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肥借錢給韓市長買房,何錯之有?】
▌事情是這樣的
前陣子韓韓庶民買豪宅的勵志故事鬧得沸沸揚揚,近來又傳出 #台肥(台灣肥料公司)違法貸款1400萬左右給韓韓讓他買7200萬的房子,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分期付款?借貸?傻傻分不清楚
台肥當初賣房子給韓韓還有其他買家時,約定可以分10年到20年償還,並和買家簽訂 #長期分期付款協議書,但是呢 #金管會 說雖然公司跟客戶間的交易可以分期付款,但建設業多半只有1年到5年而已,阿肥你訂的還款期限這麼長,其實比較像 #貸款 給韓韓跟其他買家而不是讓他們 #分期付款 欸!如果是借錢給韓韓你就違法惹!
▌公司借錢給韓韓哪裡違法?
台肥公司是公開發行公司,依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3條 #公司法第15條 規定,公司不能借錢給股東或其他人,除非公司跟其他公司有業務往來或有短期融通資金的必要,可以看出可能借給「公司行號」,但絕對不行借錢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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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台肥是上市公司必須遵守 #證券交易法 的規定,它一旦違反了金管會就資金貸與所訂的準則,把錢借給活生生的人就違反了 #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跟第178條,可以處24萬到480萬元的罰鍰。
▌我不懂欸,為什麼公司不能借錢給別人啊
公司的錢是所有股東共享的,加上公司可能欠別人錢,因此必須管好公司的錢包!如果公司的錢被負責人亂借出去而財庫空空如也,#股東跟公司的債權人就居居惹(ಠ益ಠ)不過公司營運總是會有跟別家公司交易合作的時候,所以公司法也開放在特定情況下還是可以借錢給其他公司行號喔~但活生生的人?打妹啦!
#阿肥你係勒衝啥
#話說只有小編不知道台肥跑去蓋房子嗎
#好討厭機掰房東喔好想買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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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智|用公司名義借別人錢不行嗎?限制公司貸款的制度與目的
https://buff.ly/2Z2cr2z
附上截圖新聞網址:https://buff.ly/2tAb27F
付款協議書 在 民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肥大股東農委會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20日收到台肥書面報告「R5無雙-日升月恆」建案貸款案。經審視內容後,認為台肥民國103年到104年間自行認定與受買人簽定「房屋土地預訂買賣合約書」條款無效,並簽署長期分期付款協議書,恐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及「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農委會表示將由農委會派任的台肥公股董事於25日召開的董事會議提案查明,並責由肥對外說明,向公司股東、投資人及社會大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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