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不禮貌的留言,想說特地來發一篇文章說明,#文很長 覺得很煩的人可以略過~
🌻前情提要:
3/10時 洪先生跟著張先生一起來罵人。(附上截圖)
由於洪先生是接著張先生來回應,所以我看著看以為他們可能是同一人,畢竟張先生先前私訊我的用字遣詞都跟洪先生打字的習慣雷同,還要找我組人民團體去聯合國(?)
後來我想啊~
可能是張先生複製洪先生的文貼私訊給我,我後來翻到他們開的社團,也都是張跟洪輪流發文的。(我這邊就不貼出他們的粉專跟社團,標點符號混用全形跟半形很亂之外,論述也很荒謬。)
我之前因此也打了幾篇問與答正式回應他們: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
🌻結果昨天洪先生在我發的這篇文留言了(附上截圖)
🔗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5893725325849/?d=n
有鑒於他提出很多似是而非的觀點,我覺得有必要好好的發一篇文來討論。
🌻以下逐一駁斥洪先生的論述:
1️⃣洪先生說:「中華民國沒有代管是殖民,所以要解殖。」
搞清楚我們的主張好嗎?
👉🏻在這篇說過了,Q&A29獨立是什麼?建國獨立跟獨立建國不一樣嗎?:https://reurl.cc/Q7Wlpp
我們主張的是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人要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獨立,這邊去殖民化是指受日本殖民統治的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再來,我們法理建國派論述的依據一開始就說了:
👉🏻Q&A1+2自決建國依據是什麼?國際法對領土主權重要嗎?:https://reurl.cc/Q79bkp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5代管是依據什麼?為什麼不是中共代管台灣?:https://reurl.cc/V3E1OY
如果真的不喜歡看文字也可以用聽的,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5 開始依據盟軍授權佔領代管台澎至今➡️這是在說明為何台澎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治理之下,以及為何「台灣光復」是騙局、為何台澎並非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想代表的國家的領土。
「終止(中華民國為盟軍進行的佔領)代管」就是要擺脫被中國流亡政權治理所帶來的一切問題。
原日籍台澎住民以原日本殖民地住民的身分行使自決權建國➡️這是在說明為何在二戰後的「去殖民化」國際共識下台澎住民會擁有自決權可以行使「(原日本殖民地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自決建國」則是要讓台澎成為真正的主權獨立國家。
能把這兩件事情理解成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代管所以要解殖」?到底是怎樣的解讀能力啊??
代管依據就是《一般命令第一號》,請參閱上方給的問與答5。
附上 臺澎法理建國連線網站 🔗http://www.rotpnetwork.tw/reference.php?LAN=TW
有各國立場,在此節錄一則:
👉🏻1950.06.27 針對台澎主權歸屬,美國總統 Harry Truman 表示:
藉由將在日本投降後經營福爾摩沙的任務指派給中華民國政府,身為同盟國領導者的美國建立了一個「以同盟國成員為本人,中華民國政府為代理人」的代理關係,以待日後簽訂和平條約。
“by assigning the task of the post-surrender operation of Formosa to the R.O.C. government,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leading power of the Allies, created an agenc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llied Powers as the principal and the R.O.C. government as the agent, pending a peace settlement. ”Statement on Korea, N.Y. Times, June 28, 1950, at Al.
這也是我會覺得自決建國後請中華民國政權離開極為重要的主要理由。解殖當然很重要,但解殖這項工作無法在建國之前完成。甚至可以說,在建國之後,解殖工程才有辦法正式啟動。
———
2️⃣洪先生說:「不要參與中華民國選舉不然等於跟國際說我們要變成中國人。」
這個論述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很熟悉?之前有來我版上的一位黃先生是台灣民政府的信徒,就是主張不要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最愛叫人不要去投票。
👉🏻投票這個我已經回覆過。Q&A57: 參加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的政黨等於向國際宣示台灣人的法律身份是中國人嗎?https://reurl.cc/4yLpgY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過去的說詞就是:美國CIA 跟林志昇說台灣人要去加入台灣民政府,辦理台灣民政府發的身分證,人數多到一定數字的時候,美國就會派兵來驅逐中華民國等等荒謬論述。
洪先生的公開發文寫的內容,像「住民自決宣誓美國認證」這個東西,其實就是台灣民政府詐騙台灣人去辦牠的假身分證的騙術。說那個身分證是在美國做的,辦了能得到美國認證之類的。
👉🏻我們直播 台澎小堅果有特地開一集駁斥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5451574036731/
我也多次在問與答說過,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是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支持本土政黨奪權,並達到實質掌控中華民國政權。
👉🏻Q&A10為什麼還要留著中華民國國籍?: https://reurl.cc/mqvoE7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
3️⃣洪先生說:「入聯才是建國。」
Q&A3也說過了,建國後不一定要入聯合國,但不建國一定不能入聯合國。
如果要入聯以自決建國後新國家的身份,中國PRC依利益規避原則,是不能投票的,因為他曾主張台灣是中國的,所以他不能投票,除非他先放棄這個主張才可以投票。
