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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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EP23重點整理】 台澎小堅果
時間:7/10(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同盟國是什麼?
2. 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3. 如果ROC政權與PRC政權簽訂和平協議,假設ROC政權併入PRC政權而消失,那台澎的盟佔代管機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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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盟國是什麼?
同盟國當初怎麼出現的?扮演什麼角色?但因為它的中文翻譯有個「國」、讓人以為是法人,這其實都是文字造成的誤解。同盟國的英文是 Allied Powers,這個 s 是複數,意指由很多國家組成的軍事同盟。
在1941年,針對法西斯主義(納粹德國)以及軍國主義(義大利、日本帝國)等等的侵略,一開始是由26個國家集合起來合作簽署這份聯合國家宣言(Declaration by United Nations),這些簽署多邊國家條約的國家彼此之間達成協議,在軍事上合作約定來對抗共同敵人。
同盟國只是軍事政治結盟並不是國際組織喔!也不是法人喔!也沒有組織架構!
聯合國則是二戰結束後組成的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法人格,聯合國憲章就是組織章程,加入的成員必須簽署並遵守組織章程。
同盟國成員基於法律上平等原則共同建立軍事同盟,彼此地位平等,這些國家建立起來的軍事同盟,這之中不一定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其中還有大英國協的自治領喔!例如加拿大、澳洲等。
我們在看到同盟國的行動時,要知道這是所有成員的行動集合。每一個成員都有其獨立性,是基於共同目標進行軍事合作。關於戰區分配、軍事戰略合作等等就是彼此一起協調,達成合意後而作出共同決定。
那什麼是盟軍?只要是加入同盟國的這些成員(國家或政治實體),他們的軍隊在執行與軍事同盟目的有關的軍事行動任務時,就是盟軍、同盟國軍隊。
「同盟國軍隊」指的是參與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的各個成員的軍隊。盟軍成員的軍隊必須聽命於各盟軍成員。
本質上這些軍隊仍舊是參與同盟國成員的軍隊,只是在執行同盟國任務時取得盟軍的身分。像美軍在二戰執行同盟國的任務時,它的身分會是美軍也同時會是盟軍身分。
這些盟軍成員的軍隊彼此基於聯合國家宣言互相協助,並在執行同盟國任務時同時多了盟軍身分。
任何以軍事同盟名義執行的行動,本質是參與同盟國的各個成員行動的集合。就像二戰美軍執行同盟國任務打日本時,這個過程中美國軍事行動跟策略,法律上的效力會向上延伸到所有同盟國成員。
原則上,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要對所有盟軍的行為負責,而加入同盟國的所有成員也要為此負責,但在責任追究上,最終仍舊會回歸到實際做出該行動的成員身上。
所以才會說每一個參與成員的獨立性是存在的,同盟國的行動是所有成員行動的集結。如果同盟國是法人,責任會規屬於該法人。一旦法人解散了,就找不到對象可以負責。但情況不是這樣。由於同盟國不是法人,如果有哪個盟軍成員出問題,追究責任時不會「只是」停留在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上,而是可以追究到實際發生問題的成員身上。
同盟國要執行哪些任務,原則上也必須是經由相關成員討論好才會執行,所以每個成員當然多多少少要對任務造成的結果負些責任,但最終責任還是由實際造成結果的成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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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同盟國陣營眼中的中國代表政府是以蔣介石為首的ROC政權。
軸心國陣營眼中的中國代表政府則是汪精衛在中國南京成立的ROC政權。
在國際法上,蔣介石這個ROC政權才會是國際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
而1937年日本把中國南京拿下來還佔領下來,日本扶持的汪精衛這個ROC政權本身是由佔領者在佔領地扶植成立的政權,在法律定性上會認定傀儡政權。在國際法上是不會得到承認的,因為傀儡政府沒辦法展現一個主權國家必須具備的獨立自主性。
這張圖說明了「同盟國(軍事同盟)」、「盟軍成員(軍事同盟參與者)」、「盟佔代管(軍事同盟參與者共同授權特定對象代全體參與者實施的佔領及管理)」之間的關係。
蔣介石代表的ROC政權就是當時同盟國軍事同盟中所有成員認定的中國合法政府。當日本投降,舊金山和約還沒簽時,1945.9.2《降伏文書》簽署當天,盟軍總部發布《指令第一號》裡面的附件《一般命令第一號》有指派蔣介石的ROC政權代表盟軍全體來台受降並軍事占領台澎。
《一般命令第一號》寫得很清楚就是同盟國分區佔領日本的軍事安排。
ROC政權履行盟軍的任務,在1945.10.25在台北辦受降典禮,同時「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這一天開始運作。提醒大家,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中的「台灣省」這三個字,看起來很像是RO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中的內部組織。但它其實是為了執行盟佔代管任務所成立的機構,所行使的權限是同盟國所有成員所授予的權限,並不是中國自己的權限,有權佔領戰敗國日本領土的是同盟國所有成員。任何為了佔領成立的機構,無論是那個國家、編制如何,這個機構在法律上的性質就是盟佔機構。
換句話說,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這個盟佔代管機構的職權是獨立於ROC政權代表的中國之外的。ROC政權就是盟軍全體成員的「代理人」的身分,即使它故意將成立的機構名稱裡加上「台灣省」也沒辦法改變盟佔代管機構的本質。
補充聖峰在社群提過的:
蔣介石(同盟國成員X的軍事將領)被指派代表盟軍到台澎受降,之後在台澎成立軍事佔領機構A實施軍事佔領,這個軍事佔領機構A在實施軍事佔領時,可以運用同盟國任何一個成員的軍隊,只是因為蔣介石是同盟國成員X的軍事將領,所以蔣介石使用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
真正具有佔領權限的單位,是蔣介石在盟軍全體成員授權下在台澎成立的「為盟軍全體成員實施軍事佔領的」軍事佔領機構A,而不是蔣介石所屬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
所以假設:
1.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政變另立軍事政府,與ROC執政黨對立,則此新的軍事政府/組織還有依據《一般命令第一號》佔領台澎的權力嗎?
答:佔領台澎的權限在軍事佔領機構A,不在派員運作軍事佔領機構A的同盟國成員X的政府,所以即使同盟國成員X內部出現有別於原中央政府a的其他政權b,政權b也不會因此取得佔領台澎的權力。
2.ROC將軍隊裁撤,ROC政權可以代表盟軍佔領台澎嗎?
