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煩啊,連假出遊還要一直寫密醫文。
聽說王先生又發了一篇限好友留言的討拍文,本文應幾個ADHD媽咪還有覺得被酸不爽的醫護粉絲要求所寫,以正視聽。
☑️王先生說:他臉書上的醫療行為都發生在中國,說密醫太沉重。
火速刪除的文章其實大家都有備份:
兩天前的文章,明明白白寫著『#今天診間來了...#診脈後.......我罵了那個媽媽幹你娘。』
請問 #今天指是哪天?#診間在中國?
診脈算不算醫療行為?
下診斷和處方算不算醫療行為?
#不是只有開藥打針才是診斷和處方
把脈、下診斷沒有過動症、下診斷脾胃虛寒都是醫療行為喔。
下診斷媽媽有神經病,這個算醫療行為還是人身攻擊?這個我就不懂了。
☑️『我沒有收錢.所以我不是密醫』
不給錢就不算數的好像只有豹頭,醫療法不是這樣規定的。
☑️『不用擔心我跟各位搶病人』
這更是好笑,我看到出來譴責他霸凌了這位媽媽的醫師們,有心臟外科、有乳房外科,小弟是中西醫師,但執業麻醉科,就是沒看到台灣的中醫師。想要把風向,從密醫和霸凌的是非對錯,抹成同行相忌搶生意,首先您也必須是同行。
☑️『我不想考台灣執照,不想看健保,沒有要像你們在健保底下乞食』
是不想考還是沒有應考資格要說清楚啊。在台灣,無論中醫西醫,都要考過聯考,進入醫學院研讀七年(學士後醫學系、學士後中醫系修業年限是五年),如果像我是中西醫雙主修,大學的修業年限是八年。
取得醫學系或中醫系的畢業證書後,才有應考台灣的中醫師或西醫師執照的資格。
中國呢?學制混亂,有三年、五年、七年各種不同入學和畢業條件。台灣學生過去念的,通常就是在台灣考不上,但花錢找代辦入學,不用同中國本地生考試競爭入學。
這些中國畢業生,俗稱台籍陸醫的,其實不但不能在台灣執行醫療業務,更不能打著醫師的名號混淆視聽,遑論看診。
是不是密醫,白紙黑字大家自有公論,要抹黑揭發他的醫師們都是因為不甘心被搶病人,實在也太好笑了。
最後,在健保制度下被剝削的台灣醫療人員,其實某種程度都是保持著犧牲奉獻的信念,被密醫這樣戲謔嘲笑,其實我看了很心酸。
--
侯友宜,新北市衛生局,你們現在是化外之地了嗎?醫療法和醫師法在新北市失效嗎?
醫師法 第 28 條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Search
不是只有開藥打針才是診斷和處方 在 動物醫院評價分享爆料| 愛吃鬼通常沒咬就整塊吞下去|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沒錯!在組織病理學檢查下,睪丸內為腫瘤病變,診斷為賽托利細胞瘤. 而臨床的這些主訴必需要懷疑是不是因為睪丸所引起的副腫瘤症候群. 何謂副腫瘤症候群?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