要怎樣建國?我們在問與答與直播說明了何謂「『外部』自決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495331932355/
👉🏻重點整理在這🔗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直播看完可以清楚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就是根本不了解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我們在這篇直播重點整理有說明聯合國是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張先生之前私訊我,就是要找我組人民組織團體到聯合國,呵呵。我拒絕了。
洪先生的建國論述居然也是組人民團體到聯合國!完全是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也根本搞不清楚國際法建國法理程序建國有哪些路徑。
在此順便提供跟聯合國有關的問與答如下:
👉🏻Q&A16:聯合國當時對蔣介石代表中國的態度是?:https://reurl.cc/MZbpqk
👉🏻Q&A18台澎為什麼不是聯合國託管地?:https://reurl.cc/YWvpXl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Q&A85:為什麼不搞出一個憲法大綱啊!不然聯合國會同意你辦公投嗎?(國統綱領補充)https://reurl.cc/o94VYv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
4️⃣洪先生主張:「國際法的建國,要從最基本的四要素開始,必須從擁有人民跟領土才可能成為國家,然後從這個人民與領土必須形成有代表性的組織才能在聯合國行使集體權,聯合國只接受組織協調議事。而這個組織必須被認定是能外交各會員國,一旦有外交就是法人組織可以被引入聯合國。台灣必須成立有別於中華民國的人民組織,並行文國際聯合國與中華民國,才能外交建國。」
呼,這整篇就是大錯特錯,有許多斷言可以討論駁斥。聯合國是什麼呢承上題不多做說明。
這篇問與答有回應什麼是國家四個特質👉🏻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reurl.cc/xgoKr5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一個組織可以來主張的,所以先行使住民自決權才能建國,依國際法法理來建國才會具有「國家法人格」,才能主張領土主權屬於建國後的國家。
以下問與答都有提到這個觀點: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8:實際上中華民國的確治理台灣這與國際法有什麼關係?:https://reurl.cc/KxARQp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reurl.cc/4yXNVK
👉🏻Q&A31開羅宣言了解一下啊中美英三公報不就是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https://reurl.cc/nnZKVD
👉🏻Q&A80:主權是什麼?https://reurl.cc/v581Ee
👉🏻Q&A92國家法人格不是國家要素嗎?https://reurl.cc/MZg23X
之前也說了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住民,所以並不能說先擁有土地跟人民喔!
👉🏻直播中有說明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9767780271777/
《舊金山和約》最終處置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地位未定」最直接的法律上意義就是:目前並沒有領土範圍涵蓋台澎的國家存在,所以「台灣還不是主權國家」,如果希望台灣成為一個國家,成為一個擁有台澎領土主權的國家要怎麼做呢?就是要建國,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而有資格依國際法去殖民化程序行使住民自決權公投投票的是原日籍及其後代的台澎人民。
——
5️⃣洪先生說:「台灣關係法就是要認證台灣民族、香港民族...以便被異族統治者們自決宣示建國。法條就是勸台灣人自己要解殖,是美國人要協助台灣制裁中華民族殖民主義用的。而台灣人去蓋章給中華民國就是願意被殖民。」
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解釋的也是一團亂(暈) 跟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也無關。
《台灣關係法》歷史脈絡,這篇有說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1658133416075/
對美國而言,中華民國就是美國認證的台灣治理當局而已,因為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之前有發文說換承認政府是可以隨時隨地就換的: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然後台灣治理當局在台灣辦的選舉,美國還一天到晚稱讚民主體制,你當美國精神分裂?
在《台灣關係法》第15條裡面,就有留下這個治理當局可以變更的伏筆:
「......,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台灣關係法》中的「台灣治理當局」不是代管機構稱的治理當局,是一個事實描述,是指 「治理台澎的政權」,而美國可以接受這個政權不是中華民國。
所以,台澎自決建國後讓中華民國政權留下或者退到金馬(中國領土),即使美國基於任何理由不承認新成立的國家政府是國家政府,也會依據《台灣關係法》承認這個國家政府是台灣治理當局,美國也可以賣武器給這個台灣治理當局。換句話說,《台灣關係法》的保障仍舊會存在,即使美國不承認自決建國結果。
美國如果承認自決建國結果,台灣跟美國就可以直接正式建交,簽署《台美共同防禦條約》,成為軍事同盟,誰打台灣就是打美國。
這是本質是中國流亡政權的中華民國政權辦不到的,即使改名叫台灣、制定新憲法也一樣辦不到。
👉🏻延伸閱讀Q&A43+44:台灣不是由台灣人管理而是中華民國託管中嗎?為什麼美國代管日本由日本人管理、美國代管南韓由韓國人管理,台灣由ROC代管卻不是台灣人管理?https://reurl.cc/pmrgae
更多的美國的立場,參考以下問與答:
👉🏻Q&A11美國不允許台灣獨立不是嗎?:https://reurl.cc/g8z2KL
👉🏻Q&A12美國對中華民國的立場是?納米比亞的例子?: https://reurl.cc/l05jOq
👉🏻Q&A14:到中國賺錢的台灣企業與美國立場是什麼?:https://reurl.cc/bzkN5X