答:軍事佔領機構A可以運用任何盟軍成員的軍隊,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裁撤,軍事佔領機構A可以使用同盟國成員Y的軍隊。
「軍事佔領是幹嘛用的、在什麼狀況下才會結束?」是國際社會長期運作之下形成的慣例規則,不是由英國內閣的報告來決定,也不是由美國國務院的發言來決定。
這就好比我說:在台澎殺人(依照目前治理台澎的治理當局的刑法規定)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時,之所以在台澎殺人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是因為「我」這麼說,而是因為目前治理台澎的治理當局的刑法如此規定。
同理,美國國務院提到ROC政權在代表盟軍受降之後合法治理台澎,英國內閣提到軍事佔領要在戰後最終處置確定才結束、就只是相關國家在闡述「(依照國際法及國際慣例)軍事佔領會以什麼方式開始、在什麼狀況下才會結束」,而不是因為他們這麼說,軍事佔領才有這樣的作用、才會那樣結束。
「軍事佔領的作用,是在戰爭正式結束,戰後相關處置確定前,維持被佔領地區的正常運作」,這是國際社會數百年來進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次的戰爭所形成的規則、慣例。
所以,在戰後最終處置確定前,軍事佔領不會結束。
另外,由於軍事佔領本來就只是「最終處置確定前,維持相關地區在正常運作狀態」的「手段」,所以,規範軍事佔領要如何進行的《一般命令第一號》當然不會有決定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的效果。
至於佔領何時會結束,取決於最後處置何時確定。
實施軍事佔領的命令本來就不會特別寫何時結束,因為在下命令的當下沒有人知道最終處置何時才能確定。
因此,實施軍事佔領的命令一定都是有開始時點,沒有結束時點的命令。
至於《舊金山和約》第六條指的是「《舊金山和約》生效時『日本』的軍事佔領」該怎麼結束,由於台澎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已經不是「日本」的一部份,規範《舊金山和約》生效時的「日本」的軍事佔領何時結束的《舊金山和約》第六條,與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已經不是「日本」的台澎的軍事佔領該怎麼處理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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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ROC政權與PRC政權簽訂和平協議,假設ROC政權併入PRC政權而消失,那台澎的盟佔代管機構怎麼辦?
盟佔代管機構即使一開始是由ROC政權成立的,由於盟佔代管機構是在盟軍全體成員授權下成立的單位,法律上是有別於ROC政權而獨立存在,所以不會被ROC政權發生的任何事情改變。
假設如果真的發現ROC政權消失了,沒人運作盟佔代管機構,那同盟國成員中就會有人接手了。在所有盟軍成員中,與台灣距離最近的就是美國了,美軍在沖繩有部署。萬一ROC政權說要跟PRC政權合併,那當然同盟國成員之一美國就會出手。
但我們要強調,法理建國派從未主張己願他力或要等到別的同盟國成員接手。
法理建國派主張的「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由台澎住民以身為原日本殖民地駐民及其後代的身分趕快來行使去殖民化住民自決權決定未來,這時候就會確定台澎的戰後最終處置,那這個盟佔代管就可以終止了,因為台澎戰後最終處置到此也算確定了。
➖➖➖➖➖以下進階思考➖➖➖➖➖
#進階思考:分享社群中聖峰曾說過的
盟佔的實際執行單位是中華民國政權成立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後來改制為台灣省政府),這個單位雖然在組織架構上列在中華民國政權的組織內,但實際法律上屬性是「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與中國國家政府是誰無關的盟軍機構」。
這個盟軍佔領機構是「由中華民國政權以盟軍代理人身分」設立,並「由中華民國政權以盟軍代理人身分派自身人員實際運作」。而目前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實質凍結「省」這個層級,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可以說已經沒有派自身人員運作這個盟軍佔領機構,而是把這個盟軍佔領機構的工作移轉到中華民國政權其他單位來執行。
在中華民國政權因自主宣布解散,或因選擇與PRC政權合併而消滅的場合,由於盟軍佔領機構是「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的盟軍機構」,所以中華民國政權若在法律上消滅,這個「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的盟軍機構」並不會跟著消滅。機構仍舊存在,只是沒有人實際運作。此時,二戰盟軍成員可直接派員到台澎接手運作該機構。由於這個盟軍機構當初成立時所依附的中華民國政權已經不存在,到台澎接手的盟軍成員自然會將其名稱做適當的修改。
另外,PRC政權並不會因為ROC政權消滅或併入該政權而取得派員接管的資格。講白了,二戰盟軍成員本來就沒有打算讓PRC政權接管台澎。
其實,大多數二戰成員早就已經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因此,對大多數二戰成員來說,「中國主權國家『早就』是由PRC 政權代表」。英國在 1950 就已經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美國也在1979年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它們從來就不曾考量過要將台澎的代管權限移交給他們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PRC政權。
總之,ROC政權之所以能夠佔領代管台澎,本來就不是因為它是中國代表政府,而是因為盟軍授權它來台澎受降、讓它成立並運作盟軍佔領代管機構。這個盟軍代管機構在法律上是盟軍機構,不是ROC政權的內部單位。只是因為這是ROC在盟軍授權下成立的,裡面的人員又是以ROC政權的人為主,所以被ROC政權塞進自己的政府組織編制裡。當然,ROC政權為了把「台灣光復」的戲演下去,也必然會將這個盟佔機構放在自己的政府組織編制裡。但無論ROC政權把盟佔機構放在自身組織內部的哪個地方、叫什麼名字,盟佔機構始終就是一個獨立於ROC政權的存在。
所以就算ROC政權解散了,當初它為了執行盟佔任務所成立的盟佔機構「在法律上」仍舊存在,即使沒有人運作,這個盟佔機構仍舊存在。而任何在後來得到二戰盟軍成員任命接手的單位,都可以直接讓這個盟佔機構復活,並發揮所有的作用。
事實上,二戰盟軍成員在任命接手者這件事情上,享有極高的自由度。它們可以任命任何可以履行法律責任、承擔法律上義務的法律上行為主體來接手。因此,任何國家政府、任何國際組織,乃至於任何個人,都可以被任命來接手運作盟佔機構。
《舊金山和約》的未定安排就是將台澎戰後最終安排「留待日後處置」。
在這情況下,因為盟軍成員是將本來該在和約中處理的事留到日後才處理,佔領當然「必須」要繼續。
如果《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最終處置沒確定的台澎的佔領就結束了,那日後要回來處理的時候,如果台澎被其他沒得到授權的單位強佔,盟軍成員豈不是要先打一仗奪回控制權才能處理?
