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許多朋友很擔憂日前宗教團體連署「限縮人工流產必須在懷孕8週內施行」的公投提案。
👉 妊娠八週是甚麼意思? 胚胎長約1.3公分的意思。
站在婦產科醫師、女性主義者、以及立法委員的立場,我絕對不可能同意這個修法公投提案。
但是要跟大家說明民主國家公民投票的直接民權,制度就是如此。
1. 公投是直接民權,理論上就是民眾不認同代議士的職權行使(「叫你們提案都不做」或是「竟敢通過這個法」這類的狀況),利用直接民主的方式去達成創制複決。
所以理論上公投是補代議士制度的不足,或是作為代議士制度的煞車。但是直接民權的公投創制複決權,也可能造成與民選政府主張或代議士意見相左的情形,有些國家甚至常常有「法案修完了就被公投複決否決掉」的情況。
公投法修法時,降低公投連署門檻的好處是讓這個直接權民權更簡單達成,且因為擔憂政府會因為與民意相左而不讓公投案成案,修法當時民意堅持中選會沒有審核是否通過的權力,只能在確定違反憲法(必須提請大法官解釋)或者字義確認(確定語意和法意),所以對某些不同立場團體的人來說再離譜的公投案,只要連署夠,理論上政府必須接受,成為公民投票提案。
2. 連署成案之後開聽證會,和成案之後必須電視辯論,是依法必須走的程序,確保提案前的專家意見,和成案後的民眾提案了解(依公投法必須正反方公開辯論),這些是必須的程序,無權由中選會自己決定贊不贊成,都必須走這個程序。
今年年初公投法再修法時,不可能再限縮提案條件和成案條件,但是大量公投提案以及強制與大選合併,可能被政黨以公投案動員投票,變成大選和公投案互相「利用」,使公投並非單純針對提案贊成或反對;而且因為成案門檻低,大量提案非常可能被敵國利用組織動員提案,干擾選舉正常進行;所以修法改成定期舉辦,必且拉長宣傳理解期;讓公投案都單純公投,能夠辯論清楚(理論上)。
有些朋友認為「人權不能公投」,這句話合理,但是法律施行有所困難;本辦最初也是以人權不能公投的邏輯寫了修法草案,但是進入「如何定義人權」,就會發現事情變得無法處理;一個國家如何用法條明定什麼是人權,哪些不是人權?反同團體之前主張「讓同性戀可以接受矯正性別的治療是人權」就是一例,主張「醫療是人權所以健保必須無限制吃到飽」也有。
「人權不能公投」作為公投法律,接下來就會變成中選會必須跟提案人辯論「你說的那個是不是人權」,而依法中選會不能自行判斷何者有違反人權之虞,一是修法時明定哪些是人權,二是「有疑慮時提請解釋」,然後中選會必然因為提請解釋延宕成案,而被認為干擾提案、限縮民權。這是修法限縮中選會對於成案審查權時的兩難。
我們辦公室最後以「不得違反聯合國相關人權公約」來寫修法草案,但是大家仔細看可以發現,聯合國相關人權公約,多數也是宣稱應有的權益和保護,並無明確條次讓主管機關依循「這條不是人權」,會導致法律運用的問題,宣示意義大過實質意義。
台灣是民主國家,民主制度不是完美,但是是在各種優缺點中平衡的機制。
民主國家,就是比民意。政府的責任是讓民意可以充分展現,代議士有責任與專家和民意團體溝通,以合議制充分討論,審酌平衡,保障權益。
大家會希望限縮政府權力,但是那就代表人民必須充分尊重並且行使自己的民主權。
英國脫歐,英國政府本身是不支持的,包括脫歐之後接任首相的May自己都不支持脫歐,但是公投民意決定脫歐,她擔任首相,就必須依照公投民意結果,談判出國家權益保障的條件下,達成脫歐的決議;到現在英國政府搞了二年,全世界都看著他們的脫歐困境,他們還是必須遵守那個公投結果。
民主是我們都信仰的機制,所以我們要非常謹慎的行使民主權。
至於到後年法定公投日前的各種公投提案,我想這也是大家再好好了解公投直接民權的優缺點,而最終能夠做的,就是請大家珍惜尊重每一次投票的決定權。
政府有政府應該把關的,但是這些「你覺得很離譜但是別人覺得很應該」的公民意見,在直接民權機制之下都是可能出現的。#所以代議士制度還是必須的啊各位
代議民主優缺點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尊敬的總統,
選戰終於結束,恭喜您勝出。
這年頭,選舉是民主政治運作的必要之惡。您在選舉中遭受的各種抹黑、謾罵、譏訕,總算告了一個段落。而選舉幕僚精心策劃的選舉行銷,針對不同族群精準設計的各種政見,不妨也暫時放在一旁。畢竟總統與總統候選人位居不一樣的高度,身負不同的責任,面對不同的現實 。