👉🏻Q&A28美國駐華大使館是什麼?:https://reurl.cc/E2XaM1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77美國算一個國家嗎?https://reurl.cc/Xe3bEE
👉🏻Q&A83: 老美怎麼搞定?講國際法還太早了 https://reurl.cc/mq4dyG
👉🏻Q&A86:要等老美把中共榨乾才有辦法搞獨立吧!而且島民都沒有共識啊!https://reurl.cc/o9Agpj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Q&A88:要符合老美利益才能獨立啊?https://reurl.cc/Aga4zZ
👉🏻Q&A97:美國共和黨議員說台灣是自由中國,為什麼?https://reurl.cc/OX8q1A
———
6️⃣洪先生主張:「成立福爾摩沙組織、才能台灣解殖建國,就能解決一切台灣問題。台灣解殖 永久斷絕兩個中國糾葛;台灣解殖 下架中華民國;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產;台灣解殖 大審228屠殺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下架蔣介石;蔣經國;台灣解殖 起訴蔡英文與民進黨;台灣解殖 下架韓國瑜;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人不當得利;台灣解殖 大審清鄉;白色恐怖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解密兆豐洗錢;台灣解殖 依國際法庭重審政治迫害陳水扁、林義雄、陳文成、沈建德長子、蕭曉玲、宇昌案、黑名單;台灣解殖 起訴徐旭東盜挖國土破壞福爾摩沙領土;台灣解殖 清查文化古蹟被破壞;台灣解殖 追查金融掏空、軍購弊案、退將間諜、紅色媒體、警察濫權;台灣解殖 解決台灣被殖民的所有問題。」
呼,我的確有寫過一篇來討論生活議題的根源都會回到 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本質問題,但我們仍舊必須釐清要怎樣透過國際法法理程序來去殖民(日本殖民),使台澎人行使住民自決來建國。👉🏻 Q&A27: 生活議題比自決建國重要嗎?:https://reurl.cc/MZXWkL
我們法理建國派相信絕大多數台澎人都是可以溝通的人、我們也相信,除了少數原始人之外,大家的想法都有機會改變。台澎人的觀念許多都是靠著不斷思想碰撞而改變的。自決建國就是靠每一個台澎人的力量凝聚起來才能成功的。
台澎建國還是要靠台澎人民自己來爭取,不是以為組個團體去聯合國就可以的。
我們法理建國派的論述是強調「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不去針對中華民國政權內部的政黨或是被洗腦的「人們」,因為政權是人為組織來的,人們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洗腦與誘惑下向其效忠,才會成為它的幫手與共犯,但人的思維會改變,改變後也可以放下「中華民國政權」,倘若將問題歸咎其實受外在因素高度影響,且隨時可能變動的「思維」,又否定「思維改變」的可能性,就很容易以自己的主觀認知入他人於罪,就跟「白色恐怖」一樣肅清「人的思維」,所以我們把問題根源定義清楚,是「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
有問題的是「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被洗腦的「人們」。我們的目標是告訴被洗腦的人們「中華民國政權」的真相,接著進行自決建國的路線,未來的目標是放下「中華民國政權」時,可以讓仇恨跟著中華民國政權一起離開。
「中華民國政權」確實存在在台澎,法律的本質存在,但怎麼運作還是需要人來執行,因此讓本土政黨來控制「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不是要讓本土政黨成為「狼」,而是深入問題核心的體制來掌控它,莫忘「台澎羊」的身份。
👉🏻 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reurl.cc/qmLbqg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而理念傳達給人民了解正確的史實,也會形成一股政治壓力,來促成掌控「中華民國政權」的本土政黨前進。
👉🏻對目前執政黨民進黨我們法理建國派的立場在這,Q&A58:民進黨有辦法推終止代管嗎?https://reurl.cc/3NKpqX
二戰後去殖民化是國際共識,我之後會寫一篇澳洲的例子。總之去殖民化也是有不靠聯合國就進行的。
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絕對會比幾個人到聯合國大樓前面拉布條說要讓台灣入聯來得有力。
二戰後新增了一百多個透過去殖民化而建國的,也沒有都在聯合國名單裡面啦!
所以那些說什麼沒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就不能走去殖民化路線的就是搞不清楚狀況囉。
https://www.un.org/en/observances/non-self-governing-week
非自治領域名單列入的領域數量:
1946:72 個
1963:64 個
1965:新增 French Somaliland, Omen
1972:新增 Coromo Islands
1986:新增 New Caledonia
目前:17 個
台澎的確是非自治領域沒錯,因為被盟軍代管機構佔領中。
姑且不談聯合國非自治領域名單並不完整,台澎法理地位問題之所以沒在聯合國提出來討論,以及台澎沒被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全都是冷戰框架下為了讓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有地方可待而做出的政治決定。
再者,聯合國只不過是個國際聊天室,並不是世界政府,也不是世界法庭,它所做出的決定絕大多數都是政治決定而非法律決定,即使沒放入「非自治領域名單」也不表示在法律上就是自治領域,或沒有資格行使自決權。
認清史實及台澎真實法理地位,並建立基本的國際法知識,停止幻想腦補吧~~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授權自1945年合法合理治理台澎,中華民國政權做錯的地方是利用這個機會圖利自己,謊稱台澎主權屬於它,進而將台澎捲入它自身的問題。簡單說:有合法治理權限,但做法及手段有很大的問題。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但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但中華民國政權還有另一個身份就是盟佔代管機構,用正確的身份做正確的事情,所以我們必須奪權實質掌控它,才能由它舉辦外部自決權公投建國。
———
7️⃣洪先生留言說要我拿出「國際法網頁」?!