盟佔不結束就是要確保盟軍成員之後處理時控制權仍在手上。
《一般命令第一號》就是二戰後所有對日軍事佔領、讓日軍繳械的法律根據(甚至包括駐日本本土的盟軍總部在內),當然非常重要。
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實施的軍事佔領,必須遇到具有可以結束戰爭關係的法律效力,且對相關地區的戰後安排有辦法做出最終決定的文件或動作出現才會結束。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法律根據是48個盟軍成員跟日本簽署的《舊金山和約》,不是《一般命令第一號》。
《一般命令第一號》是所有盟軍成員實施軍事佔領的法律上根據。
另外,請注意一件事:
《一般命令第一號》是對日本及全體盟軍成員都具有效力的軍事命令,是只用幾個字就能指示數百萬軍人的行動,影響上千萬人權利義務關係的軍事命令。
請對這份命令給予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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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基本原則就只有一個而已:只有在法律上具有適當權限的主體,採取足以產生法律上效果的行動,才有可能改變法律上的狀態。
要解決「在國際法下,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問題,只能透過在國際法中可以確立領土歸屬的方式來進行:由具有領土主權歸屬決定權的法律上主體來決定。
要結束「台澎的盟佔狀態」,只能透過讓「盟軍全體成員對台澎進行軍事佔領的理由」消失來進行:讓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讓台澎戰後領土主權歸屬確定。
所以,只要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盟佔就不會結束。
而要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確定,兩條線:
1.盟軍全體成員聚在一起決議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或議定一個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的程序,然後依據該程序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
2.直接依據二戰後「去殖民化」國際共識,讓原日本殖民地台澎的住民,行使在國際法架構下得到認可的自決權直接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
盟軍成員身為戰爭勝利者所具有的「戰勝者決定戰敗者領土(台澎)未來」的權利,跟曾受日本殖民的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殖民地住民決定殖民地(台澎)未來』的權利兩者相互獨立,在法律上存在「競合」狀態。
任何一個權利行使之後,都能夠確定台澎的領土主權歸屬,也都能夠產生「讓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進而使盟軍佔領狀態結束的效果。
至於ROC政權跟PRC政權之間,不管怎麼私相授受,或甚至是讓PRC政權派解放軍來掌控台澎,都無法改變「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盟軍佔領地」的法律狀態。
這就好比你的房子,被從某黑幫被趕出來的黑幫前幫主佔據,然後這個前幫主某天跑回自己的黑幫,然後跟現任幫主講好,說要讓現任幫主用你家的房子。
來,請問你家的房子會因為這樣就變成黑幫的財產嗎?
不管黑幫前幫主、現任幫主住多久、用多久,你的房子,始終是你的房子。
ROC政權具有兩個身分:
可以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國(流亡)政權跟盟軍佔領任務的執行者。
中國政權身分讓它能以中國政府的身分合法治理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甚至可以處分中國領土金馬東沙。
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的身分讓它可以成立、運作佔領機構來合法治理台澎,但這個身分只能治理台澎,而沒有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權限。
所以,就算它掩飾自己身為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的身分,始終以中國政權的身分示人,還扯「台灣光復」說台澎領土主權屬於自己要代表的國家,它在台澎,仍舊是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它也仍舊沒有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權限。
今天你在公司委託下管理公司車,就算你平常都開著公司車在外面跑,還很無恥地說這台車是自己花多少錢買的,甚至還將這台公司車依照自己的喜好進行改裝,公司車仍舊是公司車。
你不會因為把公司車依照自己的喜好改裝、你的街訪鄰居親友都「相信」這台車是你的,就能把這台公司車轉手賣給你的混帳兄弟。
這樣應該就可以瞭解為什麼法理建國派會一再強調並說明「台灣地位未定/盟佔」狀態持續至今了吧?
法理建國派之所以會一再強調「盟佔狀態」持續至今,
就是因為至今都不曾發生過可以改變/終結「盟佔狀態」的事件。
法理建國派提出來的,是「法律上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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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狀態(應然)與現實上的狀況(實然)未必是一致的。
但這並不表示「當現實上的狀態與法律上的狀態不一致時,法律上的狀態不存在」,也不表示「當現實上的狀態與法律上的狀態不一致時,現實上的狀態不存在」。
應然與實然之間如果出現差距,連結出來的是兩個行動方向:
1.以確保現實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法律狀態的行為,讓法律狀態與現實狀態相符。
2.以確保法律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現實狀況的行為,讓現實狀態與法律狀態相符。
舉例來說:
某甲偷偷開著只能用於公務的公司車A上下班,親朋好友也都以為那台車是他的
應然:公司車A屬於公司,且只能用於公務。
實然:某甲將公司車A當成自己的車用於私務,親朋好友也認為那台車是他的。
此時,讓應然與實然一致的方法有兩個方向,至於要朝哪個方向走,自然要做利弊評估:
1.以確保現實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法律狀態的行為,讓法律狀態與現實狀態相符:讓公司車A變成某甲的車,能自由使用於私務。
做法:某甲跟公司把公司車A買下來,自此取得該車所有權。
2.以確保法律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現實狀況的行為,讓現實狀態與法律狀態相符:讓公司車A維持公司車狀態,只能使用於公務。
