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文章出來後,
一直有法律麻瓜引用某議員(也是麻瓜)給的法條,
一副發現新大陸的樣子,
覺得自己贏定了,還想打臉律師,
我看了只能呵呵!
麻瓜就是麻瓜,
引錯法條還洋洋得意,想打臉別人?
如果打官司這麼簡單的話,
那用google就可以啦!還需要律師嗎?
我們來看看國家賠償法新增的兩個法條:
第3條第3項:「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3條第4項:「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關鍵字:自然公物
這兩條在講什麼?
講的是「自然」公物,就是山林、水潭,
因為之前太多人跑到大豹溪玩水,
或颱風天跑去爬山,
或颱風天跑去衝浪、釣魚,
屢勸不聽,掛了一堆,
所以才有這兩個法條,
目的是面對「自然」公物時,
只要國家有警告標示,大家後果自負!
(這就是我之前文章寫的大自然現象)
給大家看一下立法理由,
「由國家設置或管理,直接供公共或公務目的使用之公共設施,其範圍包括自然公物,例如:開放之山域或水域等。然利用大自然山域、水域等從事野外活動,本質上即具有多樣及相當程度危險性,人民親近大自然,本應知悉從事該等活動之危險性,且無法苛求全無風險、萬無一失。是以,就人民利用山域、水域等自行從事之危險活動,在國家賠償責任上應有不同之考量與限制。就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各主管機關之管理目的多係以維持原有生態、地形與地貌為管理原則,故無法全面性地設置安全輔助設施,亦不宜或難以人為創造或改正除去風險,此與一般人工設置之公共設施(例如:公園、道路、學校、建物等),係由國家等設計、施作或管理,以供人民為該特定目的使用者,性質上仍有差異。因此,對此二類公共設施之課責程度亦應有所不同。爰增訂第三項規定,就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例如:國家公園、森林遊樂區、海岸、沙灘、野溪及天然湖泊等),業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情事者,國家於此狀況下不負損害賠償責任。至於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應以何種方式為警告或標示乙節,考量各開放之山域、水域等所在場域位置之天候、地理條件各有不同,人民可能從事之活動,亦有差異,故所為之警告或標示,並不以實體方式(例如:標示牌、遊園須知告示、門票、入園申請書、登山入口處等適當處所警告或標示)為限,宜進一步考量景觀維持、環境保護、警告或標示之有效性、後續警告或標示維護等因素,綜合決定採用一種或數種方式,或於管理機關之網站為警告或標示,亦無不可。」
所以自然公物,
並不是一般人工設置之公共設施(公園、道路、學校、建物)
兩個性質上仍有差異。
水壩根本不是上面條文講的「自然公物」,
它是國家設計、施作或管理的公共設施,
所以沒有第3條第3項的適用!
這就是我說
一堆法律麻瓜引錯法條還沾沾自喜的原因⋯⋯
那第3條第4項的「自然公物內的設施」是講什麼?
看一下立法理由,
「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區域範圍內,亦有可能設置其他直接供公眾使用之人工設施,例如:人工棧道、階梯、護欄、吊橋、觀景台、涼亭、遊客中心、停車場等,惟因該等設施坐落於開放之山域、水域內,使用該設施之風險未必皆能由管理機關等予以完全掌握控制,是以,如經管理機關等已就使用該人工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所致生之損害,不能完全歸責於國家,爰增訂第四項,於此情況下,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立法理由怕某些人亂延伸,還有舉例,
例如:人工棧道、階梯、護欄、吊橋、
觀景台、涼亭、遊客中心、停車場等。
像有些白癡很喜歡在吊橋上跳來跳去,
即使有警告標示也不遵守,
那法律就規定,
只要國家有警告標示,大家後果自負!
這些野溪、山林常見的設施,
才是「自然公物內的設施」,
水壩是嗎?不是!
所以上面兩個法條,跟「水壩」一點關係都沒有,
根本不適用這個案子,
一群法律麻瓜還發現新大陸,還拿來嗆律師,
這種程度,我真不知道該說什麼⋯⋯
法律如果有那麼簡單,
林北還需要念四年準備考試累得半死嗎?
#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還真的很棒
#以為是令箭其實是雞毛
#水壩不會因為有警告標示就變成可以免責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10910陳泰源拍攝三立《勇士們》 影片網址→http://youtu.be/N3H0jAGQo-I 原本是半夜0:30am的通告,後來提早改成11:00pm,這一次是我難得第一次進去中影文化城唷!不過是因為是半夜,黑漆漆的,有種恐怖的fu~~而我穿著的就是國民黨早期抗日時期的軍服,天阿...