什麼叫做「國際法網頁」?沒有這種東西別鬧了。國際法並不是一本法典啦哈哈
聯合國是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的法人格。
透過制定《聯合國憲章》成立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其涉及到的國際法規範為:國家之間可以簽條約;也可以透過簽條約來成立具有國際法法人格的國際組織。《聯合國憲章》是依據國際法規範制定出來的一個條約,這個條約理面可能有依國際慣例而明文化的條文;換句話說,《聯合國憲章》是依照國際法訂定的,內容可能有國際法相關規範的內容,但《聯合國憲章》本身不等於國際法。
這篇有說👉🏻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
❣️總結:
因為洪先生實在太沒禮貌了,一直叫我踩糞哈哈哈~~所以就問了問聖峰知道這個人嗎?
原來是好幾年前曾經有一個人跑到法理建國連線辦公室來找聖峰對話,這位就是洪先生!!!他的想法對台澎法理地位的詮釋構築在錯誤的歷史認知上,而且顯然也不知道聯合國的本質是什麼,把聯合國當世界政府,再加上有攀附美國,己願他力搞不清楚狀況的問題。
我可以想像聖峰的表情了٩◔̯◔۶
要是我可能會滿傻眼的,因為光是閱讀洪先生的文字,標點符號混用我就覺得很困擾。
後來他被聖峰打發走了(應該是尷尬卻不失禮貌的對待)
洪先生還敢發文說聖峰一頭霧水,我看根本是洪先生的認知跟我們法理建國派差太多了~要對話可以,理性討論。
再來,聯合國也不會殺掉中華民國政權啦,國際組織不會干涉中國內政內亂的事情。一中兩政權也與台澎無關。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去殖民化」是要讓被殖民的族群取回應有權益,得到實質正義。原日籍台澎住民是受到日本殖民剝削的對象,也是因為日本殖民剝削受有損失的被害人,自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所以必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人。而原日籍台澎住民的後代之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是因為他們上一代所遭受到的殖民剝削及損失,也會直接、間接對他們造成影響,所以他們也是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被害人,他們自然也會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而在原日籍台澎住民死亡的場合,他們原本享有的自決權也會成為可繼承的權利由其下一代繼承。
所以,在「去殖民化」脈絡下必須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並不是血統論,而是「去殖民化」措施的「受殖民者/被害人專屬」的本質,及權利的法律上繼承關係所造就的結果。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而這群中國難民,其實就是被中華民國政權非法移置到佔領地台澎的「『非法』難民」。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延伸閱讀:
👉🏻這篇文有談到《聯合國2758號決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812378767317/
👉🏻這篇有談聯合國這個club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
👉🏻台澎人國籍變化也可以看這篇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833173098571/
👉🏻上一個長篇澄清文,在講解為什麼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的只有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3626798885875/
❣️以後如果有人再看到他們的論述可以直接轉貼我這篇資訊,也歡迎複製貼上內文所有資訊~謝謝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直播EP11重點整理】🥜台澎小堅果🌰
時間:4/17(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東奧正名
2. 華航正名
3. 正名修憲/制憲
🔗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2159405699281/
———
1. 東奧正名
其實是關心台灣的日本人永山英樹先生提起的,可惜他並未了解台澎法理地位。
這原先是喚醒台灣人的動機,不過公投最後沒有過,而且讓執政黨民進黨被當沙包打。
喜樂島也在這次東奧正名公投之後組黨了。喜樂島主張台灣獨立,提出「獨立公投,正名入聯」目標。但很可惜並未了解到台灣還未建國,還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
奧運名稱的爭議是因為流亡到台澎的中華民國流亡政權還想要繼續代表中國,結果被國際社會打臉才會出現。
「中華台北」是中華民國流亡政權自己選擇使用的名稱,它之所以會選用這個名稱,就是因為「中華台北」就是具有法理上的涵義。
中華民國政權選擇「中華台北」背後的法理意義就是它是「沒有台澎主權的中國流亡政權」的鐵證,台澎是盟軍佔領地,是原日本殖民地,是住民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之地。
「中華台北」是「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在台北」的意思,就是要告訴大家中華民國政權是沒有台澎主權的中國流亡政權,台澎還不是國家,台澎需要建國。
流亡政府使用「國家所有格/形容詞+地名」的格式:Greek Cairo government、Dutch London cabine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governments_in_exile_during_World_War_II#Allied-aligned_wartime_governments