做法:某甲停止將公司車A用於私務,並老實告訴親朋好友那台車是公司的,不是自己的。
回到台澎的狀態:
法律上,應然面: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中華民國政權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
現實上,實然面:中華民國政權不斷宣稱自己所代表的國家擁有台澎領土主權,並把台澎當自己的領土在利用。
若以確保現實狀態為目標,那就必須採取行動讓ROC政權代表的國家(中國)擁有台澎領土主權。而完成這個路線的直接結果,是讓主張自己繼承ROC政權的PRC政權可以合法主張統一台澎。
若以確保法律狀態為目標,那就必須採取行動讓ROC政權承認自己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而完成這個路線的直接結果,是讓「台澎還不是國家」的法律狀態被清楚認知,此時,希望台灣是主權國家的人就會去採取行動完成建國程序,讓台澎成為國家。
存在不等於真理。
一個現實狀況存在,不代表這個現實狀況的存在本身合理、但這個現實狀況的存在一定有它的理由。至於這個理由合不合理,那是另一回事。
類比到台澎的狀況:
PRC政權威脅行使武力侵略台澎,這個威脅雖然存在,但它存在並不表示這個威脅是合理的。
而這個威脅的存在,確實有它的理由:
因為ROC政權主張它已經為自己代表的國家(中國)取得台澎領土主權,而PRC政權主張它繼承ROC政權的中國代表政府身分,所以PRC政權主張身為中國代表政府的它可以行使武力為擁有台澎主權的中國掌控台彭。
所以,PRC政權威脅行使武力侵略台澎,確實有理由。但這個理由合不合理呢?史實跟國際法告訴我們,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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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資料裡面都講過了ROC政權可以主動終止代管了,
不過我想順便藉這個機會「法普」一下,講一下相關的基本法律知識。
在基本法律關係中,有個關係稱之為「代理」:代理人以本人的名義為法律行為,該法律行為則對本人產生法律效力,也就是產生如同本人自己親自做這個法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
而在基本契約關係中,有種契約稱為「委任/託」:當事人A(委任/託人)與當事人B(受任/託人)間約定,由當事人B為當事人A完成一定事務。這就是委任/託。
由於委任/託關係是由雙方「合意」所形成的「契約」關係,所以在概念上,契約任何一方都可以結束這個關係。
如果今天有兩個人約定成立一個「委任/託」契約,而契約的內容,是由委託人A(本人)請受託人B(代理人)以委託人A的名義去完成一定行為,而且這個行為對委託人A產生法律效力,這個關係就是所謂的「代理委託關係」。也由於「代理委託關係」是一個委託契約,所以,委託人A(本人)跟受託人B(代理人)都可以主動結束這個關係。
在「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管理台澎」這件事來說,盟軍全體成員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就是代理委託關係:
盟軍全體成員(本人)委託ROC政權(代理人)以盟軍全體成員的名義去佔領、管理台澎。
由於是代理委託關係,所以無論是做出這項委託的盟軍全體成員,還是接受委託的ROC政權,都可以主動結束這個關係。
因此,ROC政權當然可以終止自己被委託交付的代管任務。
但在這裡要注意的是,
「盟軍全體成員佔領管理台澎的權責的結束」跟「盟軍全體成員跟ROC政權之間代理委託關係的終止」是兩回事。
由於「在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前」盟軍全體成員都會具有佔領管理台澎的權責,
因此,就算ROC政權自己主動宣布終止與盟軍全體成員的代理委託關係,
只要「台澎戰後最終處置尚未確定」,盟軍全體成員仍舊具有佔領管理台澎的權責。
如果要舉例的話,就好比:
父母在法律上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必須要子女成年,父母身為法定代理人的權責才會結束。
假設某對父母需要離開自己的小孩到海外工作,於是委託友人甲代行其法定代理人職務,
然後友人甲覺得這對父母的小孩一天到晚搞事,不想管了,於是跟他們的父母表示自己不願意繼續當代理人了。
此時,雖然父母與友人甲之間的代理委託關係因為友人甲終止契約而終止,但父母的法定代理人權責仍舊存在。
所以,父母可以另行委託友人乙代替自己行使、履行法定代理人的權責。
另外,法律上的關係並不會因為實際執行者的主觀認知而改變。
這就好比,我今天叫你去開「我的車子」,你「主觀上」把這台車子當成自己的車子在用,這台車子也不會因為你「主觀上」把這台車子當成自己的車子在用,就變成你的車子啊。
在盟佔任務的執行上,中華民國政權是依照它本身的運作規則,運用自己的人去「執行這項任務」。所以不管它主觀上怎麼想,總之任務是被執行了。
這就好比你今天委託某個工匠為你做一個雕像,這個工匠用他手邊的工具、叫他的學徒來雕刻這個雕像,然後這個工匠把這個雕像當成為自己製作的那樣來雕刻。但無論如何工匠在過程中使用多少工具、找了多少人來幫忙、投注了多少感情,那個工匠始終只是在為你製作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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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數百年的實踐,國際社會對於軍事佔領該怎麼進行、要遵守什麼規範,已經形成一些必須遵循的規則。具體明文化的內容可參考《海牙公約》及《日內瓦第四公約》。
ROC政權在執行佔領代管台澎這項任務時,所運用的人員、工具、規則(憲法、法律、命令)及手段,只有在符合國際法中關於軍事佔領所形成的規則與慣例的範圍裏面,才能合法產生法律效果。如果是超出或違反相關規則慣例的行為,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若要追究ROC政權在執行過程中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基本上要在自決建國之後才有辦法有效追究。
舉例來說,在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中,佔領者可以「『有償』徵用佔領地人民的財產」來應付佔領管理之需。如果佔領者今天訂了一個規定說可以「『無償』取用佔領地人民的財產」,這個規定違反佔領規則,不會被認定是合法的管理措施。佔領者依據這個規定無償取用的財產都是非法取得、非法使用,並會因此產生返還徵用物並支付使用費,或支付收購徵用物費用的法律責任。雖然在仍處於佔領狀態下去要求佔領者面對錯誤給予賠償並不是不可能,但成功機率不高。現實上,這類法律責任的追究,基本上要等到在法律上可以合法代表佔領地人民的單位出現之後,才能有效向佔領者追究責任。
最後一點要提的是,對盟軍全體成員來說,ROC政權在佔領代管台澎過程中所做的一切違反國際法中佔領規則及慣例的行為,都必須由ROC政權負最終責任。
盟軍全體成員確實「可能」會因為明知ROC政權違規,卻還放任它這麼做而必須負上連帶責任,但最終仍舊必須由ROC政權負最終責任。而ROC政權的繼承者,則必須繼承它的法律上責任。
舉例來說,
