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打擊人口販運成效,連續12年獲得國際肯定!
美國國務院公布2021年全球防制人口販運評比結果,我國在全球180多國評比中仍名列第1級國家,展現我政府與民間在2020年疫情期間,仍保持緊密的夥伴關係,積極推動防制人口販運工作。
人權保障是我國極度重視的核心價值,我們將持續精進防制人口販運策略。
如行政院帶領農委會等相關部會研議訂定「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並將外籍遠洋漁工強迫勞動問題列為優先改善事項,積極維護外籍漁工勞動權益;以及內政部及相關部會規劃訂定「2021-2022反剝削行動計畫」,提出人口販運方案及具體策略。這兩項行動計畫,將繼續強化對被害人權益保障及打擊人口販運力道。
而對於報告中所提的問題及具體改善建議,各部會也正落實辦理中,並藉由民間團體、各政府機關等公私部門協力,盡力終止人口販運悲歌。
最後,也向大家呼籲,人口販運防制需要眾人緊密交流合作,當發覺周遭有疑似的人口販運案件或被害人時,請撥打人口販運通報專線110、1955或02-23883095,一同打擊犯罪!
更多訊息:https://reurl.cc/NrYNvn
美國國務院網站-2021 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
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1-trafficking-in-persons-report/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560的網紅徐巧芯,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臉書po文送養小孩 徐巧芯要求社會局加強民眾收出養政令宣導 日前臺北市議員徐巧芯在臉書上看到截圖,有人在臉書po表示要送養小孩,民眾擔心孩童安危,第一時間前往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聲稱「因臉書內文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徐巧芯今(15)日下午於民政部門質詢時表示,派出所員警若接獲相關案件應該受理,...
人口販運案件 在 CCTV 中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即看 中國外交部:對美國侵犯勞工權利和嚴重強迫勞動現象深表關切】近期有媒體披露,數百名來自印度的工人被招募到美國新澤西州修建一座大型印度教寺廟,他們每周被迫超時低薪工作。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表示,我們也注意到相關報道。據稱這些印度工人每周被迫工作超過87小時,每小時收入僅1.2美元,遠低于美國和相關州法律規定的最低薪資。
趙立堅指出,但這一案件在美國並不是個案特例,只是美國侵犯勞工權利的又一例證。迄今美國只批准14項國際勞工公約,勞工組織8個核心公約中美國僅批准2個。作爲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美國卻是批准公約數量較少的國家之一。根據有關國際工會組織報告,美國存在系統性侵犯勞工權利問題,在主要發達國家中表現也是最差的。
趙立堅表示,在強迫勞動方面,美國更是一部典型的反面教材。大家都知道強迫勞動是奴隸制產物,美國有數百年販賣、虐待和歧視黑奴的歷史。據統計,美國奴隸主從黑奴身上壓榨的勞動價值以現價計高達14萬億美元。
趙立堅說,時至今日,強迫勞動的遺毒在美國仍根深蒂固,其受害者只不過從黑奴轉變爲外來移民。根據有關統計數據顯示,過去5年,所有50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均報告了強迫勞動和人口販運案。僅2019年,美國聯邦調查局報告人口販運案件1883宗,比2018年多出500多宗。數據顯示,每年從境外販賣至全美從事強迫勞動的人口多達10萬人,其中一半被販運到“血汗工廠”或遭受家庭奴役,強迫勞動在美國家政、農業、種植、旅遊銷售、餐飲、醫療和美容服務等20多個行業尤爲突出。
趙立堅表示,我們對美國侵犯勞工權利,尤其是嚴重的強迫勞動現象深表關切,敦促美國政府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本國工人的合法權益,切實履行已批准的國際勞工公約。
人口販運案件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移工被仲介誘簽本票,所有責難需由國人承受 ft. 獨立記者簡永達&法扶朱芳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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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菲律賓移工選美皇后發現暗藏的剝削產業鏈?