Polish London government
https://discovery.nationalarchives.gov.uk/details/r/C11073593
我們沒有要把奧會模式的中華台北改成台澎使用的名稱,因為使用中華台北這個名稱的治理政權真正能治理的地方是中國領土金馬東沙,「台澎代管區」才是現階段用於稱呼台澎的名稱。
「台澎代管區暨中華台北」這個名稱要反映的是:這個名稱涵蓋著盟佔代管區台澎,以及中華台北這個中國流亡政權所控制的中國領土金馬東沙。
在還沒建國以前,堅持要把用來反映「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在台北」本質的「中華台北」改成「台灣」,只是自欺欺人,只會阻礙台澎建國的路,會讓台澎人安於停在一個夢中夢中夢的狀態內。
當年其實是有臺灣隊,但是仍就是中華民國奧委會,依然是一中兩政權框架;奧運裡面也有香港隊,但香港仍就是中國的領土;因此用什麼名稱,也不會改變現實上的領土主權歸屬,必須要了解台澎國際法理地位才可以向國際主張台灣要建國、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
2. 華航正名
本土意識出來以後台灣人就開始排斥「中華」這個詞,有些企業就慢慢改了。有的人主張飛台灣的飛機✈️叫做華航,感覺就是台灣是中國的。也有人說因為是國家代表航空,不要有中華比較好。
那國航是什麼?台灣還未建國,不是台灣國航,而中華民國是中國流亡政權,所以本就是中國的叫華航也正常。中華航空在國際航空內的代碼本來就是中國航空公司的代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治下地區的中國航空公司的代碼,所以即便你改名了,代碼仍舊不變。
例如有港澳航空,難道港澳就不是中國的領土嗎?! 再來,官營的航空公司若裡面有改成台灣航空,不就告訴別人中國航空公司裡面有台灣航空(?)中華航空是民營公司,大家可以去買股來協助他們改變,但要求執政黨去改民營企業名稱,這樣合理嗎?用治理當局公權力逼迫民營企業可以嗎?如果這樣可以,那民眾不爽某人名字就可以逼政府叫別人改嗎?華航是上市公司有一半股權是中華民國政權手上,那持股超過一半,董事佔八席,好假設真的要硬闖,大家買股買超過官方又改變其董事席次,就可以進入華航體制內改變看看。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聖峰 有在公共政策平台有提案過「華航正名」
https://www.facebook.com/rotpnetwork/photos/1752718578154524
提案接獲回覆,檢核結果為「不通過」,其原因為:「本案中華航空公司更名為台灣航空/福爾摩沙航空,主要係希望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間區隔。所訴求項目涉及兩岸議題,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規範,本案不進入附議。」
由該平台的回應可知,在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的認知中,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台灣」與「中國」之間的關係,而是台灣人民不能透過公共政策平台置喙的「兩岸關係」。
顯然要求中華民國這個方法行不通,因為中國政權本性就會出現。
如果喔!台灣如果真的是主權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那民眾倡議要改變華航名稱干兩岸什麼事?
—
3. 正名修憲或制憲
主張正名的人是要改要國號,但首先要先是一個國家。但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嗎?名字叫中華民國嗎?何時建國了呢?
腦力激盪之前,請大家先看這個🔗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set=a.2763561250403580
1912.2.12建立,可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華民國政權,為它想代表的主權國家「中國」取的國號叫「中華民國」;1949.10.1建立,可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PRC政權,為它想代表的主權國家「中國」取的國號叫「中華人民共和國」。
接著再看這個「台灣無法加入 WHO 的原因及解決方法」,裡面有提到國家法人格與政府的概念。🔗 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解釋一下,假設具有國家法人格(statehood)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是一個機器人,需要駕駛員才可以駕駛。
這個機器人叫作China,在1945.10.24由ROC政權擔任駕駛將這個China機器人開進聯合國這個club取得席次。在1949.10.1之後China出現了另一個具備駕駛機器人資格的駕駛員PRC政權,要跟ROC爭奪駕駛位子。後來1971.10.25,聯合國club決定在這個club裡的China機器人應該改由PRC政權擔任駕駛員。
很多人說中華民國是國家不是政權,那就請問,假設中華民國假設不是駕駛員(代表政府)而是機器人(具有國家法人格的主權國家),那它離開聯合國之後,有讓club少一個國家(席次)嗎?沒有啊!club中還是有China機器人存在,只是駕駛員換了而已。
好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在「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內自1912.2.12.建立的政權,中華民國政權作為中國代表政府待在聯合國26年,坐在「中國席次」上,雖然離開聯合國中國席次,但仍舊可以被其他國家「承認」其為中國合法代表政府,法律上資格仍舊存在,所以現在就還有15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合法代表政府哦!