你委託自己的朋友甲照顧自己的車子A,結果朋友甲在做例行保養的時候,用了劣質的產品導致車子引擎受損,朋友甲因此必須負責將車子A的引擎修好。
後來你在甲修好車子之前就把它賣給朋友乙,因為甲的責任是把車子A的引擎修好,誰擁有車子A就能要求某甲把車修好,所以乙可以要求甲將車子引擎修好。
後來某甲不小心因為吃麻糬噎死,他的兒子小甲身為他的繼承人,就必須擔下將車子A引擎修好的責任。
另外,朋友乙當然也可以要求賣車給他的你跟甲一起負責把引擎修好,但因為把引擎弄壞的是甲,所以即使你幫忙把引擎修好,最終也會向甲/小甲追討修理費用。
在上例中,委託人是委託朋友甲照顧自己的車子。
在盟佔的例子中,盟軍全體成員委託ROC政權佔領管理的台澎,雖然在法律上並不是盟軍全體成員的領土,但盟軍全體成員在法律上可以決定台澎領土要歸屬給誰,所以雖然不是「台澎領土主權的法律上擁有者」,但在法律上具有的權利,與「台澎領土主權擁有者『相當』」。
所以,「委託他人照顧自己的車子」的例子雖然與「盟軍全體成員委託ROC政權佔領管理台澎」在「所有權」的角度上不一致,但在「決定所有權歸屬的權利」這點,在法律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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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就是罄竹難書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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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宇服務處遭潑漆 門上被寫「X人妻很爽嗎、可惡」卻不追究
Y女稱位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墮胎3次被罵「像母牛這麼會生」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兩度與女助理粘珮瑩開車上摩鐵開房間。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家暴妻子骨裂昏迷住院多日
蔡英文談到學運領袖陳為廷的襲胸案,她說,「年輕人嘛,不要讓他的傷痕太深」
民進黨的人頭黨員的陳進興及高天民涉及白曉燕案,並於全台各地強姦少女。
柯文哲為民進黨嘉義市長參選人涂醒哲助陣,批評陳以真年輕長得漂亮,可去坐櫃檯或當觀光局代言人,不適合當市長,他質問陳選上市長「公文會是自己批嗎?」。
民進黨籍議員王世堅8年後的現在,他還在帶同一位美眉上摩鐵。(2014)
壹周刊第478期報導,陳水扁兒子陳致中7月3日載著花名「妮可」有嫖妓的嫌疑
高雄地院比對陳致中與召妓男手機通聯紀錄認定陳致中是召妓男
指控馬英九與男星巧克力之性愛光碟,謝長廷:「我有看過,但是不想拿出來.」
民進黨籍前副總統呂秀蓮之「玉山週報」爆發「小騷貨」男男性騷擾事件。
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表示:「只有女人才會口說不要就是要」引發替強暴犯找藉口的批評
挺綠藝人南市大南里長參選人大支寫歌充斥「操你媽」「台北七仔看啥小」等髒話
民進黨籍議員張瑞山、立委賴清德等人力挺強姦殺人犯,開記者會為姦殺犯討國賠4500萬
民進黨830遊行,綠營名嘴吳國棟上台大飆五字經、三字經,台下鼓動叫好。
民進黨立委張花冠出來替吳國棟緩頰:「南部人比較愛聽(髒話)」 。
性侵加害人去勢?民進黨籍立委蔡啟芳痛批:這種事情是男歡女愛!有人有這樣的需求!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蔡啟芳公開呼籲:我這種人最好性侵了,我像小綿羊一樣...
民進黨行政院長張俊雄雙人枕頭,踢走元配迎娶二奶朱阿英.
民進黨籍行政院長張俊雄1998年發生毆妻事件,將元配徐瑞英從四樓一路踹到一樓.
陳水扁獄中第二本新書《關不住的聲音》:張俊雄為求考試院長提名通過棄髮妻娶二奶.
民進黨內部性騷擾案頻傳,主席謝長廷表示性騷擾無傷大雅「又不是要槍斃的事,科科」
民進黨立委王世堅與女助理婚外情謊稱旅館辦公,隔年終被踢爆承認助理多年不倫關係
民進黨立委王世堅被指控姦淫自己死忠支持者與好友的女兒至汽車旅館玩情趣椅
王世堅帶其支持者之23歲女兒上賓館開房間,並使其懷孕墮胎,事後教唆偽證.
民進黨內部性騷擾案頻傳,黨主席謝長廷表示性騷擾無傷大雅「又不是要槍斃的事,科科」
民進黨籍立委蔡啟芳:「全國教師是王八蛋」
民進黨籍立委林重謨辱罵同事立委陳文茜:「討客兄」、「妓女」、「香爐」等字眼
民進黨籍立委林重謨表示:很多大學教授送花給他,支持他罵別人是妓女!
民進黨籍議員王世堅在議場以「下三濫」、「不要臉」等字眼辱罵新黨市議員李慶元
民進黨侯水盛立委公開叫囂:中國小姐很漂亮,我保留強暴的權力.
民進黨侯水盛立委公開叫囂:「我隨時都要強姦她!」
民進黨國代劉偵祥阻撓國民黨發言,與同僚以敲拍桌及狗叫干擾強姦你太太、幹你娘
民進黨立委朱星羽於國會以一連串國罵加上一連串性暗示辱罵省主席林光華
民進黨立委郭俊銘、郭榮宗、郭玟成、謝明源猛踢親民黨立委鍾紹下體並罵出連串三字經
民進黨立委陳婉真舉行遊行途經彭孟緝住宅,以宣傳車廣播辱罵幹你娘等並拍手叫好
民進黨中評委梁牧養在全代會中辱罵黨工「幹你娘」等三字經
民進黨籍立委蔡啟芳:「學者有啥了不起,我幹你娘哩!」
民進黨籍立委林重謨在電視節目中,公然辱罵同座來賓李永萍「菜花立委」
民進黨籍立委林重謨:「要不要喝菜花湯?越打我票越高!」
民進黨人士王百輝在台中地方法院公然辱罵警察「走狗」而且還罵出幹你娘
民進黨立委杜文卿因機場攜帶香菸數量超額以三字經辱罵要求其申報關稅的官員
公然以性病辱罵女性後民進黨立委林重謨與立委蔡啟芳聯手舉行三寶飯加菜花湯
民進黨聯誼會組長林阿棋,強姦未成年少女鄧如雯與其母親與姊妹.
謝長廷/陳水扁/顏錦福保釋強姦犯林阿棋種下鄧如雯殺夫案慘劇的種子.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檢察官蔡宏展性騷擾告訴人蔡季玲,並看手相說她會「劈腿」
陳水扁總統親信與金主共同吃花酒的新聞,被拍到現場官員輕薄辣妹的醜態.
民進黨2005年任務型國大代表廖冠博,假借拍寫真強姦50餘名女子.
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余政道及市議員李慶鋒出入金主蔡銘杰招待所,有辣妹陪酒。
民進黨籍總統府參議郭文彬載酒店辣妹進出招待所,坐擁辣妹,酒池肉林。
民進黨立委蔡啟芳直言,「喝酒穿插鶯鶯燕燕才好喝,大家都不是聖人。」
民進黨中執委,柯建銘國會辦公室主任張登瑞酒店包場糾紛怒動手毆打酒店小姐。
第一金控董事長謝壽夫上周四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費鴻泰質詢,「Shit」脫口而出
民進黨籍黃昭星等欲爭取提名候選人聚集群眾於高市議會對進入議場市議員罵髒話
黃啟川和多位市議員稱接到恐嚇電話,開頭就一串髒話,電話自謝長廷市政府總機撥出
杜案不滿指責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連番怒喝、拍桌、罵三字經,將自己的內褲亮出來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在中正紀念堂辱罵對方「蔣家奴才」等。影片:http://0rz.tw/d33nh
民進黨籍議員周柏雅因不滿時任市長的黃大洲答詢,罵黃「幹你娘」「肏雞巴」
民進黨周柏雅罵髒話事件,民進黨議員則批評黃大洲的氣量太小了。周柏雅是真正勇者
民進黨周柏雅用三字經罵大洲案,周拒絕道歉:三字經並非髒話,而是台灣人慣用語.
