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朋友來問我對未來修法的看法(尤其許多跨國伴侶更加焦慮)
我先重貼一次去年(2017) 伴侶盟在舉辦過四場論壇後,整理提交給行政院、相關部會以及所有立法委員參考的七大修法建議(包括跨國配偶部份),請大家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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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在2017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前夕,提交婚姻平權修法建議給行政院「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相關部會、以及所有立法委員參考,建議內容包括收養、親子關係、人工生殖、跨國伴侶等四大議題、七項建議,敦請行政院與立法院在未來婚姻平權修法中,能完整與適當的涵蓋同性伴侶相關權益。
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後,為促進公私部門的對話、完善婚姻平權修法,伴侶盟、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及法操司想傳媒於9月7日至10月21日間共同主辦「婚姻平權面對面──如何修法才符合釋字748?」四場論壇,分別邀請法學者、律師、兒童心理學家、民間團體加入與談,政府相關部會均有派員出席,會中達成七項重要結論與共識。
一、應開放同志配偶繼親收養與共同收養。
7月行政院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曾討論同性婚姻收養子女議題,根據媒體報導,與會者對於是否開放共同收養有疑慮而卡關,也傳出反同陣營僅同意繼親收養。對此,長期研究發展心理學的台灣大學心理系助理教授趙儀珊特別強調,目前國內外相關心理學研究指出,家庭結構並非影響小孩身心發展的重要因素,兒童與照顧者之間的關係、照顧者彼此之間的關係、以及家庭資源才是影響孩子發展的因素。趙儀珊批評,現在大家都在談兒童最佳利益,但感覺上某些人談的都是家長的傳統價值觀。
二、同性配偶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子女,應適用婚生推定或視為婚生子女相關規定,才能確保子女的最佳利益。
對此伴侶盟律師團提出新的草案版本(1063-1條 簡稱「法定雙親制」),以供各界參考,依該條規定同性婚姻存續中所生之子女,其雙親為分娩方與非分娩之他方;若子女受胎不是經由配偶雙方同意,孩子出生後兩年或非分娩方知悉後兩年可提起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三、人工生殖法需要配套修正,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配偶近用人工生殖技術。
過去同性伴侶要求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總是必須向社會「證明」何以同志有資格使用,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雷文玫副教授特別指出,釋字748後舉證責任已經反轉,若國家限制同性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必須要提出合憲性的理由。而與會人士均認為,目前並無任何合憲性理由可以限制同性配偶近用人工生殖技術。
除此之外,世新大學性別所陳宜倩教授特別指出,婦女團體多年來持續倡議人工生殖法不應以婚姻做為限制條件,雖然這一波討論是在婚姻平權的架構下,但仍建議人工生殖若要修法,應考慮開放給單身女性,與會者均同意。
雷文玫副教授提供人工生殖法三點具體修正建議,除了配合同性婚姻修訂原本的夫妻用語外,不孕定義應加入社會性不孕,並明訂親子關係,讓同性配偶都能成為孩子的雙親。
四、針對代孕制度,與會者則多傾向支持朝開放的方向進行實質政策討論。