以為是令箭其實是雞毛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10910陳泰源拍攝三立《勇士們》
影片網址→http://youtu.be/N3H0jAGQo-I
原本是半夜0:30am的通告,後來提早改成11:00pm,這一次是我難得第一次進去中影文化城唷!不過是因為是半夜,黑漆漆的,有種恐怖的fu~~而我穿著的就是國民黨早期抗日時期的軍服,天阿~~我什麼時候變成國民黨軍了阿!......↓
而且阿,當我穿上軍服之後,劇組人員就嫌我看起來太年輕,於是就給我黏上了假鬍子,後來在拍戲的過程中,那維勳還笑我說「像小孩子玩家家酒黏假鬍子一樣」,我自己聽了也蠻不好意思的,拍謝啦!baby face嚕!
這一次拍攝的內容,主要是傅雷(角色應該是局長,老大級的就對了)召集大家開會,因為日本要打來了!東北長城守不住的話,就淪陷了!然後有的人主戰,認為用大刀可以打敗日本軍隊,認為「我生則國死,我死則國生」;也有人主降,認為沒有武器怎麼抵擋人家的船堅炮利?
我們在開圓桌會議時,現場有那維勳、吳中天,其他的我比較不太清楚角色的名字,不過說真的,我還蠻喜歡傅雷的,一臉慈祥把拔的fu~~可惜當天晚上沒能有機會與他合照。
最後,原本以為一切順利,離開前,找不到執行簽單(經紀公司的請款單,要請劇組簽名,才能請款的),現場來了一名「家和萬事興的副導」前來探班,結果在那邊耍老大,亂嗆人,看見我就劈哩啪啦狂罵,說什麼:
「執行是誰?在哪都不知道?」「你演什麼?有沒有台詞?就這樣就簽「大特」(1500元等級)?馬的xx又oo!」「我幫你簽,改成小特(600元),有什麼事情就跟你的經紀公司說是我『阿尚』(後來查證了叫做─尚ㄊㄢˇ ㄔㄥˊ)寫的,保證你老闆一定會很驚訝,嚇一跳。」
其實現場其他的劇組人員看他那樣嗆我都覺得我很可憐,畢竟,那個機歪人根本就不是劇組人員,給我亂改價錢,還一直莫名其妙罵我。
一開始,我是想當場約他出來單挑
後來,覺得他蠻可憐又可悲的,因為他一定是很自卑,才會變得這樣自大,而且我之前就見過他,之前就被他噹過了,標準的只敢欺負臨演的雞芭人。
直到睡過一覺後,我也比較釋懷了,因為,我何必拿人家的過錯來讓自己心情不好呢?
Anyway,大家看我的簽單,從原本的1500元可以臨時被調降為600元,而且調降的人還是個拿著雞毛當令箭的非劇組前來探班的人渣,說真的,從照片看得出來,他的字跡可以說是草/醜到完全看不出他的名和姓,就知道,字如其人。好啦~~發完牢騷了,勇士們大家有空要看唷!應該是個不錯看的電視劇。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41698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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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是令箭其實是雞毛 在 [新聞] 館長取樣2.6萬人「92%不支持賴清德」 -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林彥臣
3.完整新聞標題:館長取樣2.6萬人「92%不支持賴清德」 怒轟:哪來4成支持度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林彥臣/綜合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進行追蹤民調滾動調查,最新一波民調數據顯示賴清德支持度39.4%、
侯友宜20.4%、柯文哲19.8%。對此,館長陳之漢質疑坊間民調,抽樣數約1000人左右,可
信度不足,直接在聊天室裡對粉絲「民調」,取樣數超過2.6萬人,結果顯示「92%不支持
賴清德」。
館長在直播中先質疑,坊間的民調都是以打市話或手機進行訪談,但是現在年輕人的行為
模式,幾乎不可能接市話,甚至連手機顯示陌生來電都不太會接,所以民調是如何取得年
輕人的樣本。
館長接著直接在直播中,利用YouTube的「意見調查」功能進行「民調」,結果顯示「92%
不支持賴清德」。
館長對此怒轟,「奇怪了,我們這邊隨便調查,就超過90%的人很賭X他(賴清德),哪來
40%左右的人支持他?」
事實上,這並不是館長首次在直播中做「民調」,在今年5月也曾經在直播聊天室中「自
辦總統大選」,柯文哲的得票率高達84%。
《ETtoday民調雲》發布最新「2024總統選情調查」,在三腳督的狀況下,民進黨參選人
賴清德獲35.4%暫時領先,而國民黨參選人侯友宜獲25.6%居次,民眾黨參選人柯文哲則以
24.2%緊追侯友宜。
《ETtoday民調雲》於8月18日至20日,針對20歲以上民眾進行「2024總統選情調查」,回
收有效樣本數1,207份,抽樣誤差在95%的信心水準下,為正負2.82%。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7kG66d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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