周再次拒絕道歉:只要對台灣話了解的人都知道,三字經只是台灣人口頭禪.
周表示:沒理由道歉,說三字經要道歉以後他怎麼質詢,且三字經並無不敬之意.
民進黨籍國代候選人林濁水許桂霖等率眾抗議,叫囂髒話並以鐵釘割割傷員警.
林率眾案,群眾叫囂:我只是拿雞蛋攻擊警察,警察竟用破碎的蛋殼反丟我.
唐飛請辭案,多民進黨籍立委黨團會議以「幹你娘」等三字經批評新潮流是民進黨的亂源
王世堅請汪笨湖為他助選時,強調一定要「講卵葩,講到台灣人出頭天!」
孫國華制止民進黨立委林重謨不當發言,被林重謨痛罵是「狗屎」
外交部長陳唐山說新加坡不過是一個鼻屎大的國家,捧中國的卵葩.
民進黨立委王幸男:陳義雄家屬人人得而誅之,並揚言要率眾到陳家並痛罵五次沒卵葩
民進黨立委王幸男:卵葩等性器官用語和「五臟六腑」一樣;是道地傳神母語,並無不雅
講髒話?民進黨辯稱:以貼近基層的語言.
民進黨立委蔡啟芳:「陳文茜的乳房是交際用的,我也想去跟她交際一下。」
謝長廷嫡系五弟子之一,青發部主任王銘源在建國高架橋下企圖強姦黨工未遂.
民進黨嘉義市長參選人黃正男公開坦承:陳水扁曾強姦我兩三次.
民進黨立委蔡式淵被指強姦小姨子.民進黨立委朱星羽:蔡式淵他害太太自殺.
美麗島英雄民進黨籍張富忠被控性騷擾女助選員、扯掉女老師上衣、酒後毆打女公關.
民進黨籍雲林扁友會副會長黃乃徽被女子控訴多起性侵害,後黃乃徽請辭此案不了了之.
民進黨立委林國慶在馬英九訪日被罵「支那的男妾」時補充說馬「不男不女的東西!」
綠營名嘴金恆煒在馬訪日被罵"支那的男妾"時說馬"賣後庭花的男性,賣屁股的相公!"
民進黨立委廖本煙性侵A女,A女提出沾有精液的衛生紙的證物
民進黨立委廖本煙「小心越南新娘餘毒」的言論,引起外籍新娘上街抗議
白色恐怖受害者許榮棋指民進黨立委蔡同榮性騷擾民視女主播及某位小姐.
民進黨黨部被搜出大量未成年裸照、安毒吸食器及大量色情光碟等
2001年陳水扁國策顧問陳朝傳被指控涉嫌性侵害X小姐.
民進黨汐止市黨部主委蔡茂雄多次餵毒並使用蘆薈液性侵猥亵3名男孩,判刑十六年.
民進黨汐止市黨部主委蔡茂雄對多名未成年男童餵毒性侵害,黨中央:只是個案.
教授林福順因性侵害案件離開台大,陳水扁遂聘為國策顧問.
民進黨立委張旭成性騷擾黨工黨中央:「無法可管」,當事人汪鳳英未獲處理而自殺
汪鳳英:我甚至願意用紙畫下張旭成「興奮時的尺寸大小」,來證明張旭成始亂終棄.
施明德前妻艾琳達:十多年前,張旭成進入她的房間並爬上她的床像是「發情的小狗」
民進黨多黨工檢舉被主管摸大腿強吻。時主席謝長廷:已調中國事務部副主任懲處
杜文卿案民進黨辯稱杜只說「幹,我這個立委做得有夠沒尊嚴」,沒罵三字經.
民進黨籍新竹縣黨部主委劉國海當街打架被警制止,向警方咆哮「幹你娘」等三字經
因黨內民代屢次在議場內辱罵三字經,在二全代提議「民進黨」黨員三字經「盡量少念」
因監委、軍購未排入院會議程,民進黨立委賴清德抗議大罵「幹你媽」等三字經
民進黨籍議員林淑芬陽明山污辱員警:你是在凶啥肖?幹你娘雞巴與幹你娘、幹你娘雞巴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正德以連串的「三字經」與「 七字經」等大罵中正一分局長
民進黨立委劉俊雄、徐志明、郭玟成痛罵台聯立委蘇盈貴「幹你娘」爆發激烈口角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表示:中國大陸妹進來,咱的尪就被搶了了.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2007年十二月表示,應該討黨產「開查某(嫖妓)免錢」.
民進黨立委朱星羽與民進黨籍立委賴清德在議場發生肢體衝突,並用三字經互罵.
民進黨立委朱星羽:「人家看你不起,我替你抱不平,這個龜兒子!」
民進黨立委朱星羽指出越南婦女傳統服裝穿著"暴露",越南新娘氣哭:朱星羽侮辱我們!