是否開放代孕制度在台灣已經討論超過二十年,面對正反雙方的爭議,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建議有疑慮者宜跳脫個人直觀的經驗或意識形態,看見女人經驗的異質性,或許才能打開對話空間。
與會者也多同意若朝開放代孕的方向討論,應以「代孕者為中心」(及「兒童最佳利益」)設計制度內涵,可降低女性遭受物化與剝削的疑慮。此外,這一波討論中加入了男同志主體經驗,這些經驗應有助於打開過去討論的僵局,讓參與者更能具體討論代孕制度的設計與內涵。
五、釋字748後、立法院修法前,我國國民與合法承認同性婚姻國家的同性伴侶在該國合法結婚,其婚姻應屬有效。建議行政機關在立法院未修法前可先修正行政程序。
目前第一線戶政人員礙於上級主管機關見解而拒絕為已經在國外合法結婚的跨國同性伴侶辦理婚姻登記,但與會者均認為這並不影響此種具有涉外因素之跨國同性婚姻效力,若外籍同性配偶欲申請居留,移民署代表當天提出可能的解套建議,兩人可在國外取得合法結婚證書後,經過外館驗證,回台灣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再憑此註記文件申請來台居留。
伴侶盟表示樂見其成,但事實上,伴侶盟已經接獲一對台灣與南非籍同性配偶欲回台辦理結婚登記被拒的申訴,目前也已義務協助當事人進行訴願。希望政府能加快腳步,盡速還給當事人基本結婚權。
六、依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之規定,本國人與未承認同性婚姻國家之同性伴侶若要結婚,婚姻有可能無法成立。建議應配套修法或透過解釋,確保涉外婚姻當事人的基本結婚權。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通說見解認為若一方國家未開放同性婚姻,則兩人的婚姻無法成立。伴侶盟潘天慶律師認為,若能利用涉民法第8條規定:「依本法適用外國法時,如其適用之結果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主張外國不給予同性伴侶合法婚姻權,因不符合我國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利,而有背於善良風俗不予適用,或可解套。
七、藉同性婚姻法制化的機會,重新審視境外面談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建議取消境外面談,改採其他手段進行國家安全的管控。若同性婚姻法制化前無法改變境外面談規則,則應建立或修改相關行政規則,確保涉外婚姻當事人的基本結婚權。
長期研究與倡議跨國婚姻議題的政治大學法律系廖元豪副教授和南洋台灣姐妹會議題倡議委員會梁組盈委員,特別指出「境外面談」將造成跨國同性伴侶的結婚障礙。當初以國家安全、防止人口販運為由建起的境外面談,規定特定的21國國民,包含蒙古、越南、泰國、緬甸、印尼、柬埔寨、菲律賓、孟加拉、印度、不丹、尼泊爾、斯里蘭卡、巴基斯坦、塞內加爾、奈及利亞、迦納、喀麥隆、白俄羅斯、烏克蘭、烏茲別克、哈薩克等,若要與台灣人來台結婚、依親居留,必須先在境外取得婚姻證明文件,再以此申請面談。而目前這21國無一承認同性婚姻,意謂著同性伴侶將被此行政程序限制結婚自由,出現法律允許但卻無法結婚的困境。當日與會專家一致認為,如此顯然違反大法官釋字748號的意旨,有關機關應檢討修正相關制度,確保涉外婚姻當事人的基本婚姻權能落實。
四場論壇紀錄均已公佈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官方網站: https://tapcpr.org/hot-news/event/marriage-equality-forum-748/2017/11/28/forumnotes
