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4
高雄作為我國重要工業重鎮,勞動力需求旺盛,卻因《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籍勞工就業年限12年,資深外籍人才無法續留。尤其中美貿易戰,方興未艾,訂單由大陸轉移台灣,紛至沓來,更加凸顯人力不足、人才斷層,產業營運壓力倍至。
我今天邀集國家發展委員會、勞動部、及產業代表,在路竹區公所召開「外籍勞工就業年限困境暨新經濟移民法」座談會,共商留才、攬才之道。
國發會已針對外國專業人才及中階技術人力提送《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予立法院待審。「中階技術人力」定義之一,即指在我國工作6年以上之外勞,只要具備專業證照或證明、薪資符合一定標準,便可由雇主提出永久居留或歸化之申請。
勞動部已針對外籍勞工提供紙本學科試題加列母語輔助服務,目前有:泰國語、越南語、印尼語及菲律賓(英語)。有些產業不適用技能證照,未來會邀集產業工會或協會一起商討專業能力認證之檢定。
人才尋覓不易,技術傳承需要時間累積,就業服務法針對外勞就業的12年大限,對於缺工相當嚴重的產業現況,無異於雪上加霜。《新經濟移民法》若能通過,可以法制化地解決外勞就業大限的問題。雖然立法院本會期主要任務是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但我已經請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排審該法草案,希望在本會期可以完成該法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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