民進黨支持者祈夫潤於任教的華梵大學因性騷擾女研究生被起訴
民進黨立委巴燕‧達魯於2010年9月遭指控涉嫌猥褻兩名有親戚關係的女童
民進黨支持者兼名嘴鄭弘儀在台中市長候選人蘇嘉全造勢晚會上大罵政府幹你娘
民進黨籍議員張茂楠性騷擾拍許淑華臀部5下,同志洪健益議員:聲音很響
民進黨籍議員梁文傑於2011年在澳門受台灣組頭招待42萬元港幣旅行
前蔡英文競選總部副主委,民進黨立委落選人李顯榮與樁腳妻子通姦,女方因此遭起訴
民進黨前淡水黨部主委,三協成糕餅行負責人李志仁因猥褻少女遭判刑14個月
民進黨立委賴坤成:摳乳頭是花東稀鬆自然交友模式無法見容於高尚優雅的天龍國媒體
民進黨十年政綱教育篇起草人台大教授林萬億於情人節與女助理開房間被老婆抓姦
民進黨文宣部副主任李厚慶與三立女主播白舒樺共被妻子捉姦,保險套中有李的DNA
民進黨議員周威佑於2014/4/11於FB表示: 吳妍華,你愛做權力的妓女,乾脆去給狗幹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 我在這裡呼籲馬的團隊國民黨,不要把踐踏女人當有趣、當創意!』
Re: [新聞] 柯粉護理師辱林靜儀引「群醫網戰」! 美女醫PO美照帶頭回擊 https://disp.cc/b/163-dLBU |新聞原文 https://disp.cc/b/163-dLzf
#強化三級警戒 #武漢肺炎 #新冠肺炎 #COVID19 #COVID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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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餐飲業、零售、旅行業等內需經濟近乎停擺,不少民眾因為三級警戒而失去謀生機會,被迫放無薪假的無奈,沒有打零工賺錢機會的升斗小民,日子不知道怎麼過,還要擔心病毒的侵襲。再對照看看政府採購疫苗聲聲慢,能拖就拖、能封殺就封殺的態度,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會有如此狠心的政府,為什麼不給老百姓一個活命的機會,為什麼六百多條人命的死亡,不會讓政府有任何愧疚自責反思?為什麼不能喚醒政府以蒼生百姓性命為念的良知?
台灣缺的是4千多萬劑的疫苗,現在採購加上受贈的只有4百多萬劑的疫苗,明知極其嚴重的不足,蔡英文嘴巴說要想盡一切辦法採購疫苗,實質上陳時中卻是拒絕幾個縣市政府、工商界與慈濟等等各方的疫苗入境申請。指揮中心極權又專制的不肯讓他們與永齡、台積電一樣的專案處理,又卡又拖,看不到任何積極的態度,令人嘆為觀止。政府冷漠又麻痺的面對每天的確診案例和死亡人數,讓人不寒而慄。
攻擊力道更兇惡的變種病毒Delta已經進入社區,政府卻一廂情願的期待國產疫苗很快可以對全民施打,明知沒有經過第三期試驗,卻用政治手段撤換審查委員,要透過免疫橋接的方式,只想早日通過緊急授權國產疫苗對全民施打,而不知國產疫苗對變種病毒有多少防護力,這是另類的官僚殺人!
當企業願意出錢出力保護員工生命安全,送他們到關島打疫苗,政府搬出規定來防堵企業的善心義舉,例如返國不能領取相關補助,治療要自費。在七國之外,住防疫旅館或自費集中簡易14天,出國打疫苗的費用提高等等,讓企業主和員工的欲哭無淚,紛紛取消訂購的機票。為什麼無法讓全民施打疫苗的政府要阻斷人民自求生路的機會?這樣的酷吏政府前所未見啊!也可能涉及違反憲法規定人民有遷徙自由權及要求生存權的違憲行為!
民眾無法諒解政府為何不積極搶救人命,讓疫苗更快更多的進來台灣提供人民施打,寧可讓民眾恐慌焦急的情緒發洩在互搶殘劑、互相對罵的情境,忘卻應該追究政府的失職失責。政府不僅沒有把病毒當最大的敵人,反而將批評者、在野者視為最大敵人,繼續將防疫的一連串錯誤政策(如3+11的犯錯、疫苗採購嚴重不足等)轉換成抗中保台、維護政權的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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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11月10日(100蚊花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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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立法會延任復會未幾,政治波瀾又起,外界關注人大常委會是否加插議程,處理立法會運作受干擾問題,不排除有多名泛民議員被「DQ」(取消資格),泛民表明會以「總辭」應對。香港政治對立尖銳,街頭雖然回復平靜,政治戰爭從未休止,立法會成為主戰場,上月復會以來三度流會,泛民要求點算法定人數,一天超過10次,迄今僅通過4項無爭議的法案。針對有爭議法案「拉布」是一回事,令議會半癱瘓「攬炒」又是另一回事;同樣,阻止政治攬炒是一回事,倘若出手過重,也有可能引來激烈反彈。政治互動規律,作用力愈大,反作用力愈大,事情做得太盡,物極必反。一國兩制各有分際,不理局限只管死鬥拒絕溝通,香港難有寧日。
蘋果頭條
美國財政部周一在網站宣佈制裁四名通過「港版國安法」鎮壓香港異見者的港警高層及中國駐港官員,包括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副署長李江舟,以及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財政部網站在《美國特別指定國民和被封鎖人員》最新名單中,列出四人的中英文姓名、住址、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護照號碼等資料。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發表聲明表示,四人因參與執行「港版國安法」而被制裁,指這輪制裁行動顯示美國決心追究閹割港人自由及破壞香港自治的關鍵人物。他在twitter貼文,指該四名中港官員人「涉及破壞香港自治、損害法治,通過含政治動機的拘捕鎮壓異見等的政策與行為」。
東方正論
中美貿易戰、反修例暴潮以及世紀肺炎接二連三爆發,本港經濟疲不能興,各行各業危在旦夕,裁員潮結業潮陸續有來,相信年底情況更惡劣。《東方日報》為民發聲,早提出撤除樓市辣招以搞活經濟,政府遲遲未採取行動,本報鍥而不捨,各界呼籲,終令頑石初點頭,今日獨家披露,政府將會撤銷工商舖的額外印花稅徵費,為振興經濟邁出一步。回顧樓市辣招由來,當年金融海嘯後樓價狂彈,港府為壓抑樓市炒風,於2010年推出辣招,徵收額外印花稅,之後一再「加辣」,再收取雙倍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
星島社論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明兩日在北京召開,消息透露將會加插議程,制訂涉及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框架安排,授權特區政府執行決定取消議員資格,其中原定九月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曾被選舉主任褫奪選舉資格的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會計界梁繼昌,極有可能「中招」被取消資格。十九名延任的民主派議員昨日緊急召開會議商討對策,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胡志偉會後宣布,一旦人大常委會落實DQ的決定,民主派將義無反顧集體總辭,對DQ的荒謬決定作出最強烈的抗議。消息透露,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會明確指定被取消議席的議員,而是制訂一個框架,規定議員違反《基本法》104條關於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行為,並授權特區政府執行人大決定,取消相關人士的議員資格。
