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上的大工廠,如何解? ▌
農地上的大工廠,因為有臨時工廠登記證這張「免死金牌」,得以在輔導期限內(2020年6月2日)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等處罰。有暫時性合法的身份。
立法委員林袋樺、許淑華、王惠美等人提修正版,要求延長2010年《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地33、34條的免罰輔導期、受理門檻期。要求展延的修正案,讓農地上的大工廠「無止無盡的輔導期」,形同就地合法。
經濟部長沈榮津說,臨時工廠登記制成效有限,經濟部的新方法不再展延。取而代之的是,「全面納管、輔導改善、合法經營」三部曲。原則是2016年520前既存的未登記工廠,符合沒有環境污染、沒有公安問題、有合法繳稅三條件者:「就地管控」。(廠商還是要付出使用回饋金、登記回饋金、營運回饋金)
在農地上種工廠,是錯誤的政策所引導的制度性問題,更是在國土保育、糧食安全、農業永續的社會共識中,從中央到地方、從農業到產業、從都市到鄉村,都必須共同面對的國土困境。農地上的大工廠,如何解?希望我們的解答不再是「歷史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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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資訊中心
https://eyesonplace.net/2019/01/24/1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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