原始新聞稿 https://tapcpr.org/hot-news/press-release/2017/12/07/2017forum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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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 義務 論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摘)陳宜倩教授從促進性別正義和女性主義的觀點進行討論。在憲法和大法官解釋第748號都強調平等保護,兩公約中也提到要消弭對婦女的歧視,應視為國家的義務,從改變習俗做起。不應該以婚姻狀態為差別待遇,應朝向消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差異,開放單身者使用人工受孕。至於代孕,則考慮是否邁向以代孕者為中心的法律架構。
陳宜倩教授也指出,如果代理孕母開放,但在習俗沒有改變的情況下,仍會產生很多問題,文化改革或許是必須進行的首要目標。
雷文玫副教授認為,釋字748翻轉了舉證責任,過去大家會問同志是否有權結婚,現在反過來,政府機關需要舉證說明憑甚麼同樣是已婚,同志卻不能平等享受已婚者的權利義務,也就是說,是否有合憲理由可以限制已婚同志使用人工協助生殖技術?雷文玫教授認為,同婚通過之後,應該要允許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以及允許女同志的法定伴侶成為小孩的父母。
雷文玫教授也對進行人工生殖之前必須回答很多問題這點提出思考,為何選擇自然產的夫妻不必揭露自身的隱私就可以擁有小孩呢?另外,在代孕這件事上,也必須確保關係為平等且尊重,這同時也關係到身體自主權,可能影響到代理孕母的生活與隱私。
雷文玫教授也對未來代理孕母的制度提出建議,如果採用收養制,可以維持母親的定義,尊重代理孕母的自主權,並可以準用收養的規範監督。如果採用契約制,則可以實現契約自由,小孩可以明確歸給委託者,可以符合市場運作,而法律介入之後也需要更細緻的規範機制。
許秀雯律師坦言,代孕其實算是爭議性勞動,這個話題從20年前就是一個討論的戰場。反對者認為,沒有生育經驗的女性無法了解懷孕過程可能和孩子產生的情感連結,但懷孕和性是一樣的,每個人的身體經驗並不相同。而對於以代孕者的卵子進行的基因型代孕,反對者認為孕母會不易割捨肚子裡的胎兒,但這其實也沒有實證。這些迷思就像是性愛分離的古老辯論。這些反對的論點其實都展現了不信任女人可以對生命做選擇,也忽視了經驗的異質性。
許秀雯律師也說,若開放代孕,她認為還是要有部分限制。例如不可用外勞,應限用本國人;商業代孕需要契約平等協商;好的仲介團體或許該嘗試從非營利的方式開始。如果限制的理由沒有信服力,就需要受平等權的考驗。在現在這個倫理被高舉的情況下,必須以平等為檢驗原則,才不會使偏見和歧視延續。許秀雯律師認為,打開心胸,才能看到不同人的生命需求。從兒童最佳利益的角度,沒有積極的證據顯示同志不適合當父母。許秀雯律師認為,至於修法方向,應該折衝考量代孕者中心及兒童最佳利益,會是比較好的方式。
代孕 義務 論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本集主題: #洄瀾光影油畫展 #温宛菁專訪
對外婆的追憶猶如對光影的迷戀,循著童年的記憶,以油畫創作訴說東部淨土簡單美感的生命印象
左手拿解剖刀,右手執畫筆
藝術家温宛菁,大學念的是生命科學,研究所專研解剖學暨細胞生物,原想步踵達文西描繪人體的精微結構,但直至研究所畢業,卻未畫出任何一張人體素描。之後,一直窩在冰冷的實驗室裡,手持解剖刀,在螢光顯微鏡下解析細胞的生命奧祕。某日,偶然重拾幼時的塗鴉興趣,後師承旅法畫家沈辯教授,運用彩筆試圖紀錄肉眼所見的生命,而成為左手拿解剖刀、右手拿畫筆,兼具理性與感性的「藝術玩人」。近年,又因關注東部發展與原住民生態智慧,而常回到母親的故鄉 —花蓮,追逐燦爛的陽光,留意尋常的美景;更恣意揮灑畫布,企盼記錄一些感動的痕跡。
對於外婆的依戀.對於光影的迷戀
温宛菁,台北人,但從小就和台灣東部有著不解之緣,對於光和影一直都有一種深刻的迷戀。記憶中,艷陽下,東部外婆家的樹木與光線交織而成瞬息萬變的投射,總能讓她蹲在樹蔭下癡迷許久;而對於外婆的依戀猶如對光影的迷戀,外婆過世後,院子裡的草木就成為一種對人的追憶,宅院裡斑駁牆面上的海棠花在光與影、虛和實之間搖曳,彷彿是外婆的一生,即便身處困境仍然保持著生命中的彈性。