經濟社評
國務院副總理韓正要求港府將疫情當頭等大事來抓,方能恢復通關,而確實這是香港刻下民生經濟最重要的任務。本報亦探知最新通關標準(見下文及昨天「美圍打中國更狠 華戮力奮發自立自強」報道),港府須立即改變心態,切勿再拖拉不決斷,要立定決心清零,應調派有魄力及最好的人手領軍,並投入資源支援配合,切勿再用溫水煮蛙式控疫,否則情況只會每況愈下。特首林鄭月娥上周上京爭取恢復通關,內地因應香港實際情況,據報有關部門已願意降低通關標準,由原先要求連續14天本地零確診,降至連續14天累計少於10宗,才逐步恢復有限度通關;要全面通關,港府務必要做到本地14天零感染。過去9個多月,本港疫情從未斷尾,歸根究柢是港府未有下定決心將清零當首要目標,只滿足於將確診數字保持在低水平,跟內地不惜代價,達致清零目標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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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中國駐外使館烽火連天。只要有媒體站出來批評北京政府,這些駐外使館就會馬上開砲,被形容是「戰狼外交」。
像是最近日本《讀賣新聞》評論說中國抗疫措施不當、訊息不透明。中國駐日使館發言人立刻跳出來抗議。中國駐法大使館在網站上發表批評法國防疫的文章也引起極大爭議,引起中法外交爭端。
但最精采我覺得是德國,起因是德國《圖片報》4月15日寫了一篇文章,認為中國應該為這次疫情給各國造成的損失買單。文章就提到有法律界人士和德國部分議員認為,中國在疫情爆發初期訊息不透明甚至刻意隱瞞,拖延了全球防疫腳步,因此有理由考慮要求中國承擔法律責任。《圖片報》甚至還列出了一份帳單。但這樣的做法就激怒了中國駐德大使館,寫信給《圖片報》主編說他們「用心險惡」,踰越新聞報導底線,還說這種算賬實際上是在煽動民族主義,鼓吹反中情緒。
站出來捍衛自己的國家雖然是外交部門該做的事。過去很多這種攻防都有所謂的外交詞彙,但是中國這些外交人員回應的方式不太像是要熄火,反而是要挑起戰火。剛剛提到的中國駐德國使館還另外發聲明,除了替中國政府辯護,還說「奉勸德個別媒體還是當心不要被帶進溝裡。你自己失信事小,抹黑他國,影響抗疫事大」。
這種說法就更激怒《圖片報》主編萊歇爾特,他就再寫了一封公開信,直接把矛頭對準北京最高領導人習近平,諷刺他很會控制媒體但卻控制不了野生動物市場,說「您不僅監控民眾,而且危害他們,並危害全世界。」還很挑釁地表示「中國最有力的出口產品是新冠病毒,雖然沒人想要。」對於中國的防疫物資外交,他形容成「微笑的帝國主義」,還對習近平說:「您想通過一場源自中國的瘟疫讓中國更強大,但我不認為您能這樣挽救您的個人權力,我相信,新冠病毒早晚會成為您的政治終點。」
不只這樣這個主編還把這封信的內容拍成影片放上YouTube背景不只放了大大的習近平,還上了簡體中文字幕。之後他又錄了英文版,簡直就是怕全世界不知道他像習近平開戰。
之後中國大使館不知道是不想再給《圖片報》炒作的機會,還是因為這把火燒到主席怕怕了,回覆地四平八穩,針對萊歇爾特指控中國竊盜專利這件事,還特別回覆說中國是2019年全球專利申請數最多的國家。欸但發明多不代表竊盜少啊。
後來《德國之聲》也專訪的圖片報主編萊歇爾特。他說原本只是想指出有一種東西叫做對全球衛生事件的責任。尤其現在疫情已經演變成全球衛生災難。他認為中國政府如果知情不報當然很嚴重,才開出了一份帳單討論說是不是要叫中國買單。
但他也說中國當然不會真的會賠錢,只是中國沒有自由的媒體,不允許人民批評國家、也不能發表相關文章和追究政府的責任。他這篇報導的用意最主要是要中國政府出來負責。
畢竟中國當初自己說病毒來自海鮮市場,雖然後來《華盛頓郵報》也暗指可能是實驗室外洩。但不管哪裡病毒都是來自中國武漢,疫情發生後,他們卻知情不報,像德國官員還有包括德國疾病控機構嘗試想要跟他們聯絡,中國衛生官員都不接電話也不回email。
而且這外交不就是要廣結善緣嗎?這些中國外交人員跟當地媒體叫陣,是要突出自己的表現,還是說這是北京統一的對外策略?雖然真相我們大概很難確定。但是有報導提到中國外交官證實習近平去年曾親筆寫了一個memo,要求外交官在中美關係惡化等國際挑戰當道時,必須立場強硬展現“鬥爭精神”,才會導致現在中國外交部鷹派當道。也有專家說這一批新的中國外交官相互競爭激烈,想要爭出頭,最後反而侮辱了他們派駐的國家。
現在的外交人員都會上社群網站用個人化的方式經營。也讓人批評說很外交官的行為越來越像是酸民,到底他們代表的是個人還是官方的立場有時候也讓人看得霧煞煞。這種戰狼外交到底對中國本身是好是壞,對於其他想要跟中國交流的國家又會有什麼影響,這種口水戰會不會引起世界更大的紛亂也值得我們深思。快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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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原能會繼續包庇核工幫】
➡️去年5月,我揭發原能會耗費數千萬元,委託清華大學的三份核安研究報告,內容大量抄襲。當時我要求原能會追究到底,並對於侵害政府取得著作財產權的犯罪行為,依法提起告訴。
➡️過程中,原能會不斷包庇拖延。在3/14質詢時,原能會給的藉口是「經濟部智財局認定研究報告是公文,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
⛔今天質詢重點
➡️我事後檢視相關函文,經濟部智財局根本沒說「研究報告是公文」。謊言被戳破的原能會,今天改口跳針。
➡️由於侵害著作權是告訴乃論罪,我數度提醒原能會告訴期只有6個月,但原能會不斷拖延。我詢問:「告訴期被拖過了,誰該負責」。今天,原能會說「告訴期間」還沒過,我詢問「那何時要提告訴?」原能會主委不敢答覆。
我不會因此放棄,浪擲納稅人數千萬拿去亂搞,必須有人負責。原能會醜陋的包庇,責任一定要追究到底。
附註:
2019-4-22 請問蔡英文總統:您也震怒嗎?
https://reurl.cc/Z27j3
2019-3-14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寧願踐踏原則、也要包庇犯罪的原能會
https://reurl.cc/9WovY
2018-10-15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核安研究報告互相抄襲 原能會繼續擺爛
https://reurl.cc/Dxnjj
2018-5-10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原能會浪費數千萬還包庇
https://reurl.cc/ppnrQ
2018-5-4 行政院長能源政策專案報告
https://goo.gl/ZgZy7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