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元與包容 我支持婚姻平權 🌈🌈🌈
今日天氣回溫,我在立法院鎮江街遇到由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所發起立法院站崗行動者們,熱正當午仍站在立法院側門口向路過的人們呼籲一同支持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期望讓台灣社會不再恐同。
現場我表示認同與支持,真心希冀相愛的人們能夠廝守照顧彼此!
行動者們站崗期間也遇到過對同志不友善民眾的質疑,對其罵說做人不正直才會變成同性戀。我想這樣的發言令人遺憾!人們決議相愛與廝守應當獲得支持與祝福。勿以個人性傾向作為歧視與偏見之理由。
行政院版施行法草案版本,已是在尊重釋字第748號解釋和公投第12案內文:「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的前提下所提出,據此法務部已經多次公開說明。
但令人遺憾的是部份爭論仍糾纏於公投結果大於釋字、政院版施行法草案是否尊重公投的錯誤認知上。然行政院對公民投票案所提出之意見書,第一點就寫明「憲法保障同性間得以結婚之權利,已經司法院釋字第748 號解釋確認,不會因本次公投結果而有所變更」。
多元包容是我們台灣最珍貴的價值,愛與平權的最後一哩路,讓我們堅持下去!💪💪💪
#釋字第748號 #婚姻平權 #多元包容
不會因本次公投結果而有所變更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院長今天上午針對行政院、賴士葆委員和林岱樺委員所提出的三個同婚專法召集黨團協商。可惜的是,這次協商的大半時間,仍然圍繞著公投與釋字效力的假議題,經我和多位委員以及法務部的釐清,確認政院版專法確實符合釋字和公投意旨,院長宣告下次不再重複討論此議題,下週二上午九點將直接進入條文繼續協商,並預告下週五將就未能達成共識的部分於院會表決處理。
賴士葆等幾位委員在協商桌上主張行政院的專法不尊重公投民意,這樣的說法根本是混淆視聽,司法法制委員會早在2016年初審完成民法修正案,送交黨團協商,今天行政院之所以提出專法草案、立法院之所以僅針對專法版本協商,都是尊重公投民意的結果。
公投民意是什麼?我們必須回頭去看公投當時人民投下同意的主文和理由書,才是回歸公投民意,而不是在國會殿堂藉機發揮、混淆視聽。
當初由提案人自己修正後提交的公投第十二案理由書清楚說明該公投案「符合釋字第748 號解釋意旨」(參見第7案至第16案公投公報:https://reurl.cc/vX1Dk)。當時行政院對公民投票案提出之意見書,第一點就寫明「憲法保障同性間得以結婚之權利,已經司法院釋字第748 號解釋確認,不會因本次公投結果而有所變更」。這些內容都刊載於公投公報,是當時民眾投票的基礎,七百多萬票同意的內容。
行政院版草案是在尊重釋字第748號解釋和公投第12案的前提下提出,法務部已經多次公開說明,再糾纏於公投結果大於釋字內容、政院版草案是否尊重公投的假議題,實在毫無必要,對法案的討論也毫無助益。
反而,賴士葆等幾位委員所提出的草案版本,才是口頭上尊重但實際上不尊重釋字、也不尊重公投結果。若依照賴版或林版通過,更將造成台灣家庭制度的一國兩制,全國各行政機關無所適從,法務部盤點出相關的三四百項法規將面對適用與否的問題。
今天協商會議最後,林昶佐委員更指出,若立法院通過的是賴版或林版,5/24當天同志可能仍可主張要依民法登記,因為兩個版本所設計的「同性家屬」或「同性結合」皆非釋字第748 號解釋所指出應予平等保障的「同性婚姻」,這將會是極有可能發生的狀況。
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究竟會走向何方,下禮拜將會是關鍵時刻,但願歷經多年討論,在下週的反恐同日所迎來的是一個不再恐同的平等法案,這個願望仍然需要我們大家共同努力。
不會因本次公投結果而有所變更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院長今天上午針對行政院、賴士葆委員和林岱樺委員所提出的三個同婚專法召集黨團協商。可惜的是,這次協商的大半時間,仍然圍繞著公投與釋字效力的假議題,經我和多位委員以及法務部的釐清,確認政院版專法確實符合釋字和公投意旨,院長宣告下次不再重複討論此議題,下週二上午九點將直接進入條文繼續協商,並預告下週五將就未能達成共識的部分於院會表決處理。
賴士葆等幾位委員在協商桌上主張行政院的專法不尊重公投民意,這樣的說法根本是混淆視聽,司法法制委員會早在2016年初審完成民法修正案,送交黨團協商,今天行政院之所以提出專法草案、立法院之所以僅針對專法版本協商,都是尊重公投民意的結果。
公投民意是什麼?我們必須回頭去看公投當時人民投下同意的主文和理由書,才是回歸公投民意,而不是在國會殿堂藉機發揮、混淆視聽。
當初由提案人自己修正後提交的公投第十二案理由書清楚說明該公投案「符合釋字第748 號解釋意旨」(參見第7案至第16案公投公報:https://reurl.cc/vX1Dk)。當時行政院對公民投票案提出之意見書,第一點就寫明「憲法保障同性間得以結婚之權利,已經司法院釋字第748 號解釋確認,不會因本次公投結果而有所變更」。這些內容都刊載於公投公報,是當時民眾投票的基礎,七百多萬票同意的內容。
行政院版草案是在尊重釋字第748號解釋和公投第12案的前提下提出,法務部已經多次公開說明,再糾纏於公投結果大於釋字內容、政院版草案是否尊重公投的假議題,實在毫無必要,對法案的討論也毫無助益。
反而,賴士葆等幾位委員所提出的草案版本,才是口頭上尊重但實際上不尊重釋字、也不尊重公投結果。若依照賴版或林版通過,更將造成台灣家庭制度的一國兩制,全國各行政機關無所適從,法務部盤點出相關的三四百項法規將面對適用與否的問題。
今天協商會議最後,林昶佐委員更指出,若立法院通過的是賴版或林版,5/24當天同志可能仍可主張要依民法登記,因為兩個版本所設計的「同性家屬」或「同性結合」皆非釋字第748 號解釋所指出應予平等保障的「同性婚姻」,這將會是極有可能發生的狀況。
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究竟會走向何方,下禮拜將會是關鍵時刻,但願歷經多年討論,在下週的反恐同日所迎來的是一個不再恐同的平等法案,這個願望仍然需要我們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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