(梵諦岡官方網站連結,請大家去找中華民國國旗:http://www.vatican.va/news_services/press/documentazione/documents/corpo-diplomatico/corpo-diplomatico_stati_elenco_en.html)
至今ROC政權並沒有消失,如果滅亡死掉了,怎麼與之建交的15個國家還在?上次直播說宏都拉斯與ROC建交80週年,這個是從1941年算耶~台澎當時還是日本領土。
因此,ROC政權不等於台灣,台灣還未建國,沒有國號可以改。改ROC的東西對台灣沒有幫助。ROC政權的本質不會因為改名字就改變中國政權本質。
修憲把臺灣寫進去也是異想天開,要把自由地區改成台澎也很怪啊,雖然憲法不具有國際法效力,但這行為無疑是向國際發聲台灣人自己要把台澎領土送給中華民國要代表的中國。
在ROC政權治理時,台澎人自己要做出這樣的體制內自決,這無疑是自殺行為,即便領土主權不會因為這樣領土移轉,可是會讓台澎人更搞不清楚事實,未來告訴大家「還未建國」將會難上加難,沈沒成本的心態讓台澎人騎虎難下。
———
#網友提問1
Q: 東奧正名的結果看來,是否可以當做”想建國人數”的指標?
A: 沒辦法,因為不確定大家是否瞭解中華民國不等於台灣。
#網友提問2
Q: 所以這一切,建國這條路,目前是卡在哪? 台灣人對事實理解不夠?
A: 卡在台灣人不知道台灣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欠缺國家法人格;跟中華民國為什麼在台灣根據是什麼? 不了解國際法,所以沒有建國意志。
#網友提問3
Q: 護照就是海外身份證,沒有護照那來的簽證進入國外海關?國際間承認我們的護照有一百多個國家!
A: 護照是通行證而已,也不是成為主權國家的要件。承認RO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只有15個國家。那一百多個讓ROC護照免簽的國家只是把這個當作台灣治理當局,現實中治理台澎的關係。而ROC治下金馬始終使是中國的領土,美簽顯示China喔!
#網友提問4
Q: 台灣是亞洲代表的民主共和國!
A: 民主體制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國際間沒有民主體制的也會是主權國家。
#網友提問5
Q: 台灣有中國人?中國人沒有簽證如何進入桃園機場待在台澎金馬
A: 有啊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
#網友提問6
Q: 中華民國台灣=中國台灣?現在一國兩制了嗎?作案中國根本不甩舊金山和約,爆發台海戰爭,美國又不敢出兵!
A: 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內部有兩個政權ROC政權跟PRC政權在爭奪誰更能代表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
事實上,中國主權國家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台澎領土主權在二戰後舊金山和約就是歸屬未定。ROC政權來台受盟軍指令代表全體盟軍治理台澎,擁有治理權,沒有台澎領土主權。
我們上週在談九二共識 台澎小堅果 你可以去看。🔗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153922666496/
中華民國政權總是說不同意「一國兩制」,可是仍舊把臺灣算在中國的一國之內。
更精準一點來說中華民國政權很早就開始實施「一國,兩區,三制」 。
國際法就是國際間運作的框架與慣例。本來就不是一本法典,就跟社會規範框架,無形的存在著並且與時俱進的變化,有的具現化成文讓大家遵守,但你不會說社會框架不存在沒有用,難道你從小都是耍無賴翻滾在地上長大的嗎?
中國PRC不承認舊金山和約又怎樣?領土主權又不是靠他嘴嘴就可以取得。至今中國PRC無法打台澎,就是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是中國的戰場。美國沒有說中華民國是國家啊,你不會不知道台灣關係法吧?台澎主權未定不是中國內政,這就是美國至今仍舊可以賣武器給台灣的依據,不會被國際共識不干涉內政原則阻擾。
美國立場👉🏻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670342614854/
#網友提問7
Q:地球上沒有台灣國的存在啦!
A: 地球上的確沒有台灣國,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所以台灣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台澎人民必須自決建國。而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流亡政權。以下問與答請看完
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reurl.cc/xgoKr5
Q&A74承上題 https://reurl.cc/2bNlnm
Q&A75承上題 https://reurl.cc/Q7mK32
#網友提問8
Q: 中華民國是繼承大清!但中華民國逃到台灣的時候已經是被消滅了!國台辦都這樣說了,中華民國滅亡。現在在台灣是轉型的中華民國。
A: 一個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statehood是後金時期建立的國家,至今仍未中斷。Q&A9:是不是中國史觀教育害的呢?:https://reurl.cc/V3El1Q
一中國內兩個爭奪代表政府地位的政權間戰爭(稱中國內戰)。
一中國內兩個爭奪執政黨資格的政黨間戰爭(稱中國體制內黨爭,國共內戰)。
以上兩個視角不同。
國台辦這麼說最重要的目的,是要將「中國代表權之爭」這個概念拿掉。透過將中華民國政權的滅亡跟中國國民黨敗逃連結來消滅中華民國政權。所以這不是講錯話喔,這其實是一種概念操作。
中華民國政權也沒有真的消失啊!就還活著咩,還沒死透。不然你說今天是民國幾年幾月幾日?(笑)
#網友提問9
Q: 黃聖峰想幹掉中華民國!
A: 黃聖峰不會幹掉誰。
中華民國政權是在1912年建立政權不是建國。至今還苟延殘喘地活著,治理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台澎,跟治理中國領土金馬東沙,首都仍然在南京只是現實在台北。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set=a.2763561250403580
#網友提問10
Q: 你跟蔡英文說啊!她是中華民國總統欸!