外婆是道地的傳統客家婦女,十九歲時隨著外公從西部到後山打拼,大半輩子就這麼在花蓮的鳳林小鎮上落地生根。宛菁印象中的外婆慈祥婉約,寡言多能,喜歡蒔花養草;外婆和外公好像比賽似的在前後院種植了許多花草樹木。時常跟著任教職的母親回鳳林的宛菁,在那兒度過了無數個寒暑假,就連小時候得了腸病毒,也是回到這個小鎮上休養。於是在這幢日式宅院綿生的記憶裡,外公的蘭花、外婆的海棠花,孕育出宛菁的第一件與第二件感人的作品。
不引人注目但保有獨特的美感與生命歷程
在油畫作品中,藝術家想要表現的不是壯麗遼闊的東部風景,而是平凡生活中的一小片光影。記憶中的花蓮生活,是從吃完中餐開始,趁著外公睡午覺的當兒,鄰家玩伴會聚集在蘭花架下玩沙泥。宛菁卻愛一個人踩著腳踏車,跑出小鎮亂晃,有時來到中央山脈山腳下,蹲在一棵棵不同姿態的大樹底下觀察光影,享受著光影交織的虛實心境。
藉由對於童年的回憶以及對於外婆的思念,宛菁循著外婆行走過的足跡,畫出當下心情的悸動。她說:「庭院裡牆頭上的那一株海棠花隨風飄逸,很像外婆的人生,不名貴不顯眼,但卻堅忍不拔,我的畫作中那種寧靜其實是在訴說外婆給我的安心感。」十二年前外婆過世時,宛菁感覺頓時失去了一個很重要的心靈支柱;直到如今,每次回到日式老宅院中,就彷若看見那位安靜的坐在屋子裡,將世界隔絕在外,專注踩踏著縫紉機的外婆。對於宛菁來說,這是生命中很重要的光影。
從理性科學到感性美學
溫宛菁從小就喜歡塗鴉,小學到高中,常常代表學校參加比賽得獎,但由於家族親人的期待而念了第三類組。從中興大學的生命科學系到台大研究所的解剖學暨細胞生物學,再到中央研究院的基礎醫學研究,事事要求完美的個性總是讓她非常忙碌,幾乎鎮日窩在實驗室裡埋首做研究。直到幾年前的某個假日,媽媽請她陪著一位學生去「拉丁區畫室」學畫,沒想到啟動了她學習油畫的興趣,因此而遇見了油畫啟蒙老師—沈辯。相距這件事之前,宛菁最後一次拿畫筆是在大學時的國畫社揮毫,無疑的,油畫媒材對她而言是全新的接觸。只要周末得空,她就會趕到畫室習畫。沈老師指導的不只是繪畫創作上的技巧,還有對於美的感受和認知,還常下書單讓宛菁多方面接觸藝術領域。拿起油畫筆的那一刻,生命中最重要的光影—日式宅院、外婆的身影油然而生,於是就這樣陸陸續續畫出了記憶中的依戀。第一件作品「外婆的海棠花」讓她在畫中揣摩了許久許久,終至感動到落淚;第二件作品「外公的蘭花」也是她在忙碌的實驗室生活之暇緩慢地完成的。
30歲那年的低潮與轉機
實驗工作有段時間非常忙碌,以至於很久沒去畫室習畫。某天,沈老師捎來一個令宛菁驚喜的消息,沒料到擱置在老師家的畫作居然被某位畫廊經紀人欣賞,並問是否有意願辦個展。温宛菁和母親聽到這個消息時,只是一笑置之,但時隔半年後,因為夜以繼日的實驗工作和心理的壓力,讓宛菁的身體不堪負荷而造成胃出血,正好此時也被教授告知在中研院努力多時的實驗失敗。頓時,宛菁的心情跌入幽谷,原以為自己會一直順遂的走這條喜歡的路,沒想到在這時候遇到了瓶頸!人生的低潮讓宛菁有些喪志失意,此刻半年前的一笑置之湧上心頭,她開始認真思考是否要讓30歲的自己做點不一樣的事情,於是便規劃了自己嶄新的人生方向——先畫出心中的感動吧!
與東部的機緣,被踢離原本的軌道
在研究所灰心喪志的那段時日,宛菁心中的鬱卒難解,於是常跑去她最熟悉的東部海邊沉潛,蒙受燦爛陽光的撫慰。沒想到因此慢慢地與東部的原住民部落有了連結,而開始認識了令她著迷的原民文化,起初是受人之託寫了東部的部落故事,後來因為東部發展條例的討論而變成義務志工。有一段日子,白天她在中研院趕實驗,晚上則是趕去參加「東部議題」校園巡迴的分享講座;而在NGO組織裡認識的老師也邀請她一起做宜花東的能源研究。諸多的機緣讓溫宛菁被踢離原本的軌道,嘗試了許多新的可能性;但她認為自己並沒有放棄生物醫學研究,只是單純的希望透過展覽,將這些年對於東部的光影、親情的追憶呈現出來,將這份美好分享給更多人知道。(文:金車文藝中心)
温宛菁簡歷:
大學念的是生命科學,原想步踵達文西描繪人體的精微結構,但直至臺大解剖學暨細胞生物學研究所畢業,卻未畫出一張人體素描。之後,一直窩在冰冷的實驗室裡,用螢光顯微鏡試圖解析肉眼看不見的生命奧祕。某日,重拾幼時的塗鴉興趣,師承旅法畫家沈辯教授,試圖紀錄肉眼所見的生命,成為左手拿解剖刀、右手拿畫筆,兼具理性與感性的「玩人」。
近年,又因關注東部發展與原民生態智慧,常在東部追逐燦爛的陽光,留意身邊的尋常之美,而恣意揮灑在畫布上。企盼記錄一些感動的痕跡,與一起生活的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