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午安,
利用週末時間,來聊聊惡意逼車這件事,
前一陣子,水產行小貨車在台88線快速道路右側路肩,超車撞翻重機的事件,在台灣,是違反道交條例,#處6千至2萬4千元以下罰鍰 並 #吊扣車牌3個月。
這樣的處罰,對於逼車行為,根本沒有嚇阻力。
反觀日本,今年6月修交通法,將惡意逼車的罰則,提高至最高可以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
回到2018年,日本大阪府堺市發生一件汽車惡意高速逼車,撞擊重機後方,導致重機騎士身亡,這個案件,汽車駕駛於一審時被依 #殺人罪判刑16年。
別以為日本人溫文有禮,根據調查公司GfK Japan在2017年的調查結果中,在1萬3500名駕駛人中,91%認為自己被逼過車。
為了防止惡意逼車,日本今年6月修法的條文,明定了「#以妨害通行為目的貼近車輛或急踩煞車等行為」就是逼車,
而本月27日新上路的行政處分:把逼車行為車輛的業主(例如:計程車、貨車及大客車等營業用車的公司),也加入受連帶停業處分的對象(轄管車輛出現逼車行為,業主須停業3-7天),目的就是希望藉由業者約束,來管制不當的駕駛行為。
以上的修法方向,值得台灣立法部門來參考,至於台灣的現行法令,為何對於駕駛人被惡意逼車缺乏保障?可以看一下火花羅製作的這部短片:http://sparkmoto.piee.pw/wm6hj
Search
以妨害通行為目的貼近車輛或急踩煞車等行為 在 日本大阪府堺市發生一件汽車惡意高速逼車,撞擊重機後方 的推薦與評價
為了防止惡意逼車,日本今年6月修法的條文,明定了「#以妨害通行為目的貼近車輛或急踩煞車等行為」就是逼車, 而本月27日新上路的行政處分:把逼車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