A: 說過了,Q&A58:民進黨有辦法推終止代管嗎?https://reurl.cc/3NKpqX
Q&A59承上題 https://reurl.cc/dVQ6Xg
Q&A60承上題 https://reurl.cc/dVa5ND
Q&A61承上題 https://reurl.cc/raYXX4
麻煩來秀下限鬧版的,先看完所有問與答,目前到99集了,笑你看不完:)
—————END——————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英文 在 洪秀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柱姐上菜-就是實在!】
柱柱姐回應施明德的六大主張
.
很高興施明德先生願意承擔國家的重擔並接受人民的檢驗,這是台灣的幸運。一個曾經以顛覆中華民國政府為目標的政治人物,如今願意在中華民國的體制下為人民奉獻,是台灣民主政治的成熟,更是中華民國在台灣幾十年來努力的驕傲。我與施明德先生的看法或有不同,但是為國家找尋一個正確道路的心境完全一樣。
.
施明德先生清楚地提出了他的六大主張。我必須要說,畢竟是曾經擔任過民進黨主席的政治人物,能夠不迴避、不閃躲地提出他的觀點,有其格局與堅持,值得肯定。相對而言,現任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卻是掩飾模糊其主張,另一位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也批評蔡英文的主張不清不楚。蔡英文主席面對這些民進黨前輩們的教誨,不應該慚愧嗎?
.
作為總統參選人,我呼應施明德先生的若干觀察,但是也必須要說出,施明德先生的若干主張,仍有不少盲點與必須調整之處。以下是我的看法:
.
一、政治需要在道德的基礎上和解,在理念的目標下與賢能者共同合作
.
施明德先生主張「社會大和解、政治大聯合」。我完全同意政治需要和解,也需要合作。我也希望未來的政治競逐與政治評論,都不要再用族群、地域、階級、性別等議題來傷害民眾彼此的情感與認同。這是基本的道德,沒有這個道德不夠資格擔任政治工作。從政者必須有基本道德的認識,如此政治必可和解。
.
至於政治的合作,我認為,不應是狹義的人與人、或黨與黨,而應是在同樣的理念、道路上的攜手合作。政治不是集體分贓,政府的組成也不一定是黨派的聯合,而應是「正確的道路」與「賢能的人才」組合。在我的心中,只問道路、賢能,不問黨派、個人,這是如果我當選總統後,在政府組成上的立場。
.
我的參選不拿國民黨一毛錢,全部依賴民眾的小額捐款 ; 我的參選不是為了一人一家一黨,而是為了全民謀福興利,未來我當選後的作為,也必然是如此。
.
二、兩岸關係要和平發展,不能僅依靠台灣共識,而是需要「兩岸共識」
.
施明德先生認為「兩岸關係必須凝聚台灣共識」,但是我認為,兩岸關係要和平發展,不能僅依靠台灣共識,而是需要「兩岸共識」。
.
施明德先生提出了「大一中架構」以及五點不可分開處理的原則。我個人對於「大一中架構」中「一中」不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認識表示肯定,但是這五項原則中並沒有清楚地處理兩岸主權的歸屬問題,也過於草率地處理兩岸的國際參與問題,因此在邏輯論述上是不嚴謹的。「大一中架構」曾於去年(103年5月27日)推出,但是北京官方次日即公開否定,這也顯示,施明德先生的兩岸關係主張是無法成為兩岸共識的。
.
在兩岸關係上,我主張維持兩岸的法理現狀。目前的兩岸法理現狀,就是兩岸在「主權的宣示」(sovereignty claim)上都包括對方,雙方彼此都是憲政治權的政府。目前的法理現狀應是:「兩岸是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政府」。兩岸關係不是大陸的「內政關係」(domestic relations),也不是「國際關係」(international relations),而是一個包合兩岸(ROC plus PRC)在內的「整個中國」的「內部關係」(inter-se relations),或通俗稱之為「特殊關係」。
.
我希望在這個基礎上與北京簽署和平協定。我已經提出簽署和平協定的五個原則:「恪遵憲法、平等尊嚴、整體推動、確保和平、民意為本」。為此,我已經推出了《對兩岸政治論述的說帖》。《中國時報》曾以社論表示肯定,並稱是「這近十年來,國民黨內難得見到的大開大闔、有厚度也有高度的兩岸論述。」
.
三、行憲重於修憲,落實「權力制衡」原則
.
施明德先生主張當選總統後立刻以內閣制精神組織新政府,我認為這個態度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是否要完全採行內閣制,則是需要再討論與循序漸進的。
.
每個國家有其不同的歷史背景、政治文化、人民習慣,因此同樣的制度可能會有不同的結果,所謂「橘逾淮而為枳」就是這個道理。作為一個在立法院長期工作者,我必須要說,內閣制的確是目前所有政治制度中,缺點較為小者,值得追求。
.
我也認為,不管總統制、內閣制或雙首長制的憲法,其精神不僅在於保護人民的權利,更要制約政府的權力。「權力制衡」是所有憲法應有的精神。今日我國憲法很大的問題就是「總統有權無責、閣揆有責無權」。我很早就在臉書公佈:我若當選即使修憲未通過前,我會率先地落實「權力制衡」,提名一位讓立法院接受的行政院長,讓立院享有實質的閣揆同意權。
.