做為中華民國第七任總統,您將要帶領的國家跟20年甚至10年前已經非常不同,無論人口結構、經濟實力、競爭優勢、民心士氣,台灣面臨許多前所未有的挑戰。我們不期望您有解七年之病的三年之艾,但台灣之船未來駛向何方,您是最有影響力的掌舵者。
台灣威權統治的時代雖然早已遠去,但是威權的習氣仍在,加上民主運作仍然半生不熟,民主素養有待提昇,領導人難免經常面對「民可使由之」、或是「民可使知之」的抉擇。尤其現代議題往往利弊及是非不是一刀兩分,而是取捨和先後的輕重拿捏,雖說「民欲常在我心」,但民欲天南地北,定奪總在您的分寸之間。在民意分歧、意識對立的當代,您的理念、政策不可能為全民接受,但請不必避退,只要透明、前後一致、誠懇說明,終有一天,全民會向相同的方向趨近。
雖然治理國家跟經營企業大不相同,但姑且在這裡用企業來做比喻。
台灣當下面臨有兩大問題:統獨與左右路線。統獨問題有如企業的出場機制,統即選擇購併,獨則維持獨立經營,兩者各有其優缺點。通常出場機制不完全由主觀意志決定,市場情況、競爭對手和己方實力的消長、分與合的利益,是最後的決定因素,因此企業經營者往往不以出場機制來策定經營策略。
未來四年經營台灣,您最能主控的議題不是統獨,而是左右路線的平衡。台灣過去政經發展的慣性軌跡屬右,但民意走向偏左,而且新左又不同於老左,未來國家的種種興革,其關鍵便在左右路線的斟酌。
左右路線的第一個議題是全球視野與本土關懷。理論上這兩者不必互斥,但優先次序決定資源分配。現代各種議題如氣候變遷、國際移民、反恐反核越來越全球化,國界逐漸從實線變成虛線(除了繳稅以外),台灣雖然有國際地位妾身未明的尷尬,但這不影響建立全球或區域性的觀點。台灣的屬性究竟是海洋國家、還是大陸國家?我們準備好按照國際遊戲規則參與全球化、還是一廂情願的顧鏡自憐?台灣能為全球帶來什麼樣的禮物、對人類歷史作出什麼樣的貢獻?種種問題,台灣迫切需要展開理性的論述。
第二個議題是發展優先或是分配正義。發展的成果由1%的人口收穫自然不能為全民接受,但是5%可以嗎?還是10%?如何達到分配正義?對開發中國家而言,適當的分配正義其實必須靠經濟發展來創造調整分配的空間,零發展而奢談分配則多半需要靠革命完成,這當然不是民主台灣可能的選項。
第三個議題是貿易繼續開放還是開始保護。貿易保護主義在國際上有抬頭的趨勢,台灣本來屬於相對開放的國家,完全開放必然面對各種越來越激烈的國際競爭,有如外來病毒,輕則傷風感冒不斷,重則可能致命,斷送一個產業。但是如何有效保護而不致引起國際貿易組織反彈?或是招致貿易對手的抗議?甚至於保護過度是否會造成產業缺乏長久的競爭力?這都是台灣做為一個民主國家難以迴避的兩難課題。
第四個議題是科技進步與永續發展。先進國家科技創新的腳步越來越快,無人機、自動車、機器人、大數據、人工智慧、基因改造、潔淨科技,人類生活即將面臨前所未見的衝擊,一方面新科技促進經濟發展,增加人類生活福祉,另一方面,對人類的永續生存也可能造成威脅。台灣是否參與了這些新產業的發展機會?充分瞭解未來科技的可能走向?無論在法律、制度、社會層面,準備好應付種種新科技對舊體系的衝撞嗎?
避開統獨的政治面相不談,台灣對中國大陸經貿關係的基本態度也必須有所抉擇。一面仇中反中,一面覬覦大陸的資源和市場,兩種立場相互矛盾。仇中反中,以致對中國市場裹足不前,或者漠視台灣與中國的貿易依存度,違反資本主義市場運作的基本原則。但只垂涎於廣大的市場而對大陸對台灣的競爭威脅視若無睹,也未免過於天真,不知道競爭的殘酷,因此台灣對於兩岸經貿關係必須發展出一套對外務實、對內誠實的指導戰略。
尊敬的總統,以上的議題沒有標準答案,我們也不期望您知道未來何去何從。羅斯福總統在美國最動盪飄搖的大蕭條和二次大戰的12年間,用30次的爐邊談話坦誠告知全體國民國家面臨的挑戰。我們不需要政府天天宣傳施政的業績或成就,但希望知道的是:您看到的挑戰,您的願景,您的政策,以及我們──政府及國民,能夠一起為台灣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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