文哲市長也在百忙之中抽空為我們錄製了一小段倡議宣傳用的影片,壁如期待大家也能夠跟我們一起出來呼籲大家,也讓其他政黨能夠一起來支持「一憲二法,下修公民權至18歲」,我們就只差這一步,台灣民主更完整,台灣才能轉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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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憲二法下修公民權到18歲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一次民眾黨所提修憲「一憲二法,下修公民權到18歲」將其單純化,目的在於能夠還政於民、還政於青年,期望朝野各界能夠以實際行動響應,台灣的民主就缺這一塊,台灣的未來,青年作主。
#歡迎各界青年加入我們推動的行列
#台灣的民主就缺這一塊
#台灣的未來青年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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