記者永達說道,當時是在做菲律賓移工選美專題,看著她們在舞臺上光鮮亮麗是選美國王皇后,但是在私下採訪時,卻發現她們會常常突然有事要離開,後來跟著她們到處去找朋友借錢,這些菲律賓移工常常在趕期限還錢。社會學背景的記者永達因此產生好奇而追查,發現背後暗藏的是一個具制度性影響的剝削產業鏈......。
❐ Jasmine 的故事:臺灣仲介好「聰明」,借 4 萬變 17 萬?
菲律賓法律規定,仲介對廠工只能收取到目的國一個月工資,作為仲介費;如果對象是看護工,仲介則不能收任何仲介費用,只能收取基本的簽證、護照規費。例如 Jasmine 在菲律賓,「一開始都很正常,按照規定收費,當我和台灣雇主面試完,簽完合約後,他們以幫忙買機票為由,扣留我的護照還有合約,在出發前兩天,要我再多付8萬披索(約新台幣4萬8千元),」Jasmine 形容這筆債務是場陷阱,讓人無從拒絕,是要四處抗議申訴,還是趕緊借錢才能去台灣工作?
記者永達與芳君律師調查後發現,「臺灣仲介好『聰明』」,能夠讓債務超速膨脹,從借4萬台幣變成17萬台幣。為了付清仲介費,Jasmine簽了一紙貸款合約,她借了8萬披索,約定月利率2%、年息24%、分成14期支付,合約要求她到台灣後,每月約需付七千台幣,總共約十萬多。真正問題浮現在於,看護工薪資不受最低工資保障僅1萬7千元台幣,每個月扣掉勞健保、仲介服務費等等僅剩不到1萬台幣。
「我想找在台灣有債務問題的移工」記者永達笑稱有段時間他以為自己在 NGO 工作,在網路釋出訊息後,也有許多有債務問題的移工朋友會來找他與芳君律師諮詢。永達也坦言,Jasmine 有段時間積極去找法扶律師申訴,被其他移工朋友笑稱「我們都還完錢了,去爭取也沒用」,背債還債儼然成為外籍移工的常態。
法律扶助基金會芳君律師也指出,貸款公司於契約約定借8萬披索等同8萬臺幣,並且約定還款月利率2%,平均年利率24%,另有10%文件處理費、手續費等等巧立名目方式,超過台灣的法定借款利率,也就是年利率不得超過20%的上限。
看護工月薪僅有1萬7千元台幣,就需繳交約10幾萬的金額給仲介公司,可知外籍移工想要來台灣工作的代價為繳交高昂的費用,將近年薪的一半。
❐ 人口販運起訴後——更縝密之計畫:誘簽本票?
2009 年時人口販運法規剛通過時,檢察官曾就菲律賓移工債務問題發起調查,記者永達訪問當時案件的檢察官,發現這些貸款公司、仲介公司幾乎都能全身而退,判決大多都是「無罪」,記者永達訪問被認為是一起人口販運案件中的主謀「全球財務顧問公司」前員工表示,在被起訴人口販運後,該公司內部雇用更多法務,並且想出一套更縝密計畫:如何結合本票制度。這是一個台灣財務公司以債權人身份拿著本票至法院,不需要經過司法程序,而能夠直接透過法院裁定強制執行,就能向債務人取款,意外成為惡意向移工討債的工具。記者永達指出,以全球財務顧問公司為例,就申請過 2 萬件本票裁定案件。
❐ 重利罪、人口販運罪,剝削事實法律證明的困境
「也有些法官認為這是一種契約自由,這恐怕是沒有辦法理解他們的契約是沒有真正的契約自由的這件事情,大家聽了永達剛剛的描述,也會發現移工是處處受到侷限和欺騙,會以為真的是月利率2%,也不知道有利率的剝削」芳君律師指出,希望法官至少能消減債務利息,雖然最後有些案例有爭取到適用台灣民法年利率20%的規定,但是坦白說,這只是大海裡的幾滴水,只有少數外籍移工知道要來法扶、願意花氣力去做抵抗,確實這是曠日費時的事情,而且其中也不是每一個法官都認為適用 20% 台灣年利率。
❐ 所有責難需由國人承受
「有一天,當你越來越需要這些外籍移工,我們已經找不到這樣的勞動力幫忙我們。」記者永達也指出,為什麼我們需要關心這些外籍移工剝削事件,從整個國際市場觀察,越來越依賴使用外籍移工,往賣方市場傾斜的現象,以致東南亞輸出市場談判力道愈趨強大,日本、韓國等國家都想搶東南亞年輕勞動力,從台灣市場來看,看護工的需求也是遠大於供給。政府若允許仲介公司持續剝削外籍移工,台灣市場的吸引力與競爭力只會下降愈快,日本 2019 年新推出的特定技術執照政策,看護工薪資等同於日本的基本工資,相當於台幣4萬,通過特定語言與技術執照還可以取得永久居留證,許多國家察覺到這個現象,漸漸釋出許多對於外籍移工利多的政策,反觀,誰會想選臺灣?
