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憲改「基本國策組」今開會 通過納入18歲公民權】
聯合報 / 記者丘采薇報導
民主進步黨啟動修憲,力拚9月推出黨版,今天黨中央憲改小組之「人權與基本國策組」舉行第一次討論會議,由召集人鄭文燦主持。憲改小組發言人、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會後表示,會議中小組成員針對如何落實18歲公民權議題討論熱烈,並對「18歲公民權」納入此次修憲提案,獲得一致共識;相關具體修法配套措施,下次小組會議後續也將持續討論。
民進黨憲改小組分為三組,包括「地方政府人權與基本國策」、「國會職權」及「中央政府體制」,由考試院前院長姚嘉文、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及桃園市長鄭文燦分別擔任召集人,目標是9月正式提出黨版修憲草案。
「中央政府體制」小組由姚嘉文領銜,主題包括廢除考試院、監察院等;「國會職權」小組由柯建銘領銜,主題包括總統國情咨文定期化、立委選制、國會調查權等;「地方政府人權與基本國策」小組由鄭文燦領銜,主題包括18歲公民權等議題。日前會中也決議,由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擔任修憲小組發言人。
#民主進步黨 #姚嘉文 #鄭文燦 #林飛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3的網紅陳歐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行政院長只是幕僚長 馬總統才是立院質詢的對象!! 有關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是否必須備詢,立委陳歐珀與中山大學前教授陳茂雄於2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雖為憲政首例,但事實上在兩蔣執政時代,總統就向國民大會報告國情,李登輝執政時代,不只報告國情,還聽取國代的國是建言。廢除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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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名是否要改成「台灣共和國」?他表示,「當然啊,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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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建立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
─朝野凝聚共識,建構國家社會長治久安的憲政體制 (4之3)
文/黃炎東(曾任台大教授/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崇右影藝科技大學副校長)
憲法的解釋有許多見仁見智的方法,但若是因政治人物各自心中已存之定見,透過形式的解釋方式而展現出來,充其量僅是一種包裝和濫用。各憲法條文中皆有其「相互依存性」,在解釋時不能僅藉由個別規範,須從憲法整體秩序原則加以思考,如遇有條文間的彼此矛盾之時,則須檢驗條文在現實政治運作上,是否可被有效操作,若因條文間的相互扞格,反而造成憲法的窒礙難行,則須透過修憲一途...
#修憲 #制憲
中央政府體制 在 陳歐珀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行政院長只是幕僚長 馬總統才是立院質詢的對象!!
有關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是否必須備詢,立委陳歐珀與中山大學前教授陳茂雄於2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雖為憲政首例,但事實上在兩蔣執政時代,總統就向國民大會報告國情,李登輝執政時代,不只報告國情,還聽取國代的國是建言。廢除國民大會後,該會的權責全部移轉到立法院,所以總統到立法院報告國情及聽取立委的國事建言完全合乎憲政慣例。陳歐珀也認為憲法沒有規定總統不能接受立法院質詢,立院有權要求總統來質詢。
陳歐珀等人表示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15-4 條: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就前項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就已經將備詢方式規定的很明確,並沒有違反總統與閣揆之間的憲政分際,且陳歐珀等人認為,台灣歷經七次修憲之後,中央政府體制早已不是雙首長制,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必經過立法院同意,總統可以隨意任命行政院長,也可以隨時免其職務,且行政院長的副署權又被取消,顯然的,行政院長已不是獨立行使職權的行政首長,而是總統的幕僚長,完全聽命於總統,由行政院長率領各部會首長備詢已無意義,因為總統才是真正掌握行政權的人,因此邀請總統來立院不但合乎憲政,「一問一答」或「綜合問答」等備詢形式,更是合乎法律。
陳茂雄教授認為質詢是內閣制國家特有的制度,內閣制國家由人民選出國會議員來執掌立法權,再由國會多數黨組閣,內閣閣員由國會議員兼任,也就是代表國會執掌行政權,因而須要定期到國會做施政報告並接受質詢。非內閣制國家的行政權獨立於立法權之外,並非由國會多數黨組閣,所以沒有質詢的制度。而總統制國家是沒有質詢制度,只有有兩個國家例外,就是法國第五共和及台灣。一般無質詢制國家,行政與立法分立,並且相互制衡,主要以美國為例,而以有質詢制的法國與台灣,行政單位則要向立法單位負責與監督,針對的對象為有權責的人,過去行政院長的任命需由立法院同意,是總統與立院共同推出之獨立行使職權的行政首長,不但有副署權,且與總統分享行政權,總統執掌外交與國防,行政院長負責內政;但修憲後的台灣政府體制,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必經過立法院同意,總統可以隨意任命行政院長,也可以隨時免其職務,行政院長的副署權又被取消,顯然的,行政院長已不是獨立行使職權的行政首長,而是總統的幕僚長,完全聽命於總統,由行政院長率領各部會首長備詢已無意義,因為總統才是真正掌握行政權的人。
陳歐珀等人強調,「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無權卻要負責。」總統是台灣最高行政首長,總統赴立法院質詢是符合憲政精神,非內閣制國家具有質詢制度本非常態,若是可以取消質詢制度,台灣當然就變成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然而還未修改制度以前,行政單位還是不能抗拒質詢,而該率領各部會首長備詢的是總統,因為總統才是國家的最高行政首長!
最後,陳歐珀等人呼籲馬總統,既然一再強調自己最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則應該赴立法院接受質詢,不要再找各種理由來推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