我認為,行憲比修憲重要的多,行憲是培養人民如何遵從憲法,如何在實踐中去落實憲法應有精神的社會化過程。我希望大家不要認為只要有了好憲法,或甚麼制度,社會就可以平順的運作。威瑪共和的德國有全世界最先進、最完美的憲法,但仍舊出了個納粹的希特勒。可見,落實憲法的精神比落實憲法的條文更重要。
.
施明德先生宣示,如果當選總統後立刻以內閣制精神組織新政府。蔡英文在去年以前還曾經主張內閣制的黨主席,現在認為自己可能會當選總統,就迴避而不支持內閣制了。我認為,這樣反反覆覆的變形蟲式人格,不能算是政治人物,而只能稱之為政客。我不敢期望蔡英文也做類似的宣示,但是最低程度也應該做出,當選後尊重「權力制衡」的原則,讓立院享有實質的閣揆同意權。
.
四、社會需要的是「均富」的公平正義
.
施明德先生說,「台灣迫切需要『羅賓漢』總統」,這一點我有不同的意見。我完全同意施明德先生對於台灣貧富不均日益嚴重的觀察,也同意政府必須要做到正義的公平分配。但是我不同意「劫富濟貧」的簡單式思維,我主張,要把台灣餅做大,以及利用稅收、教育、社會福利等政策達到「均富」的結果。
.
我認為,「羅賓漢」式的處理公平正義,有其浪漫,但也有侷限性及危險性。沒有基本的「富」,很難「均」得滿意。如果不能把餅做大,所謂的「公平正義」就會淪為「階級鬥爭」的口號。這幾年來,台灣有不少案例就是假「公平正義」為名,行鬥爭之實,這對社會的發展不好。不過,一般人的薪水收入也確實是沒有增加,這不僅是政府的責任,企業界也應該貢獻自己的力量。
.
另外,「為富」不必然等於「不仁」,也可以等於「行仁」。我會從兩個角度來處理這個問題:首先,我會從稅收上來增加企業對社會的責任;再來,我希望從「道德」的制度來鼓勵企業,希望能從「大家都生活在台灣,是命運共同體,都是兄弟姊妹一家人」的價值道德層面,透過政策及喚起良心來鼓勵企業多回饋社會,多行仁。
.
五、我宣示「如有不明財產來源願受等同貪腐的處罰」
.
施明德先生認為,「貪腐是台灣的癌症」。我完全同意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我支持對「來源不明的財產」應該追究。目前的法律也有若干規範,例如2011年於《貪污治罪條例》修法增列第6-1條。
.
我堅決反對貪腐。我認為,做為一個國家元首,法律的約束固然重要,但是良知與自我約束更重要。古有名訓:「風俗之厚薄,繫乎一二人心之所向。」我自己一生從政的經歷清清白白,我的所有財產,幾筆即可寫完,現有公開的名下財產已經可以證明我從政數十年來是如何面對金權政治。
.
我認為,國家領導人或政治人物願意自動把自己放在陽光下,必然可以帶動社會的良善價值。在此鄭重宣示,如果有任何不明的財產來源,我接受等同貪腐的批判,以及良知與法律的最大處罰。我也期盼施明德先生與所有總統參選人都能做同樣的宣示。
.
六、公投不是萬靈丹
.
施明德先生認為「立法院已墮落,新法典必須訴諸人民公投」。我認為,議會優先還是公投優先是一個政治學上可以辯證的問題。我們實行民主政治是要追求最大正當性,還是犧牲少部分人的權利?是要提升政治參與,還是過渡期望人民政策理性?是要透明同步的民意政策,還是破壞政策持續性?是要補強立法效能,還是使立法怠惰與程序扭曲?是要補救不彰的政黨功能,還是弱化政黨政治?是要對抗專家政治,還是使業餘凌駕於專業之上?是要穩定代議民主機制,還是破壞代議決策機制?
.
民主議會政治不是完美的,全民公投看起來浪漫,但是也不必然就是萬靈丹。我國現有的民主制度仍是「議會為主、公投為輔」。我期待更多優秀的立法委員能夠進入立法院,也希望社會的專業菁英能夠立法的過程。我認為,「公投」可以彌補制度的不足,但絕對不是完全的取代。
.
施明德先生或許期望「畢其功於一役」,但是我必須要提醒施先生,公投與民粹有時只是一線之隔。我尊重您的浪漫,但是國家大事,可以如此簡單嗎?您主張要把「三百年都完成不了的法律…全盤性的一次修」,或者「不要甩邪惡的立法院,直接交付2018年全國性選舉,由全體台灣人民公投」,這些無論在實務上或學理上都沒有依據,我無法苟同您在這方面的政治判斷與論述。
.
再次對施明德先生的的參選表達歡迎與肯定。政治是需要理性討論的,我與您一樣,也陸續完整地提了我的政策主張,期待所有參選者的共同切磋、討論,共同為中華民國確立一條正確的道路。
#洪秀柱 #柱姐上菜 #施明德 #道路 #The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