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次定期會|陳薇仲市長施政總質詢】
整合能源政策與綠資源保護,環境永續城市一起努力!
上周11月18日是我在第4次定期會針對市長施政總質詢的時間🐱!
(一結束之後就開始瘋狂忙超級重要的預算審查,不好意思現在才來跟大家報告><)
這次定期會雖然在各局處業務報告把握時間和各局處討論超多議題,例如輕軌說明會、美豬檢驗、交通停車改善、人本環境、公園參與、性別平等教育等(怕總質詢一小時問不完,我真的狂發問狂討論,詳細可以滑下去看我每天的業務報告發文喔)然而,許多牽涉跨局處的業務還是要以市長為主要發動對象,因此要趁總質詢請市長擬定政策方向!
這次主要討論到 #協和電廠填海造陸破壞外木山百年海景 、 #能源轉型政策加快腳步 以及 #樹木保護機制與專業在哪裡。這次就不以上千字長文來逼迫大家!
⚡#支持協和電廠轉型 #但短視近利填海造陸將破壞外木山百年海景
前情提要🐠 請看綠蠵龜和珊瑚的故事 ▶ https://npptw.org/EsREi9
(也要幫忙分享和連署喔!💪)
位在基隆外木山海岸的協和電廠要由燃油轉換成燃氣電廠,這件事情我們當然支持,也支持能源轉型目前的方向,然而協和電廠除了陸地上廠內機組轉換外,還要在電廠外側海域進行填海造地「18.6公頃」做接收站碼頭,同時還會興建高14公尺綿延數百公尺的海堤。
除了會衝擊景觀、沿岸海流,在這個填海造陸範圍內,總共有74000多株珊瑚會被埋沒,衝擊外木山、也就是基隆西岸的自然海岸,而以珊瑚礁為棲地的四分之一物種會消失,也會大幅毀壞外木山漁業資源。
前任環評學者和民間都呼籲非常多的替代方案。最重要的是,天然氣不是再生能源、還是會製造許多碳排放,國際趨勢都在要求零碳排的再生能源,因此台灣能源轉型的規劃也將天然氣當作「帶動再生能源」的暫時方案,國際趨勢要求2050年後產業鏈、能源部門都要接近零碳排。學者更指出,隨著再生能源發展,2025年後天然氣發電若下降到35%,新天然氣儲存設施到2040到2050年左右,使用量可能只剩下五成左右。
雖然協和電廠是中央的火力發電重大建設,但如果市政府一直在各種意見表達與公聽會上沒有聲音、未要求替代方案、還沒有思考能源轉型如何執行,那基隆只能吞下台電給的唯一選項,而外木山的自然海岸、豐富生態和美麗景觀,就會變成這些短視近利填海造陸政策的最大犧牲。
🔋 #我們是否可以省下一座用不到20年的接收站碼頭 #基隆能源轉型加速
2017-2018年基隆市在多個NGO組成能源轉型推動聯盟的「縣市能源轉型政策評比」中是最低分的D組,也就是能源治理較被動、對能源轉型理解和動力有待加強。
低效率的能源使用會造成過多的碳排放,目前國際趨勢上,對於氣候變遷的承諾已經來到「2050年零碳排」,以減緩氣候變遷影響。國際上以及台灣本土也有非常多以「城市」作為行動單位,積極面對能源議題的例子。基隆作為海港與漁業的城市,也是未來可能因海平面上升、珊瑚礁消失而遭受重大衝擊的城市,相較其他城市,我們應該更積極來思考如何行動。
能源轉型的內涵不只是「發電」、也不只是「節電」,還要搭配資訊公開與智慧管理,更重要的是透過民主治理與公民參與引入更多民間的動能,和市民一起來發揮創意,用行動改變低效率的能源使用的狀態,省下環境不正義的電力使用(如協和電廠填海造陸)。
除了首爾激勵人心的「省下一座核電廠計畫」(2012-15年共再生能源發電+節電共省下96億度的電,相當於核一廠一年發電[1]),台灣也有非常多縣市正在引入民間參與、發揮創意來擬定能源治理政策,例如:台北、台中及台南市,都制定了因應氣候變遷及低碳城市的自治條例,除了清楚規範各部門的能源目標與工作(包含建築、運輸等多個面向),更明定獎勵與裁罰機制。而如新北市也建置了能源資訊平台,透過地圖資訊整合來呈現節電計畫與再生能源的發展,另外,如嘉義市發展出包含發電節電補助方案、設置「綠能節電中心」、「社區與住家綠能服務團」到民眾家中協助評估再生能源裝置與節電健檢的「千屋計畫」。
基隆目前沒有「能源政策及能源治理的專責單位」,多個以市長為召集人的相關業務小組又沒有發揮高治理層級的作用,各業務分散在不同局處缺乏整合管理,相關政策擘劃與推動執行的法源架構。更重要的是,雖然有「節電種子」等業務,但仍非常缺乏引入民間資源及帶動民眾參與的機制,苗栗國都有進行節電的參與式預算了,基隆市政府應該加緊腳步!
因此,我明確建議市府要啟動訂定自治條例的法制工作,並設置高治理層級的能源政策專責單位來整合各局處的能源業務,並參考國際及台灣不同縣市的經驗,將創意和民間的能量引入能源政策和計畫,讓市民一起來思考用電可能會帶來的環境問題或不正義,並用行動來一起「省下一座填海造陸的電廠」!
🌳 #不是等傷害造成了才來裁罰 #樹木保護怎麼辦
樹木除了提供城市裡生態例如蟲鳥類和松鼠等資源,更是城市降溫和生活品質重要的綠資源,若錯誤的修剪和種植造成樹木傷口過大或是體質弱化,則會降低樹木自然抵禦風災的能力,更可能傾倒造成公共安全。
從植穴、樹種到修剪的樹木保護就是城市綠資源和公共安全的基礎。市政府如何把關呢?目前只要各單位在公共工程中遇到樹木修剪與移植的問題,都得送交修剪(或移植)申請書給產發處(社區、學校、產業道路)以及都發處(公園、人行道、槽化島)做審查,核准才能修剪,否則會違反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以及基隆市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而會得到裁罰。
除了要求市府兩局處盡速整合這個10多年前、單位混亂與裁罰狀況不同的法規外,我也希望除了發文請有可能有工程的各局處「知道」要送修剪申請書審核外,更希望進行公有地上的樹木普查並建置相關的資料,最重要的是掛牌,讓相關工程單位至少先知道這些樹木是市府維管,且必須要有核准才能夠修剪。
最後,除了落實修剪與審核程序、統整法規外,我更要求要有專業的修剪規範作指引,更重要的是市府內的教育訓練,由於農委會林務局正在研擬森林法38-6條的指定規模子法,未來會要求公共採購契約必須納入修剪規範的完整原則,不過,林務局也建議各市政府因有的修剪規範,目前綜觀基隆的修剪規範非常簡略,如宜蘭、台北市的規範都有寫明各種不良枝、主幹枝判斷以及修剪正確的下刀方式等,我請產發處盡快開啟這樣的工作,開始來彙整修剪專業知識,除了提供廠商,也讓市府內人員了解該遵守的議題。另外,教育訓練部分,都發處已經開始在執行,也希望產發處能來協作並投入資源,提升府內對樹木保護的認知。
除了程序,更應該有專業的帶入,才能讓基隆市的綠資源被好好對待!
[註1] 資料來源:〈首爾官民聯手 「減掉一座核電廠」〉,《今周刊9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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