芳君律師說,如果我們需要這樣的勞動力進來臺灣,臺灣需要提供一個好的工作環境和訓練。最後貴智說道,這牽涉與關係著台灣的國際形象,外籍移工在台灣接收到的「印象」會直接傳達到越南、印尼、菲律賓的各個家鄉,如果你的家人在某個國家工作受到債務剝削,我想你對這個這個國家的印象可能不會太好,甚至不會想再來工作、旅遊。而這個外籍移工剝削產業鏈所帶來的責難,將由全台灣的國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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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運案件 在 徐巧芯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臉書po文送養小孩 徐巧芯要求社會局加強民眾收出養政令宣導
日前臺北市議員徐巧芯在臉書上看到截圖,有人在臉書po表示要送養小孩,民眾擔心孩童安危,第一時間前往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聲稱「因臉書內文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徐巧芯今(15)日下午於民政部門質詢時表示,派出所員警若接獲相關案件應該受理,而非以臉書內文沒有涉及金錢問題,就直接判定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她要求,市警局加強員警同仁在兒少法的知識與常識、社會局加強民眾對出收養新制的政令宣導。
徐巧芯指出,在民國100年11月30日的兒少法第16條規定,無血緣關係的收養都必須透過衛福部社家署或各縣市政府等主管機關許可的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辦理。她也提到,101年5月30日起,凡是透過親朋好友私下所收養的案件都是不合法,希望透過這個法令,防止過去收養衍生的偽造文書、販賣人口的弊病。
徐巧芯詢問市警局,有人在臉書po文表示要送養小孩,民眾擔心孩童安危,第一時間前往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聲稱「因臉書內文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員警當下的回覆是正確的嗎?婦幼警察隊副隊長曾逸群表示,若受理相關案件,會先查明此案是否有涉嫌人口販運,若涉及人口販運會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他也認為,員警以內文無對價關係判斷無法立案處理極為不妥。
社會局長周榆修補充說明,事實上兒少法第15條、第87條明確指出,若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的財團法人或公私立兒童少年安置機構進行收出養媒合工作,主管機關可裁處新臺幣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且要公布姓名。
徐巧芯提到,以往只要收出養雙方約定好至法院聲請認可,經法院裁定,收養契約即成立,但兒少法修法後,無法再以私下約定方式進行,雖然該案最後結果是不予出養,但該民眾在兒少法舊制前也曾進行出養行為,顯示該民眾並非初次進行出養一事。她詢問社會局長,該如何加強民眾相關的出收養教育觀念及是否會從嚴處理?
周榆修表示,只要法律上站得住腳,社會局都會採取較為嚴肅的角度來面對,他也提到,雖目前臺北市有兒童少年收出養中心,108年也有收出養的諮詢服務與教育課程的相關工作在辦理,但還是有不足之處,這是社會局要努力跟加油的地方。
徐巧芯說明,此案在經過調查前,有可能是中介商用po文的方式,以私下人脈的方式要讓小孩收養成功,其中是否有涉及金錢問題、是否為掮客,旁人不得而知,因警方當時也未立即調查,雖然此案最後並未出養成功,社會局就以行政指導方式處理,她認為下次若發生類似的狀況,社會局應從嚴處理,她也要求社會局,針對收出養新制應加強對民眾的政令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